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俟其势衰脉虚。确遵赵以德甘寒杜风清热之例。庶无差误。如六味合生脉。去萸肉。倍地黄、
人参。加葳蕤。大剂作汤。晨夕兼进。合标本而为施治。服后咳嗽稍减。蒸热未除。此虚阳不能
敛制也。加牛膝、鳖甲以滋下源。分先后而为处裁。然鳖甲非九肋者。必不能应手也。若因饮食
过度者。亦宜暂停补药以观其势。慎勿轻与消导。戕伐其胃。以招虚虚之谤。惟枳实理中、甘草
干姜二汤。分别本元及所停多少而裁用可也。因劳役饥饱者。补中益气去升麻加煨葛。提挈脾胃
之清阳。则邪火自降。若阴虚火炎。断无升举之理。后人不审。每以升、柴治阴虚火旺。无不蒙
其害者。虚劳不足。汗出而闷。脉结心悸。行动如常。不出百日危。炙甘草汤主之。千金翼法也。
若少年禀气不足。因饮食饥饱所伤。致成虚损。日晡潮热。形体羸弱。腹胀气急。脉来弦数者。
白凤膏最当。此葛可久法也。
大约咳嗽发热。始先以泄气为主。若久嗽不止。必然气虚火旺。一切耗气之药。俱不可用。
如桔梗、杏仁、橘红、苏子。皆主疏泄。非久嗽所宜。若气耗甚者。又当以保元、生脉收敛之。
此新久虚实。不同治也。
有郁证发热喘咳。误用寒折。致心火淫肺。肺被火淫。势不得不奔迫大肠而成泄泻。慎不可
用温补脾胃药。惟逍遥散随证加减。多服乃效。思虑不遂。心神耗散。日渐发热。肌肉瘦削而成
风消。内经所谓二阳之病发心脾。以风热胜气。日益消瘦也。宜多服逍遥散。后用归脾汤调理。
妇人血既满而失合。男子精未充而思室。多成是证。妇人则经闭血溢。男子则亡血失精。并宜巽
顺丸。专调冲任。兼散瘀血。瘀血散。后更与乌骨鸡丸调补之。若误用苦寒凉血药。致脾胃滑脱者不治。
嫠妇师尼。所欲未遂。阴阳离绝。郁火亢极。不得发泄而成失合证者。较之房劳更甚。始则肝
木郁热。继则龙火上煽。
致心肺受病而喘嗽烦热。甚则迫血骤亡者有之。经闭不行而吐衄者有之。此证宜开郁降火。增损
柴胡汤、加味逍遥散选用。阴火亢极者。可用滋肾丸、玉烛散光泻郁火。后服滋养之药。如乌骨
鸡丸之类。若郁火不泄。血气不荣而发痈疽者。去生远矣。
刘默生云。虚劳多起于郁。郁则其热内蒸。内蒸则生虫。虫侵蚀脏则咳。初起早为杜绝。不
致蔓延。若迁延日久。咳嗽不止。痰如白沫。声哑喉痛。不可治矣。脾胃泄泻。六脉细数而坚急。
久卧床褥。烦躁血多者不治。如六脉平缓。重按有神。饮食不减。大肉未消。二便调适者。可用
贝母、麦冬消痰宁嗽。功多开郁。蛤蚧透骨追虫。佐以百部。杀虫独步。兼地骨皮、薄荷以清内
热。橘红、甘草调中和营为主。如寒热不止。加青蒿、鳖甲。骨蒸无汗。加牡丹皮。每夜发热不
已。加酒浸白芍。血虚有伤。加茜根。气虚少食。加人参。脾虚大便不实。加茯苓。燥结。加杏
仁。小便不利。加茯苓、泽泻。但觉脊中热痛不已。或时淫淫作痒者。皆是瘵虫为患。宜用向东
南桃头四五十个、生艾一握。雄黄豆大一块、麝香二分。捣烂烘热。擦脊骨膏肓百劳肺俞等穴。
及四肢关节间。七日一次。亦有用桃叶斤许。同艾叶一二两。分二囊盛。以陈酒三斤煮。乘热熨
背脊膏肓百劳等处。不过二三次。虫从魄门而下。下后以六味丸合生脉散调理。传尸劳瘵亦宜用
之。凡骨蒸以多汗为易治。气虚血尚未竭也。若干热无汗为难治。气血内涸。不能外通也。骨蒸
劳嗽。而见脉弦细数疾。面赤如妆。面黧色枯。目睛无神。眼眶陷下。汗出如珠。天柱不正。指
