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诏告”至“衍耳”。○释曰:《燕礼》言“尔”,以其近门去君远而言尔。尔,近也,移也,揖之使移近。此入庭深,故不言尔而言揖,揖之而已,不须移近之也。云“上言大夫,误衍”者,以其大夫与公卿面有异,故下别言大夫少进,明上有大夫,误衍“大夫大夫”四字也。
大射正摈。大射正,射人之长。
'疏'“大射正摈”。○注“大射正射人之长”。○释曰:自此尽“门外北面”,论请立宾之事。大射正对射人为长,若小臣正对小臣师亦为长。
摈者请宾。公曰:“命某为宾。”某,大夫名。摈者命宾,宾少进,礼辞。命宾者,东面南顾。辞,辞以不敏。反命,以宾之辞告於君。又命之。宾再拜稽首,受命。又,复。
摈者反命。宾出,立于门外,北面。公揖卿大夫,升就席。小臣自阼阶下北面,请执幂者与羞膳者。请士可使执君两甒之幂,及羞脯醢庶羞於君者。方圜壶献无幂。
'疏'“公揖”至“膳者”。○注“请士”至“无幂”。○释曰:自此尽“公卿者”,论卿大夫定位及请执幂之事。云“请士可使”者,郑知请士者,据《燕礼》而知。云“方圜壶献无幂”者,方圜壶,臣尊献获者,尊皆无幂。
乃命执幂者。执幂者升自西阶,立于尊南,北面,东上。命者於西阶前以公命命之,东上,执玄尊之幂为上。羞膳者从而东,由堂东升自北阶,立于房中,西面南上。不言命者,不升堂,略之。
'疏'“乃命”至“东上”。○注“命者”至“略之”。○释曰:知“命之在西阶前”者,以其小臣位在东堂下,於阼阶请公命,乃就西阶请执幂者,以其执幂者士位在西故也。云“羞膳者从而东”者,已於《燕礼》释讫。云“不升堂”者,但不由南方升,略之。升自北堂,是亦升堂矣。
膳宰请羞于诸公卿者。膳宰请者,异於君也。
'疏'“膳宰”至“卿者”。○释曰:不言命者,对君言命於臣,略之。
摈者纳宾,宾及庭,公降一等揖宾,宾辟。及,至也。辟,逡遁,不敢当盛。
'疏'“摈者”至“宾辟”。○注“及至”至“当盛”。○释曰:自此尽“宾答再拜”,论主人迎宾拜至及献宾之事。云“公降一等揖宾”,不言请宾至位就席者,亦是以宾与主人为礼,礼不参,故不请也。此言“宾辟”,《燕礼》不言,文略也。
公升,即席。以宾将与主人为礼,不参之。
奏《肆夏》。《肆夏》,乐章名,今亡。吕叔玉云:《肆夏》,《时迈》也。《时迈》者,大平巡守,祭山川之乐歌。其《诗》曰:“明昭有周,式序在位。”又曰:“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奏此以延宾,其著宣王德,劝贤与?《周礼》曰:“宾出入,奏《肆夏》。”
'疏'“奏肆夏”。○注“肆夏”至“肆夏”。○释曰:云“《肆夏》乐章名,今亡”者,案《周礼·锺师》云“以锺鼓奏《九夏》”,杜子春引吕叔王以为“《肆夏》,《时迈》也;《繁遏》、《执傹》也;《渠》,《思文》也”。后郑云:“以《文王》、《鹿鸣》言之,则《九夏》皆《诗》篇名,《颂》之族类也。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是以《颂》不能具。”郑彼注破吕叔玉。此注亦云“《肆夏》,乐章名,今亡”,与彼注亦同。今此又引“吕叔玉”於下者,以无正文,叔玉或为一义,故郑於此两解之也。云“祭山川之乐歌”者,以其《时迈》序云:“巡守告祭柴望也。”谓巡守祭当方山用,则《王制》及《尚书》云“望秩於山川”是也。云“明昭有周”者,美武王有明,明於周。云“式序在位”者,式,用也,任贤用能,序之使在官位。云“我求懿德”者,懿,美也,我求取美德之人也。云“肆于《时夏》”,肆,遂也,夏,大也,能如此遂於王道之大。