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眩瑁璧烊绯酢WJ芙斫碇闭撸险媸保延诹介洪f讫,席升设於柩西,奠设如初,巾之。以经直云“巾之”,无祝受巾,知受巾巾之者,以上篇设小敛奠讫,祝受巾巾之,此与小敛奠同,明设奠讫,祝受巾巾之可知。云“凡丧,自卒至殡,自启至葬,主人之礼其变同”者,主人常在丧位,不出,唯君命乃出,迎及送,其变同,则此日数亦同。以其此二篇荐者启日朝祢,又明日朝祖,又明日乃葬,与始死日袭,明日小敛,又明日大敛而殡亦同日。主人、主妇变服亦同。以其小敛,主人散带,主妇髽,自启至葬,主人、主妇亦同於未殡也。云“序从主人以下”者,案上注云“主人与男子居右,妇人居左,以服与昭穆为位”是也。
荐乘车,鹿浅幦,干、笮、革靾,载旃,载皮弁服,缨、辔、贝勒县于衡。士乘栈车。鹿浅,鹿夏毛也。幦,覆笭。《玉藻》曰:“士齐车,鹿幦豹犆。”干,盾也。笮,矢箙也。靾,缰也。旃,旌旗之属。通帛为旃,孤卿之所建,亦摄焉。皮弁服者,视朔之服。贝勒,贝饰勒。有干无兵,有箙无弓矢,明不用。古文靾为杀,旃为膳。
'疏'“荐乘”至“于衡”。○注“士乘”至“为膳”。○释曰:此并下车三乘,谓葬之魂车。云“士乘栈车”者,《巾车》之文。云“鹿浅幦”,为车前式竖者,笭子以鹿夏皮浅毛者为幦,以覆式,是以《诗·韩弈》云“鞟鞃浅幭”,传云:“鞟,革也。鞃,轼中也。浅,虎皮浅毛也。幭,覆轼也。”引《玉藻》者,彼注云:“犆谓缘也。”士之齐车与朝车同,引之欲证此鹿幦亦以豹皮为缘饰。云“旃,旌旗之属”云云者,案《司常》云:“孤卿建旃,大夫士建物。”此士而用旃,故云“亦摄焉”。云“皮弁服者,视朔之服”者,案《玉藻》云诸侯“皮弁以听朔於大庙”,《乡党》孔子云“素衣麑裘”,亦是视朔之服。君臣同服,是以此士亦载皮弁视朔之服也。云“贝勒,贝饰勒”者,贝,水物,故以贝饰勒。云“有干无兵,有箙无弓矢,明不用”者,以其干与戈戟兵器,及箙与弓矢,皆相须乃用,今有干无兵,有箙无弓矢,明死者不用,故阙之也。
道车,载朝服。道车,朝夕及燕出入之车。朝服,日视朝之服也。玄衣素裳。
'疏'“道车载朝服”。○注“道车”至“素裳”。○释曰:知“道车,朝夕及燕出入之车”者,但士乘栈车,更无别车,而上云“乘车”,下云“槁车”,此云“道车”,虽有一车,所用各异,故有乘车、道车、槁车之名。知“道车,朝夕”者,案《玉藻》云“朝玄端,夕深衣”,郑注云:“谓大夫士也。”私朝之服。《春秋左氏传》云“朝而不夕”,据朝君於是有朝无夕。若然,云朝夕者,士家朝朝暮夕当家私朝之车,又云“及燕出入”者,谓士家游燕出入之车。案《周礼·夏官》有道右、道仆,皆据象路而言道。又案《司常》云“道车载旞”,郑注云:“王以朝夕燕出入。”与此道车同,则士乘栈车与王乘象路同名道。云“朝服,日视朝之服”者,案《乡党》云“缁衣羔裘”,是孔子所服,郑注云“诸侯视朝之服”。是君臣同服,故《玉藻》云诸侯“朝服以日视朝”,士之道车而用朝君之服,不用私朝玄端服者,乘车既载孤卿之旃,故道车亦载朝君之服,摄盛也。云“玄衣素裳”者,《士冠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鞞”,注云不云衣,衣象冠色。则不云裳,裳象鞞色可知。故云玄衣素裳也。
稾车,载蓑笠。槁犹散也。散车以田以鄙之车。蓑笠,备雨服。今文稾为潦。凡道车、稾车之缨辔及勒,亦县于衡也。
