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与神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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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与神对话- 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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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再度说明,没有任何事是神不赞成的。 
我并非坐在这里审判,称某种行为为善,另一种行为为恶。 
(你们知道,我在第一部中已经把这一点做过相当详尽的解说。) 
在你们的进化之路上以何者对你们有益,何者对你们无益而言,只有你们自己可以做决定。 
不过大的方针还是有的,这是大部分已进化的灵魂所同意的。 
凡是伤害他人的行为,不会导致快速进化。 
还有另一个大方针: 
凡是涉及他人②的行为,都必须获得其同意或允许,才可实行。 
现在,在此大方针下,让我们看看你刚刚提的问题。 
“变态”的性关系?好,如果它不伤及任何人,如果参与者都允许,则又有什么理由说它“错”呢? 
无爱的性呢?从有史以来,大家就在为“为性而性”做争论。每次我听到这个问题,我都会想有一天走进满屋子的人中,说:“如果有人从来没有过深情以外的性生活,请举手。” 
我要说是:无爱的任何事情,都不是通往女神的捷径。 
不管是无爱的性,或无爱的面条和肉丸,如果你准备时没有爱,取用时没有爱,你都会失去其最精华的部分。 
失去这个是错的吗?“错”仍是不适用的字眼。“无益”比较接近,因为你们想要尽快的进化到更高层次。 
男同性恋的性关系?那么多人想要叫我说反对男同恋的性关系,或与之划清界线。不过我不做审判,不论是这件事,还是你们的其他选择。 
大家总是对样样事物做价值判断,而拉我与他们分赃。这审判我一律不参加。那些声明以我为此审判之源头的人,听我这样说,会特别觉得不愉快。 
有件事情我是明白的:不同种族的人结婚曾被人认为违背神的律法。(令人吃惊的是,到现在仍旧有人这么想。)他们以《圣经》为权威——到现在又在同性恋的问题上,指《圣经》为他们的权威。   
你是说不同种族的人结婚没问题?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荒谬的——却不如那些坚持说它有问题的人荒谬。   
关于同性恋方面的问题,是否也同样荒谬?   
你们自己决定。关于这件事——或任何事——我都不做审判。我知道你们想叫我做审判。这会让你们好过些。不用自己做决定。不需艰苦奋斗。样样事人家都为你们决定。除了服从以外什么都不用做。这不怎么像人生——至少以创造性或自我充实而言是如此。只不过是过着优越的生活,……也没有压力。   
让我问一些关于性和孩子的问题。什么年龄适合孩子觉察到性是人生经验的一部分呢?   
孩子从生命的开始,就觉察到自己是有性别的生物——也就是说,觉察到自己是人类。你们星球上的许多父母现在所做的,却是试图叫他们不要觉察到这一点。如果幼儿的手摸“错”了位置,你们就把它拿开。如果一个小孩开始以纯洁的欢乐在自己身上找到了乐趣,你们就惊恐不已,并把这惊恐传给小孩。小孩就会怀疑:我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妈妈生气了,我做了什么? 
就你们这个物种而言,问题不在何时把性引介给你们的孩子,而在何时不再要求孩子否定他们生而为有性的生命。在孩子十二到十七岁时,你们大部分就放弃了这种有害的斗争,等于说(当然,你们不会明说,因为你们是不说这类事情的):“好吧,现在你们注意到你们有性的部分了,注意到这些部分可以做性方面的事了。” 
然而到了这个阶段,伤害已经造成。你们已经用了十年以上的时间,向孩子显示他们身体那些部分是可耻的。有些孩子从来就没被人告诉过,他们的那些部分叫什么名字。你们大人竭尽所能发明替代用词——如“屁屁”“腿腿”“妹妹”“弟弟”等等——就是不直指其名:“屌”或“屄”,“阳具”或“阴道”。 
由于从小就明白跟身体的这些部分有关的一切都是不能说的,必须躲躲藏藏的、否认的,你们的孩子到达青春期的时候,又怎么不会不知所措呢?他们全无准备。当然,回应起他们最新、最急切的需求时,他们设若不是采取完全不得当的方式,必也显得拙笨得可怜。 
这全无必要,我也不认为对你们的孩子有任何好处——当他们步入成年,带着一大堆性禁忌和闷葫芦。 
在启蒙的社会中,孩子因自然的秉赋而寻得的欢乐,从不会被挫折、责备或“改正”。父母的性——也就是父母生而为有性别的生命——也无需刻意掩藏或回避。赤裸的身体——不论是父母的、孩子的,还是兄弟姐妹的——都被视为完全自然、完全美妙、完全好的——而非任何可羞可耻之物。 
性功能也被视为完全自然、完全美妙、完全好的。 
在某些社会,父母是当着孩子的而性交的——而还有什么事能让孩子比这更能领会性爱的欢乐与美好呢?因为父母亲时时在以思想和言行铸造“对”与“错”的典范,而孩子则从父母那里,时时捡拾或明显或幽微的讯息。 
如前面所说,你们可能称这样的社会为“异端”或“原始”,然则很明显,在这类社会中,强暴和性骚扰之类的事情,根本是不存在的,而娼妓则被认为不可思议,性禁忌与性功能失调则闻所未闻。 
你们现在的社会,固然不宜推广这种程度的公开与坦然(除了至为特殊的场合外,这种公开与坦诚一定会遭到文化污蔑),但那么地球上所谓的现代文明社会,确实已是时候该采取行动来终止对性的压抑与污蔑了——凡是与性有关的一切经验与表白,你们都往往以之为可羞可耻、罪恶、污秽,而加以压抑。   
你的建议呢?   
