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瑜伽止观法门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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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瑜伽止观法门初探-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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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止随逐三观,内心相续,一直没有间断。按常理,止观的次第是先修止后修观,观是由依止而生的,既有能依的三观,就有了随有相观的有相止、随寻求观的寻求止、随伺察观的伺察止;色界的四静虑与无色界的四无色定(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处定),各有一止,共成八止;慈、悲、喜、舍的四无量心中,各有一止,共有四止。因此我们知道大乘瑜伽止观中止的种类差别,有三类十五止。
  2、观的种类差别
  上面明确的说明了止有三类十五种,那么观呢?对于观的种类差别,佛在〈分别瑜伽品〉中说:
  毘钵舍那略有三种:一者有相毘钵舍那;二者寻求毘钵舍那;三者伺察毘钵舍那。29
  在这里,我们知道观种类差别三种,在此略作说明:(1)、有相观:相是有分别影像境,就是纯粹的、唯一的以四种所缘境事中的有分别影像为所缘境。有相观是从似法似义的境上立名的;(2)、寻求观:以闻思修的三慧,遍于彼法彼义没有善解了的一切法中,为善解彼法,了达彼义,再进一步的对彼作意观察,谛审思维,故名寻求观;(3)、伺察观:以修所成慧,遍于彼义已善解了的一切法中,为求于彼善巧证得极解脱的关系,更进一步的对彼作意观察,谛审思维,由于作意思惟的能力,解决障蔽,而得解脱。
  (五)、瑜伽止观的依法总别
  众生的根性有利有钝,佛陀慈悲,利钝全被。学人在修习大乘瑜伽止观法门的时候,就有了依法、不依法差别。这两种根性在佛经中通常分为“随法行”和“随信行”。佛陀在经中就大乘瑜伽止观的依不依法说:
  若诸菩萨随先所受所思法相,而于其义得奢摩他、毘钵舍那,名依法奢摩他,毘钵舍那;若诸菩萨不待所受所思法相,但依于他教诫教授,而于其义得奢摩他毘钵舍那。谓观青瘀及脓烂等,或一切行皆是无常,或诸行苦,或一切法皆无有我,或复涅盘毕竟寂静,如是等类奢摩他、毘钵舍那,名不依法奢摩,他毘钵舍那。30
  学人在修习大乘瑜伽止观时,依其前面所修的闻慧所受、思慧所思的五法相,且于法相所诠的义理修习而得止观,是为依法止观,这也是随法行的利根众生;不能假籍闻慧所受、思慧所思的五法相修习,而要依靠别人的教导去行,如观青瘀及脓烂等外相,才能了知无常、苦、空、无我等法,方得止观,是为不依法止观,这也是随信行的钝根众生所行。
  下面谈谈大乘瑜伽止观的缘法总别。在经中佛陀告诉大家:
  善男子!若诸菩萨缘于各别契经等法,于如所受、所思惟法,修奢摩他、毘钵舍那,是名缘别法奢摩他毘钵舍那;若诸菩萨即缘一切契经等法,集为一团、一积、一分、一聚作意思惟:此一切法随顺真如,趣向真如,临入真如,随顺菩提,随顺涅槃,随顺转依及趣向彼,若临入彼。此一切法,宣说无量无数善法。如是思惟修奢摩他、毘钵舍那,是名缘总法奢摩、他毘钵舍那。31
  缘别法就是对佛陀所说的十二分教中,一一获得正确的认识,由于各别了知诸法的法相,于是如所受持、如所思维的修习止观;总法是将佛陀的一切经典教义,总集起来加以作意思维,审虑观察。
