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那个同样的身体,
到了福尽的时候,
也要去见死的面,
无忧王到了忧的境地。
同时一切的健康终至于病,一切的青春终至于老,一切的生命终至于死,一切世间的大众必随生,为老所占,为病所侵,为死所袭。所以说:
譬如高耸入云的大石山,
周围展转,研碎四方,
老死对于众生类:
刹帝利与婆罗门,
吠舍,首陀,旃陀罗与波孤沙,
一切都粉碎,谁也不能逃。
老死的境域,没有象车步兵用武的地方,
或以咒语战术及财贿,也无可能战胜他。
如是深知生命的兴盛,终至于死的衰落,以“兴盛的衰落”而念于死。
(三)“以比较”——以他人比较自己。即以七种行相作比较而念于死:(1)以大名,(2)以大福,(3)以大力,(4)以大神变,(5)以大慧(6)以辟支佛,(7)以等正觉。
(1)怎样比较呢?对于有大名声,大眷属,大财富及多牲骑等,如摩诃三摩多王,曼陀多王,大善见王,坚辐王,尼弥王等,无疑的都已为死所侵袭,象我这样的人怎么不为所侵呢?
摩诃三摩多等大名的大王,
他们都已为死所制服,
如我这等人,
更有何言说。
如是先以大名声比较而念死。
(2)怎样以大福比较呢?
殊提,阇提罗,郁伽,
文荼,与富兰那迦,
他们都是世间的大名大福者,
一切都已死,
如我这等人,
更有何言说。
如是以大福比较而念死。
(3)怎样以大力比较呢?
婆薮提婆,婆罗提婆,
毗曼塞那,优提体罗,
迦那罗,比耶檀曼罗,
此等世间知名的大力士,
都已为死所征服;
他们也得死,
如我这等人,
更有何言说。
如是以大力比较而念死。
(4)怎样以大神变比较呢?
第二上首弟子,神通第一的(目犍连),
用他的足趾,便得震动毗阇延多的宫殿。
亦如麋鹿进入狮子口,
带着神通进入恐怖的死的口里,
如我这等人,
更有何言说。
如是以大神变比较而念死。
(5)怎样以大慧比较?
除了世主之外,
他人的慧不及舍利弗的十六分之一,
这样大慧的第一上首弟子,
也为死征服,
如我这等人,
更有何言说。
如是以大慧比较而念死。
(6)怎样以辟支佛比较呢?他以自己的智与精进力,破了一切烦恼之贼,而得独觉——麟角喻独生者,亦不能脱离于死,我怎么能脱呢?
观察各种原因的大仙。
以智力而得漏尽的独生者,
以独行独住的麟角喻者,
他们也不得超越于死,
如我这等人,
更有何言说。
如是以辟支佛比较而念死。
(7)怎样以等正觉者比较呢?彼世尊饰以八十种好及三十二相庄严的色身,一切种类清净的戒蕴等德宝成就的法身,大名,大福,大力,大神变,大慧都达到顶点,无等,无等等,无比无双的阿罗汉等正觉者,如大火聚给雨水降下而消灭,他也给死雨降下而即座寂灭。
这样有大威力的大仙,
那死力也无耻无畏的逼来。
无耻无畏,
粉碎一切,
象我这样的有情,
怎不为死所战胜?
如是比较等正觉者而念死。
以这样共同的死,拿那些具有大名等及其他的人与自己比较,象那些殊胜的有情一样,念我也要死的则生起得达近行定的业处。
当如是自他比较而念死。
(四)“以身多共同者”——此身是许多人共同的,是八十种虫聚所共同的。于此等虫聚中,依外皮而住的则啖外皮,依内皮而住的则啖内皮,依肉而住的则啖肉,依腱而住的则啖腱,依骨而住的则啖骨,依髓而住的则啖髓。它们即在那住所中生而老而死及屙屎放尿,身体是它们的生家、病室、坟墓、厕所与尿桶。此身为彼等虫聚扰乱而至于死。如彼八十种虫聚,在身体的内部尚有共同的数百种病,外部则有蛇蝎等的死缘。譬如建立在四衢通道的鹄的,来自四方八面的矢剑枪石等都落于此。此身亦然,为一切灾难的鹄的。此身为诸灾难所袭必至于死。所以世尊说:
“诸比丘!兹有比丘,日去夜来之时,作是思惟:“我实有甚多死的缘,蛇啮我,蝎啮我,百足虫啮我,它们都足以使我命终,所以都是我的危碍”。或者“我颠踬跌倒,饮食于身中腐败,胆汁的扰乱,痰的扰乱,剑风的扰乱,它们都足以使我命终,所以都是我的危碍””。
如是“以身多共同者”而念死。
(五)“以寿命无力”——此寿的无力名为无力。因有情的命,(1)须出入息的关系,(2)威仪的关系,(3)冷热的关系,(4)大种的关系,(5)食物的关系。
(1)此命须得出入息的平衡而存续。如果呼出的鼻息不进入的时候,或者吸入的不出来时,便名为死。
(2)获得四威仪的平衡而命能存续。如果任何一种威仪过分了,则寿行断绝。
(3)获得冷热的平衡而命能存续。如为过冷或过热的征服则失命。
(4)获得(地水火风四)大种的平衡而命能存续。如果地界及水界等任何一种的扰乱,则强壮的人亦成身体僵硬,或痢疾而身体湿污,或受大热之苦,或关节败坏而至命终。
(5)获得适当的段食时而命存续。不得食者便至命终。
当如是“以寿命无力”而念死。
(六)“以无相故”——是因为无确定,无限定的意思。所以有情的:
命、病、时与身倒处,
以及趣等的五种,
在这生命的界内,
那是无相无知的。
