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生贪染,执取其身体为喜、爱、常、乐、我而已。如果这样执取的人,正如昏迷了的老野干一样:一天它看见未曾落花的甄叔迦树,便自想道:“这是肉块”!所以说:
譬如林中的野干,
看见了开花的甄叔迦,
它想道:“我已得到了肉树”,
急急的向前奔跳;
贪婪的野干,
尝尝缤纷的落花,
执着说:“这地上的不是肉,
挂在那树上的才是啦”。
有智慧的人,
不但不执落掉的部分,
留在身上的,
也视为同样的不净。
昏迷的愚人,
执此身为净,
由此而作恶,
苦恼不解脱。
所以有智慧的人,
在死人、或活人的身上,
除去净性之想,
当见污秽之身的自性。
即是这样说:
此身像粪一样的臭,
象尸一样的不净,
为愚夫所喜爱,
为具眼者所呵弃。
这个臭秽之身,
那知是个湿皮囊,
有九门的大疮伤,
常有不净的奔放。
若把此身的内部
翻过外面来,
就要拿根棒,
把乌鸦和犬赶开。
是故有善德的比丘,无论在生人的身上或死人的身上,认识了不净的行相,即取那相作为业处,直至证得安止定。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定的修习中完成
了第六品,定名为不净业处的解释。
阿毗达摩·清净道论 07。说六随念品
说六随念品
在不净业处之后,再举十随念。数数起念,故为“随念”;又于应该发生的地方而发生,故正信而出家的善男子的随适而念为“随念”。
(十随念的语义)(一)所起的随念与佛有关的为“佛随念”。以佛德为所缘是念的同义语。(二)所起的随念与法有关的为“法随念”。以善说等法的德为所缘是念的同义语。(三)所起的随念与僧有关的为“僧随念”。以善行道等僧德为所缘是念的同义语。(四)所起的随念与戒有关的为“戒随念”。以我不毁等的戒德为所缘是念的同义语。(五)所起的随念与舍有关的为“舍随念”。以施舍等的舍德为所缘是念的同义语。(六)所起的随念与天有关的为“天随念”。以天为例证的自己的信等的德为所缘是念的同义语。(七)所起的随念与死有关的为“死随念”。以断绝命根为所缘是念的同义语。(八)念到发等色身的,或者念到身上的为“身至”。“身至”加“念”依文法应读短音的“身至念”,但这里不读短音而说长音的“身至念”。以发等身部的相为所缘是念的同义语。(九)所起的念与安般(出入息)有关的为“安般念”。以入息出息相为所缘是念的同义语。(十)所起的随念与寂止有关的为“寂止随念”。以一切苦的止息为所缘是念的同义语。
(一)佛随念
于此十随念中,先说为欲修习佛随念而证信具足的瑜伽行者,当于适当的住所独居静处禅思“彼世尊亦即是阿罗汉,等正觉者,明行具足者,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应该如是随念于佛世尊的功德。其随念的方法是:“那世尊亦即是阿罗汉,亦即是等正觉者……亦即是世尊”这样的随念,次说世尊有这样那样种种名称的原由:
(一)(阿罗汉)(1)远离故,(2)破贼故,(3)破辐故,(4)应受资具等故,(5)无秘密之恶故,先依此等理由而随念于世尊阿罗汉。
(1)他已经远离一切烦恼,即是说对烦恼已经站得很远了,已由于道而完全断了一切烦恼和习气,所以说“远离故”为阿罗汉。
不具烦恼,
说他为远离,
无诸过恶,
称我主为阿罗汉。
(2)以道而破诸烦恼之贼,所以说“破贼故”为阿罗汉。
我主以般若之剑,
斩杀了
那称为贪等的烦恼之贼,
所以叫他为阿罗汉。
(3)以无明与有爱作成的毂,由福行等所成的辐,老与死的辋,贯以诸漏集成的轴,连接于三有的车的这个无始以来展转轮回的车轮,世尊于菩提树下,以精进的两足,站在戒的地上,以信的手,执业尽智的斧,破一切辐,所以说“破辐故”为阿罗汉。或者轮回的轮是说无始以来的轮回流转,因为无明是根本故为毂,老死是最后故为辋,其余十法是以无明为根本,以老死为周边故为辐。
(说十二支)对于苦等四谛的无智为无明,欲界的无明为欲界诸行的缘,色界的无明为色界诸行的缘,无色界的无明为无色界诸行的缘。欲界的诸行为欲界结生识的缘,余者(色界无色界的诸行)亦同样的(为色无色界结生识的缘)。欲界的结生识为欲界名色的缘。色界亦然。(无色界的结生识)但为无色界的名的缘。欲界的名色为欲界六入的缘,色界的名色为色界的(眼耳意)三入的缘,无色界的名为无色界的(意)一入的缘。欲界的六入为欲界六种触的缘,色界的三入为色界的(眼耳意)三触的缘,无色界的一意入为无色界的一意触的缘,欲界的六触为欲界的六受的缘,色界的三触为那里的三受的缘,无色界的一触为一受的缘。欲界的六受为欲界的六爱身的缘,色界的三受为三爱身的缘,无色界的一受为无色界一爱身的缘,各种爱为各种取的缘,而取等为有等的缘。
