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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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 第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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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如锺而大。○,音博。)
  '疏'“师”○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金奏之鼓”亦是乐事,故亦列职在此。○注“如锺而大”○释曰:“如锺而大”者,以其形如锺而大,独在一ね。
  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郑司农说以《明堂位》曰“东夷之乐”,读如“味饮食”之味。杜子春读为“{艹味}┚著之{艹味}”玄谓读如之。○,戚莫拜反,刘、李音妹。味,食饮之味,如字,又莫介反。{艹味},莫戒反,又音味。┚,直基反,刘直梨反,李音侄。著,直居反,李张虑反。,古洽反,又音ト。)
  '疏'“师”○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教乐”,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也。案娄氏掌四夷之乐,今此特掌乐,是周以木德王,又见乐为阳,春是阳长养之方,故特建此一官也。○注“郑司”至“之”○释曰:引《明堂位》者,证是东夷之乐。云“读如味食饮之味。杜子春读为{艹味}┚著之{艹味}”者,读从《尔雅》也。此後郑皆不从之。後郑云“读为之”者,欲取为赤色,是以《礼记·檀弓》云“周人大事敛用日出”。郑云“日出时亦赤”,则东夷之乐名“”者,取色赤,东方之意。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众寡无数,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旄,旄牛尾,舞者所持以指麾。)
  '疏'“旄人”○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教舞散乐、舞夷乐。”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也。此经云“舞者众寡无数”,其职云“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属焉”。以其能为四夷之舞者即为之,故无数也。○注“旄旄”至“指麾”○释曰:案《山海经》“有兽如牛,四节有毛”是也。其牛尾可为旌旗之旄也。云“舞者所持以指麾”者,案:乐师掌小舞,有旄舞,是舞者所持以指麾;则此旄人舞夷乐,而云旄人,是亦舞者所持以指麾者。若然,下《娄氏》云“主四夷之乐”,两官共掌者,但娄氏掌而不教,此旄人教而不掌,故二官共其事也。
  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舞者所吹。《春秋》宣八年,“壬午,犹绎,万入去”。《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诗》云:“左手执,右手秉翟。”○,馀若反。绎,音亦,祭之明日又祭也,《字书》作释。去,起吕反,下同。)
  '疏'“师”○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教国子舞羽吹”,则此师所掌以致国子文乐,左手执,左手秉翟,故名官为师也。○注“舞”至“秉翟”○释曰:案《公羊》宣八年传文:“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张逸问:“《师》注:《春秋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何谓?”郑答:“废,置也。於去者为废,故曰废。”若然,辛巳日,有事於大庙,仲遂卒。卿佐卒,轻於正祭则重於绎祭,则不停正祭,合停绎祭。至於明日壬午,仍为绎祭,故孔子为经加“犹”以尢之,但宣公乃有惭心,於作乐之时,去其有声者,用其无声者也。《诗》云:“左手执,右手秉翟。”引《传》与《诗》者,证师教国子舞羽吹之事也。
  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章,吹以为诗章。)
  '疏'“章”○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土鼓豳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注“章”至“诗章”○释曰:案其职有《豳诗》、《豳雅》、《豳颂》,是吹以为诗章,故官名章也。
  娄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娄读如屦也。履,四夷舞者所也。今时倡蹋鼓沓行者,自有。○,丁兮反,许慎云“履也”。娄,九具反,又力具反,吕忱云:“,革履也。娄者,'A14V'娄。”,房味反。蹋,徒腊反,李吐腊反。沓,它答反,又如字。)
  '疏'“娄氏”○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也。○注“娄读”至“有”○释曰:此郑读从屦人之屦也。案:郑注《曲礼》云:“娄,无纟句之”也。此娄亦是无纟句之。彼为大夫欲去国行丧礼之屦,此为四夷舞者所,其屦无纟句,一也。云“今时倡蹋鼓沓行者,自有”者,谓汉时倡优作乐蹋地之人,并击鼓沓沓作声者,行自有屦。引之者,证四夷舞者,亦自有,与中国不同也。
  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庸,功也。郑司农云:“庸器,有功者铸器铭其功。《春秋传》曰:‘以所得於齐之兵,作林锺而铭鲁功焉。’”)
  '疏'“典庸”○释曰:在此者,案其职“掌藏乐器、庸器”,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注“庸功”至“功焉”○释曰:先郑所引《春秋》者,《左氏》襄十九年,季武子与晋师伐齐,所以得齐之兵,作林锺而铭鲁功焉。臧武仲谓季孙曰:“非礼也。夫铭,天子令德,诸侯言时计功,大夫称伐。今称伐则下等也,计功则借人也,言时则妨民多矣,何以为铭?”引之者,见其庸器之义。
  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干,舞者所持,谓也。《春秋传》曰:“万者何?干舞也。”○,食允反,又音允。)
