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成唯識論『有種種相轉』之轉字,及『彼依識所變』之變字。合此轉謂轉變、轉
起之義,正指生滅;以生滅即是轉變、轉起,起即為生,變即為滅故也。丙、依心、
意、意識,即成唯識論『彼依識所變』之依識二字。彼論繼言『此能變唯三,謂異熟
、思量及了別境識』。異熟、即此論所云心,思量、即此論所云意,了別境識、即此
論所云意識。生滅所生滅之眾生與眾生之生滅,皆依心、意、意識而有。此即說明生
滅所由之故,即此所云生滅因緣是也。
八、心生滅與生滅因緣 問:生滅究為何物所有?則心生滅一章解答之曰:是心
生滅,非有他物生滅,故曰心生滅也。問:生滅究因何故而有?則此章解答之曰:依
心意意識轉故生滅,非有他故生滅,故曰生滅因緣也。無有一生滅離生滅之物者,亦
無有一生滅離生滅之故者。故心生滅與生滅因緣,皆盡生滅之邊際。換言之,即皆攝
八識心心數法所變所緣是也。然在以心生滅答『生滅者究為何物』之問,則其勢自側
重於舉出藏識以為答。猶之問波浪何物所有者,必答曰水(如來藏),或動之水(藏
識)。而在以眾生依心意意識轉答『生滅何故生滅』之問,其勢自側重於舉出末那以
為答。猶之問波浪何故而有?必答曰動,或水之動。今之說此,要明此之二章,所依
以說明之法非有別,所欲以說明之義各有殊。非有別故,皆是心、意、意識,譬如波
浪之水無非動者,波浪之動無非水者,水之動、動之水亦無非波浪者。各有殊故,心
生滅以統歸藏識為主,生滅因緣以統歸末那為主,一主在水,一主在動故也。或者不
明其非有別:定執心生滅章但說藏識,此章但說末那。或執三細相及業識、轉識、現
識定屬藏識,不屬末那。或執別有根本無明定屬藏識,不屬末那。此由不明在生滅之
藏識無非末那。末那即無明,無末那即無生滅,猶之在波浪之水無非動,動即風,無
動即無波浪,故不善能通達其義。或者不明其各有殊:既不知前章所說之主要者在藏
識,復不知此章所說之主要者在末那,故或有執此章亦專說藏識者。古今略為分解。
九、本識轉識互為生滅親因緣 在此文中,本識即藏識,轉識即意、意識。其說
『依阿黎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從藏
識中一切心心所法,所緣所變種子起現行也。此意復有五種名,乃至心滅則種種法滅
故:前七現行心心所法,熏習藏識生種子也。復次、言意識者,依相續意,在凡夫位
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
說名分別事識。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依此復生有支習氣,以成三界凡夫業繫生
死。前意及前六識但為熏成名言我法習氣種子,起諸名言我法現行;至此意識率前五
識熏成有支習氣種子,能作增上緣招異熟生死之果。則見大乘起信論略釋所分解。
十、無明染心互為生滅增上緣 顯無明起染心唯佛能知,此即前覺義中『覺心初
起』之時、即成佛義,故此云唯佛窮了也。具如論釋。明六種染心治斷差別;明不了
一法界無始無明之治斷差別;釋相應義不相應義;顯染心名煩惱礙、無明名智礙之義
,具如論釋。
一四 復次分別生滅相者說
一、生滅相與心生滅及生滅因緣之分別 甲、心生滅者,指出能有乎生滅之體實
者也。以生滅不自立,依他立故。所依之他何指?指如來藏藏識。譬如吾人所做之夢
不能自有,依乎吾人睡眠昏動之心而有。乙、生滅因緣何指?指生滅之何由而起。以
生滅不自起,依他起故。所依之他何指?指藏識、意、意識。譬如吾人所做之夢不能
自起,由乎吾人心之睡眠昏動而起。丙、生滅相者,正指一切依他所起生滅法之幻相
