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便将堕在恶见相续之中,便以此为众生说法,他当然就不善于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以及不知文字章句的真义所指了。如果是善于了知—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乃至通达文字章句的彻底的理性和真义,他就能够以真正的无相乐而自娱,就可以在平等性的大乘之中,成就一切众生了。大慧啊!能够摄受大乘之道,他便能够摄受诸佛菩萨和声闻缘觉,如此,就能够接受一切众生和摄受正法。唯有摄受正法,才能使佛种不断,然后才能知道殊胜的入处。因此大乘菩萨,常化生不息,继续建立大乘的十自在力,现众色像,通达众生一切形状种类的各种希望和烦恼情形,而作如实的说法。所谓如实,便是不异,没有过去未来来去动静之相,一切虚妄就此永息,才名为如实。所以人们不要随着言语文字,便钻进在文字语言的执著里去。因为如来的真实境界,是离文字相的。大慧啊!犹如愚夫们,别人以指指物给他们看,他们却不去观物、却瞪视指头以为就是所指之物,这样便永远也不能得到真义了。同样的,一般人们,也那是执著言语文字相,犹如指为物,执著不舍,所以终不能得到离言说所指的第一实义了。又譬如婴儿,应该要吃滋养的熟食,不应该乱吃生冷,否则,消化不良,就会生病。须知做成熟食,是有其程序和方法的,同理,不生不灭之法,如果没有方便法门去修证它,就会执著不生不灭的文字相。所以应当好好修习方便法门,切莫只随着文字言说而流转,犹如愚人但视指端,不知所指之物了。大慧啊!所以你们对于如来真实之义,应当以方便法门去修证。真实义是微妙寂静的,是涅槃之因。言语文字,只是妄想的组合。而妄想,只是累积生死的根本。至于真实义,又是从多闻博知才能得到的。所谓多闻博知,便是说:善于通达真义,而不是善于言语文字。所谓善于通达真义,便是说:不随一切外道的经论在转,不但自身不随,同时也不教他人随转,这才配称为是多闻的大德。所以要求真义者,就应当亲近多闻的大德。相反的,那些与此理相违背,只执著言语文字相的,却应当远离。”
佛法和外道的基本异同
这时,大慧大士又问:“您所显示的不生不灭,并无奇特之处,为什么呢?一切外道所说的因,是不生不灭的。您也说虚空并非是随着数量和因缘等而灭的,您乃至说涅槃境界是不生不灭的。外道们说:依着许多因缘而生世间,您包说:由无明、爱、业、妄想等因缘,而生世间。外道们说:依外物和因缘,而生诸法,您也是如此说的,所以您和外道的理论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外道们说:因为微尘,或胜妙的自在天主,和大梵天主等,才是众生的主宰。共有九种事物,(即为一、时。二、方。三、虚空。四、微尘。五、四大种。六、大梵天。七、胜妙天。八、大自在天。九、众生主的神我。)都是不生不灭的。您也说一切诸法,是不生不灭的,有无都不可得。外道们说:四大——地、水、火、风是不坏的,它的自性也是不生不灭,四大便是永恒的,甚至周流于六道之中,仍然不会舍离自性。您所说的,也是如此。因此我说您所讲的并无特别之处。惟愿您为我们说明沸法和外道差别之处,和优于外道的地方,究竟在哪里?假使并无差别,那么,一切外道,也都是佛,因为他们也说不生不灭啊!可是您又说:一个世界之中,同时有很多的佛存在,那是错误的。假定一切外道,也和佛所说相同,那也就是在这一个世界中,有很多的佛并存,于是内外之道,也就根本没有差别了。”
佛说:“大慧啊!我所说的不生不灭,不同干外道的不生不灭。为什么呢?他们是说另有一性能,它是人们的自性,只有它才得到不生不变相的。我却并不如此地堕在有或无的范围。我说的,是超有无,离生灭,非有性,也非无性。譬如种种幻梦的境界一样,所以不是无性。所谓无性便是说:像一切色相,并无真正的自性形状可得,只是有可见和不可见,有可把捉和不可把捉而已。因此我说:一切法是无自性的,但也不是绝对的没有,只是自心现量所生。那么妄想分别不生,就安隐快乐,世累永息了。可是一般愚痴的凡夫们,只是用妄想做事,并非是至贤境界。
一切法无自性但觉自心现量
大慧啊!迷心逐物,沉湎于不实的妄想之中,犹如海市蜃楼和幻梦中的人物,看来也有种种众生,和商贾的出入,但那也只是在迷惑中的人,才认为其中确有真实世界的存在。愚痴凡夫们,自认为妄想分别,是真有出入的。但在根本上,却非真实,只是自心妄想所生而已。所以他们惑于自性,会产生不生不灭的谬解,实际上,就根本没有无为或有为的存在,也犹如幻梦中的人物,根本就没有若生若灭的;因为自性本来就非性,本来就了无所有。一切法也同样如此,离于生灭,只因愚痴凡夫,执著妄想,所以不知真如实际,便生起生灭的妄想,并非是圣贤境界。所谓不知真如实际,就是他们认为有一自性,这个自性,也就是由于妄想分别,推测而得的。所以他们所说的自性,也等于妄想无异了。如果认为这个自性,是异于妄想的,那便是执著一切万法,的确是另有一自性,而不见自心的毕竟寂静了。如果不能证见自心毕竟寂静,就始终摆脱不了妄想分别。大慧啊!所以见到无相寂静的,才名为真正见到殊胜之境。所以胜义的境界,不是有相可见的,如果是有相,就是有生灭之因,那就不是胜义了。所谓无相,便是妄想不生、不起、不灭,也就是我说的涅槃。所谓涅槃,便如真实胜义之见,是舍离妄想心,和心所生的无量数现象,由此再进而至于如来的自觉圣智,这才是我说的涅槃。”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篇偈语说:
灭除彼生论。建立不生义。我说如是法。愚夫不能知。
一切法不生。无性无所有。揵闼婆幻梦。有性者无因。
不生无自性。何因空当说。
(这是说:为了灭除外道们的生灭理论,才建立佛法的不生不灭的真义,这可不是一般愚痴无智的凡夫们所能了解的。万有一切诸法本自不生,也没有自性,也都是了无所有的。犹如海市蜃楼和梦境,幻化成万有的一切。如果认为它是另有一个自性的,这自性从何因而来?如果本自无因,那这自性也便是无因可得,岂非成为无因论了。就因为一切诸法,本自不生,所以我才说无自性,这也就是因为自性本空的缘故啊!)