'疏'“稾车载蓑笠”。○注“槁犹”至“衡也”。○释曰:云“稾犹散也”者,案上乘车、道车皆据人之乘用为名,不取车上生称,则此散车亦据人乘为号。知“散车以田以鄙之车”者,案《司常》云“斿车载旌”,注云:“斿车,木路也。王以田以鄙。”谓王行小小田猎巡行县鄙,此散车与彼斿车同是游散所乘,故与斿车同解。若然,士亦与王同有以田以鄙者,亦谓从王以田以鄙也。若正田猎,自用冠弁服,乘栈车也。云“蓑笠,备雨服”者,案《无羊》诗云:“尔牧来思,何蓑何笠。”彼注云:“蓑所以备雨,笠所以御暑。”而此并云备雨者,非直蓑以御雨,笠亦以备雨,故《都人士》诗注云“笠所以御雨”,丧事不辟暑,是以并云备雨之服。云“今文瑽为潦”者,案《周礼·轮人》“为盖”,郑云:“礼所谓潦车,谓盖车与?”若然,彼注此文则为潦车者,义亦通矣。“凡道车、槁车之缨辔,及勒亦县於衡”者,以车三乘皆当有马,有马则有此三者,但记人举上以明下,乘车云“缨、辔、贝勒县於衡”,即此三者亦县於衡可知。
将载,祝及执事举奠,户西,南面,东上。卒束前而降,奠席于柩西。将於柩西当前束设之。
'疏'“将载”至“柩西”。○注“将於”至“设之”。○释曰:经载柩时,不云去奠设席之事,故记人明之。云“将於柩西当前束设之”者,经虽先云举奠,后云降席,要须设席乃设奠,故云将於柩西当前束设之。正经云“降奠当前束”是也。
巾奠,乃墙。墙,饰柩也。
'疏'“巾奠乃墙”。○注“墙饰柩也”。○释曰:正经直云“降奠,当前束,商祝饰棺”,不云巾奠,故记人辨之。巾奠讫,商祝乃饰棺墙,即帷荒与棺为饰,故变饰棺云墙也。
抗木,刊。剥削之。古文刊为竿。
'疏'“抗木刊”。○注“剥削之”。○释曰:刊,削也,而云“剥”者,木无皮者直削之,有皮者剥乃削之,故兼言剥。
茵著,用荼,实绥泽焉。荼,茅秀也。绥,廉姜也。泽,泽兰也。皆取其香,且御湿。
'疏'“茵著”至“泽焉”。○注“荼茅”至“御湿”。○释曰:茵内非直用茅秀,兼实绥泽取其香,知且御湿者,以其在棺下,须御湿之物,故与荼皆所以御湿。
苇苞,长三尺,一编。用便易也。
'疏'“苇苞长三尺一编”。○注“用便易也”。○释曰:言“便易”者,苇草即长,载取三尺一道编之,用便易故也。
菅筲三,其实皆瀹。米麦皆湛之汤,未知神之所享,不用食道,所以为敬。
'疏'“菅筲三其实皆瀹”。○注“米麦”至“为敬”。○释曰:经直云“筲三,黍、稷、麦”,不辨苞之所用,及黍稷生熟,故记人明之。是以云筲用菅草,黍稷皆淹而渍之。云“未知神之所享”者,以其鬼神幽暗,生者不见,故淹而不熟,以其不知神之所享故也。云“不用食道,所以为敬”者,案《檀弓》云“饭用米贝,不以食道”,食道亵则不敬,故云不用食道,所以为敬也。
祖,还车不易位。为乡外耳,未行。
'疏'“祖还车不易位”。○注“为乡外耳未行”。○释曰:案正经乃祖还乘车、道车、槁车,不辨还之远近,故记人明之。虽还车,不易本位,为乡外耳,还车未行者,皆不易位。上经未还,奉车在阶閒,妇人在堂上,还车去阶閒,妇人降堂下。若然,则是还车易位,而云“不易位”者,以其三分其庭为三位,车虽去阶閒,犹不离三分其庭一在北之位,据大判而言不易位也。
执披者,旁四人。前后左右各二人。
'疏'“执披者旁四人”。○注“前后左右各二人”。○释曰:“前后左右各二人”者,谓前之左右,后之左右,则一旁四人,两旁则八人,上经郑注云“备倾亏也”。
