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人的假说 [英]弗兰西斯[1].克里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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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人的假说 [英]弗兰西斯[1].克里克-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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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oo或500 Hz),或维持一段适当长时期的发放,此时觉知便出现了。这样,捆绑仅仅对应于皮层神经元中相当小的一部分,它们在皮层中若干不同的区域同时高频发放(或都发放很长一段时间)。看起来这会有两个结果:这种快速或持续性的发放将增强这个兴奋的神经元集团对所投射到的神经元的影响,而这些被影响的神经元则对应于此时脑所觉知的物体的“意义”。同时,这种快速的(或持续的)发放将激活某种形式的极短时记忆。
    然而如果脑能同时精确地觉知不只一个物体,那么这种观点就不能成立。即便脑每次只处理一个物体,它也必须区分目标和背景。为了理解这一点,不妨想像在一个视野中靠近视觉中央的地方,恰好有一个红色的圆和一个蓝色的方块。那么,对应于觉知的某些神经元将会快速发放(或持续发放一段时间),有些标识红色,有些标识蓝色,其他一些标识圆,当然还有一些标识方块。脑又怎样知道哪种颜色与哪种形状相互搭配呢?换句话说,如果觉知仅仅对应于快速(或持续)的发放,脑多半会将不同物体的属性混在一起。
    有许多方法可以解决这个困难。或许只有当脑注意某个物体时才会形成对它的生动的觉知。或许注意机制使对被注意的物体反应的神经元的活动增强,同时削弱对其他物体反应的神经元的活动。倘若如此,脑只能随着注意机制从一个物体跳跃到另一个物体,一个接一个地进行处理,毕竟,当我们转动眼睛时,情形是这样的。我们先注意视野中的一部分区域,然后转而注意另一区域,如此下去。由于我们不动眼睛就能同时看见多个物体,故注意机制的速度必须比上述情况要快,并能在眼的两次转动之间工作。
    第二种替代的解释是,注意机制以某种方式使不同的神经元以多少不同的方式发放,此时的关键在于相关发放。①它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即重要的不仅仅在于神经元的平均发放率,更是每个神经元发放的精确时间,为简单起见,让我们仅仅考虑两个物体。
    对第一个物体的特征反应的神经元都在同一时刻以某种模式发放,相应于第二个物体的神经元也都同时发放,但发放的时间与第一个神经元集团不同。
    举个理想化的例子可以把这个问题讲得更清楚。假设第上集团中的神经元发放很快。或许它们还会再次发放,比如说是在l00 毫秒以后。同样,在第二簇发放后过100 毫秒又再次发放,如此下去。假设第二群神经元也同样每隔大约100 毫秒发放一簇高速脉冲,但是只在第一群神经元处于静息状态的时候才发放。这样,脑中的其他部分不会把这两群神经元的发放混在一起,因为它们从不会同时发放①。
    此处的基本观点是:同时到达一个神经元的许多脉冲将比不同时刻到达的同样数目的脉冲产生更大的效果。②其理论要求是同一群神经元的发放有较强的关联,同时不同群的神经元之间关联较弱,甚至根本没有关联。③
    *****
    让我们回到我们的主要问题上。这就是定位“觉知”神经元并揭示使它们的发放象征着我们所看见的东西的机制是什么。这就像试图侦破一个神秘的谋杀案。我们了解受害者(觉知的本质)的一些线索,还知道可能与犯罪有关的许多杂乱的事实。哪方面进展看来最有希望呢?由此下一步又该怎么做呢?
    最直接的线索将是在现场捉住嫌疑犯。我们能否发现那些行为一直与视觉觉知有关的神经元呢?一种可能的办法是设置一种环境( 第三章描述过的观看内克(Necker) 立方体)使进入眼睛的视觉信息保持不变,但知觉却会发生变化。当知觉改变时,哪些神经元会改变其发放,或改变发放的方式,而哪些神经元却不会改变?如果一个特定神经元的发放不随知觉改变,这就提供了一个“它不在现场”的证据。另一方面,如果它的发放确实与知觉有关,我们还需确定它是“真凶”还是“从犯”。
    让我们换一种策略。我们能否将案发地点限定在某个特定的城镇、一个区或建筑物中的单元呢?这将使我们的搜索变得更有效,在我们的问题中,即我们能否大致说出视觉觉知神经元在脑中可能的定位呢?显然,我们推测它在新皮层。虽然我们不能完全忽略新皮层的紧密的近邻,如丘脑和屏状核,以及在进化上比较古老的视觉系统(older visua1 system)和上丘,更不能忽略纹状体和小脑。视觉觉知不太可能存在于诸如听皮层等区域,因此我们可以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图48所示的许多视觉皮层区域。或许我们能发现证据表明某些区域比其他区域被更紧密地牵涉到视觉觉知。
    这尚不足以找到凶手,但可能将我们引向正确的方向。罪犯可能是某种特殊类型的人。比如说,一名强壮的男子,一名心理失常的青少年,或者一群匪徒?在此处,可能涉及到哪些类型的神经元呢?是兴奋性神经元?还是抑制性神经元?是星形细胞,还是锥体细胞?如果它们是在皮层上,那么在皮层中哪一层或哪些层才能找到它们呢?
    另一种策略将是寻找他们之间是否有某些形式的通讯联系,从而使之露出马脚。如果这是一帮匪徒所为,他们是否在汽车里使用了移动电话?用神经学的术语说,觉知是否依赖于仅仅出现在脑中特定位置上的某些特别形式的神经回路呢?
