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有,有已還無,亦與外道所計無異。故在諸識種現生滅外,另執一異因是常、能
生,實為無明生死之張本也。
次、對上種種外計,繼顯內法。在有七種性自性句上,魏譯加外道二字,唐譯
、今本則無。古裕Ф嘁源似叻N性自性屬之於外道,然以下段文義合觀,反覆推覈,
此性自性實佛法所建立。七性自性與七第一義境,在安立世諦上假設曰性自性,在
非安立勝義諦上離言自證曰第一義境界。佛說法度生,皆依此二諦:依世諦一一亦
曰俗諦一一而假設安立;依勝義諦一一亦曰第一義諦一一示世間語言思量所不能到
之自證境界。性自性即自性,與言三自性之義同。自性、即法爾如是、本來如是義
。第一、集自性,明一切法法爾如是,皆仗因托緣和集而生也。二、性自性,明一
切法緣生無性,而無性所顯之平等真如性,常遍如是法爾如是也。三、相自性,一
一法各由一親因集合眾緣而起,故法爾各有其差別相也。四、大種自性,謂堅、煖
、濕、動,法爾為根塵等色法生起之共同親增上緣也。五、因自性,明一切眾生法
爾皆具成佛之因性、或出世之因性也。六、緣自性,上說之因,法爾須待緣顯,如
親近善知識,聞法修行,則二轉依果可成也。七、成自性,證出世真解脫及成無上
菩提,一得永得,乃謂之成,凡果終壞,都不名成。有無漏出世因及具足無漏出世
緣,則法爾得成無漏二轉依果也。諸佛言說施設所建立法,不出此七種自性也。前
三通一切法,第四專指色法,五、六、從凡至拢蚩V,七、專指二轉依果。外道所
計摺斗鸱ǎ绲谝环N明集自性,外道不信一切皆因緣和集生,以為別由一不從因
生之常因而生,若所計自在等;殊不知能生因亦因緣和合生。如世界為微塵和合成
,世界壞為眾微,雖賸一微塵仍是因緣和合成,故曰『一微空故眾微空,眾微空故
一微空』也。復次、第一義者,即無分別智所行之境界,非可施設安立,非語言思
量所能及。一、心境界,一切法親能生因種悉皆在心一一即阿賴耶一一,心為一切
法和集起之親勝因。佛之離言智證此時,在非安立諦曰第一義心境界,在安立諦即
名集自性也。二、慧境界,即無分別慧根本智所行諸法離言自性真如,對前所安立
即性自性也。三、智境界,即後得智了達諸法差別相皆如其量,故對前所安立即相
自性也。四、見境界一一見者、二見,亦曰邊見一一由佛智慧照了凡夫、外道、二
乘之有無、斷常、空色等見,所照雖通拢玻环欠鹬遣荒芫烤拐樟恕>湍苷罩敲
第一義。對前所安立即大種自性也。以凡外不了達四大唯心,故起有無、斷常等見
。五、超二見境界,了達人法二無我故,通達平等真如得無分別正智,畢竟超脫增
損、有無邊見。此在台宗,名曰了因佛性,般若超脫二見成出世間正見為成佛因,
對前所安立即因自性也。六、超子地境界,超子地即超佛子地。菩薩皆曰佛子,到
第十地入灌頂位而紹佛業,曰超子地。具足所修六度萬行,入微塵數佛剎,聞一切
法,如空含雲,無漏勝緣悉皆圓滿,對前所安立即緣自性也。七、如來自到境界,
無上菩提,果位圓滿,自覺離言拢牵降谝涣x心境界之究竟,對前所安立即性自
性也。依七種第一義境界,對照施設七種自性,乃如來之如證而說。依七種自性而
悟七種第一義境界,是佛子之如說而證。此七種假說安立之自性,及七種離言自證
之第一義,皆斥外而顯內也。
以下、說離惡見。說此義之先,統結前答自性第一義心,皆三世諸佛所依之建
立種種度門自悟悟他者。依第一義自證拢蔷辰纾诉_諸法皆空無自性,然空即非
