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議妙用,安樂眾生,名如來禪。乃八地以上到於佛地之妙覺果上所行。
戊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凡夫所行禪,觀察相義禪,攀緣如實禪,
如來清淨禪。譬如日月形,缽頭摩深險,如虛空、火盡,修行者觀察,如是種種相,
外道道通禪;亦復墮聲聞,及緣覺境界。捨離彼一切,則是無所有,一切剎諸佛,以
不思議手,一時摩其頂,隨順入如相』。
初四句頌總標。譬如日月形至及緣覺境界,謂愚夫有相觀禪,或如日月,或如
紅蓮在深險中,或如虛空,或如火燒白骨,如是種種禪定,非住於斷苦慕滅之聲聞
及觀緣起修之緣覺境界,即墮外道。捨離彼一切句,明觀察義禪捨離彼所執自共相
法,復如實觀察以親緣真如,然後隨順入如來禪,則諸佛大放光明而來摩頂,成就
不可思議事,由是廣濟眾生。昔仰山語香嚴曰:『汝雖悟如來禪,而未知祖師禪』
,以如來禪是果上禪,功勳極則;祖師禪則拢财降龋簧婀欤驎r當下即是。
祖為佛始,佛為祖終,非佛非祖,復是何物?
丙三 成唯識果
丁一 共涅槃果
戊一 大般涅槃門
己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般涅槃者,說何等法謂為涅槃』?
前來明所彰之境,依識觀相,遣執顯性,頓悟唯心,然後從悟起修,修四觀行
,復別論三位,進而為總持之禪定,所謂止觀雙摺⒍ɑ燮降戎o懀б病H恍扌斜
期剋果,雖從初治地即能獲效,如加行為資糧位之果,修習為加行位之果,然乃至
入地,尚非圓滿究竟之極果。究竟地者,即無上涅槃、菩提二轉依果是:一者、共
涅槃果,二者、大菩提果。涅槃初義,乃為解脫生死輪迴,故二乘亦分證,而外道
妄取邪定境為涅槃,不如定歇仍歸流轉,故無涅槃。但二乘再發菩提心,猶有變易
生死,故祇就分段解脫,說佛與二乘共證,若不思議無住涅槃,則不能共。至於大
菩提果,寬言之,則菩薩亦得妙觀察智、平等性智之果;究之、大乘佛果唯在大圓
鏡智,雖菩薩亦不能得也。所以在唯識果二十九門之中,明共果僅四門,不共果有
二十五門,正大菩薩之所修證,故廣明之也。般涅槃之般者,入義。涅槃者,古譯
滅,後譯寂滅,一切煩惱及業與生死苦皆解脫義。加寂字者,有本性空寂義。後玄
奘法師仍以為意未完全,譯為圓寂,即圓滿寂滅義;所謂圓滿一切無漏功德,而無
不當體泯寂故。明義圓足,故今用之。大慧問涅槃是何等法,非問入涅槃。
己二 答
庚一 正辨涅槃
辛一 如來涅槃
佛告大慧:『一切自性習氣,藏意意識見習轉變,名為涅槃。諸佛及我,涅槃自
性空事境界。復次、大慧!涅槃者,拢亲杂X境界,離斷常妄想性非性。云何非常?
謂自相共相妄想斷,故非常。云何非斷?謂一切拢憩F在得自覺,故非斷。大慧!
