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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应知以譬喻的抉择——
(十二)“以四法(四句分别)”:(一)是苦而非圣谛,(二)是圣谛而非苦,(三)是苦亦是圣谛,(四)非苦亦非圣谛。
此中:(一)与道相应的诸(心、心所)法及沙门果,依照“无常者是苦”的句子,因为是行苦之故为苦,而非圣谛。(二)灭是圣谛而非苦。其他的(集道)二谛可说为苦,因为无常之故,但不是因为世尊的梵行所领解的如实的苦谛之义,(三)除了爱之外,其五取蕴则依一切的行相都是苦也是圣谛。(四)与道相应的诸法及诸沙门果,苦依世尊的梵行所领解的如实的谛理则非苦亦非圣谛。如是集等亦得依此类推。这里当知是以四法的抉择。
(十三)(以空)“以空及以一种等”的一句中,先说“以空”:一切四谛,依第一义说,因无受(苦)者,作(烦恼)者、入灭者及行(道)者之故,当知(四谛)是空。所以这样说:
有苦而无什么受苦者,
有作而无作者的存在,
有灭而无入灭者,
有道却无行者的存在。
或者
前面的苦集二种是常恒、净、乐、我的空,
不死之灭是我的空,
道是常、净、我的空,
于此四谛之中的是空。
或者(苦集道)三者是灭空、灭是其余三者空。或者因(集、道)是果(苦灭)的空,因为集中无有苦故,道中无有灭故。不像自性论者(数论派)所说的自性,果不是含于因中的。果(苦灭)是因(集道)的空,因为苦与集、灭与道不结合之故。不像合论者(胜论派)所说的二微等,因不是与因的果结合的。所以这样说:
三者是灭空,灭是三者空,
因是果的空,果亦是因空。
——如是当知先以空的抉择说——
(十四)“以一种等”:此四谛中,一切的“苦”,依其现起之性为一种。依名与色为二种。依欲、色、无色界的生起各别为三种。依四食为四种。依五取蕴的差别为五种。
“集”亦依其现起之性为一种。由于邪见的相应与不相应为二种。依欲爱、有爱、无有爱为三种。由四果道所断故为四种。由于色欢喜等的不同为五种。由于六爱身的不同为六种。
“灭”亦依无为界为一种。依于经说的有余依及无余依的差别为二种。由于三有的寂灭故为三种。由于四圣道而证故为四种。
由于五欢喜(色声香味触的五欲)的寂灭故为五种。由于六爱身的灭尽的各别为六种。
“道”亦依其修习为一种。依止、观之别或依见、修之别为二种。依(戒、定、慧)三蕴之别为三种。因为此道有(八)部分之故,可以三蕴而包摄,犹如都市包摄于国内。即所谓:“朋友,毗舍佉,不是以八支圣道而包摄三蕴。朋友,毗舍佉,以三蕴而包摄八支圣道。朋友,毗舍佉,正语、正业、正命的三法包摄于戒蕴中。正精进、正念、正定的三法包摄于定蕴中。正见、正思惟的二法包摄于慧蕴中”。
此中的正语等三种只是戒,所以因同种而包摄于戒蕴。在圣典中的“戒蕴中”虽以位格来说明,然而应依作格之义。其次于正精进等的三种之中,以定自己的法性是不能专注所缘而安止(入定)的,当它获得精进完成其策励的作用及念的完成其不忘的作用之时的帮助,便得安止。
这里有一个相当的譬喻:即如有朋友三人,为了祭祀共同进入园中,一人看见了盛开的瞻波伽花,虽然举手去采,但不可能。另一人便屈他的背给他站,他虽然站在他的背上,但因动摇亦不能取得花。此时第三者又供给他的肩,于是他站在一人的背上,握住另,一人的肩,随其所欲而采了花,用以严饰而享受祭祀。当知这譬喻是这样的:三友同入园中,如正精进等三法同时而生。盛开的瞻波伽如所缘。举手去摘而不可能,如以定的自己的法性不能专注所缘而安止。屈背给他站的朋友如精进。另一位站着而供给他的肩的朋友如念。于是他站在一人的背上握住另一人的肩随其所欲而采了花,如获得了精进完成其策励的作用及念的完成其不忘的作用之时的帮助的定,得以专注所缘而安止。
是故这里的定是依其同种而包摄于定蕴中,精进及念则依其作用而包摄于定蕴中。于正见、正思惟之中,慧的自己的法性是不能决定所缘为无常、苦及无我的,但获得寻(正思惟)的时时冲击所缘的帮助之时而得决定,何以故?譬如一银行家,置钱币于手中,虽欲视察其全部,但眼面是不能翻转(钱币)的,只能以指节去翻转它而得视察它的各部分。如是以慧自己的法性是不可能决定所缘为无常等,只有由那以专注(所缘)为相而有接触(所缘)作用的寻(正思惟)的资助,如冲击如翻转及取而与之(的所缘)才能决定。
是故正见是依同种而包摄于慧蕴中,正思惟则依(资助的)工作而包摄于慧蕴中。如是以此等三蕴而摄(八正)道。所以说“由于三蕴的差别而有三种”。依须陀洹道等有四种。
又一切四谛,由于真如及可知之故为一种。依世间、出世间,或依有为、无为之故为二种。由于见断,修断、及由见与修不可断之故为三种。由于遍知(舍断、作证、修习)等的差别之故有四种。
