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神学(章力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系统神学(章力生)- 第32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作见证、并为上帝之道彼斩者的灵魂,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他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其馀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第五第六两节乃是讲第一次复活,因此他们便加臆测,就必定还有第二次复活,但是他们这种臆测,以为还有第二次身体复活,责为痴心妄想。因为这段经文所讲的景况很明显的乃是在天上,并不是在地上,且其所用的词,并非指身体复活。复次,这里所讲的,并不是人与身体的复活,乃是明明讲「灵魂……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以是称为「头一次复活」。照伏斯氏(Dr。Vos)的意思,「这是头一次的复活」。「这乃明白否认千年至福说对于这节经文所作的解释」。圣经里面有许多经文,例如但以理书十二章二节;约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使徒行传二十四章十五节(俱见上引),虽同时一起讲到义人复活与死人复活,但乃丝毫没有暗示这两种复活要相隔千年。从另一方面看,圣经确是指示我们,死人复活要在世界的末了,接着就有最后的审判(参太二五31一32;约五27一29,六34、40、54,一一24;启二○11一15,俱见上引),容俟次章,再加详论。

    

卷八 末世论 第捌章  最后审判 —— 最后境界

    另一件与救主再临同时发生的大事,乃为最后审判,当他再临之时,他的目的,乃就是为要审判世界,好决定每一个人永远的命运。壹最后审判说的历史一、初期教会的学说

    关于最后大审判的学说,乃始自教会最初的时候。照一般的意见,那时死人要复活,好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为着严厉的警告世人,他们又强调这审判的确实性。这个学说已包含在「使徒信经」里面:「他要再来审判活人与死人。」那时流行的意见,认为接着最后的审判,就是世界的毁灭。一般初期教父,除了特土良(Tertullian)以外,对于最后审判的性质,甚少加以思索推究。奥古斯丁曾从圣经里面有些经文关于审判象征性的说法,加以研究阐释。二、中古时期的学说烦琐哲学(或称经院哲学)家对于这个问题曾详加检讨。他们也相信在死人复活以后,就要立刻接着大审判,这就是人类末日的特征。此时世人都要出现,每一个人所作的事,无论善恶,都要显露出来。主耶稣基督要作审判者,还有些人要和他在一起,可是严格而论,他们并非和他有同样权柄。大审判以后,接着就立刻有大灾难。

    三、改教以后的学说改教家大都同有这种思想,鲜有加以增删与修正。在所有教会信条里面,都有这同样的思想,清楚断言,在世界的末了,有一个审判的日子,这乃为基督教教会从改教时期直到现在公认的意见。但是有些哲学家例如康德(Kant),却妄自推想,最高审判者要在将来纠正某种生活上一切的错误。又如谢林(Schelling),他说「世界的历史乃是审判的历史」,这乃显然把审判仅仅视为一种内在历史的进程,这乃否认最后的审判。还有些学者认为世界根本没有道德的素质,所以人类历史不会有道德的结局,因此也否认最后审判。哈德门(VanAartmann)就把这种思想,构成他的历史哲学。近代新神学家,他们重视上帝的内在性,认为上帝乃在历史的进程里面,所以审判根本上乃为一种现在内在的进程(apresentimmanentprocess)。培克维斯(Beck…with)在他所著的《基督教神学真谛》一书说,「上帝处理世人之事,乃是一刻不停的,没有暂时中止的时间。……所以将来的审判和现在的审判,乃无分轻重。审判乃和上帝在人生里其他的工作一样,乃是不断的,永恒的。如果说审判要延期到将来,乃是误会上帝的公义,似乎以为他停工了,沉睡了。上帝的公义,不可求诸外,而须察其内,乃在人类生活里面,乃在意识境界」。因此他也否认最后的审判。时代主义者乃全心相信将来的审判,但是他们所讲的审判,乃是多重的,照他们的说法,第一次的审判乃在救主降临之时,第二次审判,乃在基督显示的时候;第三次,则在世界的末了。