  大乘瑜伽止观的缘法总别还有大、小、无量的区别,对此佛陀在〈分别瑜伽品〉中告诉弥勒菩萨:
  善男子!若缘各别契经、乃至各别论义,为一团等作意思惟,当知是名缘小总法奢摩他、毘钵舍那;若缘乃至所受所思契经等法,为一团等作意思惟,非缘各别,当知是名缘大总法奢摩他、毘钵舍那;若缘无量如来法教,无量法句文字,无量后后慧所照了,为一团等作意思惟,非缘乃至所受所思,当知是名缘无量总法奢摩他、毘钵舍那。32
  以闻慧的所缘境(十二分教),实践止观行,因所缘的对象,有所局限,范围不大,因此为“小”;以思慧缘所缘法,实践止观行,它是将十二分教总摄思维,所缘的对象范围很广,因此为“大”;以修慧的所缘境,实践止观行,修慧的所缘境,依于闻思的境界而缘。它离于闻思的境界而缘,范围更加广泛普遍,不为闻思所限,“无量”宽广。
  (六)、瑜伽止观的位次诸相
  1、总法止观的五因五果
  瑜伽止观行者需要具备集总修、无相修、无功用修、炽盛修、无喜足修的五个条件,才能获得总法止观。也可以说,以上面的五修为因,才能得到下面的五种殊胜妙果:
  善男子!由五缘故,当知名得:一者于思惟时,剎那剎那,融销一切粗重所依;二者离种种想,得乐法乐;三者解了十方无差别相无量法光;四者所作成满相应净分无分别相,恒现在前;五者为令法身得成满故,摄受后后转胜妙因。33
  就五因五果的因果关系:真谛三藏34是次第配合的,修一因得一果;《大乘庄严经论》35里面认为:五果中的前二果是修“止”所成,后面二果是修“观”所成,最后一果是止观俱修而成。实际上,地上的菩萨,每地都是定慧圆修的,五果都是止观俱成;只是《大乘庄严经论》的侧重点不同罢了。
  2、总法止观的所得通达
  在怎么样的位次,才能正式的通达、得到总法止观呢?从菩萨十地中,最初的极喜地到佛果,每地都是通达总法止观;从第三发光地到佛果,都可得到总法止观;地前初发心人菩萨,能够在总法止观随顺修学,作意思维,也是难能可贵的36。
  3、总法止观在寻伺等三摩地
  寻伺是心所法中属于不定的两个心所,依它的体说,并以思慧的一分为自体;依它的用说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的所依为它的业用;假使他们对“意言境”予以深度的、细致的伺察,是伺的相貌,不加深刻的分别,只是粗显的寻求,是寻的相貌37。总法止观在寻伺等三摩地中地位,如经所说:
  于如所取寻伺法相,若有粗显领受观察,诸奢摩他、毘钵舍那,是名有寻有伺三摩地;若于彼相,虽无粗显领受观察,而有微细彼光明念,领受观察诸奢摩他、毘钵舍那,是名无寻唯伺三摩地;若即于彼一切法相都无作意。领受观察诸奢摩他毘钵舍那。是名无寻无伺三摩地。……若有寻求奢摩他、毘钵舍那,是名有寻有伺三摩地;若有伺察奢摩他、毘钵舍那,是名无寻唯伺三摩地;若缘总法奢摩他、毘钵舍那,是名无寻无伺三摩地。38
  为什么在这里用寻伺等三地分别止观呢?这三地如以三界九地分别:欲界的五趣杂居地及色界初禅的离生喜乐地,不论是定还是生,都名有寻有伺三摩地;欲界及初禅的静虑中间,初禅与二禅的静虑中间,不论是定还是生,都名无寻唯伺三摩地;从二禅的定生喜乐地乃至到非想非非想处地的几地,都名无寻无伺三摩地。
  4、瑜伽止观的三相
  (1)、止观的止相:如果内心产生掉举与昏沉,或者还没有生起的时候,以无常、苦、不净等可厌法来作意思维,使它们得以息灭消除,并且心念相续,是为“止”相39。
  (2)、止观的举相:若果内心沈没,或者是在内心还没有沈没的时候,在观佛的相好、三宝的功德、菩提心的胜利等可欣法作意思维,并且心念相续作意,是为“举”相40。