    或许有人会寻找犯罪的动机。凶手犯罪能得到某种利益吗?他是否能得到经济上的好处呢?倘若如此,赃款被运到哪里去了呢?如果我们能在那里找到的话,我们或许就能跟踪追查到凶手。用神经的术语讲,视觉信息被发送到脑中的哪些部位?这些部位又是如何与皮层视觉区域连接的呢?
    此外,有人会问是否有某些特殊的行为将我们引至嫌疑犯。这或许是神经元群之间的相关发放,或许是这种或那种形式的节律或模式发放。如果我们怀疑是一群匪徒,谁最可能是头目呢?谁决定匪徒们的行动?我们相信,觉知过程中经常涉及到脑对哪种解释最为合理进行判断。这可能是一种包含某些神经元集团的一种“胜者为王”机制,如果我们能发现这种机制,那么胜者的神经本质也许能将我们指向觉知神经元。作案时是否用过什么特殊的武器呢?正如前面所述,我们很有把握地猜测极短时记忆是觉知的本质特征。同时某些形式的注意机制或许协助产生生动的觉知,因此,我们所知道的关于这些在神经水平的工作的任何知识都将把我们引向正确的方向。
    简单他说,通过大量的实验手段能从观念上将我们引导到所寻找的神经元及它们的行为。现阶段,因为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十分困难,我们不能忽略任何哪怕看起来只有很少希望的线索,现在让我们更仔细地检查这些不同的途径的本质。 
    ①视觉觉知(visua1 aWareness)。在本书中,consciousness和awareness的意思都是意识,只是前者作为范围更广的、比较书面化的词,而后者则更多用于感觉系统(特别是 视觉系统),是比较口语化的词(见第一章脚注),在本书的第一和第二部分,它们 均译作“意识”,并不引起歧义。但在第三部分当中,作者以visual awareness作为 consciousness研究的突破口,需区分这两个词。故在第三部分(第十四至十八章)中 特将awareness按心理学中译为觉知。——译者注
    ①将杰肯道夫的观点归纳起来而不曲解他的意思,这并不容易。如果读者希望进一步理解,可以查阅他的书。我并不打算叙述他对音韵学、句法、语义等方面的论点以及他在音乐认知方面的见解。相反地,我将试图精炼他的基本观点,特别是它们在视觉上的应用。
    ①希望精确理解杰肯道夫的话的读者可以查阅他的著作。(他的理论的最终版本,即理论八.还谈到了情感。)
    ②他的原话是:“每种觉知形式所表达的形态上的差异是由对应该形式的中间层次的结构引起/支持/投射的。该结构是短时记忆表象的匹配集的一部分,而这种表象则是由选择机制指派的,并为注意处理所丰富。特别地,语言觉知是由音韵结构引起/支持/投射的,音乐觉知则对应于音乐表面,视觉感知来自2.5维图。”
    ①如果一个集团中的神经无空间上离得很近(意味着它们可能有某种相互连接),接受有些相似的输入,并投射到多少有些相似的区域,那便不会引起任何特别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就像是单个神经网络中的神经元。令人遗憾的是,通常这种简单的神经网络每次只能处理一个目标。
    ②现在还不能完全肯定捆绑问题如我所说的那样真的存在,还是脑通过某种未知的技巧绕了过去。
    ①回忆一下,大多数皮层神经元具有成千上万的连接,其中很多在开始时很弱,这意味着只有当脑已经大致按正确方法构造好,才可能容易地、正确地进行学习。
    ①这一观点是克里斯托夫·冯。德·马尔斯博格(christoph von der malsburg)在1981 年的 一篇相当难懂的文章中提出的。此前,彼得·米尔纳(Peter Milner)及 其他人也曾叙述过。
    ①当然,一个群内轴突的脉冲并不必彼此精确同步。当电位变化沿接受脉冲的神经元的树突传向细胞体时,从时间上看它们的效果会有所扩散。此外,当脉冲沿许多不同轴突传播的时间延迟也有不同。这样,一群神经元的发放时间只需在大约几毫秒范围内是同时的。
    ②一种稍微详尽的理论引人了轴突传递过程中这种必然发生的时间延迟,使得离细胞体较远的突触比较近的略早地接受到输入,这样,由于树突延迟时间上的小的差异,两个信号的最大效应将同时达到细胞体。更为详细的理论还考虑局部的抑制性神经无产生的抑制性效果的调节。所有这种定性的考虑应可通过小心的模拟定量化,如在计算机上模拟单个神经元在这种环境下的行为方式,并引人时间延迟等因素。
    ③这种发放下太可能像图57表示的那样有规则。 

'英'弗兰西斯。克里克《惊人的假说》

第十五章 一些实验 
    “仅仅通过纯粹的逻辑思考,我们不能获得关于经验世界的任何知识。”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猴子脑中的一个特定神经元也许会对视野中某块特定区域的颜色敏感。但是我们又如何确定它直接参与了对该颜色的知觉呢?比如说,也许它只是脑把注意引向视野中那块区域的系统的一部分。倘若如此,一个人由于脑部损伤而失去了感知真实颜色的神经元,那么他所看到的世界只有黑白两色,但他的注意仍可能被引向一个色块。
    这不只是一个抽象的可能性。牛津的阿兰。 考维(Alan Cowey)及其同事详细地研究了一个由于脑部损伤而失去了颜色知觉的人(通俗他讲,他看不见颜色、只能看到黑色、白色及不同浓淡的灰色)。他们指出,实验中只要把两个小 的颜色方块(被调节成等亮度)紧挨在一起 ,被试者就能说出两个方块的颜色是否相同。而事实上该被试者坚决否认他能感知两个方块的颜色。如果两个方块不挨着,他便无法完成这个任务,他的判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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