《系统神学(章力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系统神学(章力生)- 第15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赖摹N椅丛涯愕墓宀卦谛睦铮乙殉旅髂愕男攀岛湍愕木榷鳌N以诖蠡嶂形丛髂愕拇劝统鲜怠埂U舛尉脑谛略祭镆布右灾な担四嗣秩蔷戎饕栈降男疲死忠庾裥刑旄傅闹家猓咨硎曜铩V饕找惨辉傩蔡旄竿懈端氖姑@缜拔乃脑己哺R袅氯酥寥沤谕猓衷谠己哺R羰率咧潦私谒担骸肝腋赴遥蛭医崛ィ迷偃』乩础C挥腥硕嵛业拿ィ俏易约荷岬摹N矣腥ū崃耍灿腥ū』乩矗徽馐俏掖游腋杆艿拿睢!乖己哺R羰哒滤慕谒担骸改闼懈段业氖拢乙殉扇恕!拐馐撬谕耆旄干系弁懈端氖姑诶胧乐跋蛱旄杆鞯钠淼弧T诼芳痈R舳露沤冢饕账担骸肝医透忝钦缥腋复透乙谎!拐庥扔刑乇鸬囊庖濉U饩浠八玫亩蔰i…atithemi,乃是从diatheke而来,乃指「公约」(pact)或「协定」(agreement),其意乃为用意志所命定的;质言之,乃为「圣约」或「天命」。尤有进者,约翰福音十七章五节,主耶稣向天父祈祷说:「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这乃是基督耶稣所求的报赏;他又为他的子民和他求将来的荣耀,作为天父所赐给他的报赏。这就是约翰福音十七章六、九、二十四节中所说:「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父啊,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并参腓二9一11)

    四、关于上帝恩约与弥赛亚有关的经文在旧约里面,乃有恩约观念与弥赛亚直接有关的两段经文。其一为诗篇八十九篇三、四节:「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后裔,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万代。』」这段经文,乃是根据撒母耳记下七章十一至十六节:「并且我耶和华应许你……你寿数满足,与你列祖同睡的时候,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我也必坚定他的国。他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坚定他的国位,直到永远。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责打他,用人的鞭责罚他。但我的慈爱仍不离开他。……你的家和你的国,必在我面前永远坚立。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这些经文,照希伯来书一章三至六节:「他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贵,就远超过天使。所有的天使,上帝从来对那一个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又指着那一个说:『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再者,上帝使长子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上帝的使者都要拜他。』」这段经文所给我们的启示来说,乃就是关于弥赛亚的经文。而以赛亚书四十二章六节:「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众民的中保(中保原文,乃是作「约」),作外邦人的光」。这里所指的那位,就是主耶和华的仆人。而从其关系而看,这个仆人(大写的Servant),乃不仅是以色列人。复次,照诗篇二十二篇一、二节他连连呼求上帝,称他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我的上帝阿!」又在四十章八节说:「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这又可证上帝的恩约,乃和弥赛亚有密切的关系。伍圣子与救赎之约的关系

    关于这个问题,可分四点来说:一、从他在此约之地位说;二、从此约对他的性质说;三、从他对此约之事工说:四、从他与圣礼的关系说。一、从他在此约之地位说主耶稣基督在救赎之约上的地位,乃是双重的。一方面说,乃是中保(Egguos,Surety),此就是希伯来书七章二十二节所说:「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中保乃是保证要为他人担当其义务,替他履行法律上的责任。在救赎之约上面,主耶稣乃担当世人的罪,要为他的子民赎罪;为要满足律法上对他们的要求,他要为他们忍受必要的惩罚。因为他代替罪人,他就成为末后的亚当;这就成为此约之首,他就成了天父上帝所赐给他所有之人的代表(大写Representative)。因此主耶稣基督在救赎之约上的地位,乃是双重的,一为中保,一为首领。他亲自担当他子民一切的罪债。

