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三省_通鉴注_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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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三省_通鉴注_简论-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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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从之。”对于这一史事的叙述,胡三省认为矛盾很大,因此在注中作了十分详尽的论
证,注曰:“按齐主猎于祁连池,癸亥还晋阳。甲子,即集兵,庚午,自晋阳帅兵趋晋
州。壬申,晋州陷时,齐主方猎于天池,冯淑妃请更杀一围。审如是,则晋州陷之日,
齐主犹在天池。天池,今在宪州静乐县,至晋阳一百七十余里,自晋阳南至晋州又五百
余里。齐主既以庚午违晋阳而南,无缘复北至天池。一窃谓猎祁连池与猎天池,共是一
事,北人谓天为祁连,故天池亦谓之祁连池。之误,在往中亦同样予以辩正。如,究其本末,汉中王嘉即以更始柱功侯
李宝为相,禹诛之,非别一人也。”当然,在这一类的考辨当中,也有一些并非史实记
载上的错误,而是属于对史事的理解或解释上的不当和看法的不同。胡三省在注中也都
能一一加以指出。如犬通鉴》卷一百六十一,梁武帝太清二年记侯景之乱,云“贼积死
于城下”。胡三省则在往中说:“死于城下者,岂真贼哉?侯景驱民以攻城,以其党迫
整于后,攻城之人,退则死于贼手,进则死于矢石。鸣乎!积死于城下者,得非梁之赤
子乎!”尤其可贵的是,胡三省在注文中不仅广引史籍进行辩误,还非常重视用实践经
验来说明臆说之不足据,如卷二百五十,唐鼓宗咸通元年,“命趋东、南两路
军会于lJ,辛卯,围之。贼城守甚坚,攻之,不能拔,诸将议绝溪水以渴之。”胡注
曰:“炎哆城东南临溪,西北负山,城中多凿井以引山泉,非绝溪水所能渴,作史者乃北
人臆说耳。今浙东诸县皆无城,独刻县有城,犹为完壮。”这一批驳,十分有力,足以
令人信服。从上述所引可知,经他这样一一解释和辩误,对于诸如此类的矛盾现象,读第3期胡三省嘴通鉴注》简论1心夕
者也就容易理解了,而对,认为记载疏略,原因在于

“因其国人传闻”,而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所记鞋粗之事,亦是“以所传闻书
之”。类似这些议论,话语虽然不多,但往往都能揭示出问题的实质。‘
五、对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的评论
在整个在梁武帝大
同十一年记载梁武帝称“我自非公宴,不食国家之食,多历年所,乃至宫人,亦不食国
家之食”。这自然是十足的欺人谎言,封建帝王与封建国家的利益能够截然分得开吗?对
此胡三省在注中曾无情地加以揭露,指出“帝奄有东南,凡其所食,自其身以及六宫,
不由佛营,不由神造,又不由西天竺国来,有不出于东南民力者乎?惟不出于公赋,遂
以为不食国家之食‘诚如此,则国家者果谁之国家邪”①!在这里作者并未用高深的理
论,而只是以人所共知的事实,就深刻有力地揭穿了梁武帝的骗人鬼话。尤其可贵的
是卜他说出了这样一个真理,即国家上下衣食住行,无不出于“民力”!又咬通鉴》于
同卷中载梁武帝晚年,“专精佛戒,每断重罪,则终日不泽。”一个明明是好杀成性的
屠夫,偏偏装出一付慈悲的观世音面孔,对这种虚伪的做作,胡三省便在注中引证大量
厉史事实,以还梁武帝刽子手的真面目,他说:“梁武帝断重罪则终日不译,此好生恶
杀之意也。夷考帝之终身,自襄阳举兵以至下健康,犹日事关家国,伐罪救民,洛口之
败,死者凡几何人?浮山之役,死者凡几何人?寒山之败,死者又几何人?其间争城以
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南北之人交相为死者,不可以数计也。至于侯景
之乱,东极吴、会,西抵江、郑,死于兵、死于饥者,。自典午南渡之后,未始见也。枢
无辜之人而就死地,不惟儒道之所不许,乃佛教之罪人,而断一重罪乃终日不泽,吾谁
欺,斯天乎!”象这样的揭露,确实做到淋漓尽至,锋利辛辣,读后使人感到无限痛
诀l不过象这类性质的评论,一般都不太长,每每只用三两句话,短而有力,一针见血
就点_出了问题的实质,真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匕首,寒光逼人地直指那些封建昏主暴君
和贪生怕死背叛祖国的丑类。齐武帝永明十一年七月壬寅,北魏孝文帝拓跋宏至肆州,
“见道路民有玻妙者,停驾慰劳,给衣食终身”。胡三省注日:“此亦可谓惠而不知为
政矣。见者则给衣食,吕所不见者,岂能偏给其衣食哉!