(1)“命”——不能作“必定生存这样长的时期,更无过之”的确定,故为无相。有情在羯罗蓝时可死,在頞部昙(ab1uda),闭尸,键南,入胎后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四个月,五个月,乃至十个月时亦可死,从母胎出产时可死,以后乃至在百岁以内或以外都要死的。
(2)“病”——“有情必以此病而死,不以他病”、实不能如是确定,故为无相。因为有情以眼病可死,以耳病等任何病亦可死的。
(3)“时”——“有情必以此时死,不以他时”,实不能如是确定,故为无相。因为有情在午前可死,在正午等任何一时亦可死的。
(4)“身倒处”——谓“死者的身体当于此处倒,不在他处”,实不能如是确定,故为无相。一个生在村内的人,其身体可倒在村外,生在村外者可倒在村内,或者陆生者的身体可倒在水中,水生者倒在陆上等等的多种可能。
(5)“趣”——“有情自彼处死当生于此”,实不能如是确定,故为无相。因为自天界死者,可生于人中,自人界死者亦可生于天等任何一界中,如是旋转于五趣界(地狱、饿鬼,畜生,人间,天上)中,犹如牵机械的牛相似。
(七)“以生命时间的限制”——现在人的生命的时间是很有限的。如果长寿者,亦不过百岁上下。所以世尊说:“诸比丘,人寿短促,不久便至来世。故当作善,当行梵行。生者决无不死。诸比丘,彼长寿者,百岁上下而已……”。
人寿甚短促,
善人时轻蔑;
如行救头燃;
无有死不来。
又说:“诸比丘!往昔有师名阿罗迦”,一切亦在以七种譬喻庄严的经中详说。
又说:“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习;“呜呼!我命实在一日一夜之间,我必忆念世尊教法,我实多有所作”。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习:“呜呼!我命实在一日之间,我必忆念世尊教法,我实多有所作”。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习:“呜呼!我命实在一顿饭食之间,我必忆念世尊教法,我实多有所作”。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习:“呜呼!我命实在咀嚼吞下四五团饭食之间,我必忆念世尊教法,我实多有所作”。诸比丘!此等称为住于放逸比丘,迟缓的修习为漏尽而念死。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习:“呜呼!我命实在咀嚼吞下一团饭食之间,我必忆念世尊教法,我实多有所作”。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习:“呜呼!我命实在一呼吸或入出息之间,我必忆念世尊教法,我实多有所作”。诸比丘!此等称为住于不放逸比丘,敏捷的修习为漏尽而念死”。
如是咀嚼四五团饭食之间的短促寿命的时间尚不可靠,当这样的“以生命的限制”而念死。
(八)“以刹那短促”——有情的刹那寿命,是依第一义极短的只起一心之间而已。犹如车轮转动之时,只以一辋的部分转动,停止时亦只一辋部分停止,如是有情的寿命只是一心刹那,那心消灭之时,即名有情灭。即所谓:“过去心刹那(的有情)已生存,非现在生存,非未来生存。未来心刹那(的有情)非已生存,非现在生存,是未来生存。现在心刹那(的有情)非已生存,是现在生存,非未来生存”。
命与自体及苦乐(受)
都只一心的相应,
刹那迅速的存续。
死者或存者,
诸蕴灭相等,
一去不再生。
以(心)未生故不生,
依现存(心)而生存,
由心灭故世间灭,
此依第一义施设。
如是“以刹那的短促”而念死。
念此八种之中任何一种行相的人,以数数作意,而得修习其心,住念于死的所缘,镇伏于五盖,而得现起禅支。因为死的所缘的自性法故,及悚惧故,不得安止定,只证近行之禅。出世间禅及第二第四无色禅,由于自性法的殊胜修习得证于安止。即因为依清净修习的次第故得证出世间安止,由于所缘的超越修习故得证无色安止。因为在那里(无色禅)证安止禅的只有一所缘的超越。然而此(念死)中(清净修习及所缘的超越)两者都没有。所以(念死)只能证得近行之禅。
因为此禅是由于念死之力而生起,故称“念死”。
(念死的功德)勤修念死的比丘,是常不放逸的,对一切有得不爱乐想,舍弃命的爱者,是呵斥罪恶者,不多贮藏,对于资具离诸悭垢,得至熟练于他的无常之想,随着亦得现起苦想及无我想。
不修习念死的有情,死的时候未免陷于恐怖昏昧,如突然地遭遇猛兽,夜叉,蟒蛇,盗贼,及杀戮者相似,如是(修习)则不陷于(恐怖昏昧)而得无畏无昏昧而命终。他于现世纵使不证不死(的涅槃),来世亦得到达善趣。
真实的善慧者,
应对于如是,
有大威力的念死,
常作不放逸之行。
这是详论念死一门。
(八)身至念
今说除了佛陀出世之时以前未曾流行的及非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