以离于和合。觉知性不现。是故空不生。我说无自性。
谓一一和合。性现而非有。分析无和合。非如外道见。
(这是说:一切诸法,都从因缘和合而生,当因缘离散的时候,可以被知觉的自性,就无从得见了。所以说性是本来空而无生的,我才说无自性。因为一切诸法,一一都待因缘和合而生,当它和合生时,虽然好像有自性,可是实际上却了不可得,毕竟是没有的。因此再去分析和合的诸缘性,也根本无有自性。这就是佛所说的法,是不同于一般外道们的见解。)
梦幻及垂发。野马揵闼婆。世间种种事。无因而相现。
折伏有因论。申畅无生义。申畅无生者。法流永不断。
炽然无因论。恐怖诸外道。
(这是说:一切诸法,都如梦幻似地存在。世间种种事物,并无一个最初的因可得。所以若要折伏有因论的观点,必须要申述本自不生的真义。如果能够申述无生的道理,使可使法流永不断灭。说一切诸法并无最初因的理论,是可以使外道们起惊怖的。我们在此处须特别注意,这里所说的无因,是专指无最初因的说法,切勿作无因而生诸法去理解,龙树菩萨在中论里讲得很明白,如: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这时,大慧又以偈问佛说:“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于何处和合?而作无因论?”
(这是问:什么是因?它是怎样生起的?在哪里和合呢?)
佛回答说:“观察有为法。非无因有因。彼生灭论者。所见从是灭。”
(这是说:你只要观察一切有为诸法,既不是无因而来,也不是有一个最初的因而生,说有说无,都无非是从生灭法立论的。如果真能见到生灭本空,那么有无之见,便无从产生了。)
大慧又问:“云何为无生?为是无性邪?为顾视诸缘,有法名无生?名不应无义,惟为分别说。”
(这是说;什么叫做无生?那是指根本没有自性吗?或是看到一切诸法,从因缘而生,所以就假名叫做无生吗?既然有了这个名词,不应该说是没有意义的啊,希望为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佛回答说:“非无性无生。亦非顾诸缘。非有性而名。名亦非无义。一切诸外道。声闻及缘觉。七住非境界。是名无生相。”
(这是说:并非是说:根本就没有自性而能生一切诸法的。也不是说:由于因缘生法,才假立一无生的名词。而且这个名词,也不是没有意义的。这个道理,却不是一切外道、声闻、缘觉,乃至七地菩萨们所能了解,因为这不是他们的境界,所以才名为无生无相的。)
远离诸因缘。亦离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想俱离。其身随转变。我说是无生。
(这是说:要远离一切因缘所生法,而且也远离一切的事物,唯心而住,这时,能想和所想都要远离,渐使其身也跟着转变,我说这便是得到无生的境界。)
无外性无性。亦无心摄受。断除一切见。我说是无生。
如是无自性。空等应分别。非空故说空。无生故说空。
(这是说:一切外物,有性无性,都无心去领会,只要断除内外一切妄见,我说这便是得到无生。因此,对于无自性和空等诸法,都应分别了知。为什么呢?不是说有一个空的境界,或者是你去空掉它,才名为空。因为本自无生,自性本空,所以我说是空。)
因缘数和合。则有生有灭。离诸因缘数。无别有生灭。
合离因缘数。更无有异性。若言一异者。是外道妄想。
有无性不生。非有亦非无。除其数转变。是悉不可得。
(这是说:因缘和数的和合,才生起一切诸法,有生便有灭,所以一切诸法,都在生灭之中。如果离了因缘和数,就别无生灭之相。而且离了因缘和数的和合,再也没有自性同异之相,如于此中还要推寻同异的理论,那都是外道们的妄想而已。何况有与无,根本就是自相对立的矛盾观念,有生于无,无生于有,那都是名言思辨的妄想。本来就没有无与有的实际可得,故说非有也非无。一切诸法,除了因缘与数的和合转变而显现外,也本来都是了不可得的。)
但有诸俗数。展转为钩鏁。离彼因缘鏁。生义不可得。
生无性不起。离诸外道过。但说缘钩鏁。凡愚不能了。
若离缘钩鏁。别有生性者。是则无因论。破坏钩鏁义。
如灯现众像。钓鏁现若然。是则离钩鏁。别更有诸性。
(这是说;世欲所见所知形而下的一切诸法,都只是因缘和数的和合所形成,互相辗转变化,犹如钩锁连环,除此以外,所谓能生诸法的主宰或自性,根本都了不可得。所以缘起无生,此中别无另一个自性的存在。这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