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虛妄流注,雖相續生滅不斷,但至成佛時則皆須斷除。而此流注中即有一分永
久不滅之離染真淨之識,與大圓鏡等四智相應者,即下文所謂之真相,魏譯曰智相
識者是。所以在諸識之流注生、流注住、流住滅中,有一分可斷滅之妄,亦有一分
永不滅之真也。
異熟因果生滅一一即相生滅一一者,隨前所造業因感異熟果,非俟能感因盡,
所感之果不滅。譬如由修人界五戒業因熟招人報,則第八識即為人之報體,變現人
之根身器界,餘識亦成人之餘識,與異類眾生有不同;業盡報謝,另感後報。故在
生死流轉之中,即有此種生滅。如人投胎而生時即曰生,在世一年二年至幾十年曰
住,至將死時一報命盡曰滅。一期果報,相續不斷,倘八識一捨,則是人即死。故
八識隨業力於一報中不斷;六識雖在不死時亦能斷,如睡至無夢時、入定時,六識
毫不起作用。根身發識,業報各別,如同是一種前六識,有時報作人者、天者,或
畜類、鬼類者,皆是業力關係,此相粗顯易知。其實、各有自類識種而起現行,業
為增上緣耳。一般未聞佛教之世人,不能了知異熟生滅之相,凡夫、外道常據以為
天賦神造,或另計有其他之原因,皆愚癡之邪見。故相生滅者,即由前六識所造善
惡業因,而第八識與前六識同招感五趣差別之無記果生滅也。此相生滅只第八及前
六識有之。七識只與見、愛、癡、慢四煩惱相應,執第八之見分為我,不造業亦非
業所招,故無相生滅。此相生滅即生死相,到成佛位必皆斷脫,修行人所謂了脫生
死者,即是斷除此相生滅也。兩種生滅細釋甚深,此其大略耳。
庚二 答諸識
『大慧!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
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大慧!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
現,亦復如是』。
八識統括而言,有三相,從識上而講此差別之相也。轉相識及業相識,皆有漏
虛妄分別之三界心心所聚。真相識者,即與四智相應轉識成智之智,由無分別智通
達真如所生清淨識也。由以前所造之業,引八識受此業報,此業報識為果報之主體
,名真異熟;故轉相即染前七識,業相即染第八識。第七隨第八所生而繫俊畧桃詾
我,隨同八識於諸趣轉,前六由異熟生而轉,又隨境緣而轉。轉有漏為無漏,凡夫
不能,二乘及菩薩漸能之,至佛境界完全清淨無漏。諸識在因位中皆有轉變,唯第
八識因中不轉,故轉相通前七,業相唯第八識,以此二相統有漏識;真相識為四智
相應諸識之清淨無漏識。
八相、即八識。其略者,魏、唐譯均唯有二,而此譯云三。統觀下文,應以二
種為是;故此中之真識、現識,應並為一而名曰同真相識之現量識。此染分現量識
,與四智之無漏清淨識同現量。然染識中,唯第八識及前五是現量,第六識只一分
屬於現量。分別事識者,是非量、比量識也。染分七識皆是非量,染分六識通現、
非、比,分別事者,即六、七二識執實我、實法之謂。所以現量通於第八識及前六
,通於拢踩緶Q,比量唯在獨頭意識,而非量通於與我、法二執相應之六、七二識
,唯在凡夫因地染位上耳。在凡夫位上,如一剎那與現量相應,即是真識;所以凡
夫眾生若一剎那離分別事識,即與此現識相應,反之、即落分別事識。眾生於此思
識不到,蓋一思議已落到虛妄分別也。所以古人有云:『一切眾生現行無明,即是
諸佛不動智光,見色聞聲,只可一度』;言不可再起分別也。於此站住不起分別,
當即照知身心世界一切唯心所現,猶鏡中之現影,影固不在鏡外。由此可知吾人所
見之根身器界唯心所現,唯識所變,亦不在心識外矣。故息除一切虛妄分別,當下
即是現量識一一因分別事識皆從現量識轉加而起一一由此身心世界悉皆脫落,現量
得以安住不動,即為拢财降热鐏聿匦模思搭D悟法門是也。此佛所以眨Т蠡弁
相識之現量識中現諸分別事識,亦如明鏡之現色像也。持字、作現字解。
庚三 答識之生滅
『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此二壞不壞相展轉因。大慧!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
是現識因。大慧!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大慧!若覆彼真識種種不
實諸虛妄滅,則一切根識滅,是名相滅。大慧!相續滅者,相續所因滅則相續滅,所
從滅及所緣滅則相續滅。大慧!所以者何?是其所依故。依者,謂無始妄想熏;緣者
,謂自心見等識境妄想』。
壞不壞者,差別不差別之義,言現識及分別事識不一不異。何以故?以展轉相
因依故。所謂依現量識而起非量、比量識,以分別念熏習增長,遂使現識成三界虛
妄有漏之識。反之、亦可依分別事識而成為清淨無漏現識,展轉相因,不即不離,
亦差別亦無差別也。
自不思議熏至是分別事識因,明識之生起。言種種分別不知不覺熏入第六識,
復令前五皆有此熏入於第八阿賴耶,於是八識及前七變起虛妄有漏識。而此熏,平
常了知分別所不及,非證真如起無分別智,不能了知此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由此
熏變,染則為三界有漏現量識,淨則為如來藏無漏現量識。此種染淨種子,自無始
來即已不思議熏,常人粗心所不能覺。有一剎那現量相應,即與列代祖師同一鼻孔
出氣。取種種塵者,即緣取六塵境界也,是獨頭意識事。無始妄想熏通於第六、第
七二識:第七執八識以為我,第六執五陰、六塵以為實有,種種虛妄分別;以妄熏
故,即成六、七二識之分別事識。
自若覆彼真識至是名相滅,言諸識相生住滅之滅了,所謂生死了脫也。因三界
有漏虛妄諸法悉皆滅了,相生住滅即滅。以此虛妄能覆四智相應淨心,故曰覆彼真
識。第八異熟識滅,則所依之有漏五根及所發之有漏五識,立隨之而滅,即玄奘法
師所謂『金剛道後異熟空』一一業報永空矣。故菩薩以無漏業為增上緣,猶住業報
。六、七二識在因中轉,前五及八則果上轉;因前五所依之根,須與第八同轉,故
曰一切根識皆滅也。自相續滅者以下,明流注生住滅之滅了。此中有二:一、即虛
妄流注生滅,二、係自真流注生滅。相續生住滅之所依因及所從緣滅,則相續滅,
蓋諸識流注中有一分可以斷除者。因於無始分別妄想熏習為因,故為種現相續,此
因既滅則其相續即斷。緣者、以自心中所緣境界,不了達是自心所現,故能為能取
、所取識相續之起緣;至澈底曉了唯識所變而不執著,則妄想取之境界緣滅,而相
續生滅之染識永斷除矣。以上,明流注生滅及相生滅,可以明解脫之大要。
庚四 辨識之不滅
『大慧!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知是。大慧!若泥團、微塵
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則泥團、微塵應無分別?如是,
大慧!轉識、藏識真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亦應滅,而自真相
實不滅。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識滅者,藏識則滅。大慧!
