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之主,如云:「造化之主,天地之宗」;信上帝为众生之父,如云:「天生蒸民」;信上帝为众德之源,如云:「天生德于予」;信上帝伟大的权能,如云:「荡荡上帝,下民之辟;皇矣上帝,临下有赫」;又信上帝公义的审判,如云:「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
再从亚述、印度、埃及、伊朗、巴比伦、以色列的历史来看,也都是先有一神信仰,以后才堕落,趋于多神和邪灵的迷信。在旧约里面,更使我们清楚认识,以色列人之背道堕落,悖离真神。史密特博士(Dr。WilhelmSchmidt)在其十二卷的巨著,《上帝观念之起源》(DerUrsprungDerGottesidee)中指出:世界各种原始民族的宗教信仰,都是敬拜独一至高真神;以后始行堕落,变质,趋于拜物主义、图腾主义、精灵崇拜、鬼怪迷信。近代著名的人种学家,所发表的研究报告,也都维护史氏之说。还有许多经验丰富的宣教士,本其和各种部落民族长期同居,深切观察体验的结果,都能从他们现在的拜物教中,看到潜伏在其后面蕴藏在底层,有一种固有的敬拜独一真神的宗教信仰。徒以障于罪而蔽于物,遂使他们固有的纯正信仰,模糊湮没。正如一位色盲,或是戴了颜色眼镜的人,不能看到事物的本相。一个被魔鬼「弄瞎了心眼」的不信的人,「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四4),自亦不能认识「上帝本体的真像」(来一3)。我们明乎此,首应揭开他们蒙在「心上的帕子」(参林后三14一16),除去他们眼睛上面的鳞片(徒九18),把他们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带归真神,恢复其固有的纯正信仰。同时,我们更应正告国人,那些讥评基督圣道是「洋教」的,以及斥责信奉圣道,皈依基督是「忘本」的,乃是根本不明人类历史的真相,更是没有认识人类和中国民族宗教的本源。
根据客观史实的证明,复有许多权威学者的考证,从南极到北极,从东方至西方,从粗野到文明,所有一切民族,本来都是信奉真神。「昭事上帝」,乃是人类与生俱来之本性,乃是人类宗教的本源;因为上帝从一本造出万族,人类和万物不同,非从猿猴进化而来,乃照上帝形像而造,原有上帝的灵和荣形,自有认识上帝,昭事上帝的天性。一切外邦异教,偶像崇拜,都是宗教堕落的变态。因此真正「忘本」的,不是信奉圣道的基督徒,而为迷信异教的非信徒。故人唯有皈依救主,始能「归真返仆」,认识宗教的本源,回到天父的怀抱。
叁宗教的因素
宗教的因素,概可分为两种:一为客观的(ReligioObjectiva),一为主观的(ReligioSubjectjva)。
甲主观的因素
就主观的因素言,乃为人类敬神事神的本性。上文已经论及,人类乃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乃有异于寓兽的属灵的特性,相信有一种超乎人类的力量的存在。此种本性,非自偶然,非由遗传,亦非由教育;而乃是本乎神授。故宗教非哲学,而哲学家也不能创造宗教。不幸,许多哲学家,侈谈宗教,「用他的理学(哲学)和虚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间的遗传和世上的小学」,不但把世人掳去(西二8);并且还妄想照他们的形像创造上帝,诋毁圣道,实在误尽苍生,世人首应儆醒提防。
人类敬神的本性,既由神授,所以宗教信仰,乃是普遍的现象。郭德佛奇氏(Quatrefage)说:世界人类,从最著名的伟大民族到最落后的原始部落,绝对没有完全是无神论的,而乃有两种普遍的信仰:一为信有一种超乎人类的力量之存在;二为相信死后还有一个永久的生命。不过这种天性表露的形态,并非完全相同,所以常人往往加以忽视;甚或习焉不察,加以否认。关于此点,计尔教授(Prof。Tiele)特加分析。其一,就崇拜的仪式言,或则隆重庄敬,或甚简单方便,或则并无任何仪式。其二,就上帝的观念说,或则相信一位有位格的,三位一体,自有永有,至圣至善,全知全能的独一真神;或则信奉无数神明,例如印度教,不仅有天神、空神、地神之分,且可由人心理自由造作,多至三万三千馀位。还有理神论(Deism)和泛神论(Pantheism),把一位真活的上帝,变成一种哲学的名词,抽象的符号;或则根本否认其独立的位格,视其与万有与自我为一体。而佛教徒更不信有什么神明,而独相信一种支配三世(今生、前生、来生)的神秘的「业力」,成为一种变相的无神主义。但吾人却不可因其敬拜形式之不同或信仰内容之变质,从而根本否认其固有信神的本性。
但从另一方面来论,现代学者,鉴于人类既共有信神之本性,误以为可求各教之合一。例如,惕立赫氏(Dr.PaulTillich)认为各国异教乃有基督教的「潜在性」(Potentiality)。而一般现代派「神学家」之宣道神学(Theologyofmissions),则更强调圣道和异教,乃有其会通性(Continuity),从而抹煞圣道之独一至尊性。而汤恩倍之流,更提倡万教合流之说,以期所谓宗教之复兴。我国学者,受了传统的「道并行而不悖」思想的支配,认为对各教应当一视同仁。他们的错误,乃在过分重视人类宗教之相似性,而却忽视了人类宗教本性变质和堕落的严重事实,徒作舍本逐末,粉饰承平,妥协会通的工夫。这正「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太七26一27),又像「把新布补在旧衣服上」(太九16)。
