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而再有,世间起如是。
如是观察的人,则完全断除关于前际的所谓“我于过去世存在的吗”的此等的一切十六种疑惑。于一切的有、生、趣、(识)住、(有情)居中,他认识了只是由于因果的连续而转起名色。他见到于原因之外无作者,于异熟的转起之外没有异熟的受者。他以正慧而见得很清楚:说有原因之时为“作者”,有异熟的转起之时为“受者”,这不过是智者依于世俗的概念的言说而已。古人说:
没有业的作者,也无异熟的受者,
只是诸法的转起;这是正确的见解。
这样的业和异熟有因而转起,
犹如种子和树等,不知其前际。
于未来的轮回亦不知他们的不起,
不知此意而诸外道的见解不自在。
他们执着有情之想而有常见与断见,
执诸六十二见而使他们的意见自相违。
他们为自己的见缚所缚,被爱流冲去了,
被渴爱之流冲去了,自己的痛苦不解脱。
佛的弟子比丘而以自己的通智知此义,
通达甚深微妙的空与缘。
异熟之中无有业,业中亦不存异熟,
两者互相都是空,可是离了业无果。
譬如太阳、宝珠、牛粪之中无有火,
亦非从彼等之外而有,但以此等资料而生火。
如是异熟不在于业中,亦非在于业之外,
业亦不是存于异熟中;
果中无有业,业中亦无果,
但因由于取业而生果。
没有天与梵天为轮回的作者,
但由因、缘而诸法的转起。
如是以业轮转及异熟轮转而把握名色之缘,及断除对于三世的疑惑者,以死与结生而知一切过去未来及现在的诸法。这是他的遍知之智。
(六)遍知智——法住智
他这样的了解:于过去由业缘而生的诸蕴,已在彼处而灭;由于过去的业缘而于此有生起别的诸蕴;但没有一法是从过去有而来于此有的。于此有由于业缘而生的诸蕴将灭,于再有(来世)别的(诸蕴)将生;自此有亦无一法将去于再有。
譬如讽诵,不是从阿阇梨之口而入于弟子之口,但不能说不是由于他的讽诵之缘,而于弟子之口起了讽诵。又如(病者的)使者所饮的咒水并未入于病者的腹中,但不能说不是由于此缘而得治病。亦如对镜化妆他的面,并未施于镜中的面像,但不能说不是由于此缘而得知其化妆。(譬如从灯点灯)并非从这一盏灯芯上的灯焰跑走另一盏的灯芯上面去,但不能说不是由于此缘而生那一灯芯的灯焰。如是没有任何一法是从过去有而转移至此有,亦不从此有而转移至再有的,但不能说不是由于过去有的蕴、处、界之缘而生此世(的蕴处界),或由此世的蕴、处、界之缘而生再有的蕴、处、界的。
譬如意界之后的眼识,
不自彼处来,但在彼后生,
同样的,结生之时是由心相续而起,
前心破坏了,后心继之生。
他们没有中间者,也无有间断,
没有一物是从死心来,但生于结生。
如是以死及结生而知一切法者,曾经增加了以一切行相而把握名色之缘的智,善断十六种的疑惑。不但如此,并且断了“关于疑师”等的八种疑惑及镇伏了六十二种恶见。如是应知以种种的方法而把握名色之缘及越度了关于三世的疑惑所建立的智为“度疑清净”,同时“法住智”、“如实智”、“正见”也是这度疑清净的同义语。即所谓:“由无明之缘而有行为缘生。这两者都是缘生,把握此缘的智为法住智”。
“忆念无常者,于何等法如实知见?如何成为正见?从何而善见一切诸行为无常?断何等的疑惑?忆念苦及无我者,于何等法如实知见?……乃至断何等的疑惑?忆念无常者,于相如实知见,因此而言正见。如是由彼而善见一切诸行为无常,断除对于彼等的疑惑。忆念苦者,于转起如实知见。忆念无我者,于相及转起如实知见,因此名为正见。如是由彼而善见一切诸法为无我,断除对于彼等的疑惑。而如实智,正见,度疑的此等三法是异义异文,或为一义而异文?而如实智、正见、度疑的此等三法是一义而异文”。
由此(如实之)智而具观者,于佛教中名为得入息者(圣果)、得建立者(圣道)、决定至者及小须陀洹。
是故为欲越度疑惑的比丘,
应该常念与把握一切名色之缘。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慧的修习中,完成了第十九品,定名为度疑清净的解释。
阿毗达摩·清净道论 20。说道非道智见清净品
说道非道智见清净品
慧体之三——道非道智见清净
“这是道,这是非道”,象这样知道了道与非道所建立的智为“道非道智见清净”。
欲求完成那(道非道智见清净)的人,先应以称为聚的思惟的方法观而行瑜伽。何以故?因为初观者于光明等的发生之时而发生道非道智之故。因为于光明等发生之时而有道非道智,而聚的思惟是初步的观,所以这(道非道智)在度疑(清净)之后来显示。更因于审察遍知进行之时而生起道非道智,及审察遍知是在知遍知之后。是故欲求完成这道非道智见清净的人,先应以聚的思惟而行瑜伽。
三遍知
这是关于它们的决定之说:世间的遍知有三种:即知遍知、审察遍知、断遍知。关于它们的曾有这样的说法:“知通之慧以已知之义为智,遍知之慧以审察之义为智,断的慧以遍舍之义为智”。
此中:“色以恼坏为相,受以所受为相”,以这样的观察彼等诸法的各别自相而起的慧,名为“知遍知”。“色是无常,受是无常”,以此等方法来处置彼等诸法的共相而转起以相为所缘的观慧,名为“审察遍知”。其次对于彼等(色受等)的诸法,以舍断常想等而转起以相为所缘的观慧,名为“断遍知”。