空,不與外道斷見共。依方便化他建立種種法,然有亦非有,不與外道常見共。如
來者,親證真如而來,如前諸佛而來。應供者,應受天人三乘之供。等正覺;亦曰
正遍知,佛智無不照了。世間出世間者,化他之人天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
。出世間上上法,自證之最上乘、佛乘。拢垩壅撸鹬娨病
以下、結說外道惡見共而破斥之。夫一切法一切境界,皆是自心分別所現。妄
想執著之外道,不了達唯心無性,處處執著,於心量之外別計實有實無。以不明所
說自性即無性故,執有作有見論;以不明無性之性為第一義故,執無作無見論;而
此邪見所共之論,皆由不通諸法分齊皆自心分別而起也。
庚六 判迷悟
辛一 總說
『復次、大慧!妄想三有苦滅,無知、愛、業緣滅,自心所現幻境隨見;今當說』
』。
此總說一節,文義倒裝奧晦,當依唐譯曰:『我今當說:若了境如幻自心所現
,則滅妄想三有苦及無知愛業緣』,較無明順。了達唯心,妄想不起,三界生死之
苦及無明、愛、業緣之集,即寂滅矣。無知及愛,即十二因緣之無明及愛、取之三
支,為發業潤生之關頭。業指行、有二支。惑、業空,故生死了也。
辛二 別判
『大慧!若有沙門、婆羅門,欲令無種有種,因果現及事時住,緣陰、界、入生
住,或言生已滅。大慧!彼若相續、若事、若生、若有、若涅槃、若道、若業、若果
、若諦。破壞斷滅論。所以者何?以此現前不可得,及見始非分故。大慧!譬如破缾
不作缾事,亦如焦種不作芽事。如是大慧!若陰、界、入性已滅、今滅、當滅,自心
妄想見;無因故,彼無次第生。大慧!若復說無種、有種、識三緣合生者,龜應生毛
,沙應出油,汝宗則壞,摺疀Q定義!有種無種說,有如是過;所作事業,悉空無義。
大慧!彼諸外道說有三緣合生者,所作方便因果自相,過去未來現在有種無種相,從
本已來成事相承覺想地轉,自見過習氣,作如是說。如是大慧!愚癡凡夫,惡見所噬
,邪曲、迷醉、無智,妄稱一切智說』。
『大慧!若復諸餘沙門、婆羅門,見離自性,浮雲、火輪、犍闥婆城,無生,幻
、燄、水月、及夢,內外心現,妄想無始虛偽,不離自心。妄想因緣滅盡,離妄想、
說所說、觀所觀,受用、建立、身、之藏識,於識境界,攝受及攝受者不相應。無所
有境界,離生住滅,自心起,隨入分別。大慧!彼菩薩不久當得生死涅槃平等,大悲
巧方便,無開發方便。大慧!彼於一切眾生界,皆悉如幻,不勤因緣,遠離內外境界
,心外無所見,次第隨入無相處,次第隨入從地至地三昧境界,解三界如幻,分別觀
察,當得如幻三昧,度自心現無所有,得住般若波羅密,捨離彼生所作方便;金剛喻
三摩提,隨入如來身,隨入如如化,神通自在,慈悲方便,具足莊嚴,等入一切佛剎
,外道入處離心意意識,是菩薩漸次轉身得如來身』。
先明迷之失。沙門為出家修行人,並不專屬佛之弟子。婆羅門譯淨裔,亦曰淨
行,亦內外道在家修行人之通稱。欲令者,妄計意。無種有種者,種種計無計有;
此處種字,不作種子解。先執諸法以為實有,於諸法外計有異因所生,復於因中計
有果無果也。如印度外道數論等,皆計因中有果,而小乘有部計三世恆有,在未生
前即計有也。次如印度外道勝論等計因中無果,而小乘空部計無明托空而起,皆此
所破。因果現及事時住者,言計因中有果之外道等,於因果外顯諸事物為能生因,
依時而住三世恆有。如提婆菩薩百論所破外道,計因中未起時現已有果,譬飲食至
消化變糞,言因中有果,則未食前已有糞。緣陰界入生住者,言三世恆有之五陰、
