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经三二服后不觉有异者,即知药病永背,不宜更将服之。
凡服丹皆须晚食,必须少不得过多,多则令药势不行,所以须少,少则易通,通则疾得
药力。
凡服丹者,皆须调和神性,不得乍喜乍 , 则令气脉壅塞。
《召魂丹方》云∶凡人有老有少,有强有弱,有虚有实,有肥有瘦,质既有异,性亦不
同,同服一药,其间则有多者,有少者,亦有服一二丸须臾即发者,亦有服三四丸久之始发
者,亦有服五六丸少时便发者,亦有服十丸以来遂竟不发者,为此皆须从少至多,不得从多
至少,但以斯法调节度,无失其理者。
卷第十九
服丹宜食法第十
内容:《大清经·太一神精丹方》云∶凡服丹人得食粳米、粱米、粟米粥、葱豉粥等,及苜蓿、
蔓荆、葱曰、韭菜、生姜、瓜菹、酱豉、羊鹿、獐、雉、兔、少犊等,煮及脯,并得食其羊
肉,虽得作脯食,不宜作羹食也。
卷第十九
服丹禁食法第十一
内容:《召魂丹方》云∶凡病多服丹,经三五以上者,不可食陈臭烂败之物,生肉蒜齑之类。
又云∶勿犯肥鲜、生血、五辛、生菜等,食其余,一无所禁。
《大清经》云∶凡当服丹时慎黄牛肉、羊血羹、白酒、仓米、麦,鲤鱼及尘臭烂败之物,
并不得犯之,自余任情。
又云∶服丹之时,不宜吃热食热羹,食必须冷,不宜过热,热即发动,其药令人吐逆。
诸服丹雄黄八石,皆宜断血食,不然者既不治为久久使人半身不随,慎之。
卷第十九
服丹禁忌法第十二
内容:《召魂丹方》云∶凡有一切丧、孝、亡、死之家,产妇淹秽之处,从始至末,并须慎忌。
卷第十九
服丹发热救解法第十三
内容:《大清经》云∶凡服药,药发动之时,即觉通身微肿或眼中泪下,或鼻内水流,或多呻
吹,或 喷,此等并是药觉触之候,宜勿怪也。可停服三五日,将息时以生熟汤浴之为佳,
啖冷麦粥一两顿亦好,得平复以后,依前更服。每一日服药宜三,二日或三五日停服,并应
自斟酌其力。
凡服丹,不意过度热闷,垂犯者宜急散发低头,以冷水三二升细细淋顶上,须臾便定。
若更不定者,依前更淋之。远不过用三五升即定。唯不得饮冷水,若大困者,亦可饮土浆,
又可饮蓝汁鸡子汁,亦可合食三二口酢饭、葵菹若金石凌,凝雪膏及朴硝粉等,宜蜜水各一
鸡子许,先和之,令相得,因以朴硝粉大称半两,又合搅相得,服之立解。又可食冷葵菹、
猪肉、酢饭、黄连汁、葛汁、大小豆汁、米泔、米粉水。
卷第十九
服金液丹方第十四
内容:《服石论》云∶金液华神丹无慎忌,疗万病。金液华神丹本是太上真人九元子之秘方,
此药所合,非俗人所知。但以五阴相催,四时轮转,有生之类KT 忽如流。先贤愍而零涕
往哲睹而兴威,感遂乃流传俗代,以救苍生之病,使百姓有病之徒咸能除愈。至如腐肠之疾,
遇药便除,膏盲之 无不瘳愈。纤毫必遂,肌理无遗,此药力有越电之功,五石与大阴真别
类,秋霜,一届松竹与兰艾何同害于人者,不日而除。损肌肤者,应时而遣。若服此药,
有异于常,不问陈仓生冷,至于血食鱼蒜酢滑猪鹿,同时共餐唯多益善,并无禁忌。药之对
病,如后所陈。
夫人受五常,非是一体,或患久冷滞疳,头面枯燥,身体焦干,唯皮与骨。食不消化,
米粒浑出,复患心膈痰饮,食乃无味。假使食讫,复患恶气,上填胸喉,多呕吐冷沫。夜卧
咽喉干燥,舌上皮颓,梦见雷电之声。或梦逾山越海,睡中厌,手足酸疼,背膊烦闷,蜚尸