从孩子最幼小的时候,就不再教导他们有关身体的自然功能是可羞和错误的。不要再向你们孩子证明性方面的事是需要躲藏的。允许你们的孩子看到你们浪漫的一面。让他们看到你们相拥相抱、触摸与温柔的相抚。让他们看到父母是互爱的,而以身体表示爱意是非常自然而美妙的。(让人吃惊的是,有多少家庭从来没有教过这一课。) 
当你们的孩子开始拥抱他们自己的性感觉、性好奇与性渴望,则想办法让他们这新的经验、这初长成的经验,与内在的喜悦和欢乐之感相连,而非与罪恶和羞耻。 
看在老天的份上,不要再对小孩藏躲你们的身体。露营时,在乡村水池中或在后院泳池中裸泳被孩子看到没关系;从卧室到洗澡间,没穿衣服走过,被孩子看到,不要中风;不要再疯狂的把任何让孩子看到你是有性别的生物的机会都关掉、盖掉、掩藏掉。孩子会以为他们父母是无性的,因为他们父母把自己装成那个样子。孩子于是认为自己也必须无性,因为所有的孩子都摸仿父母。(医生会告诉你,一直到今天,有多少长大了的孩子,都无法接受他们父母直的“做那个事”,而这使他们的孩子——现在已是医院的病人——心中充满愤怒、罪恶感和羞耻感,因为他们自己自然“想做”这个事,而他们搞不清楚自己究竟错在哪里。) 
所以,要跟孩子们谈性,跟孩子笑谈;告诉他们,允许他们,提醒他们,并表现给他们看,性是多么值得欢乐的事,性是多么欢天喜地的事。这是你们可以为孩子做的事情。你们从他们生下来的第一天就开始做,从你们给他们的第一个吻、第一次拥抱、第一次触摸,也从你们父母之间互相的给予与接受。   
谢谢。多谢。我为你对这件事所说的明智之言雀跃不已。但最后还有一个问题。什么是跟孩子讨论、形容,或引介性方面事情的恰当时机呢?   
当时机来的时候你们就会知道。如果你们真正留心,真正在看、在听,每个孩子都会把那时机表现得明明白白,不会错误。当然,它是逐渐的。它的来到是渐进的。如果你自己已经清楚,如果你自己已经做完了你那“做不完的事,”那么,对于孩子的性之到来,你就知道得当的时机。   
我们又怎么样走到那一步呢?   
能怎么做就怎么做。参加讨论课。请教医生。加入社团。看书。沉思默想。互相发现——最重要的是,再度互相发现你们是男人或女人;发现、再访、重复、恢复你们自己的性。为此欢庆。享受它。拥有它。 
享有你们自已欢悦的性,然后你们才可以允许,并鼓励你们的孩子享受他们自己的。   
再次谢谢你。现在,放开有关孩子的问题,返回人类的性这个比较大的主题,我不得不再提一个问题。也许这似无礼,甚至躁进,不过,我不能不问这个问题,而让这段对话结束。   
好啦,不用道歉,直说就好。   
好的。有没有“太多的”性这回事?   
没有。当然没有。但确实有“对性有太多需要”这回事。 
我建议: 
享受一切。 
一无所需。   
连人也不需要?   
连人。尤其是人。需要某人乃是破坏关系最快的办法。   
但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喜欢感到被需要。   
那就叫停。换之以喜欢感到不被需要——因为你给人最大的礼物,就是让他有能力不需要你——他不为任何事需要你③。     
译注 
①:原文为violate propriety。译为“冲破礼教”是因为想到“礼教吃人”和清末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谭嗣同的名言:“冲破网罗”。 
②:“他人”原文为another,此字英文通常都指他“人”,而不指人以外的其他生物。然而,其他生物不经同意而被人杀掠,正是生态伦理学的大课题,也是地球危机之所在。 
③:在性生活方面,这种说法似乎难以成立。因为除非恒以自慰来满足,否则性的需求总是以对象来满足。就是说,性“需要”有对象,而这也是本书的神在阐述性爱时,所说的两性的相吸相融。(见第七章)       
9、你们的教育使世界走向地狱   
好啦,我已经准备好谈别的话题了。你曾答应要谈谈地球上一些范围较大的话题,而自从你开始讨论美国生活之后,我一直想请你在这方面说得更多一些。   
对,不错。我要在第二部中,谈一些你们星球上范围较大的一些议题。而你们最大的议题,莫过于对后代的教育。   
这方面我们做的不好,是吗?……你提这个议题,我想是这个意思……   
当然,一切都是相对的。相对于你们说你们想要做的——恩,不,你们做得不好。 
我在此所说的一切,直到现在我讨论的一切,都必须放在这个架构中来了解。我并不是在做“对”“错”或“好”“坏”的宣判。我只是就你们所说你们想要做的,来说明你们的效果。   
我了解。   
我知道你们会说你们了解,但不久——甚至就在本讨论未完之前——你们就会指控我在做宣判。   
我永远不会这样指控你。我知道的很清楚。   
“知道得很清楚”并未阻止你们在过去称我为“审判者”。   
我不会这样称呼你的!   
等着瞧。   
现在你想要谈教育。   
是,我观察到你们大部分人误解了教育的意义、目的和功用,还不用说如何是行施教育的最好程序。   
这话很重,你可以让我更了解些吗?   
大部分的人类认定教育的意义、目的和功用是传授知识。教育某人就是给某人知识——一般来说,又是某一家、某一族、某一部落、某一社会、国家和世界,所累积的知识。 
然则教育跟知识没有多大关系。   
哦?你是在愚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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