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上座比丘告诉陀娑比丘:“请您再去告诉差摩比丘:‘您说:我能观察五
受阴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但我并不是灭尽一切烦恼的阿罗汉。这说法前后矛
盾!’”
陀娑比丘将诸上座比丘的说法,告知差摩比丘,差摩比丘回答:“我能够观察
29 差摩观生灭离我慢
30 原始佛法生死书
五受阴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但并非阿罗汉,是因为我于五受阴,还有极微细
难察的我慢(因自我感而生起的慢心)、我欲(因自我感而生起的欲贪)、我使(因
自我感而生起的心结烦恼),尚未断除、未了知、未出离、未吐尽。”
陀娑比丘回到诸上座比丘所,将差摩比丘所说,禀告诸上座比丘。
诸上座比丘再派陀娑比丘,去告诉差摩比丘;“您说有我,在何处有我?色就
是我吗?或我与色不同、无关呢?受、想、行、识就是我吗?或我与受、想、行、
识不同、无关呢?”
差摩比丘告诉陀娑比丘说:“我不说色就是我,也不说我与色不同、无关;我
不说受、想、行、识就是我,也不说我与受、想、行、识不同、无关。然而,我
于五受阴,还有我慢、我欲、我使,尚未断除、未了知、未出离、未吐尽。”
差摩比丘告诉陀娑比丘说:“怎好劳烦您来回奔波呢?请帮我拿手杖来,我自
己扶杖,去拜见诸位上座比丘。请您拿根手杖给我吧!”差摩比丘于是自己扶着
手杖,去拜见诸上座比丘。
那时,诸上座比丘远远看见差摩比丘扶杖走来,就为他铺好座位,安放好脚
机,亲自前来迎接,帮他拿衣钵,请他坐下,互相慰劳问安。
慰劳问安后,诸上座比丘问差摩比丘:“您说有我慢,到底是在何处见我呢?
色就是我吗?或我与色不同、无关呢?受、想、行、识就是我吗?或我与受、想、
行、识不同、无关呢?”
差摩比丘回答:“不是色就是我,也不是我与色不同、无关;不是受、想、行、
识就是我,也不是我与受、想、行、识不同、无关。然而,我于五受阴,还有我
慢、我欲、我使等极微细的心理现象,尚未断除、未了知、未出离、未吐尽。譬
如,青莲花、赤莲花、黄莲花、白莲花的花香,可以说根就是香吗?或香与根完
全无关呢?茎、叶、须、精粗就是香吗?或香与茎、叶、须、精粗完全无关呢?
你们认为这样的说法如实吗?”
诸上座比丘回答:“不如实,差摩比丘!不是青莲花、赤莲花、黄莲花、白莲
花的根就是香,也不能说香与根完全无关;也不是茎、叶、须、精粗就是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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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原始佛法生死书
不能说香与茎、叶、须、精粗完全无关。”
差摩比丘又问:“那是什么香呢?”
上座比丘答:“是花香。”
差摩比丘说:“莲花的香气是花所散发出来的,而非根、茎、叶、须、精粗散
发出来的香气。但若无根、茎、叶、须、精粗这些因缘和合的现象,就无法造就
花香。可知花香虽非出自根、茎、叶、须、精粗,但因为花不离根、茎、叶、须、
精粗,所以花香与它们相关。
我的情形也是如此。我不认为色身就是我,但我不离于色身;我不认为受、
想、行、识就是我,但我不离于受、想、行、识。虽然知道五受阴不是我,我也
并未将五受阴与我等同;但我的存在感,不离五受阴的经验。我透过色、受、想、
行、识等身心现象,生起我见、我所见;于六根触六尘生见、闻、嗅、尝、触、
识等六识时,透过六识认知分别诸相,而生起‘我在看、我在听、我认为它美、
或此物为我所有’的我见、我所见。所以,我虽然观察到五受阴不是我、也不是
我所有,但是,还有一个在观察五受阴非我、非我所的‘我’存在,亦即,有一
个‘自己’在意识到自己以及自己所对的境界,这就是我慢(随眠)。因为我慢未
断,所以于失念时又转成欲贪执取,使我受到烦恼的系缚。由于我慢、欲贪、结
使,尚未断除、未了知、未出离、未吐尽,我如何与灭尽一切烦恼的阿罗汉相比
呢!
