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然则今此陈乞弑舍,所以不日者,亦是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故曰与卓子同。若然,乡解云阳生之入,实在九月,但事不宜月,故不书月。然则陈乞之事,宜云不月而云不日者,正以卓子之弑实书月,若言不月,则与卓子同,文不可设,故云不日也。案陈乞弑舍,实不书日,谓之不日亦何伤?然则陈乞弑舍之事,与里克弑卓子相类,而不月者,正以文承阳生入于齐之下。阳生之事既不宜月,是以陈乞之事不得月也。若然,案僖九年“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注“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然则此亦不月,何氏不云不月者,与奚齐同义者,正以奚齐未逾年之君,与舍不类,宁得同之乎?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
宋向巢帅师伐曹。
七年,春,宋皇瑗帅师侵郑。○瑗,于眷反。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夏公会吴于鄫。○鄫,似陵反。
秋,公伐邾娄。八月,已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入不言伐,此其言伐何?据当举入为重。
'疏'“入不”至“伐何”。○解云:庄十年传例云“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然则传例云战不言伐,入不言围,此云入不言伐者,正以此经举伐言入,亦违举重之例,是以据经以释之。传例云者,序用兵之次第,轻重备言,不足怪也。
内辞也,若使他人然。讳获诸侯,故不举重而两书,使若鲁公伐而去,他人入之以来者,醇顺他人来文。
'疏'注“讳获”至“来文”。○解云:若其不讳,宜举重云公入邾娄,今不举重而伐入两书,故知讳获诸侯也。云使若鲁公伐而去,佗人入之以来者,以来是诣鲁之常文,故何氏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是也。今始若不讳,宜云以邾娄子益至自某,而经言来,故如此解。云醇顺佗人来文者,以上讳获诸侯,故不举重,使若鲁人伐而去,佗人自入之;今文言来,作外来诣鲁之常文,故曰醇顺佗人来文也。
邾娄子益何以名?据以隗子归不名。○隗,五罪反。
'疏'注“据以”至“不名”。○解云:即僖二十六年“秋,楚人灭隗,以隗子归”是也。
绝之。曷为绝之?据俱以归。获也。曷为不言其获?据获晋侯言获。
'疏'注“据获晋侯言获”。○解云:即僖十五年冬“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是也。
内大恶讳也。故名以起之也。日者,恶鲁侮夺邾娄无已,复入获之。入不致者,得意可知例。○恶鲁,乌路反。复,扶又反。
'疏'注“故名以起之”。○解云:擅获诸侯乃为大恶,是以讳之,不言其获,既不言获,故云言其名以起其见获也。所以能起之者,诸侯之礼当死位,今不能死位而生见获,书其名,起其绝也。案隐二年无骇“入极”之下,传云“此灭也,其言入何?内大恶讳也”;昭四年“取鄫”之下,传云“灭之则其言取之何?内大恶讳也”,今此又言“内大恶讳也”,重发传者,正以往前二处入取文异,今此上经虽亦言入,但书名之由,事须备释,是以又言。○注“日者”至“获之”。○解云:隐二年注云“入例时,伤害多则月”,此书日,故须解之。言恶鲁侮夺邾娄无已,即上六年“城葭”之下,注云“鲁数围取邾娄邑,邾娄未曾加非於鲁,而侮夺之不知足”,今复入其国,获其君,故书日以恶内也。○注“入不”至“知例”。○解云:庄六年注“公与一国及独出用兵,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即僖六年“公至自伐郑”,二十九年“公至自围许”之属是。至於入佗国,例不书致者,正以既能入国,得意可知,似若僖三十三年“公伐邾娄,取丛”之下,注云“取邑不致者,得意可知例”。
宋人围曹。
冬,郑驷弘帅师救曹。
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曹伯阳何以名?据以隗子归不名。
'疏'注“据以”至“不名”。○解云:即僖二十六年“秋,楚人灭隗,以隗子归”是也。
绝。曷为绝之。据俱以归。灭也。曷为不言其灭?据灭隗也。讳同姓之灭也。故名以起之。
'疏'注“故名以起之”。○解云:讳不得书其灭,故书其名,所以起其灭矣。所以能起之者,正以失地之君,例合书名,即桓七年穀伯绥、邓吾离之下,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是,今曹伯阳亦书其名,故可起其灭。
何讳乎同姓之灭?据卫侯毁灭邢不讳。○毁,况委反。
'疏'注“据卫”至“不讳”。○解云:即僖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是也。
力能救之而不救也。以属上力能获邾娄而不救曹,故责之。不日者,深讳之。定、哀灭例日。此不日者,讳使若不灭,故不日。
'疏'注“不日”至“故不日”。○解云:既书入以讳同姓见灭,而又日,故曰深讳也。云定、哀灭例日,此不日者,讳使若不灭,故不日,云云之说,在定四年。
吴伐我。不言鄙者,起围鲁也。不言围者,讳使若伐而去。
'疏'注“不言”至“鲁也”。○解云:正以庄十九年“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注云“鄙者,边垂之辞,荣见远也”。然则鄙者边垂之名,今不言鄙,直言伐我,故得起其围鲁矣。○注“不言”至“而去”。○解云:国君当彊,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于围国,故讳之,但言伐者,差轻也。
夏,齐人取讙及僤。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所以赂齐也。曷为赂齐?据上无战伐之文。○僤,昌善反,一音昌然反,《字林》作“”,《左氏》作“阐”。
