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3…001】宇井伯寿『印度哲学研究』卷三(三一二──三四七)。
注【3…002】『大智度论』卷二(大正二五.六六中)。
注【3…003】『增壹阿含经』卷二一(大正二.六五七上)。
注【3…004】『杂阿含经』卷四一(大正二.三00下)。
注【3…005】『般泥洹经』卷下(大正一.一八八上)。
注【3…006】『佛说大集法门经』卷上(大正一.二二七中)。
注【3…007】南传巴利文系佛教,每自称为上座部Sthavira,或分别说部Vibhajyava^din,其实是从上座部所分出的,分别说部的一支,正名为铜 部。
注【3…008】『增支部』「五集」(南传一九.三二九)。
注【3…009】『岛史』(南传六0.二六)。
第二项 圣典的成立
'P11'
佛法是什麽?是根源於佛陀的自证;而成为人间佛法的,是以佛为根本,以僧伽为中心,统摄七众弟子,而展开於人间的救世大业。内容不单纯,逐渐的成为文句,集成各部圣典的过程,情形也就不一样。如律vinaya部中,作为僧伽轨范的「学处」s/iks!a^pada,当众制为一定的文句,为佛陀时代的成文法。编成部类,成为半月半月诵说的「波罗提木叉」Pra^timoks!a 。所以「波罗提木叉」的成立过程,是初制,再制到定制;「学处」(戒条)增多,编为部类,成为公认(大体相同)的「戒经」。集成「犍度」khandhaka的种种法制,如出家「受戒法」、「安居法」┅┅都是推行在僧团中的不成文法。从佛世到集成,制度也有多少变化;经过情形,是传说在僧团中的。结集,主要是面对当前的僧制事实,而以文句集录出来。集录的过程,是从要目到详备,从起源到补充的。律部的集成,与经部是不相同的。
经su^tra部,主要是「教说」的集成。从「说」到「集成」,有著种种过程,种种问题。如「佛说」,或对一人说,或对数人,或对大众说。佛说,刹那的过去了,而存留於听众内心的,是佛说的影象。在佛法中,称为「听闻受持」。领受佛说,忆持在心,这是佛法存在於弟子内心的阶段。忘失了,忆持不完整,那就不消说了。忆持完全的,由於领解的程度不等,存在於听者内心的佛法,彼此间也不容易一致。听同一教说,而引起不同的反应,不同的理解,甚至相反的意见,在「听」与「说」的关系中,是极普遍的现象。阿梨吒Aris!t!a从佛听法,而以 'P12' 为「欲不障道」(1),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大乘经说∶「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2) ,也只是表示了这一情况。
存在於听者内心的佛法,为同梵行者,弟子,教外人士,再表达出来。如作大意的开示,或加以阐明,虽还是从佛听来,而一般是不承认为佛说的(可能是弟子说)。如依佛说的次第意义,精简为一定的文句,在敬虔的心中,确信为是佛所说。传授简略的文句,附以内容的解说。这种定形文句,传布开来,就进入了「传诵」阶段。
佛陀四五年的不断说法,教说是非常多的。听者的程度不一,「传诵」出来的佛说──定形文句,也不是少数的。多而又不完全一致,大同小异的,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到处都是∶到底那些是真正的佛说?有佛教──僧伽内部的共同意识,也就是当时的僧伽(起初,都是佛的及门弟子),大家有心目中公认的佛法标准。而且,佛弟子有领悟力特强的,成为法义的论说者,名为「持法者」dhammadhara,「论法者」dhammakathika。还有记忆力很好的,成为「多闻者」Bahussuta。智慧第一舍利弗S/a^riputra,多闻第一阿难A^nanda ,就是领悟力与记忆力杰出的大师。据经律传说∶佛法的传出,或说从佛听来,或说从大众听来,或说是从众多的长老们听来,或者从某大德听来(3)。这种「传诵」而来的佛法,要经僧伽大会的共同审定。在第一结集中,以忆持力最强的阿难为主持人。这样的共同审定,名为「结 'P13' 集」,才被公认为真正的佛说。所以不同的传诵,大同小异的文句,只要不违佛意(当时的共同意识),就一切都集录下来。
弟子所说,大致也经历「受持」、「传诵」、「结集」──三阶段。佛的及门弟子,於佛法有深彻的理解,真实的修证。然後助佛扬化,展开互相论究,为众说法的工作。弟子所说而能传诵於教界,受到大众审定而集入圣典的,都是当代的名德长老。这是见佛所见,证佛所证的,所以能与佛说受到同样的尊重。不过,佛弟子的教说,与说者的个性、兴趣、习性、思想方式,有著某种一定的关系。这是从佛弟子的特殊性中,重现佛陀的教法。在佛弟子的师承传受中,这些会成为思想流派的渊源之一。
原始佛教圣典中,还有诸天、夜叉等说,『相应部』 的「有偈品」,是属於这一类的。这是早期结集,但不是最早的。这些,多数不属於僧伽内部的传诵,而是来自民间。佛法普化社会,通过民间固有的宗教信仰领域,而表现佛法的超越,纷纷的传诵於佛教界。这部分,理智的成分淡,情感与兴味的成分浓。所宣说的佛法,不是通俗的,就是简要的,直觉的,缺乏分别精严的佛学特色。在大众共同审定中,承认是佛法而结集下来。
「根本佛教」,佛陀四五年──半世纪的长期教化,「传诵」的佛说,弟子说,决非少数的,简略的片言苹语。早期集成的圣典,虽然简要,而实际已非常复杂。佛教的日益开展,进入第 'P14' 二期的结集,成为大部。佛法更从新形式,新意境中表现出来,而为时代佛教所公认。这些,到下面再为论列。佛法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成为大众公认的佛法(或佛说)。以一字一句为佛口亲说,固然是离佛世太远,不明了实情的信仰。而想在现存圣典中,探求佛陀亲说,而感到不可能;不知这一探求佛说的构想,是与圣典成立的实情不符的。