  (3)、止观的舍相:若果做到上面的几个方面,完成于一向以来专修的止观二道,或者止观二道同时和合俱转。如果在修二止观时,已将二随烦恼解决了,其心已能平等运转的话,就不在加功用行了,是为无功用作意及心任运转中所有作意,是为“舍”相41。
  (七)、瑜伽止观所摄定及因果作业
  1、瑜伽止观所摄定
  学人在修习止观的三摩地—定,是很多的,大乘瑜伽止观法门中,不论是声闻、菩萨、如来所修的无量定,没有一个不是它所摄的。佛在〈分别瑜伽品〉中说到: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如我所说无量声闻、菩萨、如来,有无量种胜三摩地,当知一切皆此所摄。42
  2、瑜伽止观的因果
  以什么样的因才能修大乘瑜伽止观法门呢?佛陀在〈分别瑜伽品〉中说:
  此奢摩他、毘钵舍那以何为因?善男子!清净尸罗,清净闻、思所成正见,以为其因。此奢摩他毘钵舍那以何为果?善男子!善清净戒、清净心、善清净慧以为其果。43
  大乘瑜伽止观法门,以严持清净的戒行,清净的闻、思所成的正见为因来修,由戒才能生定,有正见才能有正确的思维,如此才能成就所愿;由前因获得善清净戒、善清净心、善清净慧的如实果报。除了这正所得的果之外,一切声闻及如来等所有世间及出世间一切善法,都是止观所得果。
  3、瑜伽止观的业用
  能知的心识去认识所知的诸有漏法时,本应了解它的如幻如化非有似有的,但因有漏的相分力,使能见的见分失去这种力用,而且由无明蒙蔽的因缘,不特不能了知有漏的色心等法,是如幻非有,反而妄执它有实在的自体;前六识对各自所缘的相分,本可了知它的如幻非有的,但因第七末那识恒长时间的有我痴、我见、我爱、我慢与它相应的关系,所以就影响到前六识的认识不清,妄执自所缘的境相有实在的自性,因此就产生了“相缚”及“粗重缚。
  瑜伽止观的殊胜业用在于能够解脱心识方面所生起的相缚及粗重缚。佛陀在〈分别瑜伽品〉中说:
  世尊!此奢摩他、毘钵舍那能作何业?善男子!此能解脱二缚为业,所谓相缚及粗重缚。44
  相缚和粗重缚能够使众生系缚在生死大海里不能出离,如要挣脱这两根强有力的绳索的系缚,唯有勤修无漏、出世的解脱道。而大乘瑜伽止观法门无漏清净,所以只要正确的去修就能解脱二缚。
  (八)、瑜伽止观能证菩提的过程
  行者修习瑜伽止观的目的是为了求得无上正等正觉。所以,在不断的实践中,完成止观行,依此止观正道精勤于行,证的无上正觉。因此,经中说:
  善男子,若诸菩萨已得奢摩他、毘钵舍那,依七真如,于如所闻所思法中,由胜定心,于善审定,于善思量,于善安立真如性中,内正思惟……以楔出楔方便,遣内相故,一切随顺杂染分相皆悉除遣。相除遣故,粗重亦遣。永害一切相粗重故,渐次于彼后后地中,如炼金法陶炼其心。乃至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又得所作成满所缘。45
  修学瑜伽止观的行者已得止观后,依止七种真如(流转、相、了别、安立、邪行、清净、正行真如),对于过去所听闻、所思维的法中,由殊胜的止观的定心,使闻、思、修安立在真如性中,内正思惟。依七种真如的正思惟,在能观的心上,一切所执受等的细相现行,皆能弃舍,那散心位上的一切粗相,或一切染污所现的粗相,以及欲界下地所现的一切粗相,也就弃舍了。对于细相,经中谓:
  言细相者:谓心所执受相,或领纳相,或了别相,或杂染清净相,或内相,或外相,或内外相,或谓我当修行一切利有情相,或正智相,或真如相,或苦、集、灭、道相,或有为相,或无为相,或有常相,或无常相,或苦有变异性相,或苦无变异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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