杂疰,中恶猝死,腰疼膝冷,天阴即发。或患五劳七伤,中寒痹湿,复有男子、妇女、僧尼、
寡妇、少女之徒,梦与鬼神交接,真似生人初得,羞而不言,后乃隐而不说,往还日久,鬼
气缠身,腹内病成,由惜鬼情,至死不遁鬼魅邪气所缠。眠多坐少,梦想飞扬,魂魄离散,
昏昏常困,似瘥还KT 诸有读诵之人常吸,冷气冲心,腹肠雷鸣,镇如雷吼。复有百二十
种风,十种水,谷赤白等利,多年不瘥之徒,此丹并皆治疗,此药所合,非是道(通)人不
知其妙,自量其性,测其劳逸,临时斟酌,方委其功。诸方君子,无乃轻泄,弥秘之。
今按∶服法对治并可依诸丹之法,但件药主治条云∶或有服一二丸,或有服四五丸,病
瘥即止,此非养生之丹。不可多服,云云。
卷第十九
服全阳丹方第十五
内容:全阳丹主治∶头风咳逆,喘息呕吐,腰脚疼痛,气力怯弱,一切风病,胸中 癖,宿食
不消,见饭易饱,离垸还饥,瘦弱虚损,耳聋惊悸;阳道久衰,阴痿不起,益精驻颜,满髓
轻身,能食有力,令人肥健。
服法∶先吃泻药(用温白丸) 下去腹中宿秽,明日早朝空腹以酒若浆下一丸。从此每
日服至三十丸以下,二十丸以上即止。若无效验,重加服二十丸以下,但病重者服五十丸以
上,六七十丸以下。若犹无力,服至百丸以下,一切可随疾患轻重,岂可守株哉。患者若欲
得早除,每日服二三丸亦得。然欲服时取二合以下饭净淘吞药后即吃三四口许压之,恐药气
冲上头面,但病在胸膈以上者先吃淘饭,后服丹药;病在腰以下者,先吃药,后食饭。若在
头面及遍身者,不用淘饭,只用酒浆。若患烦闷,时时服金汞丹、甘豆汤、芦根汤。药如有
发动,可依治石发方。
禁忌∶猪肉、油腻、陈臭、粘滑、海藻、五辛、血食、青菜等。
卷第十九
服石钟乳方第十六
内容:性味功能∶
《本草经》云∶石钟乳,味甘、温,无毒,主咳逆上气,明目益精,安五脏,通百节,
利九窍,下乳汁,益精气,补虚损,疗脚弱疼冷,下焦伤竭,强阴,久服延年益寿,好色不
老,令人有子。不练食之,令人淋。(陶注云∶唯通中,轻薄如鹅管,碎之如爪甲,中无鹰
齿,光明者为善。敬注云∶虽浓而光明可爱,饵之。)
《耆婆方》云∶夫钟乳者,取管成白光,润泽如虻翅蝉翼者,好得服,服即得力,浓者
不可服之耳。但水而南流者上,东流者次,余方不中服之。凡钟乳白光者为上,黄光者为次,
赤者不中服,性大热。诸长生补益之中不过乳也。须常服之。服乳人若多嗔,只得九年即死,
好好慎之。唯不能禁嗔,勿服之。
《极要方》云∶钟乳,所以仙人名之曰乳,此精膏所作,与一切凡石悬殊绝伦不比类也。
师云∶服一斤乳尽,百病除;二斤乳尽,润及三代;三斤乳尽者,临死颜色不变。纵在土下,
满百年后还穿冢出,即成僵人也。此人在俗及至千年,皆不得回顾者即是也。一千以外者,
行日中,亦无歇,遂成真仙官也。
夫钟乳,此石之精膏也。不与土石杂。独生石室,宜神丹为地,所以然者,凡作丹法,
皆飞诸石精以为霜雪,而遂成金银,服之立仙矣。是以服丹之士,先服石之精髓,与丹为地。
若乳与丹相兼而服之者,能理丹石,补虚益精,久服之即能变练骨髓,老而更少,令有子。
养性要药也。
服乳法∶
凡服乳,撰旺相日及建除开日,吉。又常以戊己日用之。
凡欲服药,须先服泻药,除去腹中恶秽。
凡服石者,若有 宜下之。若人疲弱者,未必下也。
凡服药,先首于吉日清旦具服严 净嗽其口,面东向立再拜,一心发愿,愿服神药以后,
千殃散灭。百病消除,志求长生,无违其愿,三切大圣,加护去者还年。发此愿已,又以净