涅槃不壞不死:若涅槃死者,復應受生相續;若壞者,應墮有為相。是故涅槃離壞、
離死,是故修行者之所歸依。復次、大慧!涅槃、非捨非得,非斷非常,非一義非種
種義,是名涅槃』。
轉一切識自性名言習氣之有漏為無漏。名言習氣、通有無漏,蓋一切法各各差
別名言種緣起十法界。見習者,我法見習氣,以我執發生有漏善不善無記之有支業
習氣,感生死果,故必須將此我執習氣及有支習氣轉捨,乃為清淨無漏,即大涅槃
,實則轉捨其本空之妄執境耳。佛自覺智境,非常非斷,非有性非無性也。以名言
妄想及自共相妄想離,故非常,妄想離而第一義拢悄苡H證,故非斷;非常故非有
性,非斷故非無性。涅槃不壞不死者,蓋非世間有漏有為法有生死相續、有成住壞
空也。無論修何事業,必希望得一永不壞之果。得可壞果,則生仍有死,得如不得
!所以外道不明佛法,雖修得禪定果,仍墮第三世苦。此大涅槃是不思議法界,非
大修證不能了知,所有種種思量卜度,皆不可得。所以一切皆非,唯證相應。
辛二 二乘涅槃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涅槃者,覺自相共相,不習近境界,不顛倒見,妄想不
生,彼等於彼作涅槃覺。復次、大慧!二種自性相,云何為二?謂言說自性相計著,
事自性相計著。言說自性相計著者,從無始言說虛偽習氣計著生。事自性相計著者,
從不覺自心現分齊生』。
二乘覺知諸法之自共相,遠離六塵而不習近,知苦、空、無常、無我、不淨,
免於倒見,故於此澈底觀察人無我空而證涅槃。二種計著相者,名相計著及事相計
著,此即妄想自性。二乘雖證涅槃,猶有此法執與外道共也。
庚二 佛力加持
辛一 長行
壬一 正明加持
復次、大慧!如來以二種神力建立菩薩摩訶薩,頂禮諸佛,聽受問義。云何二
種神力建立?謂三昧正受為現一切身面言說神力,及手灌頂神力。大慧!菩薩摩訶薩
初菩薩地,住佛神力,所謂入菩薩大乘照明三昧。入是三昧已,十方世界一切諸佛以
神通力,為現一切身面言說,如金剛藏菩薩摩訶薩及餘如是相功德成就菩薩摩訶薩。
大慧!是名初菩薩地。菩薩摩訶薩得菩薩三昧正受神力,於百千劫積習善根之所成就
,次第諸地對治所治相,通達究竟。至法雲地,住大蓮華微妙宮殿,坐大蓮華寶師子
座,同類菩薩摩訶薩眷屬圍繞,眾寶瓔珞莊嚴其身,如黃金、薝蔔、日月光明。諸最
勝子從十方來,就大蓮華宮殿座上而灌其頂,譬如自在轉輪拢跫疤斓坩屘庸囗敚
是名菩薩手灌頂神力。大慧!是名菩薩摩訶薩二種神力。若菩薩摩訶薩住二種神力,
面見諸佛如來,若不如是,則不能見。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凡所分別,三昧神足
諸法之行,是等一切悉住如來二種神力。大慧!若菩薩摩訶薩離佛神力能辯說者,一
切凡夫亦應能說。所以者何?謂不住神力故。大慧!山石、樹木及諸樂器、城郭、宮
殿,以如來入城威神力故,皆自然出音樂之聲,何況有心者──聾、盲、瘖啞,無量
眾苦,皆得解脫!如來有如是等無量神力,利安眾生』』。
佛對於菩薩有兩種神力加持,在未加持前,必先入三昧,由加持力,使身莊嚴
及增智慧,在佛前能為其他菩薩說法或請問於佛。此明菩薩所有殊勝功能,乃由如
來大涅槃之不思議妙用加持,所以不墮二乘。又、菩薩入八地證寂滅定,佛亦加持
令從定起。先入三昧者,定心中平等任持,堪能受佛加被故。二種神力者:一、現
一切身面言說神力,手灌頂神力。此即同於密教,如欲得其要者,可於密宗中請益
也。前段係明初地菩薩受加持,中段明十地,後段總讚嘆。大乘照明三昧、亦曰大
乘光明定。金剛藏菩薩,即華嚴經上明所加被之菩薩,即如見諸世界,初地可見百
世界,二地見千,三地見萬,皆有限量;蒙佛力加持之後,則能無量數。明佛為法
王,於一切法隨心自在而為回轉。所以末段結讚:一切無情之物自然出聲,聾、盲
、瘖啞無量諸苦皆得解脫,何況有情眾生?何況無病眾生?何況菩薩耶?
