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圆觉学+太虚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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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圆觉学+太虚大师- 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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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清淨,兼望佛力加被護持淨戒也。露齒笑為輕笑,現胸臆為無儀,均屬非軌,并
應遠離。畜年少弟子、沙彌小兒及與同師,則均不免任教育保護之責,事至紛擾,
亦非菩薩志存宏道之時所宜也。
以上種種,皆教菩薩之律儀。離此十惡緣,即為菩薩之修戒行也。
『常好坐禪,在於閒處修攝其心。文殊師利!是名初親近處。
此釋修定行并總結也。一切惡律儀之法既無不遠離,由是守護六根不令放逸,
能與禪定相應此為由戒生定。惡緣之處既不應親近,益顯善緣之處當親近耳。
子二 第二親近處
『復次、菩薩摩訶薩觀一切法空,如實相不顛倒,不動、不退、不轉。

此下釋修慧行,為由定生慧也。約分為二:初、空觀,後、有觀。自觀一切法
空句至無礙無障,共十八句,為空觀,茲逐次釋之:一切法皆由遍計所執而有,先
有種種我,如世間有士夫等我,出世間有預流等我。世法中有五行、五常等法,佛
法中有六根、六塵等法。皆因妄心分別,遂見有我法可得。而究其體性,畢竟空寂
,故曰一切法空。以人我、法我二俱空故,一切法之實體於以顯現,故曰如實相。
以隨順於遍計所執,遂依之起顛倒所生染法,若隨順真如實法,即為清淨依他起性
故不顛倒,以上為三性空觀。由觀一切法空,顯於平等實相,遠離顛倒,故法體常
住不動。凡可進退移轉者為動,以能動故或隨上品進轉,或隨下品退失。有為法若
是,無為法不爾。此於空觀之中,一一顯法體之實相。
『如虛空無所有性,一切語言道斷,不生、不出、不起。
虛空無所有,亦無能有,故無能得無所得,二得俱無是即真如性,故為言語理
路之所不能達。生、出、起三相,皆有為相,即有變異有毀滅。若實相平等常住,

無毀滅相故無生相,無變異相故無出相、起相。
『無名無相實無所有,無量、無邊、無礙、無障。
以分別故有相,以分別相故有名,法體離於能遣所遣,故非名相所能到,故曰
無名無相。以言語道斷名相不及故,一切妄法遂於實相上均無所有。以下四句,更
顯法體之超妙。無有三世之相可得、為無量,無有十方之際可得、為無邊,離一切
煩惱障、為無礙,離一切所知障、為無障。以上十八句,為三觀中之空觀。
『但以因緣有,從顛倒生,故說。常樂觀如是法相,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二親近處
 。
此為有觀。一切法空既為真空,一切法有即為妄有。虛空、國土、三界、五趣
、四生一切法境,莫不由迷妄想成,由無明生起,故曰以因緣有,從顛倒生。此特
略說其義耳,能常作有、空兩觀,即能破人、法二我執,離煩惱、所知之二障,是
即菩薩摩訶薩第二親近處也。

辛二 重頌
壬一 頌住安樂行
癸一 勸示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若有菩薩,於後惡世,無怖畏心,欲說是經
,應入行處及親近處。
此一頌半頌勸示,謂勸行此安樂行而示以應安住之處也。
癸二 別頌
子一 頌外人境有法二處
『常離國王、及國王子、大臣、官長,兇險戲者,及旃陀羅,外道、梵;至亦不
親近增上慢人,貪著小乘三藏學者,破戒比丘,名字羅漢;及比丘尼好戲笑者,深著
五欲求現滅度諸優婆夷,皆勿親近。
此前一頌半,頌離損害、壞亂、惡業、惡見四緣。後三頌頌離劣友緣。三藏、