水漱口,先含一枣核许蜜,次以一二丸服之。
凡服药者,旺日服泻药,而相日服药从一丸起,稍积日服之。可至二三丸重,以二两为
一剂。
凡服乳之法,始以温酒服之二三丸,次日五丸,次日七丸,次日九丸,次日十一丸,次
日十三丸,然后以十五丸为法,不过于焉。
凡服钟乳丸五六十丸未得力者,可服一二百丸,稍停,候气色。
《极要方》空腹服钟乳法∶上取成练乳,称一两,分为再服。旦服暮令尽,无问乳之多
少,此一两为度。
凡服乳,皆须温清酒服之,恒令酒气不绝为佳,不得醉吐。凡服乳之时,唯须少食,一
日吃一升许饭,得满三日不出,即其乳。不随粪下,乳在腹内三日,练之便化为津液入人骨
髓。若食多者,其乳未化,不至 时乃随大便而出,徒损功夫,不得其效,唯须少食,满三
日外,待旧粪出讫,任意作美食补之,三日补之,更欲服者还依上法将息如前。其乳多少者,
任人贫富云云。
鉴真服钟乳随年齿方∶石钟乳,其味甘温无毒,年二十者服二两,乃至五十服五两,六
十以上加至七两。各随年服之,吉。四十以下人,一两分为两服,五十以上,一服一两,两
别和面三两搅溲面硬溲作 ,以五升铛中煮五,六沸即熟,和酒令汁尽服之,竟以暖饭押
之七日以来,忌如药法。
李补阙练研钟乳法∶取枣膏和乳研捣令相得,每旦空腹服十五丸如梧子,以暖酒下,待
饥方食,食宜用少不令饱,每日数数,任性饮酒,令体中熏熏,恒有酒气,使气宣行。
当服乳时,三日五日吃一两口仓米饭及少许臭败脯肉,及见丧孝尸秽并不须避,令其惯
习,每年恒服一大斤,以来四时并得服,夏秋料理,立冬服之。
《石论》云∶若服药先后饮食相近者,难得药力。皆须晚食少食,不通过多,多则令药
势不行,所以须少,少则易通,通则速得药力,宜慎之。空腹及下后不可服,更三日调养,
然后始服石,若下后只服药,或药滞着曲奥之处经岁不解,亦服药之后仍行百步,即乳气入
腹得力尤速。若觉热,进一两口冷饭行步消息,良之。
补乳法∶
《石论》云∶凡服乳石十日,还十日补,百日、千日亦然,以此为率。坐卧起寝处必须
香洁,衣服新鲜熏 如法,常侵早起服药导引,则神清而药行,每五更初即起扣天鼓三十
六通。又酒是性命之本,朝暮常须饮热美酒,恒令体中熏熏,仍不得饮白酒。又澡浴勿向汤
水中坐,宜以汤水淋之。
《极要方》云∶凡三日服乳,还三日补之,十日服,十日补之,以为率。补乳法欲得饱
食,服乳法欲得少食,补乳欲得食牛、羊、獐鹿等肉骨,煎取汁任意作美食啖之,不得食仓
米臭肉等物。以外不忌。
凡初服乳至补讫,必不得行房出精。此最大忌,慎之。又服乳补日讫,亦可更一月许将
养方可泄,不可顿泻。则令药气顿竭,慎之。
服乳得力候∶
《极要方》方∶凡服乳得力之时,先觉脐下绕脐肉起,身体发热,食味甘美,其阳气日
盛,数起之,慎不得近房。若后大起,唯行房慎不得出精,此为养其精气,令腹中肪成,乳
气盈溢,遍流百脉,则令人阳盛而且热,百战不怠,永无五劳七伤。
服乳禁忌∶
《删繁论》云∶凡禁之法,若药有乳石,须一月日外,若不如尔,非唯不得力翻致祸也。
《耆婆方》云∶凡服乳药,通忌生冷、酢滑、尘臭、大饱、大饥及嗔忧悲泣愁不乐,不
得冒诸风雪及淹秽之事。常令酒食气温温然,恒取暖常自逍遥适意。服乳忌五茄地榆,为药
去之。
《极要方》云∶不得眠嗔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