诸位上座比丘!请听我举例说明,明智的人,能因譬喻得到理解。我这样的
情形,就譬如哺乳的妇女,把她的衣服交给洗衣的人,用各种灰汤洗去衣服的尘
垢,但是衣服上仍然残留乳味,要以各种香料薰衣服,才能把乳味消除。
同样的,一个多闻圣弟子,虽然以无常观,正确观察到五受阴非我、非我所
有,但于五受阴,犹留我慢、贪欲、结使等习气,未断除、未了知、未出离、未
吐尽。然后,更当于五受阴,增上、专精禅思,如实观察五受阴的生、灭(修习
法法观念住):
此色这个身体,是由地、水、火、风四种元素,因缘和合所造的物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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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原始佛法生死书
此色集有爱喜,识即攀缘抓取,色的现象因此蕴集。
此色灭爱喜灭,识即停止抓取,色的现象因此寂灭。
此受所谓受,是指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等情绪作用。有六受身(这些
感受透过六种觉触而生起):眼触生受、耳触生受、鼻触生受、舌触生受、身触生
受、意触生受。
此受集因缘于根、尘、识三者和合触而生受,六触生六受,有觉触就会生
起各种感受。
此受灭根、尘、识三者因缘不具足,就不会产生觉触,没有觉触就不会生
起各种感受。
此想所谓想,是指取像、想像、印象、记忆、概念想法等精神活动。有六
想身(这些想像透过六种觉触而生起):眼触生想、耳触生想、鼻触生想、舌触生
想、身触生想、意触生想。
此想集因缘于根、尘、识三者和合触而生想,六触生六想,有觉触就会生
起各种想像。
此想灭根、尘、识三者因缘不具足,就不会产生觉触,没有觉触就不会生
起各种想像。
此行所谓行,是指意志行为、造作、意思冲动、思愿等精神活动,或称“思”。
有六思身(这些思行透过六种觉触而生起):眼触生思、耳触生思、鼻触生思、舌
触生思、身触生思、意触生思。
此行集因缘于根、尘、识三者和合触而生思,六触生六思,有觉触就会生
起各种思行。
此行灭根、尘、识三者因缘不具足,就不会产生觉触,没有觉触就不会生
起各种思行。
此识所谓识,是指分别、辨识、认知、统觉的心识作用。有六识身:眼识、
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能够分别认知色、声、香、味、触、法六种境
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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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识集名色(名法,指受、想、行、识等精神现象;色法,指身体此一物
质现象;名色即身心现象)生起就有识的生起,识攀缘住着色、受、想、行。
此识灭名色寂灭了,识就跟着寂灭,识不住色、受、想、行,识无所住。
圣弟子这样一一观察五受阴的生、灭之后,如实知见五受阴随因缘生而生、
随因缘灭而灭,唯见生灭、无常、苦、空,不见我、我所。如是,知灭、证灭,
断除欲贪、灭尽欲贪,心缘舍界、寂灭界,于五受阴不再取着,识无所住,我慢、
我欲、我使,都完全断除。这就叫做真实正观。”
差摩比丘说此法时,诸位上座比丘正念、正智,内心远离世间尘垢的覆盖,
得法眼净,照见诸法实相,入于法流。
差摩比丘真实正观五受阴生灭、无常、苦、空,如实知见无我、无我所,当
下离断、超越对于五受阴的欲贪,不生起各种烦恼,心得解脱,证阿罗汉;又因
法喜充满,利乐身心的缘故,全身病痛竟完全消除。
这时,诸上座比丘告诉差摩比丘:“我们听您先前的说法,就已经完全理解、
并安乐在妙法中了,更何况又再次听闻您开演的深妙法义!我们之所以一再请问
您,是想要激发您微妙的辩才,而不是存心扰乱,您如此便有能力广说如来、应
供、等正觉的妙法了。”
那时,诸上座比丘听闻差摩比丘所说,欢喜信受奉行!
'提要'
从正法可知,“无明我慢”就是一切苦的根本。而无明我慢,随着六根触境生
相时,不自觉而生,如人照镜,看见镜中身影,以为是我,所谓“生法计是我”,
就是如此。所以,若非“念念明觉”,根本无法永断这随相而生的无明我慢。有我
慢,则轮回不断。
因此,解脱道的修行次序和方向,必是:(1)先知见诸法、诸行无常、苦、空、
非我、非我所;(2)故知于接触境界时,用力依法作意,安忍内心的习性冲动,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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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欲贪、我慢;(3)日积月累修习,法的力道愈深,当内心生起欲贪、我慢时,便
立刻觉察,轻易离断;(4)最后终于超越欲贪、我慢,不论身处任何境界,都不再
生起欲贪、我慢。
亦即,先有正知见,进而有修、有证,终而般涅槃,所谓“依无常而远离、
依离欲、依灭,向于舍”,乃至于“念念明觉”无间断只见生灭,不见我、我
所,心依于灭、向于舍,直至永般涅槃。
如本经差摩比丘言,于五受阴(身心现象)增上思惟、观生灭,彻见五受阴
无常、苦、无我、无我所,直至“我慢、我欲、我使,一切悉除。”
'注释'
1 差摩比丘:瞻视疾病,供给医药,四事供养衣被饮食第一比丘。
2 继:有版本作“缚”。
3 灰汤:以水淋草木灰所做的汁,含咸性物质,可做洗濯用品。
4 余气:比喻“习气”,说明“虽已断除知见上的迷惑,但尚未断结使烦恼、未灭
习气”。
5 然:原本作“能”,依印顺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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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原始佛法生死书
'第二篇'
非阿罗汉,自杀有大过
若有舍此身,余身相续者,我说彼等有大过。
若有舍此身已,余身不相续者,我不说彼有大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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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印顺本病相应二经、大正本一二六六经、佛光版一0一0经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时,有尊者阐陀,住那罗聚落好衣庵罗林中,疾病困笃。
时,尊者舍利弗,闻尊者阐陀在那罗聚落好衣庵罗林中,疾病困笃。闻已,
语尊者摩诃拘絺罗:“尊者知不?阐陀比丘在那罗聚落好衣庵罗林中,疾病困笃,
当往共看。”
摩诃拘絺罗默然许之。
时,尊者舍利弗与尊者摩诃拘絺罗,共诣那罗聚落好衣庵罗林中,至尊者阐
陀住房。尊者阐陀遥见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诃拘絺罗,?床欲起,尊者舍利弗语
尊者阐陀:“汝且莫起!”
尊者舍利弗、尊者摩诃拘絺罗坐于异床,问尊者阐陀:“云何,尊者阐陀!所
患为可堪忍不?为增?为损?”如前叉摩修多罗广说。
尊者阐陀言:“我今身病,极患苦痛,难可堪忍。所起之病,但增无损,唯欲
执刀自杀,不乐苦活。”
尊者舍利弗言:“尊者阐陀!汝当努力,莫自伤害!若汝在世,我当与汝来往
周旋。汝若有乏,我当给汝如法汤药。汝若无看病人,我当看汝,必令适意、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