此中:自诸行(名色)的辨别而至于缘的把握为知遍知的范围,因为此间是以通达诸法的各别自相为主。其次从聚的思惟而至于生灭随观为审查遍知的范围;因为此间是以通达诸法的共相为主。从坏随观开始,此后为断遍知的范围;因为自此以后,于无常随观者则断常想,于苦随观者则断乐想……乃至于无我随观者则断我想,厌离者断喜,离贪者断贪,灭者断集,舍遣者断取。这是以能令舍断常等的七随观为主。如是于此等三遍知之中,由于成就诸行的辨别及对于缘的把握,故此瑜伽者得证于知遍知,及当证于其他的(二遍知)。所以说:“于审察遍知进行之时而生起道非道智、及审察遍知是在知遍知之后。是故欲求完成这道非道智见清净的人,先应以聚的思惟而行瑜伽”。
(一)关于聚的思惟的圣典
这是圣典中有关的文句:“如何节略过去未来及现在的诸法而确定的慧为思惟之智?即无论什么色,于过去未来现在,或内……乃至或远或近的,确定一切色无常,为一思惟。确定是苦,
为一思惟。确定是无我为一思惟。无论什么受……乃至无论什么识……乃至确定无我,为一思惟。眼……乃至过去未来现在的老死,确定无常,为一思惟。确定苦、无我,为一思惟。过去未来现在的色,依灭尽之义,为无常,依怖畏之义为苦,依不实之义,为无我,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受…识…眼……乃至老死……为思惟智。过去未来现在的色,是无常、有为、缘生、灭尽法、衰灭法、离贪法、灭法,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受…识…眼…过去未来现在的老死是无常、有为……乃至灭法,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
惟智。生缘老死,无生则无老死,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
于过去世,未来世,亦是生缘老死,无生则无老死,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有缘生……乃至无明缘行,无无明则无行,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于过去世,未来世,亦是无明缘行,无无明则无行,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以知之义为智,以知解之义为慧,故说以节略过去未来现在的诸法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
在此圣典的文中,以“眼……乃至老死”的省略之文,当知包括此等法聚:即与(认识之)门及所缘共同于门转起的诸法、五蕴、六门、六所缘、六识、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六寻,六伺,六界,十遍、三十二分(身)、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二根、三界、九有、四禅、四无量、四无色定、十二缘起支。
这曾于知通的解释中说:“诸比丘,一切应知通。诸比丘,什么是一切应知通?诸比丘,眼应知通。色…眼识…眼触,由眼触之缘所生起的受,或苦或乐或不苦不乐应知通。耳…乃至由意触之缘所生起的受,或苦或乐或不苦不乐应知通。色…识…眼…意…色…法…眼识…意识…眼触…意触,由眼触之缘所生的受,由意所生的受,色想…法想,色思…法思,色爱…法爱,色寻…法寻,色伺…法伺,地界…识界,地遍…识遍,发……乃至脑,眼处…法处,眼界…意识界,眼根…具知根,欲界,色界,无色界,欲有,色有,无色有,想有,无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蕴有,四蕴有,五蕴有,初禅…第四禅,慈心解脱…舍心解脱,空无边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无明应知通……乃至老死应知通”。这在彼(知通的解释)都是详说的,但在这里一切都是用省略之文略说的。
因为于省略的文中所含的出世间法,不能拿来于此处思惟之故,所以不摄取于此章之中。即于拿来思惟的法,对他是明了的,容易把握的,他应于此等法开始思惟。
(二)以五蕴无常等的思惟
(1)(各各思惟的十一种)此中,这是以蕴开始修行的规定:
“任何色……乃至确定一切色是无常,为一思惟,确定是苦是无我,为一思惟”。于此文中,这比丘先把这不确定而说的“任何色”,分别为十一部分:即过去的三法及四内等二法而“确定一切色无常”,这即是思惟无常。怎样的呢?当如下面所说的。即所谓:
“过去、未来、现在的色,以灭尽之义为无常”。是故他这样思惟,这里所说的“过去的色”,是因为必在过去灭尽,而非来到此有的,故以灭尽之义为无常。那“未来的色”则于后有(来世)将生,亦必将于彼处(来世)灭尽,不从彼而去至他有,故以灭尽之义为无常。那“现在的色”,亦必于此处灭尽,不从此而去至来世,故以灭尽之义为无常。那“内色”,亦必于内灭尽,不至于外的状态,故以灭尽之义为无常。那“外色”……乃至“粗”、“细”、“劣”、“胜”、“远”、“近色”,亦必于彼处灭尽,不至于远的状态,故以灭尽之义为无常。象这样的思惟一切“以灭尽之义为无常”是一思惟,而区别有十一种。
一切“以怖畏之义为苦”,以怖畏之义即有怖畏的人,因为无常令生怖畏,如于《师子喻经》所说使诸天怖畏相似。如是思惟这一切“以怖畏之义为苦”为一思惟,而区别亦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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