  '疏'“司干”○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舞器。祭祀,授舞器。”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也。○注“干舞”至“舞也”○释曰:云“干,舞者所持”者,谓若《乐师》云“干舞”,则小舞也。其《夏官·司兵》云:“掌五兵,祭祀授舞者兵。”则五兵俱掌,但无干耳。然彼注云“谓朱干玉戚”者,郑连言朱干耳。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问龟曰卜。大卜,卜筮官之长。)
  '疏'“大卜”○释曰:此大卜有卜师及卜人,皆士官。而卜人无别职者,以其助大卜、卜师行事故也。其卜师则与大卜别职,亦是别职同官。在此者,案其职曰“掌三兆、三易”之等,但蓍龟卦兆有生数成数之鬼神,是鬼神之事,故列职於此也。○注“问龟”至“之长”○释曰:卜,赴也赴来者之心,故曰卜。对筮,问也,谓有疑来问於蓍。二者互见为义。卜言赴来问之心,亦先问乃赴。筮言问者,後亦赴来者之心也。云“卜筮官之长”者,谓与下龟人、氏、占人、筮人等为之长也。
  龟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工,取龟攻龟。)
  '疏'“龟人”○释曰:在此者,与卜人连类在此。○注“工取龟攻龟”○释曰:案其职云“取龟用秋时”,用成之时也。“攻龟用春时”,风气燥达之时故也。
  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ㄡ用荆之类。○,时髓反。ㄡ,哉灼反。,音俊,又子寸反。)
  '疏'“氏”○释曰:在此者,钻龟用ㄡ,故与大卜连类在此。○注“ㄡ用荆之类”○释曰:案其职云“掌共ㄡ契”,即《士丧礼》云“楚享”是也。楚即荆,故云“用荆”。云“之类”者,,所以捶笞人马,用荆竹为之。此亦用荆,故云之类也。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占蓍龟之卦兆吉凶。○蓍,音尸。)
  '疏'“占人”○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占龟筮”,亦占筮之类,故列职於此也。
  {口}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问蓍曰筮,其占《易》。)
  '疏'“{口}人”○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九{口}”,{口}有生成数之鬼神,故亦列职在此。○注“间蓍曰筮其占易”○释曰:云“问蓍曰筮”者,郑意以筮为问,故《易·蒙卦》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是筮为问也。云“其占《易》”,即《易》之九六爻辞是也。
  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疏'“占梦”○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梦是精神所感,并日月星辰等,是鬼神之事,故列职於此。
  氐,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阴阳气相侵,渐成祥者。鲁史梓慎云:“吾见赤黑之。”○,于鸩反,李且衽反。)
  '疏'“氐”○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十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亦是阴阳鬼神之事,故列职於此。
  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大祝,祝官之长。)
  '疏'“大祝”○释曰:大祝与小祝,别职而同官,故共府史胥徒。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亦是事鬼神之法,故列职於此也。○注“大祝祝官之长”○释曰:以其与下小祝、丧祝、甸祝、诅祝等为长也。
  丧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疏'“丧祝”○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大丧劝防之事。及辟,令启。”亦是礼事及事鬼神之法,故列职於此也。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甸之言田也。田狩之祝。○甸,音电,後不音者同。)
  '疏'“甸祝”○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四时之田表貉之祝从”,事鬼神之事,故列职於此。
  诅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诅谓祝之使沮败也。○诅,侧虑反。祝,之又反。沮,在吕反,沈音叙。)
  '疏'“诅祝”○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掌盟诅类造攻说礻会之祝号”,亦事鬼神,故列职於此。注云“诅谓祝之使沮败也”者,凡言盟者,盟将来。诅者,诅往过,故云祝之使沮败也。
  司巫,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司巫,巫官之长。)
  '疏'“司巫”○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若国大旱,则师巫而舞雩。”亦是事鬼神之事,故列职於此。○注“司巫巫官之长”○释曰:案其职云“掌群巫之政令”,与下男巫、女巫、神士等为师,故云巫官之长。
  男巫无数,女巫无数,其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巫,能制神之处位次主者。)
  '疏'注“巫能”至“主者”○释曰:巫与神通,亦是鬼神之事,故列职於此。案:《神士职》云:“凡以神士者,掌三辰之法,以犹鬼神示之居。”注引《孝经纬》及《国语》,并是制神之处位及次第主之事,神士还是男巫为之,故引彼以解此。
  大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大史,史官之长。)
  '疏'“大史”○释曰:在此者,案其职云:“读礼书,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是礼事及鬼神之事也,故列职於此也。小史与大史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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