复次,还有许多学者,提出相反的意见,认为人类根本没有什么敬神信神的天性;有些说若干原始部落民族,并无宗教信仰。我们要答覆这项反对的意见,便是要请他们再作更深入的考察;因为他们的异议,乃是他们考察过于皮相和疏忽的结果。(理由详见上文第二节)还有些学者,又提出异议,以为若干国家或某种人物,不信有神,根本反对宗教;可证人类有效神的宗教天性,乃为不可靠的学说。这项异议,似觉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但仍可分三点,加以驳斥。一则所谓「无神论」的定义,如仅谓系特指不信有位格的三一真神而言,此说自不无理由;但我们如从「拜物主义」,迷信「业力」,崇拜「偶像」、「领袖」种种心理的背景来透视,仍可看到他们对于一种超现实、超自然的力量之信赖。崇拜、向往和皈依,此乃人类固有的敬神本性之变质与堕落,而未可完全否认人类有此固有的本性。二则,诚如其言,确有不信上帝的事实,然此乃是由于教育的结果,后天的影响;例如哲学家的无神思想和各种错误的宗教学说,以及极权国家运用宣传,灌输无神主义,或用高压政策,取缔宗教;惟从最初的历史来证明,实在找不到绝对无神论的证据。诚如郭德佛奇(Quatrefage)氏说,无神主义乃是一种反常的思想;倘使把「反常」的思想和现象,视为一种正常的事理,实在最不合理,也是最不科学。何况此种用外力造成的现象,收效甚微,为时甚暂。历史证明,教会愈遭逼害,乃愈形发展。更就近事而论,苏俄教会,虽受压制,但是他们的潜力,仍是磅礴伟大。名布道家葛培理氏(BillyGraham)游俄报告,说他在莫斯科浸信会听道多次,发现他们所传信息,信仰纯正,毫无「现代神学」、「社会福音」的意味。一九六○年《纽约时报》(NewYorkTimes)复活节专报,说莫斯科市民,庆祝主耶稣复活节,教堂有人满之患,而糖果衣饰店亦利市三倍。此可反映其人民对神信仰之旺盛!又如中国大陆教会,虽惨遭逼害,却反有空前的兴旺!三则,所谓无神论者,都为幼稚浅薄或外强中干之士。大哲学家培根说:「初习哲学者,每趋无神论;深思博学之士,始能探本穷源,彻悟主宰万有之上帝」;又曰:「无神论乃为荒谬之谈,只是使人自毁其尊严」,「无神思想,大都在口,不是在心;无神论者,类都口是心非,外强中干。」柏拉图亦痛诋无神论者,乃是一些外强中乾,言不由衷之徒,因为无神论者,虽是高倡无神,但到危险临头之时,鲜不低首下心,承认上帝的大能。法国哲学家伏尔泰氏(Voltaire)一生讥评圣道,藐视上帝,但到了临终之时,便发出:「上帝拯救我,怜悯我;耶稣基督拯教我,怜悯我!」惨绝人寰的悲鸣!即现代最强烈的无神论者和共党首领,如马克思氏,曾于一八三五年撰论解释约翰福音十五章一至十四节,强调人类与基督合一之重要。史太林原曾专攻神学。克鲁晓夫虽说太空里没有见到上帝,但他早岁却曾熟读新约四福音。英国文豪箫伯纳(G。BernardShaw)虽不信神,但亦公开撰论,承认无神论正在导演人类自杀的大悲剧。加尔文(JohnCalvin)说:「人类认识上帝乃是一种自然的秉赋;人类由于自然的本能,都有若干对神的认识和概念。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不容推诿的道理。基上所论,故敬畏天父,「昭事上帝」,乃是由神赋予的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乃为宗教主观的因素。
乙客观的因素
再就宗教客观的因素说,如仅有主观因素,而无客观的因素,仍不能产生真正完善的宗教。例如一人虽有双目,却被幽禁在黑暗的洞中,丝毫不见天日,不得亮光,那仍没有视觉,只在暗中摸索,不能有清楚正确的认识。同理,人类倘仅有宗教主观的因素,而无客观的因素,真神特殊的启示,则仍不能获得真光,照明心眼,认识真神。此乃一切自然宗教的根本缺陷。现代派神学家如惕立赫(PaulTillich)之流,自矜私智,自负不凡;「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一21-22)。便是因为拒绝真光的结果。近人批评惕立赫的神学,仅系暗室中燃起的一根火柴。暗室中人,虽惊喜若狂,趋之若骛;但惕氏之误,乃在「敝帚自珍」,「故步自封」,不肯打开窗户,让「公义之日」光照他,他虽有一些暗淡的微光,而却始终未窥「公义之日」的真光。然此乃古今中外一切相信自然宗教,崇拜人的智慧的学者,所同俱的通病;暗中摸索,不见真光,不仅惕立赫之流而已也。
语云,「道不远人」;圣经也告诉我们,「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徒一七27)。人类
虽悖逆上帝,但神,我们的天父,却始终不丢弃世人。世界上第一个问句,乃是上帝寻找亚当,呼召世人:「你在那里?」(创三9)这一个问句,真充分表明出神在寻找世人的奇妙无比的慈爱。惜乎人类为罪所蔽,畏罪远离,终是怕见上帝,要「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创三8)。诚如经云:「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一5,三19)。
「公义之日」,光芒万丈,照耀人世;可怜世人,为罪捆绑,自囚暗室,深闭固拒,不肯打开窗户;却在里面燃起火柴,沾沾自喜,时息时灭,似见非见;愚好自用,劳而无功;把上帝所赋予他们的「灵眼」,锢蔽不用;好像常在黑暗的幽洞里的人,久不见光,双目也渐渐失去其原有的视觉。同理,我们固有的「灵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