壬二 問答明意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以何因緣如來應供等正覺,菩薩摩訶薩住三昧正受
時,及勝進地灌頂時,加其神力』?佛告大慧:『為離魔業煩惱故,及不墮聲聞地禪
故,為得如來自覺地故,及增進所得法故,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咸以神力建立諸菩薩
摩訶薩。若不以神力建立者,則墮外道惡見妄想,及諸聲聞,眾魔希望,不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以是故,諸佛如來咸以神力攝受諸菩薩摩訶薩』。
大慧復問初地至十地──即勝進地──菩薩有何必要緣故,蒙佛二種神力加持
!佛答有四種因緣,若不加持者,不能速離魔業煩惱故,不免墮二乘偏證故,不能
速得自覺拢枪剩荒茱@示大乘功德故。是故諸佛咸以威神力加被諸大菩薩,成就
大願,不退菩提。
辛二 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神力人中尊,大願悉清淨,三摩提灌頂,
初地及十地』。
人中尊,稱佛也。二大加持力,皆出自佛之清淨大願。
戊二 分別緣起門
己一 問答緣生
庚一 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佛說緣起,即是說因緣,不自說道。
世尊!外道亦說因緣,謂勝、自在、時、微塵生,如是諸性生。然世尊所謂因緣生諸
性言說,有間悉檀、無間悉檀?世尊!外道亦說有無有生,世尊亦說無有生,生已滅
。如世尊所說無明緣行乃至老死,此是世尊無因說,非有因說。世尊建立作如是說,
此有故彼有,非建立漸生;觀外道說勝,非如來也。所以者何?世尊!外道說因不從
緣生,而有所生。世尊說觀因有事,觀事有因,如是因緣雜亂,如是展轉無窮』!
前明涅槃有不共二乘者,以二乘尚於言詮上執有實法故,以緣起之生死斷盡為
涅槃,以為實有緣起諸生死苦可滅,不了唯心所現,本來空寂,故此繼說緣起。大
慧暗曉佛意,故藉外道以顯,非不知而故難也。問:佛說十二緣起皆由因而果,非
自心起,唯心所現,似同外道之計作者。而外道亦云是種種因緣造作,所謂由勝性
、或自在天、或時節、或微塵等而生一切法。佛所說之緣起,將毋與外道名異義同
耶?外道說由作者從無生有,有仍歸無;佛說諸法本無,因緣和合而生,生又還滅
,亦同外道。佛說無明緣行乃至老死,謂無明依現境不明,現境又依無明業招,如
是展轉相因,則無第一真因建立次等,反不如外道計作者,有一能生真因,漸生之
所生法,其說為勝。復次、外道說第一因不從緣生,以能生萬物者為因,能生萬物
而不為萬物之所生,所謂生生者不生也。此常住不變滅真因,既非他緣生而能生他
法,是外道從不生不滅中有能生能滅,而佛乃說觀因有果,觀果有因,因又為果,
果又為因,豈非因緣錯亂?種種疑難,請佛解釋。
庚二 答
佛告大慧:『我非無因說、及因緣雜亂說。此有故彼有者,攝所攝非性,覺自心
現量。大慧!若攝所攝計著,不覺自心現量,外境界性非性,彼有如是過;非我說緣
起。我常說言:因緣和合而生諸法,非無因生』。
佛說非無因,亦非錯亂。蓋覺悟自心現量無能取所取實法,所以曰此有故彼有
。外道不覺,計著能取所取,攝受心外境界,對一切法皆起有無見。復次、佛不同
外道計執從無而有,從有而無之有無;非取實法,故佛所說無過。唯心現,因緣和
合,亦何嘗無因?彼外道計心外有法,乃有如是無因過耳。又佛說空,亦非彼彼相
待,一切法當體即空,非滅後空也。此佛雖答大慧之難,實亦兼破小乘。
己二 問答言說
庚一 問
大慧復白佛言:『世尊!非言說有性,有一切性耶?世尊!若無性者,言說不生
,是故言說有性,有一切性』。
此大慧復問:謂非因言說有一切法,蓋因有一切法而始有言說耳。有性者,法
有自體性義。必有一切法而始有言說,殆疑佛說但有言說而無法體,不合道理。
庚二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