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情况,却就是如此。我们知道,农民所有的是谷物、牲畜、亚麻、羊毛;他所要的是
衣服、家具、工具。买谷物、牲畜、亚麻、羊毛的人,不见得就是卖衣服、家具、工具
的人。所以农民先用原生产物换取货币;有了货币,他就可随地购买他所需要的制造品。
经营渔业和矿业的资本,亦至少有一部分由土地来补充。从水里捕鱼,从地里掘矿,都
少不了地面上的产物。
在它们自然生产力大小相等的场合,土地、矿山和渔场的产额,都和投资数量的大
小与资金用法的好坏成比例。在资本数量相等,投资方法又同样适当的场合,它们的产
量就和它们的自然生产力的大小成比例。
在一切生活比较安定的国家里,有常识的人,无不愿用可供他使用的资财来求目前
享乐,或求未来利润。如是用来求目前享乐,那它就是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如是用来
求未来利润,那未求利润的方法,不是把资财保留在手里,就是把资财花用出去。在前
一场合,它是固定资本;在后一场合,它是流动资本。在生命财产相当安全的场合,一
个人如果不把他所能支配的一切资财(不管是自有的或借入的)用于这些用途之一,说
他不是疯狂,我是不能相信的。
如果不幸,国家专制,君主暴虐,人民财产随时有受侵害的危险,那末,人民往往
把资财的大部分藏匿起来。这样,当他们所时肘刻刻提防的灾难一只临头的时候,他们
就可随时把它带往安全地方。据说,在土耳其,在印度,并且我相信在亚洲其他各国,
都常有这种事情。在封建暴虐时代,我国似乎也有过这种情形。发掘的宝物,当时被视
为欧洲各大国君主的一项大收入。凡埋藏地下、无从证明属于谁的物品,概视为国王所
有,非得国王特令恩准,那就既不属于发现者,亦不属于地主。此种宝藏,在当时极受
重现。当时的金银矿产亦复如此。倘非明令特许,金银矿产并不包含在普通土地所有权
之内。随意开采是不行的。但铅、铜、锡、煤各种矿山,因比较不重要,所以听任人民
开采。
国富论(第二篇)
第二章 论作为社会总资财的一部门
或作为维持国民资本的费用的货币
在第一篇,我曾指出:因为商品的生产和上市,曾经使用劳动、资本与土地,所以
大部分商品的价格都分解为三个部分,其一为劳动工资,其二为资本利润,其三为土地
地租。诚然,事实上有些商品的价格,仅由两部分构成,即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甚至
还有极少数商品的价格,单单由一部分构成,即劳动工资。但无论如何,商品价格终归
成为上述那三个部分中的一个或全部。不归于地祖也不归于工资的部分,必归于利润。
就各特殊商品分别论述,情形已如上述,就构成全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商
品而总括论述,情形亦必如此。我在第一篇说过:一国年产物的总价格或总交焕价值,
亦必分解为这三个部分而分配于国内各居民。不是作为劳动工资,不是作为资本利润,
就是作为土地地租。
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全部价值,虽如此分归各居民,而成为各居民的收入,
但是,好象个人私有土地的地租可以分为总地租和纯地租一样,国内全部居民的收入,
亦可分为总收入和纯收入。
个人私有土地的总地租,包合农业家付出的一切;在总地租中,减去管理上、修缮
上各种必要费用,其余留给地主支配的部分,称为纯地租。换言之,所谓纯地祖,就是
在不伤害其财产的条件下可留供地主目前消费的资财,或者说,可用来购置衣食,修饰
住宅,供他私人享乐的资财。地主的实际财富,不视其总地租的多寡,而视其纯地租的
多寡以为定。
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在总收入中减去
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费用,其余留供居民自由使用的便是纯收入。换言之,所谓
纯收入,乃是以不侵蚀资本为条件,留供居民享用的资财。这种资财,或留供目前的消
费,或用来购置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娱乐品等等。国民真实则富的大小,不取决于其
总收入的大小,而取决于其纯收入的大小。
很明显,补充固定资本的费用,决不能算在社会纯收入之内。有用的机器,必待修
补而后能用;营业上的工具,必待修补而后能工作;有利可图的房屋,必待修缮而后有
利可图。这种修茸所必要的材料,只及把这种种材料制为成品所需要的劳动产品,也都
不能算作社会上的纯收入。固然,这种劳动的价格,也许会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
因为从事此种劳动的工人,可能要把工资的全部价值作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但就别
种劳动说,那就不仅劳动的价格归入这种资财,而且劳动的产品,也归入这种资财;劳
动的价格归入工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劳动的产品则成为别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
别人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都由工人的劳动而增加。
固定资本的目标,在于增加劳动生产力,换言之,在于使同一数目的工人能够完成
多得多的工作。设备完全,有必要的建筑物、围墙、水沟、道路等等的农场,和没有这
些设备的农场比较,即使广狭相等,肥瘠相等,劳动人数相等,役畜数目相等,所获产
物也必多得多。有最精良机器设备的厂坊,和工具不这么完备的厂坊比较,虽所雇工人