'疏'“取讙及僤”。○解云:《左氏》、《穀梁》作“讙阐”字。○外取”至“以书”。○解云:宣元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之下,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注云“据曹取之不书”,然则此传云“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者,亦据曹取济西田不书,但从彼省文,是以不复注解。○注“据上”至“之文”。○解云:谓此上经无鲁与齐战伐之文,计无所谢,无事而赂,故难之。
为以邾娄子益来也。邾娄,齐与国,畏为齐所怒而赂之,耻甚,故讳使若齐自取。○为以,于伪反。
'疏'“为以”至“来也”。○解云:正为七年“以邾娄子益来”,是以赂齐二邑也。○注“邾娄齐与国”。○解云:正以鲁获邾娄之君而赂二邑,若非齐之与国,理不应赂,云云之说,备于宣元年疏。
归邾娄子益于邾娄。获归不书,此书者,善鲁能悔过归之,嫌解邾娄子益无罪,书故复名之。○复,扶又反。
'疏'注“获归”至“归之”。○解云:正以僖十五年秦获晋侯,后归不书,故曰获归不书,今此书者,善鲁能悔过归之,故录见之。○注“嫌解”至“名之”。○解云:桓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今此言归,是以嫌其无罪也。经既书归,作无罪之文,则嫌鲁人解释邾娄子,其罪令除,是以书见,故复名之,见其不善。所以书益之名,得见鲁之有罪者,正以上七年以益来之时,传云“内大恶讳”,注云“故名以起之”。然则初书名,起见鲁罪,则今知复名者,其不善明矣。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过卒。○过,古禾反。齐人归讙及僤。书者,善鲁能悔过,归邾娄子益,所丧之邑,不求自得,故不言来,使若不从齐来,与归我济西田同文。○丧,自浪反。
'疏'注“书者”至“同文”。○解云:言所丧之邑,不求自得者,正以言归也。何者?归者,自与之故也,若求乃得之者,当言取,即僖三十一年“春,取济西田”,成二年秋,“取汶阳之田”之属是也。故不言来,使若不从齐来者,谓若此邑元不入齐,但以此来欲叛于鲁,齐人取而归之然。言与归我济西田邑同文者,即宣十年春,“齐人归我济西田”,传云“齐已取之矣,其言我何?言我者,未绝于我也。曷为未绝于我?齐已言取之矣,其实未之齐也”,注云“不言来者,明不从齐来,不当坐取邑”是也。然则彼以未之齐,故不言来,今此使若不从齐来,是以谓之同文矣。然则彼言我者,以其未绝于我,此不言我者,正以讙、僤实绝于我故也。济西田未绝,齐人不当坐取邑;讙、僤实绝,齐人当坐取邑明矣。然则我与不,即是不同,而言同文者,正谓皆不言来以为同文,何妨言我与不仍为异乎?
九年,春,王二月,葬杞僖公。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其言取之何?据诈战言败也。○雍,於用反。
'疏'注“据诈战言败也”。○解云:即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昭二十三年秋,“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又鸟)父”,传云“此偏战也,曷为以诈战之辞言之,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是也。
易也。其易奈何?诈之也。诈谓陷阱奇伏之类。兵者,为征不义,不为苟胜而已。十三年诈反不月,知此不蒙上月,疾略之尔。○易也,以豉反,下同。阱,才性反。为征,于伪反。
'疏'注“诈谓”至“之类”。○解云:何氏盖取《礼记·中庸》云“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擭掐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又言奇伏者,奇兵伏兵之谓也。○注“兵者”至“之尔”。○解云:下十三年“春,郑轩达帅师取宋师于嵒”,传云“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诈反也”;注云“前宋行诈取郑师,今郑复行诈取之,苟相报偿,不以君子正道,故传言诈反。反,犹报也”。然则兵之设也,为欲征不义,岂欲苟胜而为诈,故知《春秋》疾而略之,皆不书月矣,何者?《春秋》之义,偏战者日,诈战者月,所以然者,正疾其行诈,略之故也。今此二经,乃设陷阱奇伏,又为诈之甚者,是以《春秋》复深略之。
夏,楚人伐陈。
秋,宋公伐郑。
冬,十月。
十年,春,王二月,邾娄子益来奔。月者,鲁前获而归之,今来奔,明当尤加礼厚遇之。
'疏'注“月者”至“遇之”。○解云:正以上六年“夏,齐国夏高张来奔”,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则知来奔鲁者例合书时,今此书月,故如此解。文十二年“春,正正月,盛伯来奔”,注云“月者,前为鲁所灭,今来见归,尤当如意厚遇之”也者,义亦通於此。以此言之,则知昭二十三年“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月者,为下“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书,莒子之奔虽在月下,不蒙月。何氏所以不注之者,正以隐元年冬十二月,“祭伯来奔”之下,注云“月者,为下卒也,出奔例时也”。然则上已有注,故至庚舆之下,省文从可知。
公会吴伐齐。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夏,宋人伐郑。晋赵鞅帅师侵齐。
五月,公至自伐齐。
葬齐悼公。
卫公孟彄自齐归于卫。
薛伯寅卒。卒、葬略者,与杞伯益姑同。○伯寅,二传作“伯夷”,同音以尼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