云“奏此以延宾,其著宣王德,劝贤与”者,今国君歌此诗,延宾入者,其欲著明诸侯,宣布王之德,以劝贤人,使有德言与者?郑以义解之,无正文,故云“与”以疑之也。云“《周礼》曰:宾出入,奏《肆夏》”者,按《大司乐》云:“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下云:“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郑注云:“大飨,飨宾客也。”彼宾客谓诸侯来朝者也。“不入牲,牲不入,亦不奏《昭夏》也。其他谓王出入,宾客出入,亦奏《王夏》、《肆夏》。”以此言之,王用《肆夏》以飨诸侯来朝。今引之者,证燕时纳宾,亦奏之。按《燕礼》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郑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则奏此乐焉。”此亦同彼注也。若臣无王事之劳,则如常燕,无以乐,纳宾法也。又此纳宾乐,故诸侯亦得用,若升歌则不可。若宾醉而出,奏《陔夏》,与此异也。
宾升自西阶,主人从之。宾右北面至再拜,宾答再拜。主人,宰夫也,又掌宾客之献饮食。君於臣虽为宾,不亲献,以其莫敢亢礼。
主人降洗,洗南,西北面。宾将从降,乡之,不於洗北,辟正主。
'疏'“主人”至“北面”。○注“宾将”至“正主”。○释曰:自此至“虚爵降”,论主人献宾之事也。云“不於洗北,辟正主”者,按《乡饮酒》、《乡射》主人降洗,洗北南面是正主,此宰夫代君为主,故不於洗北南面也。
宾降阶西,东面。主人辞降,宾对。对,答。主人北面盥,坐取觚,洗。宾少进,辞洗。主人坐奠觚于篚,兴对。宾反位。宾少进者,所辞异,宜违其位也。献不用爵,辟正主。主人卒洗。宾揖,升。宾每先升,尊也。主人升,宾拜洗。主人宾右奠觚答拜,降盥。宾降,主人辞降,宾对。卒盥。宾揖升。主人升,坐取觚。取觚,将就瓦甒酌膳。执幂者举幂,主人酌膳,执幂者盖幂。酌者加勺,又反之。反之,覆勺。
筵前献宾。宾西阶上拜,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宾右拜送爵。宾既拜,於筵前受爵,退复位。
'疏'注“宾既”至“复位”。○释曰:云“宾既拜,於筵前受爵”者,郑恐读者以拜下读为句。
宰胥荐脯醢。宰胥,宰官之吏也,不使膳宰荐,不主於饮酒,变於燕。
'疏'注“宰胥”至“於燕”。○释曰:云“不使膳宰荐者,不主饮酒,变於燕”者,决《燕礼》使膳宰荐,主於饮酒故也。
宾升筵。庶子设折俎。庶子,司马之属,掌正六牲之体者也。《乡射》记曰:“宾俎,脊、胁、肩、肺。”不使膳宰设俎,为射变於燕。宾坐,左执觚,右祭脯醢,奠爵于荐右,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捝手,执爵,遂祭酒,兴,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旨,执爵兴。主人答拜。降席,席西也。旨,美也。
乐阕。阕,止也。乐止者,尊宾之礼盛於上也。
'疏'“乐阕”。○注“阕止”至“上也”。○释曰:此上经云“奠爵拜告旨”,下经云“宾卒爵”,则此经者是宾啐酒节即乐阕。《燕礼》记亦云:“宾及庭,奏《肆夏》。宾拜酒,主人答拜而乐阕。”亦据啐酒时。按《郊特牲》“宾入大门而奏《肆夏》”,又曰“卒爵而乐阕”,与此啐酒乐阕不同者,彼注谓朝聘者,故卒爵而乐阕,此燕己臣子法,故啐酒而乐阕也。云“尊宾之礼盛於上也”者,宾及庭,奏《肆夏》,乃至升堂饮酒,乃乐止,是尊宾之礼盛於堂上者也。