。譬如夢之夢心夢境、及夢心夢境所由起之睡眠昏動等、麤細層次相也。
二、生滅麤細因緣相 『一者麤,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以至
『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其義如下:
凡夫境界
邪魔外道───麤麤…分段生滅─────夢境
二乘境界 麤……與心相應現行境緣……夢心夢境
菩薩境界───麤細…分段種習─────昏動
細麤…變易生滅─────夢心
細……與心不相應種習心因…睡眠昏動
如來境界───細細…變易種習─────睡眠
此中境界之義,是所了知之境之義。所了知之境,即是所解脫超出之境。如來究
竟解脫超出乎睡眠之夢本,故能究竟了知睡眠為夢之本。離睡眠後,非無吾心自真體
相。而離吾心,則無睡眠法之自體,睡眠且無,依睡眠所起之昏夢心境,本空可知。
而凡夫者但知著夢境為實有,要夢境之常有、種種愛取。二乘者但知夢境之可滅,要
夢境之速滅、種種解脫。更有不得其方法者,要有要滅,於中妄作功用而成種種邪魔
外道;若中國屬於道教之各派,及印度彌曼差、數論、勝論、瑜伽等是也。菩薩乃知
此夢境者,皆由夢心昏動而現,故知一切夢境唯心;亦能分知夢心昏動由於睡眠而起
。但因未得全醒故,猶不得完全切實了知離卻睡眠之吾心真實耳。
三、心相體滅不滅義 此中心相,指心之睡眠及睡眠和心所起之夢心、夢境。此
中心體,指遍在睡眠、離睡眠之真吾心。此中心智,指吾人離睡眠之醒覺心。故曰唯
心相滅,非心體滅,非心智滅。
一五 染淨熏習之淨法真如與染法之無明及妄心妄境界說
此中真如,指遍在睡眠、離睡眠之真吾心(喻真如體)。其自性實相(喻如來藏
)與睡眠(喻無明)所起夢心、夢境(喻妄心妄境界)不適當者,遍在睡眠及離睡眠
,故能為睡眠及夢心之所熏習,而自性實相是明覺真確。與睡眠昏動迷亂恍惚心境不
適當,故能內熏睡眠使之醒覺,滅除一切夢心夢境;而成醒覺之正知心與常寂境,現
為種種淨妙佛土之用。
一六 熏習義者說
非睡眠非非睡眠之吾人,本來無夢無醒,依此說為本真如體。非非睡眠故,亦依
此說為根本無明。非睡眠故、亦依此說為本覺真如如來藏。以非睡眠之吾心,即非非
睡眠之吾,故得為睡眠所昏動而起種種夢心、夢境。依此說為『真如淨法實無於染,
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以睡眠所起夢心夢境即非睡眠之吾心,故夢心得由之
反熏睡眠,熏使醒覺。由睡夢而醒覺,則實現非睡眠之吾心而離絕非非睡眠之睡眠。
此時不唯真覺心境明明實現,即睡夢心境亦了了內知。對彼了了內知而非現實之夢心
境,乃能確知此為真實心境;亦復對此真覺心境,乃能確知彼為亂夢心境,不復染著
。若非經過睡夢則亦無正確之醒覺。睡夢雖非醒覺,而正確之醒覺、實由非睡眠之吾
心熏習吾非非睡眠之睡眠,將睡夢除滅而獲得。故曰:『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
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假如有人未嘗睡夢、醒覺,心中了無睡夢、醒覺之事及此二事所區別之觀念(本
真如體)。以無確定之醒覺故(真如根本無明),墮於睡眠昏夢之境(心意意識所變
所緣),於中種種執著,造諸善惡,受諸苦樂。復以睡夢無自體相,其自體相是醒覺
故(本體真如如來藏),間亦於夢境中疑其不實。復因恍惚如聞有醒覺者大聲疾呼令
醒,漸漸了知本來真覺,此為夢幻而非實有。由之一面不忘記此夢境為夢幻非實有,
一面力求破睡而醒(始覺真如如來藏);由是久經如醒如睡、如覺如夢之程,直至究