注【4…001】『中部』(二二)『蛇喻经』(南传九.二三七)。『中阿含经』卷五四(大正一.七六三中)。
注【4…002】『维摩诘所说经』 卷上(大正一四.五三八上)。
注【4…003】『长部』(一六)『大般涅盘经』(南传七.九九──一0二)等。
第三节 结集与结集的传说
第一项 结集的实际情形
「第一结集」与「第二结集」,近代学者或有不同的意见,然现存的原始佛教圣典,曾经佛弟子的结集,是确实的。结集sam!gi^ti是等诵、合诵的意思。古代结集的实际情形,是∶
一、结集的形式,是僧伽会议∶结集是等诵、合诵,这不是个人或三二人的私自纂辑,而是多数比丘──僧伽的共同结集。佛教界的惯例,凡僧伽的任何大事,是经大众的如法会议(羯磨 'P15' )而定的。上座在大众中上坐(如大会的当然主席)。举行会议,通例请能处理僧事的一人任羯磨;等於在大会中,推请一位会议的主持人。如传说的「五百结集」,推请阿难A^nanda集出经藏,优波离Upa^li集出律藏。阿难与优波离,就是当时集经、集律的主持者。对於法律的论究,佛教一向是采取问答式的(1)。所以结集时,由上座发问,主持结集者诵出,再经大众审定。结集的僧伽大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的。
二、结集的过程,大致要经三个阶段∶1。诵出∶古代的结集,不可设想为现代的编集。在当时,并没有书写记录作依据。一切佛法的结集,全由圣弟子,就其记忆所及而诵(诵是暗诵、背诵,与读不同)出来的。据传说,最初的结集,是由阿难与优波离分别诵出的。阿难与优波离,被传说为当时的忆持权威;如阿难称「多闻第一」,优波离称「持律第一」。实际上,应有在会的圣弟子们,提贡资料,不过要由会议的主持者,向大众宣诵而已。
2。共同审定∶向众诵出,还不能说是结集(合诵)。将诵出的文句,经在会大众的共同审定,认为是佛说,是佛法。这样的经过共同审定,等於全体的共同诵出,这才名为结集。大会的共同审定,如『摩诃僧只律』卷三三(大正二二.四九一中)说∶
「阿难言∶诸长老!若使我集者,如法者随喜,不如法者应遮。若不相应,应遮,勿见尊 重而不遮。是义非义,愿见告示!众皆言∶长老阿难!汝但集法藏,如法者随喜,非法者 'P16' 临时当知」。
这一传说,最足以说明结集时的实际情形。结集,决非主持者宣诵了事,而要经大众同意的。佛制的一般通例∶同意者默然随喜(默认);不同意的,起来提出异议。所以『僧只律』所说,符合这合议的情形。上座部系Sthavira的传说,对於经律结集的主持者,赋与更大的权威。如铜 部Ta^mras/a^t!i^ya、化地部Mahi^s/a^saka、法藏部Dharmagupta 的广律,但说公推结集(诵出)(2)。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十诵律』,分别问五百比丘,五百比丘一一的回答∶「我亦如是知,如阿难所说」(3)。『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经当事人一一的证实,然後以「我已结集世尊所说经教,於同梵行处无有违逆,亦无诃厌,是故当知此经是佛真教」作结(4)。有同意而没有任何异议,实不如大众部Maha^sa^m!ghika 所说的公正翔实!
3。编成次第∶在传说中,诵出的经与律,再为编集∶集经为「四阿含」;集律为「二部毗尼」、「犍度」等。诵出又继以编集为部类次第,确是一项必要的工作。结集是经大众的审定,如不为部类与次第的编集,等到大会一散,试问结集的成果何在?谁能证明其为曾经共同审定的呢!所以,结集成什麽部类,这里姑且不谈,而要编成次第,是绝对必要的。古代结集的编为次第,如『瑜伽师地论』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说∶ 'P17' 「结集者为令圣教久住,结 !5 南颂,随其所应,次第安布」。
「结 !5 南颂」,「次第安布」,如『分别功德论』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中)说∶
「撰三藏讫,录十经为一偈。所以尔者,为将来诵习者,惧其忘误,见名忆本,思惟自悟,故以十经为一偈也」。
「录十经为一偈」,就是「结 !5 南颂」。这是将经文编为次第,然後将十经的经名,顺次编为一偈。这样,能忆持「录偈」,就不容易忘失,而达到「圣教久住」的目的。集经的「录偈」,虽或者怀疑其是否古法,然就现存经律来看,越是古典的,就越是有的,使我们深信其渊源的古老。一直到西元四世纪,说一切有部与经部Su^trava^din辩论,简别契经的真伪时,还以原始的偈颂来证明。如『顺正理论』卷四(大正二九·三五二下)说∶
「彼(经部)谓此经非入结集,越总颂故。如说制造顺别处经,立为异品」。 「(有部反破)若尔,便应弃舍一切违自部执圣教契经。如说制造二种空经,立为异品, 亦越总颂。如是等类,互相非拨」。
经部以「越总颂」为理由,指说一切有部的某些契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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