凡赠币,无常。宾之赠也。玩好日赠,在所有。
'疏'“凡赠币无常”。○注“宾之”至“所有”。○释曰:正经云“公赗用玄纁束帛”,是赠有常矣。上又云宾赠“奠币如初”,直云奠币如初,不云物色与多少,故记人明之,以其宾客非一,故云“凡赠币无常”。郑云“宾之赠也”,云“玩好曰赠,在所有”者,《诗》云:“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是赠在所有也。
凡糗,不煎。以膏煎之则亵,非敬。
'疏'“凡糗不煎”。○注“以膏”至“非敬”。○释曰:正经葬奠直云“四笾枣糗栗脯”,不云糗之煎不,故记人明之。凡糗直空糗而已,不用脂膏煎和之。是以郑云“以膏煎之则亵,非敬”,故云“不煎”。此篇唯葬奠有糗,而云“凡”者,记人通记大夫以上。
唯君命,止柩于堩,其馀则否。不敢留神也。堩,道也。《曾子问》曰:“葬既引,至於堩。”
'疏'“唯君”至“则否”。○注“不敢”至“於堩”。○释曰:正经直云柩“至邦门,君使宰夫赠”,不云止柩之事,故记人明之。引《曾子问》者,彼为日食,此为君命,虽不同,止柩是同,故引之,证止柩之事。
车至道左,北面立,东上。道左,墓道东,先至者在东。
'疏'“车至”至“东上”。○注“道左”至“在东”。○释曰:正经直云“陈器于道东西,北上”,统于壙,以其入壙故也,不云三等之车面位之事,故记人明之。以其不入壙,故东上不统於壙也。云“道左,墓道东”者,据墓南面为正,故知道左,是墓道东也,当是陈器之南。云“先至者在东”者,以乘车、道车、槁车三者,次第为先后,先至谓乘车也。必知此车是乘车之等者,以其下有柩车,故知此是三等者也。
柩至于壙,敛服载之。柩车至壙,祝说载除饰,乃敛乘车、道车、槁车之服载之,不空之以归。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亦礼之宜。
'疏'“柩至”至“载之”。○注“柩车”至“之宜”。○释曰:正经直云“柩至于壙,属引乃窆”,不云柩车敛服载之,故记人明之。云“柩车至壙,祝说载除饰,乃敛乘道槁车服载之,不空之以归”者,此解说载,谓下棺於地,除饰谓除去帷荒,柩车既空,乃敛,乘车皮弁服,道车朝服,槁车蓑笠,三者之服,载之於柩车,示不空之以归者也。云“送形而往,迎精而反”者,《礼记·问丧》文,引之证此不空归之义。云“亦礼之宜”者,形往则送之,主人随柩路是也;精反则迎之,主人随精而反,是亦礼之宜然也,故云礼之宜也。
卒窆而归,不驱。孝子往如慕,反如疑,为亲之在彼。
'疏'“卒窆而归不驱”。○注“孝子”至“在彼”。○释曰:此文解上敛服载之下棺讫,实土三,孝子从蜃车而归,不驱驰而疾者,疑父母之神不归。云“孝子往如慕,反如疑”者,亦《礼记·问丧》文。云孝子往如慕者,如婴儿随母而啼慕,反如疑者,孝子不见其亲,不知精魂归否,故疑之。云“为亲之在彼”者,谓疑精魂在彼不归,言此者,解经不驱之事。
君视敛,若不待奠,加盖而出。不视敛,则加盖而至,卒事。为有他故及辟忌也。
'疏'“君视”至“卒事”。○注“为有”至“忌也”。○释曰:君於士既殡而往,有恩,则与大敛,既布衣,君至奠讫乃出,不辨,不得终视敛之事,故记人明之,是以经二事皆见於礼而言。云“君视敛,若不待奠,加盖而出”者,一为君有急事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