如是当知由于一种等的差裨瘛?br》(十五)“以同分、异分”:一切四谛都是不违真如故、我空故、难通达故,所以互相为同分。即所谓:““阿难!你的意思怎样?一人从远处而把箭射过细小的键孔,每发都不失败,或者一人以破裂为百分的发尖而射穿发尖,那一种比较困难比较难得呢”?“如是尊师,那以破裂为百分的发而射穿发尖,实为困难,实为难得”。“阿难!贯穿其最难贯穿的,还算是那些如实通达这是苦……乃至如实通达这是导至苦灭之道””。
(四谛的)自相各别故为异分。前(苦集)二种都因难思、甚深、世间、有漏之故为同分。但果与因有别,及应遍知与舍断的差别之故为异分。后(灭道)二种都因甚深、难思、出世间、无漏之故为同分。但因境(所缘)与有境(有所缘)之别,及应作证与修习之别故为异分。第一第三同指为果故为同分,但是有为及无为之故为异分。第二第四同指为因故为同分,因为一是善一是不善故为异分。第一第四因有为故为同分,但世间和出世间各别故为异分,第二第三是非学非无学故为同分,但是有所缘与无所缘故为异分。
如是智者当以品类与方法,
认识四圣谛的同分和异分。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慧的修习中完成了第十六品,定名为根谛的解释。
阿毗达摩·清净道论 17。说慧地品
说慧地品
慧地之六——释缘起
如前面所说的“蕴处界根谛缘起等种种法是慧地”的慧地诸法之中,只留下缘起及包摄于“等”字之中的缘生法了,所以现在当来说明它们。
此中当先知道无明等法是“缘起”。即如世尊说:“诸比丘,什么是缘起?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由生之缘而发生老、死、愁、悲、苦、忧、恼,如是这是一切苦蕴的集(生起)。诸比丘,是名缘起”。其次当知老死等为“缘生法”即如世尊说:“诸比丘,什么是缘生法?诸比丘,老死是无常、有为、缘生、尽法、衰法、离贪法、灭法。诸比丘,生……乃至……有、取、爱、受、触、六处、名色、识、行……诸比丘,无明是无常、有为、缘生、尽法、衰法、离贪法、灭法。诸比丘,是名缘生法”。
(一)缘起的语义之一
这是(缘起和缘生法的)简略的解释:“缘起”是缘的法。“缘生法”是由那些缘所生的法。怎么能够了解这些呢?当知依照世尊的语言,即如世尊在指示缘起与缘生法的经中说:“诸比丘,什么是缘起?诸比丘,以生为缘有老死,无论诸佛如来出世或不出世,而此(缘起的)界(自性)住立,是法住性、是法不变性、是此缘性。如来于此现正觉,现观;现正觉、现观之后,讲它、说它、施设、确定、开显、分别及显示它,而说“汝等当见”!诸比丘,以生为缘有老死,诸比丘,以有为缘有生……乃至……以无明为缘有行,无论如来出世……乃至……分别显示,而说“汝等当见”!诸比丘,以无明为缘有行。诸比丘,这里的是如性、不违自性、不他性、是此缘性。诸比丘,是名缘起”。如是依佛所示的缘起,与如性等是同义语,所以说缘的法为缘起。
是故当知“缘起”是以老死等诸法的缘为特相,有与苦结合的作用,邪道(轮回)是它的现状,这(缘起)由于这样不少不多的缘而发生那样的法,故说“如性”;因为诸缘和合之时,虽一须臾,想不从此而发生诸法是不可能的。所以说“不违如性”。不能由其他诸法的(生起之)缘而生起别的法,所以说“不他性”;是上面所述的此等老死等的缘之故,或为它们的缘的聚合之故,说为“此缘性”。而此(此缘性的)语义是这样:是此等(老死等)的缘为此缘,此缘即为此缘性;或以此缘的聚合为此缘性。而此(缘起的语)相则应于文法中求之。
有人不顾外道(数论)所遍计的自性、神我等的原因,却说缘正生起为缘起,如是只以生起为缘起。他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何以故?(1)无有经说故,(2)与经相违故,(3)缺乏甚深之理故,(4)破坏语法故。
(1)没有什么经中说只以生起为缘起的。
(2)那主张只以生起为缘起的人、与部分住的经相违故,怎么相违呢?因为依据世尊所说的“尔时世尊,于初夜分对缘起顺逆地作意”等语之故,则缘起作意是最初的正觉住的部分住——即是彼世尊的一部分住。所谓:“诸比丘,我以那最初正觉的住法而住,以那部分住而住”。是故那时的世尊是见缘相而住,不是仅见生起而住的。他又说,“那我作如是了解:有的是以邪见之缘的觉受,有的是以正见之缘的觉受,有的是以邪思惟之缘的觉受”等等。如是那主张只以生起为缘起的人,是违反于部分住的经中的意思的,同时亦与《迦旃延经》相违。即如迦旃延经中说:“迦旃延,世间的集(因),以正慧如实而见者,对于他是不会以为世间是非有性的”。因为顺的缘起是世间的生起之缘故为世间的集(因),是为断除断见而说的;但说只是生起则不然,因为只见生起是不会断除断见的;只有由于见缘的相续才能断它,因为有缘相续之时而果亦不断之故。如是那主张只以生起为缘起的人是与迦旃延经相违的。
(3)“缺乏甚深之理故”,即如世尊说:“阿难,这缘起甚深、甚深”!有四种而名甚深,后面当说。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