指小乘之經、律、論三藏。名字羅漢,謂非真阿羅漢。現滅度,謂於現法中求究竟
安樂,亦稱現法涅槃。如在家、出家實未能離於五欲,而但求現世一生之安樂清淨
者,非解脫生死之涅槃也。以上均言應離。
『若是人等,以好心來,到菩薩所,為聞佛道,菩薩則以無所畏心,不懷希望而
為說法。
此二頌、頌不離。聞佛道、謂聞修行成佛之道。不懷希望,謂不希望其名利恭
敬,與必能荷擔佛法也。
『寡女、處女、及諸不男,皆勿親近以為親厚。亦莫親近屠兒、魁膾、畋獵、漁
捕,為利殺害,販肉自活,衒賣女色,如是之人皆勿親近。兇險相撲、種種嬉戲,諸
淫女等,盡勿親近。莫獨屏處為女說法,若說法時無得戲笑。入里乞食,將一比丘,
若無比丘,一心念佛。
此六頌、頌離四處。不男、謂非法器之眾生,如前已釋。魁膾、細切肉之人。

畋獵、射擊禽獸者。為利殺害,為稚詺⒑ι鼮槭隆Pf賣女色,指業淫
者。屏處、獨處也,屏處為女說法,則有乖儀軌。
『是則名為行處、近處,以此二處,能安樂說。
此總結也。無所畏等名為行處,離外惡緣等名為親近處。以上總明外離惡緣,
為行處、親近處。
子二 頌有空法行處
『又復不行上中下法′有為無為、實不實法,亦不分別是男是女,不得諸法,不
知不見,是則名為菩薩行處。
此頌有空二觀為菩薩行處。不行、即於法無所行,為無法執。上、指佛法,中
、指三乘之出世法,下、指世間法。有為、謂有生滅法,無為、無生滅法。實、即
有實體之實法,不實、謂實體上分位之假法。以上頌法空。亦不分別為男為女,此
為無眾生執。不得諸法、不知、不見,謂我所有法空、及知者見者空也,以上頌生

空。
子三 頌中道境親近處
『一切諸法空無所有,無有常住,亦無起滅,是名智者所親近處。顛倒分別,諸
法有無、是實非實、是生非生。在於閒處修攝其心,安住不動如須彌山。觀一切法皆
無所有,猶如虛空,無有堅固,不生、不出、不動、不退、常住一相,是名近處。
此頌中道實相觀為菩薩之親近處。空無所有,謂有為法空;無有常住,謂無為
法亦空。一切諸法有無、虛實、生滅之相,悉由因緣顛倒分別而生,而諸法之實體
,唯是平等真如一真常住。故若了自心,則一切無有堅固之法,悉皆無有。菩薩惟
修攝其心常住一相,即住於無所住,亦無住而無不住也。
壬二 頌得安樂果
『若有比丘,於我滅後,入是行處及親近處,說斯經時,無有怯弱。菩薩有時入
於靜室,以正憶念,隨義觀法。從禪定起,為諸國王、王子、臣民、婆羅門等,開化

演暢說斯經典,其心安耄В瑹o有怯弱。文殊師利!是名菩薩安住初法,能於後世說法
華經。
遠離諸惡,住於佛法,故心無怯弱;無怯故安,因安故樂。後五句結之。
庚二 正語行
辛一 標勸
『又文殊師利!如來滅後,於末法中欲說是經,應住安樂行。
此標舉應住之處、以勸諸菩薩也。
辛二 別示
壬一 長行
『若口宣說,若讀經時,不樂說人及經典過,亦不輕慢諸餘法師,不說他人好惡
、長短,於聲聞人亦不稱名說其過惡,亦不稱名讚歎其美,又亦不生怨嫌之心。
此釋應離七惡。樂說人過,及說經典過,輕慢其餘法師,及說人長短,均為言

語之過,為說經時所應遠離。智度論云:善人相者,不自讚毀,不讚毀他。又說經
典過,及慢餘法師者,大都為大乘、小乘互較優劣等事。若稱名說其過惡,則阻其
向大。若讚聲聞小乘人之美,則使信大乘者心志不堅。以上六種,均為應離之語惡
。無怨嫌聲聞之心,似屬意業,然既存是心,則易出諸口,故亦應戒。
『善修如是安樂心故,諸有聽者不逆其意,有所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乘而
為解說,令得一切種智』。
此釋善修安樂心。蓋所住者安樂行,能住者心也,故應善修此心。不逆聽者之
意、為契機,答必以大乘法、為契理。令得一切種智,則為菩薩之體佛心也。
壬二 重頌
癸一 頌修安樂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菩薩常樂安耄дf法,於清淨地而施床座,以
油塗身,澡浴塵穢,著新淨衣,內外俱淨,安處座,隨問為說。

