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化战略发展问题的探索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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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化战略发展问题的探索和思考-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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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实行出生地一定不变,居住地按规定登记的制度,相应确定按居住地划分城乡人口、按职业确定身份的户籍登记制度,逐步用身份证制度代替户籍制度。并要解决好新入城居民就业、求医、子女入学等问题。社会福利突破。将现有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延伸到小城镇,而且一定要涵盖新进入城镇的居民。建立起适应小城镇发展要求的新的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同时,要结合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积极探索对新落户的城镇居民进行工作技能培训的措施,提高他们对城镇生活的适应能力。进城方式突破。结合农民承包土地30年不变的政策,试行暂不要求农民退还承包地和自留地,以使用权的转包或入股的方式从原承包地获取一定的收益,用以支付进城初期的安置费用,待下一轮土地承包时再行调整。投资体制突破。改革小城镇建设的投资体制,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小城镇建设投入机制,一是稳定城镇建设的财政投入渠道,建立基层财税体制。二是发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国债)。三是以BOT和TOT等方式积极鼓励民间投资于城市建设。四是大力引进国外资金。注:2003年底-2004年初的文章,后作《现代经济探讨》杂志重头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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