何以故?兹有二人想:“我要享受诸欲”,以此欲取为缘,身行恶行,口行恶行,意行恶行,恶行满足,便生恶趣。这里他的生的因的业为业有,由业而生的五蕴为生有。五蕴的生为生,蕴的成熟为老,蕴的破坏为死。又有一人想:“我要享受天福”,同样的(以身语意)行诸善行,善行满足,便得生(六欲)天。这里他的生的因的业为业有,以下同前所说。又有一人想:“我要享受梵天的福”,以此欲取为缘,修习慈、悲、喜、舍、修习圆满,便生梵天。这里他的生的因的业为业有,其他的同前。另有一人想,“我要享受无色界的福”,于是修习空无边处等无色定,修习圆满,便得生于彼等诸处。这里他的生的因的业为业有,由业而生的四蕴为生有。四蕴的生为生,四蕴的成熟为老,四蕴的破坏为死。其余诸根本取(见取,戒禁取,我语取)亦以同样的解说。
(法住智)“如是这无明是因,行是因的生起,把握这两者的因与生起的缘的慧是“法住智”。过去世和未来世亦以无明为因,行为因的生起,把握这两者的因与生起的慧是“法住智”。其他各句亦当以同样的方法解说。
(四类)于此十二支之中,无明与行为一类,识,名色,六入,触与受为一类;爱,取与有为一类;生与老死为一类。这里前一类为过去世,中间二类为现在,生与老死的后一类为未来。
(三世二十行相)在十二支中,当你说无明与行的时候,则也包括了爱、取、有、三支的意思,所以这五法为过去的业转,识(名色、六入、触、受)等五法为现在的异熟转。当你说爱、取、有的时候,则亦包括无明与行,所以这五法为现在的业转,生与老死一句即表示识等,故此五法为未来的异熟转。这便是依十二支行相而成为二十种。
(三连接)十二支中的行与识之间是一个连接,受与爱之间是一个,有与生之间是一个。
世尊“对于这四类三世二十行相及三连接的缘起的一切行相都能知见了悟。智是知的意思,慧是理解的意思。所以说:“把握于缘的慧为法住智””。世尊以此法住智如实而知彼等(十二支)法,于彼等中厌、离、离欲而解脱,破离断绝如上述的轮回车轮的辐。所以说:“破辐故”为阿罗汉。
我们的世间主,
用他的智剑,
破了轮回车轮的辐,
所以叫他阿罗汉。
(4)因为他是最胜应供的人,所以才值得领受衣服等资具及其他的供养。故世尊现世时,任何有权威的天人都不愿在他处作供养的。即如梵天娑婆主曾以量如须弥山的宝环供养世尊,又如频毗娑罗王、侨萨罗王等的天与人也尽力供养。甚至对于般涅槃之后的世尊。如阿育大王曾费了九十六俱胝(九万万六千万)的财产,于全阎浮洲造了八万四千的塔寺,其他的供养更不必说了。
所以说“值得受资具等故”为阿罗汉。
一切资具和其他的供养,
唯有世间主才值得领受,
阿罗汉的名义,
世间的胜利者才得相符。
(5)犹如世间上自以为智的愚者,深怕不名誉而秘密行恶,但彼(世尊)决不会做这样的事,所以说“不密行恶故”为阿罗汉。
于诸恶业中,
无秘密可说。
因无秘密故,
称为阿罗汉。
再综合的说:
因为牟尼的远离,
杀了一切烦恼的贼,
破了轮回车轮的辐,
应受资具等的供养,
又无秘密的行恶,
所以称他阿罗汉。
(二)(等正觉者)由于自己正觉一切法,故称“等正觉者”。
即是说他是一切法的正觉者,应该通达的诸法业已通达觉悟,应该遍知的诸(苦)法业已遍知,应断的诸(集)法业已断绝,应证的诸(灭)法业已证得,应修的诸(道)法业已修习。所以说:
应知的我已知,
应修的我已修,
应断的我已断,
所以婆罗门呀,我是觉者。
亦即眼是苦谛,由于他的根本原因而生起的过去的爱为集谛,(苦与集)两者的不存在为灭谛,知灭的行道为道谛,如是举其四谛的每一句,亦得由自己正觉一切法。于耳、鼻、舌、身、意(内六处)也是同样的。如是对色等的(外)六处,眼识等的六识身,眼触等的六触,眼触等所生的六受,色想等的六想,色思等的六思,色爱等的六爱身,色寻等的六寻,色伺等的六伺,色蕴等的五蕴,十遍,十随念,膨胀想等十不净想,发等三十二行相,十二处,十八界,欲有等的九有,初禅等的四禅,修慈等的四无量,四无色定,逆观老死等的缘起支,顺观无明等的缘起支,亦当以同样的方法解说。这里举一句来说:“老死是苦谛,生为集谛,两者的出离为灭谛,知灭的行道为道谛,如是举其一”句都由自己正觉、顺觉、逆觉一切法。所以说:“由于自己正觉一切法为等正觉者”。
(三)(明行具足者)因为明与行具足,故为明行具足者。这里的“明”是三明、或八明,三明当知如《怖骇经》中所说;八明,即如《阿摩昼经》中所说的观智及意所成神变加以六神通为八明。“行”即戒律仪,防护诸根之门,食物知量,努力醒觉,(信、惭、愧、多闻、精进、念、慧)的七种妙法,色界四种禅,当知共为十五法。因为依此十五法行,圣弟子得行于不死的方向,所以说“行”。即所谓:“摩诃男(大名),兹有圣弟子具戒”等,一切如在中分五十经中所说。世尊对于这些明与行都已具足,所以称为“明行具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