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不拜之。
讶听之。受其言,入告出报也。此下大夫有士讶。
'疏'“讶听之”。○注“受其”至“士讶”。○释曰:云“此下大夫有士讶”者,此篇是子男使下大夫小聘,又案《周礼·掌讶》“大夫有士讶”,故云此下大夫有士讶也。
上大夫八豆、八簋、六鉶、九俎,鱼腊皆二俎。记公食上大夫,异於下大夫之数。豆加葵、菹、蜗、醢,四四为列,俎加鲜鱼、鲜腊,三三为列,无特。
'疏'“上大夫”至“二俎”。○注“记公”至“无特”。○释曰:云“豆加葵、菹、蜗、醢”者,案《周礼·醢人》朝事之豆,云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麇臡。案上文下大夫六豆用鹿臡,以下仍有茆菹、麇臡在。今上大夫八豆,不取茆菹、麇臡,而取馈食之豆葵菹、蜗醢者,郑以《特牲》、《少牢》参之,彼二篇俱以馈食为始,皆用《周礼》馈食之豆。《特牲》两豆用馈食葵菹、蜗醢。《少牢》四豆,二豆与《特牲》同,两豆用朝事之豆,韭菹、醓醢。注云:“韭菹、醓醢,朝事之豆也。”而馈食用之丰大夫礼,以此观之,故此《公食大夫》兼用馈食之豆,亦是丰大夫礼也。云“俎加鲜鱼、鲜腊”者,上文下大夫七俎,牛、羊、豕、鱼、腊、肠胃与肤,此云“九俎”,明加鲜鱼、鲜腊。云“无特”者,陈馔要方,上七俎者,东西两行为六俎,一俎在特,于俎东。此九俎为三行,故无特,虽无特,肤亦为下。
鱼、肠胃、伦肤,若九若十有一,下大夫则若七若九。此以命数为差也。九谓再命者也,十一谓三命者也,七谓一命者也,九或上或下者,再命谓小国之卿,次国之大夫也。卿则曰上,大夫则曰下。大国之孤视子男。
'疏'“鱼肠”至“若九”。○注“此以”至“子男”。○释曰:云“此以命数为差也”者,案《周礼·典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则诸侯之臣分为三等: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与一命同。此经鱼、肠胃、伦肤亦分为三等,有十一,有九,有七。则十一当三命,九当再命,七当一命。若然,唯有上下二文者,以公侯伯之大夫与子男之卿同再命,卿爵尊为上,大夫爵卑为下。则上言若九者,子男之卿也,下言若九者,公侯伯大夫也,故郑云“卿则曰上,大夫则曰下”。云“大国之孤视子男”者,欲见此经唯见三命以下,案《周礼·典命》大国之孤四命。又《大行人》云大国之孤,执皮帛以继子男,又云“其他皆视小国之君”。若然,孤与子男同十三,侯伯十五,上公十七,差次可知。
庶羞,西东毋过四列。谓上下大夫也。古文毋为无。
'疏'“庶羞”至“四列”。○注“谓上”至“为无”。○释曰:上文云“庶羞旁四列”,此上大夫馔内言“庶羞西东毌过四列”,则东西横行,上下大夫皆四以为行,下大夫四四十六,东西四行,南北亦四行;上大夫东西四行,南北五行矣。
上大夫庶羞二十,加於下大夫以雉、兔、鹑、鴽。鴽,无母。
'疏'“上大”至“鹑鴽”。○注“鴽无母”。○释曰:云“鴽,无母”者,案《尔雅·释鸟》云“鴽,鴾母”,郭氏曰:“鹌也,青州人呼曰鴾母。”《庄子》曰:“田鼠化为鹑。”《淮南子》云:“虾所化也。”《月令》曰:“田鼠化为鴽。”然则鴽、鹑,一物也。
若不亲食,谓主国君有疾病,若它故。