    贰最后审判的性质最后的审判,并非如上帝的护理(Providence)那样是属灵的,看不见的,继续不停的历程。这并不是否认上帝在世人和万国盛衰兴亡中所施行的护理的审判。圣经清楚晓谕我们,上帝即在今世,也要赏善罚恶。这些赏罚的事,有些是可以亲眼目睹的;但有些乃是藉着上帝的护理显明他赏罚的作为。例如申命记九章五节说:「你进去得他们的地……,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耶和华你的上帝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又因耶和华要坚定他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应许的话。」诗篇九篇十六节,三十七篇二十八节,五十九篇十三节说:「耶和华已将自己显明了,他已施行审判。恶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缠住了。」「因为耶和华喜爱公平,不撇弃他的圣民,他们永蒙保佑;但恶人的后裔必被剪除。」「求你发怒,使他们消灭,以至归于无有,叫他们知道上帝在雅各中间掌权,直到地极。」箴言十一章五节,十四章十一节说:「完全人的义,必指引他的路;但恶人必因自己的恶跌倒。」「好恶人的房屋必倾倒;正直人的帐棚必兴盛。」以赛亚书三十二章十六、十七节说:「那时,公平要居在旷野,公义要居在肥田。公义的果效必是平安;公义的效验必是平稳,直到永远。」耶利米哀歌五章七节:「我们列祖犯罪,而今不在了;我们担当他们的罪孽。」是非善恶,必有果报,即是人的良心,也见证这颠扑不磨的事实。我国的成语说,天诛地灭;天网恢恢,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但是圣经又显示我们,现在上帝的审判,尚不是最后的审判。有些时候,邪恶并未得它应受的惩罚;良善也未获其所应许的福报。玛拉基书二章十七节大胆呼冤说:「……公义的上帝在那里呢?」又在三章十四至十五节呼冤说:「你们说:『事奉上帝是徒然的,遵守上帝所吩咐的,在万军之耶和华面前苦苦高成,有什么益处呢?如今我们称狂傲的人为有福,并且行恶的人得建立;他们虽然试探上帝,却得脱离灾难。』」约伯和他的朋友大大争论义人受苦问题。诗篇七十三篇,亚萨冤叹说:「……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他们死的时候,没有疼痛……。他们不像别人受苦,也不像别人遭灾……。他们说:『上帝怎能晓得?至高者岂有知识呢?』看哪,这就是恶人。他们既是常享安逸,财宝便加增。我实在徒然洁净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无辜……。」但是圣经又晓谕我们,我们还要向前看,要看最后的审判,和上帝对这些问题明确的答案,便能解决这些使人困惑的问题,移去现在一切的矛盾。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节说:「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于是王要向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约翰福音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九节主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上帝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罗马书二章五至十一节说:「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为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上帝不偏待人。」希伯来书九章二十七节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十章二十六、二十七节说:「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彼得后书三章七节说:「但现在的天地还是凭着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审判遭沉沦的日子,用火焚烧。」启示录二十章十一至十五节说:「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凡是这些经文所讲的,都并非指一种过程,而乃为在世界的末了一件甚为确切的事件。这一件大事乃和主耶稣基督再临,死人复活,以及天地更新种种大事相继发生的。

    叁最后审判的谬见学者们往往不根据圣经,而徒凭私意曲解,以致对于最后审判,发生各种错觉谬见,举要言之,可分四种:一、此乃仅为一种隐喻;二、此乃完全内在的事;三、此非仅为一次的事;四、此乃为不必要的事。兹分论之。

    一、此乃仅为一种隐喻德国新神学家施莱玛赫(Schleiermacher)和许多德国学者,妄以为圣经里面所讲的最后审判,乃是一种象征性的说法,其意乃指世界和教会到了最后要分开。这种说法,乃把圣经里面所讲的决定人类最后命运的公开审判之原意完全消失。圣经里面所讲的将来最后的审判乃是有形的,公开的,乃是一种最后的宣告;他们的解释,乃完全与圣经不符。二、此乃完全内在的事

    我们在上文已加提及,照谢林的见解,「世界的历史,乃是审判的历史。」这在上文亦曾论及,上帝在万国万民中赏善罚恶,伸张他报应的公义。行善的得赏,作恶者受罚。这种赏罚有些乃是确实施行的;有些乃是藉着上帝护理的运行对行善作恶的结果,所得的报应。但是许多新神学家认为所谓上帝的审判,乃是完全内在的,乃完全是由世界的道德境界所决定。这种见解,乃显然不合圣经的道理。他们的见解,审判乃是一种自行的断定,把上帝视为一种不必要的,没有用的废物,他乃不负责任,袖手旁观,坐看赏善罚恶。此乃完全摧毁最后审判说。尤有进者,此说乃不能满足人类渴慕完全公义的心。历史上所有各种审判,乃是枝枝节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