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经云∶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人安可不知
其所禁忌乎?
果子生食生疮。
【注】果生之性,多湿多热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疮,腹胀作泄。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况虫蚁食者乎?见之者切不可食。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注】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损处,即虫鼠所啮之余,皆有毒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热淋沥病。
【注】桃味甘酸性热,若多食者,令人热。入水浴者,则湿与热相抟,不得宣散,故令
人外寒热,内成癃症也。
杏、酪不熟伤人(一云杀人)。
【注】杏味酸苦有毒,酪酿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梅多食,坏人齿。
【注】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齿损,齿者骨之余也,因肾主液而合骨,故伤齿。
李不可多食,令人胪胀。
【注】李味酸涩,若多食,则中气不舒,故令人腹胀。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注】林檎味酸涩,多食则令百脉不得宣,故脉弱。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尚书》注∶小曰橘、大曰柚。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过食,则口虽爽而五
味不知焉。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注】梨味甘酸性寒,若过食则令人中焦寒,金疮、产妇更宜戒之。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注】樱桃、杏味酸性寒,若过食则伤筋骨。《内经》云∶酸则伤筋,寒主伤肾,故伤
筋骨。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注】安石榴味酸涩,酸涩则气滞。肺主气,宜利而不宜滞,滞则伤损矣,故不可过
食也。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集注】程林曰∶胡桃润肺消痰,何以动痰饮?因其性热,多食则令人火动,煎熬津
液而为痰饮矣。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弱者,弥不可食,伤人。
【注】枣性热生渴,味甘生满,羸弱者内热必盛,脾胃必虚,故令人寒热,尤不可食。
x食诸果中毒治之方x
猪骨( 黑)
上一味,为末,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及漏脯等毒。
【方解】以猪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马肝毒者。以猪畜属水,马畜属火,此水
克火之义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义耳。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者及赤色者,不可食。
【注】木耳诸菌,皆覆卷而生,若仰卷而生,形色皆异,必有毒也,故不可食。
x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治之方x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服诸吐、利药,并解。
【集解】李 曰∶闷乱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药并解,使毒瓦斯上下分消也。
x食枫树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x
【集解】李 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瓦斯入心也。以前方治之则解耳。
x误食野芋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x
【集解】李 曰∶烦出于肺,烦乱欲死,故知毒瓦斯入肺也,亦用前方。
x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x
肉桂煎汁饮之。多饮凉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浓煮豉饮之,并解。
【方解】蜀椒味辛辣,性热有毒,闭口者其毒更胜。如桂与蒜,皆大辛大热之物,通
血脉辟邪秽,以热治热,是从治之法也。冷水清凉解热,地浆得土气,以万物本乎土,亦
莫不复归于土,见土则毒已化矣。饮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正月勿食葱,令人面生游风。
【注】葱味辛散,通阳气而走头面,食生葱过于发散,故面生游风。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注】蓼味辛散,辛能走肾。二月卯木主令,肾主闭藏,若食之则伤肾,故曰∶勿食。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注】蒜辛热有毒,夺气伤神,三月阳气盛,故勿食。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注】胡荽辛温开窍,四月阳气盛,八月阴气敛,若食此辛散之味,必伤神也。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注】韭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是月食之则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发百病。
【注】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
病发焉。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
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
爪皆青困萎。
【注】《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
冷,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注】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发,故食伤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甚。
【注】葱、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
【按】此义未详。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