'疏'“若不亲食”。○注“谓主”至“它故”。○释曰:自此尽“听命”,论主君不亲食,使大夫致礼於宾馆之事。疾病之外,别云“他故”者,君有死丧之事,故《聘礼》云“主人毕归礼,宾唯饔饩之受”,谓毕致飨食,但宾不受之。
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币致之。执币以将命。豆实,实于瓮,陈于楹外,二以并,北陈。簋实,实于筐,陈于楹内、两楹閒,二以并,南陈。陈瓮筐於楹閒者,象授受於堂中也。南北相当,以食馔同列耳。瓮北陈者,变於食。瓮数如豆,醢芥酱从焉。筐米四。今文并作亻并。
'疏'“豆实”至“南陈”。○注“陈瓮”至“作亻并”。○释曰:云“南北相当,以食馔同列耳”者,案上文正食之时,黍稷亦南陈,今於楹閒陈,筐米亦南陈,是正食及此馔陈是同列也。云“瓮北陈者,变於食”者,上文正食之时,“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於酱东,西上”陈之,今於楹閒二以并,北陈,故云变於食也。云“瓮数如豆”者,以菹醢各异物,不可同瓮,故瓮数如豆。上大夫八豆则八瓮,下大夫六豆则六瓮。云“醢芥酱从焉”者,以其三牲不杀,生列於门内,醢经百日乃成,不由不杀,故有醢。庶羞之醢同是酱类,故使之相从。但庶羞之醢,更无别种,宜同一瓮,芥酱宜亦一瓮。知有芥酱者,以其有生鱼,故知有也。云“筐米四”者,上文上大夫八簋,今乃生致之,黍稷宜各一筐,稻粱又二筐,故云筐米四。
庶羞陈于碑内。生鱼也。鱼腊从焉。上大夫加鲜鱼、鲜腊、雉兔鹑鴐,不陈于堂,辟正馔。
'疏'“庶羞陈于碑内”。○注“生鱼”至“正馔”。○释曰:云“生鱼”者,上文鱼脍是鱼之中脍者,皆是生鱼也。案郑注《周礼》云“燕人脍鱼方寸,切其腴以啗所贵”是也。此则全生不脍,何者?十脍在豆,与胾炙俱设,今胾炙在牲未杀,脍全不破可知。若然,庶羞之内,众羞俱有,郑独云生鱼者,以其胾炙在牲不杀,於此无矣。虽有乾腊、雉兔之等,以生鱼为主,故云生鱼也。云“鱼腊从焉”者,虽无三牲之肉,有乾鱼腊可知。云“上大夫加鲜鱼、鲜腊、雉兔鹑鴽”者,以其下大夫七鼎,无鲜鱼、鲜腊,上大夫九鼎,加鲜鱼、鲜腊可知,雉兔鹑鴽亦生致之矣。云“不陈于堂,辟正馔”者,以其庶羞本在堂上,正馔之西,今在碑内,故云辟正馔也。若然,不陈於碑南者,以其本合在堂,今宜近堂,故在碑北。
庭实陈于碑外。执乘皮者也,不参分庭一在南者,以言归,宜近内。
'疏'“庭实陈于碑外”。○注“执乘”至“近内”。○释曰:“执乘皮者,不参分庭一在南者,以言归,宜近内”者,庭实正法,皆参分庭一在南而陈之,故《昏礼》记云:纳徵,执皮者,“参分庭一在南”。今云“碑外”,继碑而言近北矣,彼参分庭一在南陈之者,谓在主人之庭,参分庭陈之,拟与宾向外,故近南。此陈於客馆,拟与宾入内,故郑云以言归故在内也。
牛、羊、豕陈于门内西方,东上。为其践汙馆庭,使近外。
'疏'“牛羊”至“东上”。○注“为其”至“近外”。○释曰:案上庶羞与庭实在碑之内,近内陈之;此牛羊豕陈於门内,继门言之,云“为其践汙馆庭,使近外”也。若然,致饔饩,牛、羊、豕亦在此,此云使近外者,以饔饩有腥有熟,故略。其生者近门,是其常。此既不杀,牛、羊、豕宜近内,故决之也。
宾朝服以受,如受饔礼。朝服,食礼轻也。
'疏'“宾朝”至“饔礼”。○注“朝服食礼轻也”。○释曰:云“朝服,食礼轻”者,以其归饔饩时,卿韦弁,宾皮弁。受此食礼,宾朝服,受不皮弁,故云食礼轻。
无摈。以己本宜往。