宾西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主人答拜。
□《仪礼注疏》□注 汉·郑 玄□疏 唐·贾公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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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注疏》
卷十七 大射第七
卷十七 大射第七
宾以虚爵降。既卒爵,将酢也。
'疏'“宾以虚爵降”。○释曰:自此尽“西序东面”,论宾酢主人之事。
主人降。宾洗南西北面坐奠觚,少进,辞降。主人西阶西、东面,少进,对。宾坐取觚,奠于篚下,盥洗。篚下,篚南。
主人辞洗。宾坐奠觚于篚,兴对,卒洗,及阶,揖升。主人升,拜洗如宾礼。宾降盥,主人降。宾辞降,卒盥,揖升。酌膳,执幂如初,以酢主人于西阶上。主人北面拜受爵。宾主人之左拜送爵。宾南面授爵,乃於左拜。凡授爵,乡所受者。
'疏'注“宾南”至“受者”。○释曰:知者,以经云“主人北面”,明凡授爵乡所受者,《乡饮酒》、《乡射》献酬酢皆然,故云“凡”,谓南面授与所受者也。
主人坐祭,不啐酒,辟正主也。未荐者,臣也。不拜酒。主人之义。《燕礼》曰:“不拜酒,不告旨。”遂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宾答拜。主人不崇酒,以虚爵降,奠于篚。不崇酒,辟正主也。崇,充也,谓谢酒恶相充实。
宾降,立于西阶西,东面。既受献矣,不敢安盛。
'疏'“实降”至“东面”。○注“既受”至“安盛”。○释曰:以堂上为盛,故降下。下文於酬宾“降筵西,东南面立”,注云:“不立於序内,位弥尊。”《燕礼》注云:“位弥尊,礼弥卑。”是未酬已前礼盛者也。
摈者以命升宾。宾升,立于西序,东面。命,公命也。东西墙谓之序。
'疏'注“命公”至“之序”。○释曰:知“公命”者,命由尊者出,故也。云“东西墙谓之序”者,《尔雅·释宫》文。
主人盥,洗象觚,升酌膳,东北面献于公。象觚,觚有象骨饰者也。取象觚东面,不言实之,变於《燕》。
'疏'“主人”至“于公”。○注“象觚”至“于燕”。○释曰:自此尽“于篚”,论主人献公之事。云“取象觚东面”者,乡公为敬故也。云“不言实之,变於《燕》”者,《燕礼》云实之主於饮酒,此云酌,不云实之,主於射,略於饮酒故也。
公拜受爵,乃奏《肆夏》。言乃者,其节异於宾。
'疏'“公拜”至“肆夏”。○注“言乃”至“於宾”。○释曰:言“异”者,宾及庭奏,此君受爵乃奏,是其节异故也。云“乃”者,缓辞也。
主人降自西阶,阼阶下北面拜送爵。宰胥荐脯醢,由左房。庶子设折俎,升自西阶。自,由也。左房,东房也。人君左右房。《乡射》记曰:“主人俎,脊、胁、臂、肺也。”
'疏'注“人君左右房”。○释曰:以人君左右房,故云“左房”,对大夫士东房而已,故云“东房”。不言左,以无右所对故也。
公祭,如宾礼,庶子赞授肺。不拜酒,立卒爵,坐奠爵,拜,执爵兴。凡异者,君尊,变於宾。
'疏'注“凡异”至“於宾”。○释曰:言“异”者,使庶子授肺,不拜酒,立卒爵之等,皆异於宾也。
主人答拜。乐阕。升受爵,降奠于篚。
更爵洗,升酌散以降,酢于阼阶下,北面坐奠爵,再拜稽首。公答拜。更,易也。易爵,不敢袭至尊。古文更为受。
'疏'“更爵”至“答拜”。○注“更易”至“为受”。○释曰:自此尽“于篚”,论主人受公酢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