藏識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
先以喻顯,以微塵喻現量真識及藏識,泥團喻分別事識及轉識。非異非不異者
,團外無塵,塵外無團,以無別體故,故非異;若言同者,則泥團滅時微塵亦滅,
而微塵仍在,故非不異。此明轉識與藏識異者,轉識應非從藏識生,藏識應不受轉
識熏,則藏識不為諸識染淨拢仓颍坪文軓挠新┺D為無漏?若非異者,轉識滅
則藏識亦應滅,然諸無心位六轉識雖滅而藏識實不滅。譬如人睡無夢,六識均已滅
而八識仍在,不然、則是人將死去,云何能醒?是故前六識皆從藏識中之種子而生
,醒後又復原狀。統上所說,可見諸轉識滅而藏識不滅,亦可見諸有漏識滅,而離
虛妄自證真相識不滅也。此以微塵泥團喻顯如是,而金莊嚴具亦復如是,可意會矣
。自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識滅下,簡外道之非:言有漏識滅時與四智相應之清淨識並
不滅。唯無明有漏之業報識相滅耳。修仙學定之外道等不達此義,以為人死之後,
諸識及諸識種悉皆斷滅,而不知有一分清淨真識,雖至成佛永不斷滅。若此念不簡
除,即墮於外道斷見之戲論矣。
庚五 破外道
『大慧!彼諸外道作如是論:謂攝受境界滅,識流注亦滅:若識流注滅者,無始
流注應斷。大慧!外道說流注生因,非眼識色明集會而生,更有異因。大慧!彼因者
,說言:若勝妙,若士夫,若自在,若微塵。復次、大慧!有七種性自性,所謂:集
性自性,性自性,相性自性,大種性自性,因性自性,緣性自性,成性自性。復次、
大慧!有七種第一義,所謂:心境界,慧境界,智境界,見境界,超二見境界,超子
地境界,如來自到境界。大慧!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應供等正覺,性自性第一義
心。以性自性促一義心,成就如來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法,拢垩廴胱怨蚕嘟
立,如所建立不與外道論惡見共。大慧!云何外道論惡見共?所謂自境界妄想見,不
覺識自心所現分齊不通。大慧!愚癡凡夫、性無性、自性第一義作二見論』。
此文又分四,初出外計,斥外道之妄計。蓋流注生滅一一無始來虛妄習氣一一
有一分到菩薩地漸能伏滅,到佛果位究竟圓斷。而此虛妄離盡之時,其一分無始來
相續不斷、盡未來際、無有窮盡之四智相應真識相,亦即自證清淨心。外道不明,
妄計取執自心所緣境界之虛妄流注生滅識滅時,一切流注生滅都滅。而不知若如外
計執都滅者,則從無始際種現相生、流注無盡之真相識斷滅,則一切心性悉皆斷滅
無存矣。復次、外道又計在流注識之外,另有常住因。意謂眼識乃至諸識各皆具有
之流注生滅識,另有能生之因,並非種現相續。眼識等在阿賴耶中自類種子,托色
塵境界及光明等緣和合而生,在此親因眾緣之外,另以為有造作諸法之常住果因,
而計種現相生、流注相續之識皆可斷滅。如外道中有說勝妙者,亦曰勝性,印度所
謂數論:彼等妄計在世界萬物未有以前,有此勝性為能造者,此造作者為能生因,
是常住不變,在眾緣相生一切之外,能生諸識及身心世界者;若萬物諸識斷滅,則
仍為勝性,而一切心法皆斷滅。又有計士夫即神我為造作者,印度所謂勝論。又有
計大自在天為造一切眾生者,眾生若滅惟自在天存在。又有計時節者,謂一切萬物
皆由時節造作,及時而生,時過則流注諸識都滅。又有計四大微塵為造作者,如現
世所謂原子電子論者。又有計方位為造作者。種種外道、皆是計於諸識流注生滅之
外,另有異勝之因,能生起而常存。應知佛法所明一切善染迷悟能生種子,無始來
都藏在阿賴耶中,從無始際展轉傳來從未斷絕,名曰無始流注。學佛法者,不了達
此無始流注,以為阿賴耶有始生之時,或阿賴耶未生之前有真如如來藏,計為從無
而有,有已還無,亦與外道所計無異。故在諸識種現生滅外,另執一異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