'疏'“无摈”。○注“以己本宜往”。○释曰:云“以己本宜往”者,明主君无故,速宾在庙行食礼,而有侑币宾,无傧法。主君有故,致食礼并有侑币,亦不合有傧,故云以己本宜往。
明日,宾朝服以拜赐于朝。讶听命。赐亦谓食,侑币。
'疏'注“赐亦谓食侑币”。○释曰:云“亦”者,亦上速宾食时,拜食与侑币,今亦然,故云亦。
大夫相食,亲戒速。记异於君者也。速,召也。先就告之,归具,既具,复自召之。
'疏'“大夫”至“戒速”。○注“记异”至“召之”。○释曰:自此尽“大夫之礼”,论主国大夫食宾之礼别於主君之事。云“记异於君”者,案下文“其他皆如公食大夫之礼”,故知自此已下,皆记异於君法。是以此经大夫亲戒速,决君不亲戒速,此则异於君也。以其下诸文皆异,故云记异於君者也。云“先就告之,归具,既具,复自召之”者,以其戒具两有,皆亲为之,故为此解,与《乡饮酒》、《乡射》同,故彼二文皆云戒宾既归,布筵设尊,乃亲速宾是也。
迎宾于门外,拜至,皆如飨拜。飨,大夫相飨之礼也,今亡。古文飨或作乡。降盥,受酱、湆、侑币、束锦也,皆自阼阶降堂受,授者升一等。皆者,谓受酱、受湆、受币也。侑用束锦,大夫文也。降堂,谓止阶上。今文无束。宾止也。主人三降,宾不从。
'疏'“宾止也”。○注“主人三降宾不从”。○释曰:云“主人三降”者,案上文郑注“皆”者,谓受酱、受湆、受币,皆自阼阶降。此郑云“主人三降”,即上三者。不数主人降盥者,案《乡饮酒》所言降盥者,皆为洗爵,故宾从降。此降盥不为洗爵,故郑不数之。案《聘礼》致饔饩,“宾降堂,受老束锦,大夫止”。注云:“止不降,使之馀尊。”此宾不降者,虽宾主敌,以主人降堂,不至地,故宾止不降也。
宾执粱与湆,之西序端。不敢食於尊处。
'疏'“宾执”至“序端”。○注“不敢食於尊处”。○释曰:此两大夫敌,故之西序端。上公食大夫,大夫降阶下,臣卑故也。
主人辞,宾反之。卷加席,主人辞,宾反之。辞币,降一等,主人从。从辞宾降。受侑币,再拜稽首。主人送币,亦然。敌也。
'疏'“受侑”至“亦然”。○注“敌也”。○释曰:案《郊特牲》云:“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辟君也。”又案“左氏传”哀十七年:“公会齐侯盟于蒙,孟武伯相。齐侯稽首,公拜。齐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若然,臣於君乃稽首,平敌相於当顿首。今言敌而“稽首”者,以食礼相尊敬,虽敌亦稽首,与臣拜君同故也。
辞於主人,降一等,主人从。辞,谓辞其临己食。卒食,彻于西序端。亦亲彻。东面再拜,降出。拜,亦拜卒食。其他皆如公食大夫之礼。
'疏'“其他”至“之礼”。○释曰:云“其他”谓豆数、俎体、陈设皆不异上陈,但礼异者,谓亲戒速,君则不亲迎宾,公不出。此大夫出大门,公受酱湆币,不降,此大夫则降也。公食大夫,大夫降食於阶下,此言“西序端”。上公食卷加席,公不辞,此则辞之,皆是异也。
若不亲食,则公作大夫,朝服以侑币致之。作,使也。大夫有故,君必使其同爵者为之致礼。列国之宾来,荣辱之事君臣同。宾受于堂。无摈。与受君礼同。
'疏'“宾受于堂无摈”。○注“与受君礼同”。○释曰:云“与受君礼同”者,《聘礼》宾受致饔币,云“堂中西,北面”,注:“趋主君之命也。堂中西,中央之西。”此虽无傧,受币亦与之同也。
记。不宿戒。食礼轻也。此所以不宿戒者,谓前期三日之戒,申戒为宿,谓前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