竟豁破睡夢,真醒正覺,乃能確知彼為睡夢、本空無實(究竟覺真如如來藏)。與未
嘗睡夢醒覺心中了無睡夢醒覺之事,及此二事所區別之觀念者不同。其不同者:此始
確實將醒覺之自體相顯豁出,不同彼時無確顯之自相,一也。此有確知彼為睡夢此為
醒覺之正觀念(淨用),不同彼時了無睡夢醒覺之觀念事,二也。是故在夢中之吾人
,當了知有本真如體而又不可執為就是,住著於此;但當悟此而依之以力求滅盡諸夢
,豁破長睡之究竟位真正醒覺,乃能圓滿法身相用。若執本真如體為是,或任之而流
轉,或止之而靜住,無有方便,不求正覺;則夢中既不由自主,忽然夢境一變,此執
本真如體之念,便又昧卻。即使夢中方便覺成,不復昧卻,得寂靜住,不再現生死之
夢境(二乘境界);然實猶在長睡之中。夢心依於睡眠,亦尚微細流注。故悟之所依
『發』者雖在乎無佛無眾生之本真如體,而求之所欲得者必在究竟正覺,故但曰發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正覺),不曰發涅槃心(寂靜)。蓋若唯求寂靜,不唯與小乘
共,且或不能完全三十七覺分之方便,破除俱生我執。或但有定,則成精臁⒐砉帧
妖魔、神仙等果,最高亦不過成無想天定。若有戒定始成色界、無色界之禪定。必能
完全具足修習圓滿三十七覺分之方便,始能得成滅受想定,得小乘果。如此分明如眠
黑白之事,人亦何苦不發正遍覺心,而甘墮入種種邪外之黑獄中,或從小乘法雖得正
方便而猶滯化城耶!其但執真如體而任之流轉者(欲界凡夫及諸精臁⒐砉帧⒀А
神仙乃至種種外道),更無論矣。故在大乘經論,除卻但用遮詮之三論宗,無有不建
立如來藏藏識(佛性)之正覺因,而求無上正遍覺之果者。三論雖但用遮詮以顯本真
如體,而復處處提醒知而不證、不住正位、不墮正位等等,蓋皆明此。金剛經中應無
所住而生布施等心,意猶顯然。古昔曹溪聞黃梅說至此恍然大悟,乃曰:何期自性本
來清淨、本來光明、出生無量智慧功德(指如來藏)。而捨前此但是本來無一物(指
真如體)之執也。宗門云:向此處悟得(向真如體無佛無眾生悟),須向那處行履(
有眾生有佛,由眾生確發求正覺心,從不覺覺漸向相似覺,而深入深入又深入),意
亦在此。愚者好放言無佛無眾生以為高、以為無執著,不知此正執著,其執著與執我
、執物、執龜毛、執兔角相等。若不破此執著,則終與蛆蟲屎溺相等,而不成其為高
也。
一七 云何薰習起染法不斷說
從『所謂以依真如法故』至『受於一切身心等苦』,此為總說染熏習義。今為譬
喻明之:以依人故(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睡眠(有於無明);以有睡眠亂夢因故即昏
蒙人心;以昏蒙故則有夢心(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
以有夢心即昏擾睡眠不了人真相故,昏迷妄動現夢境界(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
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以有夢境界亂夢緣故,即擾動夢心,令於夢中造諸
善惡受諸苦樂(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
等苦)。
別明妄境界熏習義:一者、增長念熏習,一者、增長取熏習。別明妄心熏習義:
一者、業識根本熏習,一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別明無明熏習義:一者、根本熏習
,二者、所起見愛熏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