    他也是恩典之约的中保,恩约乃是从救赎之约发展出来的。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主耶稣中保的地位,究是有条件的,抑为无条件的。照罗马的法律,中保的地位乃是双重的:一是有条件的(fidejussor);一为无条件的(exprom…1issor)。前者乃要看对方在他不能完全偿还时,才替他支付;犯罪的责任,在没有偿清以前,乃是由犯罪的人担当。后者则中保要为对方负完全的责任,乃是毫无条件的,犯罪的人,乃立刻无罪。照柯西裘(Coccjus)派的学者的意见,认为在旧约时代信徒的罪,是不能完全赦免的,因为要等主耶稣基督赎了罪,方能完全赦免。他引罗马书三章二十五节说:「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柯西裘就照这节经文推论,以为旧约的圣徒的罪,仅被「宽容」(paresis),而非完全赦免(aphesis)。但是柯氏之说,实有未当,「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一三8)反对柯氏的人说,因为主耶稣基督亲身担当世人一切的罪,「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二24,三18)。满足了天父上帝公义的要求。当他在十字架,「将灵魂交付天父上帝的时候就说,成了」(约一九30)。已经完成了他救赎的恩功,替世人完全偿还他们的罪债。这乃是无条件的(expromissor),他们的罪,当然已被完全赦免。柯氏之说,乃显然不合圣经。请申言之。1.旧约圣徒也已完全称义,罪蒙赦免。虽其对此的认识,不如新约圣徒那样清楚,但在本质上,乃毫无分别。柯氏以为旧约时代的圣徒的罪,没有完全得到赦免,但是从旧约里有许多经文来看,可证柯氏之说,实难成立。例如诗篇一百零三篇八至十二节说:「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他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他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天离地何等的高,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并参考诗三二1、2、5,五一1-3、9一11)以赛亚书一章十八节:「耶和华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四十三章二十五节说:「唯有我为自己的缘故涂抹你的过犯,我也不记念你的罪恶。」四十四章二十二节说:「我涂抹了你的过犯,像厚云消散;我涂抹了你的罪恶,如薄云灭没。你当归向我,因我救赎了你。」不仅此也,五十三章五节说:「那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观此可见柯说之妄。诚如加拉太书三章六至九节说:「正如『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创世记十二章一至三节说:「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此当益征旧约圣徒的罪,不但完全赦免,因信称义,且还要使万族与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2.柯氏的学说,乃使上帝救赎的恩功,还要依靠世人不可靠的顺服,这乃是完全没有保证的。且乃是把主耶稣基督当作一位有条件的中保,世人不能完全因信称义,罪人还要自己担当他的罪,要付罪的工价。此乃否认圣经里宝贵的应许:「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一○43)「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2一25)(并参弗一7,二19;彼前三18;约壹一7)保罗对于这个问题,在加拉太书二章十六至二十一节强调说:「……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么?断乎不是!……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后,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上帝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主耶稣基督为世人的罪,代死十架,为我们出了这样的「重价」(参林后六20)。他在十字架上「将灵魂交付上帝」的时候,大声「说,成了!」可见主耶稣已经完成了救赎的恩功。柯说不仅谬妄,且复藐视救主莫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参来二2、3)3.保罗在罗马书三章二十五节说:「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这里使徒保罗所用的「宽容」(Paresis)一词,乃是因为在旧约时代,世人的罪,主耶稣基督还没有代受惩罚,主耶稣基督绝对的义,还没有在十字架上完全显示;所以当时圣徒罪恶的赦免,乃暂用容忍(Paresis)的方式,但却绝不是因为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赦免。因旧约好像照相的底片,到新约始完全显示出来。

    二、从此约对他的性质说虽然救赎之约是恩典之约永远的基础,而其对罪人而论,亦为其永远的「原型」(Archetype);但从主耶稣基督而言,此约便是「工约」,而非「恩约」。因为对他来说,只有完全履行律法的要求,世人始能得到永生。主耶稣乃是末后的亚当,他要为罪人获得永生,作为忠实顺服的报赏,而非白白得来的所赐的恩典。他用世人代表(Representative)和中保(Surety)的身分,为他的子民所完成的事工。他的子民就没有再做的必要。事工已经作成,报赏已经得着,信徒就可靠着恩典分享主耶稣基督所完成的救赎恩功的成果。

    三、从他对此约的事工说主耶稣基督对此约所作的事工,乃须受拣选的天命(thedecree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