瘦如笾。声哑咽痛。嗽而加汗。嗽而上喘下泄。嗽而左不得眠。肝胀。嗽而右不得眠。肺胀。肉
脱骨痿而热甚。泄泻无度而畏寒。失血发热而脉数实。咳吐白血。及呕血声散。骨肉相失。阳事
不禁。暮热如焚。身热面色夭然白。及下血 。寒热脱形。脉坚搏者。皆不可治。如病久痞闭。忽得
气血冲和。心肾交媾。阳事必举。尤宜切戒房室。犯之必复。愈难调治也。大抵虚劳起于斫丧者。
肝肾过劳。多致亡血失精。强中阴竭而死。起于郁结者。内火烁津。多致血结干咳。嗜食发痈而死。
起于药误者。脾肺受病居多。多致饮食减少。喘嗽泄泻而死。此证多患于膏粱。不但所禀柔脆。
且性喜服药。小病必然变重。展转戕贼。不至伤残不已。试观贫居村野。有病何尝服药。所以得
尽天年。明哲保身。胡不自省。而甘委之庸术哉。
面色不衰。肌肤日瘦。外如无病。内实虚伤。俗名桃花疰。其证必蒸热咳嗽。或多汗。或无
汗。或多痰。或无痰。或经闭。或泄精。或吐血。或衄血。或善食。或泄泻。须察其所现何证。
何脏受伤而治之。然此皆为阴火煎熬之证。治多不效。室女过时不嫁。男子过时不娶。及少寡者。
多犯此证。以阴火虽乘阳位。非但不能消烁阳分之津液。阴分之津液。反竭力上供阳火之消烁。
故肢体日削。而面色愈加鲜泽也。轻者嫁娶后渐愈。重者虽暂愈一两月。向后必死。以其躯体柔
脆。精气先枯。不能胜其发泄也。惟少寡再醮者。每多自愈。以其躯体堪任也。郁火既散。津液
既通。可不药而愈矣。
传尸 热毒积久。则生恶虫。虫蚀人脏腑。故沉沉嘿嘿。不知所苦。无处不苦。经年累月。
渐就羸瘦。其证蒸热咳嗽不止。胸背痛。两目不明。四肢无力。腰膝酸疼。卧而不寐。或面色脱
白。或两颊时红。常怀忿怒。梦与鬼交。同气连枝。多遭传染。至于死亡。又传傍人。至于灭门。
又传他姓。惨毒之祸。闻者骇心。辨之之法。烧真安息香。病患吸烟嗽不止者。乃传尸也。若嗽
不甚者。非也。瘵虫最易传人。能谨戒七情。严避六气。常远房室。慎节饮食。虫不得传也。惟
纵欲恣情。精血内耗。邪祟外乘。凡觉元气稍虚。或腹饥馁。勿入劳瘵之家。或女病思男。男病
思女。一睹其面。随即染伤。不可不知。治疗之法。固本为先。祛虫次之。安息、阿魏、苏合、
沉香、冰片、麝香、犀角、龙齿、獭肝、獭爪、朱砂、雄黄。皆有祛邪伐恶之
灵。更以天灵盖助之。然各有所宜。若能食便秘面赤者。合用獭肝、獭爪。食少便滑面青者。合
用天灵盖。其夫死传妻。妻死传失。毒邪深入肾肝二脏者。用骨殖中水。以生甘草末收晒九次丸
服。服后必大泻数行。则热邪自大便而下也。其苏合香丸、芎归血余散、鳖甲生犀散、传尸丸。
皆治瘵之专方。若病入膏肓。不能起枯骨也。
慎柔师训云。尝治虚损。脉和缓而五六至。但咳嗽发热。无恶寒咽痛喉哽等证。以为可治。
服保元、四君之类十余剂。咳嗽略可。热亦微退。至二十剂外。咳嗽反盛。热复如前。而身反不
能转侧。足渐无力。至不能行而蜷。此何也。缘下焦肾气衰惫。无津液滋养百骸。阳气不能四运。
脾肺之气不能下输。故足无力而蜷。药虽有效。病虽暂减。终不可治。若初服四君、保元十余剂。
而脉细如丝。其数不改。决不可治。如细而不数者。此犹有胃气。无腹痛作泻而饮食如常。可用
保元、参、术调理。须二三年方愈。若服药后。数脉渐减。和缓有神。虽曰可治。亦得三月见功。
年半方可全愈。又须看年力之衰壮。精神脾胃之强弱断之。若服药后。脉虽和缓。而腿渐无力。
如前所述。且痰嗽不止。脉虽缓。治之无益。又或如前证。足虽无力。而热退嗽减。饮食如平人。