的人数相等,出产量亦一定会大得多。适当地花在固定资本上面的任何费用,一定都能
很快地带回很大的利润,而且年产物价值由此而来的增加,会比这类改良物所必要的维
持费大得多。不过这种维持费,要动用这种年产物的一部分。原来可直接用只增加食品、
衣料、住所以及各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材料和人工,就有一部分改作他用。这新的用途
当然是很有利的,但与原来的用途不同。因此我们说,机械学的改良,使同一数目的工
人,得以较低廉较简单的机器,进行同量的工作,这委实是社会的福利。从前比较昂贵
复杂的机器,其修补常须费去一定数量的材料和人工。现在机器改良了,这一定数量的
材料和人工,可以节省下来,再凭借某种机器的力量,用来增加产品的数量。譬如,大
制造厂主原来每年须以一千镑作为机器修理费,现在,倘使能够把修理费成为二百镑,
其余五百镑出可用以增购材料,增加工人。这样,帆器产品的数量,自然会增加起来。
产品增加了,由此种产品而产生的社会福利,亦跟着增加。
在一个大国,固定资本的维持费,可与私有土地的修理费相比。保持土地产物,从
而保持地主的总地租和纯地租的数额,都常须有修理费。但当措施得宜,修理费减少,
而产物并不减少时,则总地租至少依旧不减,而纯地租则一定会增加起来。
但是,固定资本的维待费,虽然不能列在社会纯收入之内,但流动资本的维持费,
却不能与此并论。流动资本包含四部分,即货币、食料、材料、制成品。我们说过,后
三部分,经常由流动资本中抽出,变作社会上的固定资本或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凡不
变为固定资本的消费品,就变作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而成为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所
以,维持这三部分流动资本,并没从社会纯收入抽出任何部分的年产物,只维持固定资
本,才需要从社会纯收入中抽出一部分年产物。
就这点看,社会流动资本便与个人流动资本不同。个人的流动资本,决不能算作个
人的纯收入;个人的纯收入全由他的利润构成。但社会流动资本,虽由社会内各个人的
流动资本合成,但不能因此便说社会流动资本绝对不是社会纯收入的一部分。商店内存
的货物,虽然不是商人自己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但可以是别人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
由别种财源取得收入的他人,可经常以该收入补还商人的货物的价值,以及偿付商人的
利润。商人的资本不会减损,享用者的资本办不会减损。
因此,社会流动资本中只有一部分,其维持会减少社会纯收入。这一部分就是货币。
货币虽为流动资本的一部分,但就它对社会收入的影响说,它和固定资本是很相象
的。
第一,营业上使用的机器和工具的建造与维持,是需要一项费用的。这项费用,虽
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是从社会纯收入中扣除下来的。货币亦然。货币的收集与
弥补,亦需要一项费用,这种费用虽然是社会总收入的一部分,但也是从社会纯收入中
扣除下来的。货币是商业上的大工具,有了它,社会上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娱乐品,
才得以适当的比例,经常地分配给社会上各个人。但它是非常昂贵的工具。这昂贵工具
的维持,必须费去社会上一定数量极有价值的材料即金银和一定数量极其精巧的劳动,
使其不能用来增加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即不能用来增加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
娱乐品。
第二,无论就个人说或就社会说,构成固定资本的营业上使用的机器和工具,都不
是总收入或纯收入的一部分。货币亦然。社会的全部收入,虽赖货币能经常分配给社会
各成员,但货币不是社会收入的一部分。货币只是货物借以流通的轮毂,而和它所流通
的货物大不相同。构成社会收入的只是货物,而不是流通货物的轮毂。计算社会总收入
或纯收入时,必须从每年流通的全部货币与全部货物中,减去货币的全部价值,一个铜
板也不能算在里面。
这个议论会使人觉得有些诡辩或有疑问,只因所用文字暧昩不明;如果解释适当,
理解无误,那几乎是自明的。
我们说一定数额货币时,有时指的仅是货币内含的金块,有时又暗暗地指这数额货
币所能换得的货物,即指因占有这数额货币而取得的购买力。譬如,我们说英国的通货
计一千八百万镑时,我们的意思不过说,据某作家计算或设想,英国现今流通志这么多
金块。但若说某甲年收入五十镑或一百镑时,我们通常所指的,不仅是他每年可收入的
金块量,而已是他每年可以购买或可以消费的货物的价值。我们通常用这句话来表示他
是怎样生活,或者说,他应该怎洋生活,换言之,他所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
就数量说,就质量说,该是怎样?
我们说一定数额货币,意思不仅指这数额货币内含的金块,内中还暗指这一数额货
币所能换得的货物,所只,在这场合,这数额货币所表示的财富或收入,决不能同时等
于这两种价值,却只能等于二者之一。仅与其说等于前者,无宁说等于后者;与其说等
于货币,无宁说等于货币所值。设某甲每星期领养老金一几尼,一星期内,他可用这一
几尼购买一定数量的生活品。便利品、娱乐品。他每星期的真实收入,换言之,他的真
实财富,即和这数量的大小成比例。他每星期的收入,决不能同时与一几尼相等,又与
这一几尼所能购买的货物相等。它只等于二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