十八界、十二入,依托現緣而生而住,則為現在;然體本有,但現相用,相用當下
即滅,滅仍有體。或言生已滅者,或言陰、界、入等生已即滅。此皆印度小乘、外
道所計。自彼若相續句下,即施以破斥。相續者,言因果相續。事者、言有作用。
有者、言三界諸有。涅槃者、言出世間無漏果。道者、言修出世之因。業者、有漏
業。果者、所證之果。諦者、言苦、集、滅、道四諦。以上諸法,以外道計異因中
有果故,悉被壞滅。何以故?其異因及異因中果,現前不可得故,亦無本始可尋見
故,故云非分。破瓶。焦種二喻,一壞作瓶之果,一缺作芽之因。前者明無果即不
成因,後者顯無因決不成果,此正喻外道妄計之因果悉斷滅也。更有一種外道,計
蘊等法體是恆有,相用一起即滅,起之前;滅之後、都是無因。豈知佛法明一切法
熏在阿賴耶之種子,隨時皆可復起現行;倘無此因,何能相續而生?譬吾人今來天
童寺禮佛聞法,後復撸梗溉粦浖扒笆拢z毫不失。若一起即滅,無受熏持種之
藏識者,將來斷不能有遇緣再起之力。所以復以法合,若五陰、十八界、十二入、
諸法剎那皆滅,則無熏習種現次第相續生起之能,以無因展轉生起故。下復破因中
無果外道計。印度勝論外道,有六句義:曰實、德、業、大有、同異、和合。此中
無種,言一切法此無有彼,彼無有此,彼此有無,即同異義。有種、即大有義。識
、即和合因緣之一。以此三緣和合,諸法即生。故破之曰:諸法既依此三緣生,則
三緣和合時,龜何不生毛?沙何不生油?又諸法本無都可生,何以合多龜多沙而不
仍能生毛、油?則縱有三緣和合可生,亦有三緣和合不能生,摺说人Q定義,
彼宗不待破而壞矣。此說既有如是過患,故彼所作事業,悉無實義。彼說三緣和合
所生,似有因與果之自相可明,但說三世諸法從異因中本無而有,則由邪外依積古
相承之言教及自己邪分別習氣,流布於世。凡夫中於邪染,遂埋洠ъ缎坝迱阂姡q
妄稱一切智者說!如勝論、數論等,有種種失,故總破之。
下言悟之得。此處言諸餘沙門、婆羅門,乃前僧俗外其餘明白正教如理修行之
僧俗。見一切法皆無自性實體,緣起如幻,及如浮雲與夢等譬,皆明幻境不離自心
。以無始來虛妄蒙蔽,執取在外,倘了唯心如幻,斷分別因,滅妄想緣,乃至能觀
心寂,所觀境空,如起信論所謂『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無有能念可念』。由是
更進而觀身及所受用依資之器界,悉依藏識顯現之影,唯是藏識,離能所取。自心
若空,則所現生住滅亦空,入無分別,證菩薩地。以得常寂滅相,生死即涅槃故,
一切平等,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此為八地菩薩,故能自在無功用行大悲方便,無
開發、即無功用也。從即空無起之因緣,度如幻之眾生,了達種種境界,離心無得
,行無相道,漸昇諸地,了達三界唯心,入如幻三昧,觀自心現影像無所有,得方
便智,離諸有生起而證無生性。到菩薩究竟地,入金剛定,至無始來妄想煩惱剎那
斷盡,入解脫道,隨證佛果,恆住於一切法平等不二真如,起諸變化,具足神通慈
悲一切功德,撸П姺饎x,離於外道所起心意意識,轉所依識即成佛身。以上明悟得
竟。統要而觀,應悟入菩薩行,須遠離外道迷,達一切法唯識如幻,自覺覺他,即
轉凡夫而為菩薩,由菩薩而成佛。所以迷之即失,悟之即得。
庚七 明修正觀
『大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