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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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 第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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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注“经有”至“去氏”。○解云:夫人妇姜之文,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是也。
 
  贬,曷为贬?据薨于夷不贬。与弑公也。与庆父共弑闵公。○与杀,音预,又如字;下申志反。 
  '疏'注“与庆”至“闵公”。○解云:不言子般者,据成君言之,省文。
 
  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据酖牙於卒时贬。 
  '疏'注“据酖”至“时贬”。○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公子牙卒”,传云“何以不称弟?杀也”是。传言杀者,言由其见杀贬之矣。
 
  贬必於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因正王法所加,臣子不得以夫人礼治其丧也。贬置氏者,杀子差轻於杀夫,别逆顺也。致者,从书薨,以常文录之。言自齐者,顺上以归文。○差,初卖反,又初佳反。别,彼列反。 
  '疏'注“刑人”至“弃之”。解云:《礼记》文。○注“所以”至“丧也”。○解云:季子之逸庆父,齐桓之讨哀姜,二义相违,而皆善之者,诛不辟亲。王者之道,亲亲相隐,古今通式。然则齐桓之讨哀姜,得伯者之义;季子之纵庆父,因狱有所归,遂申亲亲之恩,义各有途,不可为难矣。○注“贬置氏者”。○解云:谓贬而置其氏矣。○“杀子”至“顺也”。○解云:言杀子差轻於杀夫者,欲道庄元年“夫人孙于齐”,姜氏并去者,正犹杀夫罪重故也。言别逆顺者,言杀夫之逆,甚於杀子,二事相对而言之,不谓哀姜杀子得为顺,是以晋侯、宋公杀世子,皆直称君而甚之。○注“致者”至“录之”。○解云:谓不书杀而书薨作常文,是以於归亦作常文录之。若公之丧至自齐,至自乾侯之属。○注“言自”至“归文”。○解云:其实从夷来,而言至自齐,正以上文云“薨於夷,齐人以归”,故言至自齐顺之。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孰城之?据内城不月,故问之。 
  '疏'注“据内”至“问之”。○解云:内城不月者,即隐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冬,“城西郛”之属是也。其内城有在日月下者,皆不蒙日月。
 
  城卫也。曷为不言城卫?据无迁文以言城,故当言城卫。 
  '疏'注“据无”至“城卫”。○解云:旧本“曷为”之下,有“不言”二字,今无者,脱也。言以前之经,未有迁卫于楚丘之文,今此城之,固当言城卫,不应言城楚丘,故难之。固字亦有作“故”字者,言由是之故,当言城卫。
 
  灭也。孰灭之?盖狄灭之。以上有狄入卫。 
  '疏'“灭也”。○解云:言正由是时卫国巳灭,故不得言卫矣。○注“以上有狄入卫”。○解云:即闵二年冬,“狄入卫”是也。
 
  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然则孰城之?据不出主名,见桓公德优不待之,又不独书齐,实诸侯也。○为桓,于伪反,下“为桓”、“曷为”、注“深为”同。见桓,贤遍反,下传“荀息见”并注同。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复发传者,君子乐道人之善也。不系卫者,明去卫而国楚丘,起其迁也。不书迁与救次者,深为桓公讳。使若始时尚仓卒有所救,其后晏然无干戈之患,所以重其任而厚责之。主书者,起文从实也。○复,扶又反。卒,寸忽反。 
  '疏'注“不系”至“迁也”。○解云:欲决襄十年冬“戍郑虎牢”,系郑矣。○注“不书”至“责之”。○解云:正决元年经“次于聂北,救邢”,“邢迁于陈仪”之文。○注“主书”至“实也”。○解云:谓经文虽不与,当从其实理而与之。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哀姜者何?庄公之夫人也。诛当绝,不当以夫人礼书葬。书葬者,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 
  '疏'“哀姜者何”。○解云:欲言其妾,经书小君;欲言適妻,与夫别谥,故执不知问。○注“诛当”至“雠齐”。○解云:即元年“夫人氏之丧”不言姜者,是其诛文也。上既诛之,即当合绝,不以夫人之礼书葬,而书葬者,欲正齐桓讨得其贼故也。而言辟责内雠齐者,《公羊》之例,君弑贼不讨,不书其君葬,责臣子不讨贼,令君丧无所系矣。今若不书葬,即似责鲁臣子不讨齐桓,故言正齐桓讨贼,辟责内雠齐耳。
 
  虞师、晋师灭夏阳。虞,微国也,曷为序乎大国之上?据称师有加文,知不主会。○夏阳,《左氏》作“下阳”。 
  '疏'注“据称”至“主会”。○解云:即隐五年秋,“邾娄人、郑人伐宋”,注云“邾娄小国,序上者,主会也”。然则邾娄小国,称人无加文,而得序于郑上者,正由主会故也。今虞为小国而得称师,是有加文,则知序于晋上者,不为主会。既不为主会,而在大国之上,故难之。知称师为加文者,正以小国例不得称师。其称师者,乃是大国将卑师众之称故也。
 
  使虞首恶也。曷为使虞首恶?据楚人、巴人灭庸不使邑首恶。 
  '疏'注“据楚人”至“首恶”。○解云:即文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灭庸”是。案彼经有秦人,而不言之者,直取巴为小国,不序在上之意,故省文。
 
  虞受赂,假灭国者道,以取亡焉。其受赂奈何?献公朝诸大夫而问焉,曰:“寡人夜者寝而不寐,其意也何?”诸大夫有进对者曰:“寝不安与?其诸侍御有不在侧者与?”献公不应。荀息进曰:“虞郭见与?犹曰:虞郭岂见於君之心乎?荀息素知献公欲伐此二国,故云尔。○安与,音馀,下“者与”、“见与”同。应,应对之应。郭,音虢,又如字,注及下同。 
  '疏'“寝不”至“者与”。○解云:言直置寝自不安与?为侍御之人有不在侧者与?其诸,盖为辞矣。故桓六年传云“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彼注云“其诸,辞也”。则知《论语》云“其诸异乎人之求之欤者”者,诸亦为辞矣。
 