古之为政者,孤独废疾者皆有
以养之,岂必待身亲见而后养之也”⑧。又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记“上种麦
于苑中,帅太子以下亲往艾之”。对于此事,胡三省注中评论说:“种艺之事天有雨肠
之不时,地有肥跷之不等,而人力又有至不至,故所收有厚薄之异也。若人君不夺农
时,人得尽其力,则地无遗利矣,邀必待自种而观其实哉”⑧I这无异是对所有最高统
治者矫揉造作丑态的无情鞭苔和严厉谴责。历史事实正象胡三省所说,封建统治者若能
真正做到、“不夺农时”,‘让人民有一个较为安定的生产条件,使得人人都能尽其力,社
会生产自然可以得到发展。南宋灭亡以后,胡三省生活在元朝统治之下,他目睹蒙古贵
族残酷的封建专制统治,人民生活的极端困苦,因此,在中,他就借题议
论,以伸张正义。如《通鉴》在晋穆帝永和二年记石虎“又立私论朝政之法,听吏告其
君,奴告其主。公卿以下,朝觑以目相顾,不敢复相过从谈话,,。胡三省注臼:“石虎
之法,虽周厉王之监谤,秦始皇之禁祸语,不如是之甚也”④。又如晋武帝太康元
①《资治通鉴》卷一五九。
②心资治通鉴》卷一三八。
③(资治通鉴》卷二一四。
④吟资治通鉴》卷九七。第3期胡三省嘴通鉴注》简论109
年,《通鉴》记吴主孙浩降晋事,胡兰省注曰:“武王伐讨,斩其首,悬于太白之旗。如
孙浩之凶暴,斩之以谢昊人可也”①。武则天长寿元年,“五月,丙寅,禁天下屠杀及
捕鱼虾。江淮旱,饥,民不得采鱼虾,饿死者甚众”。胡三省注曰:“后禁屠捕而杀人
如草营,可以人而不如物乎”②!如此等等,一方面反映了胡三省对暴虐统治的痛恨,
同时也可看出他对广大人民所受痛苦的同情。在这一类评论当中,使我们看到胡三省
具有超人的史识。他对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的评论,一般都能通过现象揭示出本质。他
说:“秦有吞天下之心,使赵不受上党,而秦得之,亦必据上党而攻赵。故赵之祸不在
于受上党,而在于用赵括”⑧。这就是说,他是从当时历史发展的趋势来分析这个问
题的,既然秦有“吞天下之心”,不管赵如何处置,总是避免不了。他又说:“古人有
言,‘盗亦有道,。然盗货者小盗也,盗国者大盗也”④。在胡三省看来,“盗货”与
‘盗国”都是一样,它们之间只有大小之别,并无实质之异。至于对那些重要的历史人
物,注中几乎都有评论。
综上所述,可见胡三省对《通鉴》所作的注释,其内容是非常丰富的,除我们列举
的几方面外,还有评述典章制度的源流及其利弊得失,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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