【注】蜜与葱及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犹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生葱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集注】李 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注】此皆辛热辣物,夜属阴气,主收敛,不宜食而食之,则扰阳气,故曰∶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注】此言不可过食,若过食则动气而胀也。
薤不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注】薤、韭同牛肉食,皆难克化,积而不消,则成 瘕。
多食动痔病。
【注】药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发痔病。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注】野苣味苦性寒,若同蜜食,必成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 虫。
【注】白苣味苦性寒,乳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成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黄瓜食之发热病。
【注】黄瓜多湿有毒。程林曰∶动寒热虚热,天行热病及病后,皆不可食。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背、赤茎者,勿食之。
【注】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胡荽久食之令多忘。
【注】胡荽辛温开窍,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病患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注】胡荽耗气,黄花菜破气耗血,皆病患忌食。
芋不可多食,动病。
【注】芋滞有毒,多食则脾困而胀生,故戒多食。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注】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类指,物性相感如此。
蓼多食,发心病。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集注】孙思邈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以气味辛温故也,生鱼 属合食,则相
犯夺气也。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注】凡物性相反,不可同食,同食则成恶邪病。
小蒜多食,伤人力。
【注】小蒜辛温小毒,若多食气散,故伤心力。
x食躁式躁方x
【按】食躁式躁之“式”字,当是“或”字,应改之。
【注】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后时或恶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汤吐之。
豉浓煮汁饮之。
x钩吻与芹莱相似,误食之杀人。解之方∶x
【注】太阴之精,名曰钩吻,入口则死。葛洪云∶钩吻生处,无他草,茎上有毛。
荠 (八两)
上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温分二服。
x菜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x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x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腹满,痛不可忍,名蚊龙病。
治之方∶x
硬糖(二三斤)
上一味,日两度服之,吐出如蜥蝎三五枚,瘥。
【方解】芹生陂泽之中,蚊龙虽变化莫测,其精焉能入此。大抵是蜥蜴虺蛇,春夏之交,
遗精于此耳。且蛇嗜芹,尤为可证。按《外台秘要》云∶蚊龙子生在芹上,误食入腹,变
成龙子,饴、粳米、杏仁、乳饼煮粥食之,吐出蚊子大验。张机用硬糖治之,考《本草》并
无硬糖,当是粳米、饴糖无疑。二物味甘,甘能解毒是也。
x食苦瓠中毒,治之方x
黍穣煮汁,数服之解。
【注】《风俗通》云∶烧穣可以杀瓠。又云∶种瓜之家不烧漆,物性相畏有如是也。人
过食苦瓠,吐利不止者,以黍穣汁解之,本诸此。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
【注】扁豆性滞而补,如患寒热者忌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注】小豆即赤豆也,性主利水,久食令肌肤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猪肉。
【注】大豆即黄豆也,若同猪肉食之,则闭气,故忌之,小儿尤当忌之。
大麦久食,令人作 。
【集注】李 曰∶ 疥同。盖麦入心,久食则心气盛而内热。《内经》曰∶诸疮疡
皆属心火。故作 。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注】黍米多热,多食心烦。饴蜜味甘,多食中满。《食疗》云∶黍米同葵食成痼疾。
物性相反如此。
KT 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按】此义未详。
盐多食伤人肺。
【注】盐味咸,过食伤肺,发嗽哮喘。
食冷物,冰人齿。
食热物,勿饮冷水。
【注】寒热相抟,脾胃乃伤。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注】酒性纯阳,苍耳味苦有毒,苦先入心,饮酒以行其毒,故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着身及使扇即成病。
【注】夏月饮酒汗流,则腠理开,若浴水及使扇,寒风相抟,或即成黄汗,或即成漏
风,戒之慎之!
饮酒大醉,灸腹背,令人肠结。
【注】灸家云∶毋灸大醉人。即此义也。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注】醉则肝、胆之气肆行,木来侮土,故曰∶勿食饱,发寒热。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穗中,则发黄。
【注】酒性多湿多热,饮酒食肉,则湿热交蒸于中宫,卧秫稻穣中,则湿热困于外,故
发黄也。
食饴多饮酒,大忌。
【按】谚云∶酒家忌甘,此义未详。
凡酒及水,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注】见此影动者,乃怪异也,切不可饮之。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注】酪性粘滞,醋性酸收,故令成血瘕。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注。
【注】白米粥、苍耳子同食,成走注病,然必性味不合也。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注】粥甘盐咸,先食甜已,复过食盐即吐,理必然也。
犀角箸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坟起者,食之杀人。
【注】《抱朴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