  献公揖而进之,以手通指曰揖。 
  '疏'注“以手通指曰揖”。○解云:盖谓揖而招之,言用拱揖,并招引近巳,若文七年传云“眣晋大夫使与公盟”,彼注云“以目通指曰眣”。眣,大结反,又丑乙反。
 
  遂与之入而谋曰:“吾欲攻郭,则虞救之;攻虞,则郭救之,如之何?原与子虑之。”荀息对曰:“君若用臣之谋,则今日取郭,而明日取虞尔,君何忧焉?”献公曰:“然则奈何?”荀息曰:“请以屈产之乘,屈产,出名马之地。乘,备驷也。○屈,贝物反。之乘,绳证反,注及下同。 
  '疏'注“屈产”至“驷也”。○解云:谓屈产为地名,不似服氏谓产为产生也。
 
  与垂棘之白璧,垂棘,出美玉之地。玉以尚白为美。○棘,一本作“蕀”音同。往,必可得也。则宝出之内藏,藏之外府;如虞可得,犹外府藏也。○内藏,才浪反,注同。 
  '疏'注“如虞”至“藏也”。解云:本藏下有“之”字。
 
  马出之内厩,系之外厩尔,君何丧焉?献公曰:“诺。虽然,宫之奇存焉,如之何?”荀息曰:“宫之奇,知则知矣,君欲言其知,实知也。○厩,九又反。丧,息浪反。知则,音智,下及注同。虽然,虞公贪而好宝,见宝,必不从其言。请终以往。”於是终以往。虞公见宝,许诺。宫之奇果谏:“记曰:‘唇亡则齿寒。’记,史记也。○好,呼报反。 
  '疏'“虞公贪而好宝”。○解云:谓立性贪贿,於宝甚也。○“请终以往”。○解云:请君终竟赍宝马以往,不欲令其难之。
 
  虞郭之相救,非相为赐。赐,犹惠也。则晋今日取郭,而明日虞从而亡尔,君请勿许也。”虞公不从其言,终假之道以取郭。明郭非虞不灭,虞当坐灭人。 
  '疏'注“明郭”至“灭人”。○解云:欲道序虞于晋上,令其首恶之义也。
 
  还,四年,反取虞。还复往,故言反。 
  '疏'“还,四年,反取虞”。○解云:言晋人灭郭还归,其四年反往灭虞矣。
 
  虞公抱宝牵马而至,荀息见曰:“臣之谋何如?”献公曰:“子之谋则巳行矣,宝则吾宝也,虽然,吾马之齿亦巳长矣。”盖戏之也。以马齿长戏之,喻荀息之年老。传极道此者,以终荀息、宫之奇言,且以为戒,又恶献公不仁,以灭人为戏谑也。晋至此乃见者,著晋、楚俱大国,后治同姓也。以灭人见义者,比楚先治大恶,亲疏之别。○牵马,本又作“掔”,音同。巳长,丁丈反,注同。恶,乌路反。谑,许略反。别,彼列反。 
  '疏'注“以马”至“谑也”。○解云:言虽有谋,年老必昏耄不任使,故言,盖戏之。○注“晋至”至“姓也”。○解云:即庄十年“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是先书楚小恶而治之也。以前不见晋之小恶者,后治同姓故也。○注“以灭”至“之别”。○解云:以前楚灭穀、邓不书之,而先书此晋灭夏阳者,先治同姓之大恶,欲见骨肉之亲,大则诛,小则隐,故言亲疏之别耳。
 
  夏阳者何?郭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郭?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 
  '疏'“夏阳者”。○解云:欲言是国,天下未有;欲言是邑,而不系国,故执不知问。
 
  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江人、黄人者何?远国之辞也。桓公德盛,不嫌使微者,知以远国辞称人。○贯泽,古乱反,二传无“泽”字。 
  '疏'“江人、黄人者何”。○解云:欲言是君,经不称子;欲言微者,得敌齐侯,故执不知问。
 
  远国至矣,则中国曷为独言齐、宋至尔?大国言齐、宋,远国言江、黄,则以其馀为莫敢不至也。晋、大于宋,不序晋、而序宋者,时实晋、楚之君不至,君子成人之美,故褒益以为遍至之辞,所以奖夫霸功而勉盛德也。江、黄附从霸者当进,不进者,方为徧至之辞。○徧至,音遍,下同。 
  '疏'注“江黄”至“进者”。○解云:怪其不称爵矣。○注“方为徧至之辞”。○解云:言方为徧至之辞,故直以远国辞称人,若进而称爵,无以见徧至之义。
 
  冬,十月,不雨。何以书?记异也。说与前同。 
  '疏'注“说与前同”。○解云:即庄三十一年“冬,不雨”,传云“何以书?记异也”,彼注云“京房《易传》曰:‘旱异者,旱久而不害物也。斯禄去公室,福由下作,故阳虽不施,而(禁止)独行,以成万物也’。先是比筑三台,庆牙专政之应”今此亦是僖公喜於得立,委任陪臣,不恤政事,故有此罚耳,故言说与前同。
 
  楚人侵郑。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 
  夏,四月,不雨。何以书?记异也。太平一月不雨即书,《春秋》乱世一月不雨,未害物,未足为异,当满一时乃书。一月书者,时僖公得立,欣喜不恤庶众,比致三年,即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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