此脾胃尚强。犹可迁延岁月。又有如前证。六脉俱和缓。服前剂热退。而脉渐弦。反作泻下血。
此平时火热煎熬。血留经络。得补药气血流通。邪不能留而下。下后半月十日自愈。下血时能食
者不死。不能饮食。精神倦怠者。死可立待。吐血后反骤能食者。亦不可治。若见腹痛。理中汤。
恶心饮食少。六君子汤。无此二证。用四君、保元服之。盖下血者邪从下窍而出也。又有变作伤风
状者。邪从上窍而散也。当服补肺助脾之药。亦须半月而愈。凡病求汗不得汗者不治。虚损六脉
俱数。服滋阴降火之剂。不及四五十剂者。犹可治之。如服至百剂。真元耗尽。脉洪数而无神。
虽用补剂。而洪数变为细数。必渐痿困不起而毙矣。又或服寒凉未多。用保
元、四君加生姜一二十剂。求汗不出。而洪数之脉不退。亦难救治。或虽无汗而洪脉渐减。病亦
渐去。且能饮食。此为可治。如此之脉。大抵秋冬易治。春夏难疗。凡虚损脉六七至。若逢春夏火
令。津液枯槁。肾水正行死绝之乡。肺绝脾燥。无有不死者。若秋冬火令已退。金水正旺。脉虽
数可治也。设病者骨立声哑。喉痛寒热。腹疼作泻。而脉细数。亦属不治。凡病延至三四月。服
药已多。其不效者。必过用寒凉。五脏愈虚。邪火愈炽。初用补药数帖。邪火一退。反觉头眩恶
心。骨疼脚酸。神气昏懒。不思饮食。倘脉不细数而带和缓。急用保元、四君。大剂连服。便安
寝半月。睡觉精神顿爽。再服再寝。饮食渐增。则为可治。倘脉细如丝。腹痛昏愦者难治。凡久
病患脉。大小浮沉弦滑而三部不匀。或寸浮尺沉。或尺浮寸沉。但见病脉。反属可治。如久病浮
中沉但和缓。细察无神。而体倦甚者必死。再看其面色光润。此精神皆发于外。死期速矣。凡虚
损见数脉。为胃气不足。若转缓弱。为胃气生发之兆。乃少阳春升之气也。凡虚损病久。脉虽和
缓。未可决其必疗。盖久病之人。元气虚弱。脉反和缓。假气也。遇七八月间。服补剂。病得渐减。
此生机也。或延至十一月。一阳初动。阳气渐升。内气空虚。无以助生发之气。则变憎寒壮热。服
补剂十余帖。寒热渐退。犹可延挨调理。至二三月不变则生。否则不治。缘春夏木旺。脾肺久虚。
气衰不能敌时命耳。凡医新病初时有邪。脉浮数。服按病药数剂。数脉即退。病已向安。再数剂
则倦。脉反浮数。此时不可为尚有邪也。盖邪退而神气初转。故浮。只宜保元汤调养元气。浮数之脉。
得微汗而退。倘不识此。仍以祛邪之药治之。则变虚劳矣。久病服药后。六脉俱和。偶一日诊。或细
或数或虚弱。或变怪异常。即当细问起居之故。或因一夜不睡而变者。或因劳役恼怒。或因感冒
风寒。各随其感而治之。久病咳嗽气喘。若脉数者。不可用补药。如服之虚火一退。多令人痿倦不
起。须先用独参
汤。稍加陈皮以接其气。数日后。脉数渐退。方与调理。
〔诊〕石顽曰。金匮云。男子平人脉大为劳。极虚亦为劳。脉浮者。里虚也。脉虚浮弦为短气。
目瞑衄血。脉大者。春夏剧。秋冬瘥。男子脉浮弱而涩者。为无子。精气清冷。虚弱微细者。善
盗汗出。脉沉小迟者。溏泄。食不化。脉虚芤迟。及诸芤动微紧。男子失精。女子梦交。紧数之
脉。表里俱虚。紧为寒伤营。数为血不足。脉见短数。则无胃气。细数紧数。俱非吉祥。脉洪大
按之虚者。须防作泻。凡见数脉难治。病久脉数。尤非所宜。脉忽浮涩而数。忽沉弱而缓。变易
不常。虚火之故也。虚损转潮热泄泻。脉短数者不治。虚损脉浮大者。属阳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