此頌安坐淨身、隨問說法。
『若有比丘及比丘尼、諸優婆塞及優婆夷、國王、王子、群臣、士民,以微妙義
,和顏為說。
此頌和顏演說微妙法義。
『若有難問,隨義而答,因緣、譬喻,敷演分別。以是方便,皆使發心,漸漸增
益,入於佛道。
此頌方便答問、令他饒益。難問、謂疑義未能通達之處,舉此為問,故曰難問
。方便、謂以善巧之語,使難問之義通達,卒以佛理啟發其向道之心也。
『除懶惰意及懈怠想,離諸憂惱,慈心說法。晝夜常說無上道教,以諸因緣、無
量譬喻,開示眾生,咸令歡喜。
此頌自除惡染、勤宣法義。對於世間染污之法,不妨懶惰而不為,而於宏揚佛
法修菩薩道,則須以極大之勇猛行之。若於此起懶惰之意,生懈怠之想,其何能與

諸佛三大阿僧祇劫修行之意相應乎?除懶惰與懈怠,為精進波羅密。憂惱、謂煩憂
惱亂,離諸憂惱,為禪定波羅密。
『衣服、臥具、飲食、醫藥,而於其中無所希望,但一心念說法因緣,願成佛道
,令眾亦爾,是則大利,安樂供養。
此頌自無希求、願共成佛。衣服、臥具、飲食、醫藥,為四受用事。菩薩於此
無所希求,惟念諸佛說法之因緣,以求自他共利,此即為真安樂、真供養也。諸佛
說法因緣,即內自觀證於實相,安住行處、親近處,遠離諸外惡緣,與隨順眾生之
機說法等是也。
癸二 頌得安樂果
『我滅度後,若有比丘能演說斯妙法華經,心無嫉恚、諸惱障礙,亦無憂愁及罵
詈者,又無怖畏加刀杖等,亦無擯出,安住忍故。智者如是善修其心,能住安樂,如
我上說。其人功德,千萬儯伲銛灯┯髡f不能盡。

心無嫉恚下二頌,頌比丘能離諸惡。謂心既無嫉恚諸惱障礙,心亦無憂愁,復
不憂愁於人之罵詈,又無怖畏於加以刀杖等事,亦無怖畏於受人擯出也。
庚三 意離諸惡自利行
辛一 長行
壬一 修安樂行
癸一 離惡
『又、文殊師利!菩薩摩訶薩,於後末世法欲滅時,受持、讀誦斯經典者,無懷
嫉妒、諂、誑之心,亦勿輕罵學佛道者,求其長短。
以意離諸惡究竟,即為常樂我淨,即為大般涅槃,故為自利之行。
此釋離惡。一、離嫉妒,二、離諂曲,三、離誑詐,四、離求人長短。蓋嫉妒
、諂曲及誑詐,為意業煩惱之最猛利者,恆妨礙伲毙闹l達;而求人長短之意業
,亦為惡身語業之先導。若耄Т媸且庖詫妒艹质墙浾撸瑒t必妨害行者之精進與佛

法之流通,不能利他而又害之,安能成自利之功德乎!故菩薩深戒之。
『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聲聞者,求辟支佛者,求菩薩道者,
無得惱之令其疑悔──語其人言:「汝等去道甚遠,終不能得一切種智。所以者何?
汝是放逸之人,於道懈怠故」。又亦不應戲論諸法,有所諍競。
此復釋離惡。一、不惱他,二、不戲論。比丘等四眾之中,或求聲聞,或求辟
支佛,或求菩薩道。若對於其一種人,不知方便引導以會歸於一乘,但輕率言其去
佛智甚遠終不能得,甚或責之為放逸懈怠,此於三乘人之進修毫無所益,徒足以惱
亂其心志而已。又對於諸法,作無義理及無饒益之言者,皆為不應說而說,易啟辯
爭,即為戲論。是均非誓持一乘妙法華經之菩薩所應出此。惱亂戲論,均屬語業,
然能謹之於意,則語惡不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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