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文钞菁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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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文钞菁华录-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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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成画饼。故修西方人,今日死也好,再活一百二十岁死也好。一切任彼前业,
不去妄生计校。倘信愿真切,报终命尽,便即神超净域,业谢尘劳。莲开九品之
花,佛授一生之记矣。
(正)复高邵麟书一

◎大丈夫生于世间,事事无不豫为之计。唯有生死一事,反多置之不问。直待报
终命尽,则随业受报。不知此一念心识,又向何道中受生去也。人天是客居,三
途是家乡。三途一报百千劫,复生人天了无期。由是言之,则了生死之法,固不
可不汲汲讲求也。
(续)净土问辨序

◎佛法无一人不堪修,亦无一人不能修。但能念念知不修净业生西方,则长劫轮
回,莫之能出。以兹自愍愍他,自伤伤他,大声疾呼,俾近而家人,远而世人,
同修此道。其利益较之唯求自了者,何止天地悬隔也。
(三)复骆季和书

乙、教专仗佛力

◎佛法,法门无量。无论大、小、权、实,一切法门,均须以戒、定、慧,断贪、
瞋、痴,令其净尽无馀,方可了生脱死。此则难如登天,非吾辈具缚凡夫所能希
冀。若以真信、切愿、念佛,求生西方,又无论功夫浅深,功德大小,皆可仗佛
慈力,往生西方。此如坐火轮船过海,但肯上船,即可到于彼岸,乃属船力,非
自己本事。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亦然。完全是佛力,不是自己道力。然一生西
方,则生死已了,烦恼不生,已与在此地久用功夫,断烦恼净尽了生死者相同。
故念佛决定要求生西方,切不可求来生人天福报。彼离信愿以教人念佛求开悟之
开示,切不可依。念佛之要,在于都摄六根。当念佛时,摄耳谛听,即是摄六根
之下手处。能志心谛听,与不听而散念,其功德大相悬殊。此法无论上中下根人
皆可用,皆可得益。有利无弊,宜令一切人皆依此修。
(续)与张静江书

◎吾人在生死轮回中,久经长劫,所造恶业,无量无边。若仗自己修持之力,欲
得灭尽烦恼惑业,以了生脱死,其难逾于登天。若能信佛所说之净土法门,以真
信切愿,念阿弥陀佛名号,求生西方,无论业力大,业力小,皆可仗佛慈力,往
生西方。譬如一颗沙子,入水即沉。纵有数千万斤石,装于大火轮船中,即可不
沉,而运于他处,以随意使用也。石喻众生之业力深重,大火轮喻弥陀之慈力广
大。若不念佛,仗自己修持之力,欲了生死,须到业尽情空地位方可。否则纵令
烦恼惑业,断得只有一丝毫,亦不能了。喻如极小之沙子,亦必沉于水中,决不
能自己出于水外。阁下但生信心,念佛求生西方,不可再起别种念头。果能如是,
寿未尽则速得痊愈,以专一志诚念佛功德,便能灭除宿世恶业,犹如杲日既出,
霜雪即化。寿已尽,则即能往生,以心无异念,即得与佛感应道交,故蒙佛慈接
引往生也。阁下若信此话得及,则生也得大利益,死也得大利益。
(正)复裘佩卿书二

◎楞严一经,不知净土者读之,则为破净土之元勋。知净土者读之,则为宏净土
之善导。何以言之。以自力悟道之难,净土往生之易,十法界因果,一一分明。
若不仗佛力,虽阴破一二,尚或着魔发狂,为地狱种子。而且二十四圆通之工夫,
今人谁能修习。唯如子忆母之念佛,凡有心者,皆堪奉行。但得净念相继,自可
亲证三摩。知好歹者读之,其肯唯主自力不仗佛力乎。
(正)复永嘉某居士书七

◎念佛人有病,当一心待死。若世寿未尽,则能速愈,以全身放下念佛,最能消
业,业消则病愈矣。若不放下,欲求好,倘不能好,则决定无由往生。以不愿生
故。此等道理不明白,尚能得仗佛慈力乎。
(正)复周孟由昆弟书

◎净土法门,乃极难极易之法门。说其难,则大彻大悟,深入经藏者,尚不信。
说其易,则愚夫愚妇,至诚恳切念,即能临终现诸瑞相,往生西方。彼大彻大悟,
深通经论者,犹不能望其肩背。良以一则弃佛力以专主自力。一则专仗佛力,而
由佛力以引发自力。以佛力、法力、自心本具之力,三法契合,故得超凡入圣,
了生脱死也。此法最要在信愿。有信愿,则决定肯认真修持。肯修持则即可得往
生之益。
(续)复习怀辛书

◎佛祖出世,悉皆法随机立。末世钝根,当择其契理而又契机者,专精致力。庶
可仗佛慈力,横超三界。于此一生,即了百千万劫不易了之生死大事。
(续)灵岩念诵仪规序


丙、示临终切要

◎临终一关,最为要紧。世有愚人,于父母眷属临终时,辄为悲痛哭泣,洗身换
衣。只图世人好看,不计贻害亡人。不念佛者,且置勿论。即志切往生,临终遇
此眷属,多皆破坏正念,仍留此界。临终助念,譬如怯夫上山,自力不足,幸有
前牵后推左右扶掖之力,便可登峰造极。〖凡有平素念佛之人,或其人之子孙信
佛,于临命终时,请众居士助念,其利益甚大。见续编复杨慧昌书二〗临终正念
昭彰,被魔眷爱情搬动等破坏者,譬如勇士上山,自力充足,而亲友知识,各以
己物,令其担负。担负过多,力竭身疲,望崖而退。此之得失,虽由他起,实属
自己往昔劫中,成全破坏人之善恶业力所致,凡修净业者,当成全人之正念,及
预为眷属,示其利害。俾各知所重在神识得所,不在世情场面好看,庶可无虞矣。
(正)陈了常往生发隐

◎凡人有病,可以药治者,亦不必决不用药。不可以药治者,虽仙丹亦无用处,
况世间药乎。无论能治不能治之病,皆宜服阿伽陀药。此药绝不误人。服则或身
或心,必即见效。然人生世间,无论久暂,终有一死,其死不足惜。其死而所归
之处,可不预为安顿乎。有力量者,自己预为安顿妥帖,则临终固不须他人为之
辅助。然能辅助,则更为得力。无力量者,当令家属代为念佛,则必能提起正念,
不致恩爱牵缠,仍被爱情所缚,住此莫出也。
(正)复黄涵之书一

◎宜将一切家事,并自己一个色身,悉皆通身放下,以一尘不染心中,持万德洪
名圣号,作将死想。除念佛求接引外,不令起一杂念,能如是者,寿已尽,则决
定往生西方,超凡入圣。寿未尽,则决定业消病愈,慧朗福崇。若不如是作念,
痴痴然唯求速愈,不唯不能速愈,反更添病。即或寿尽,定随业漂沉,而永无出
此苦娑婆之期矣。
(正)与方圣胤书

◎汝心里除念佛外,不使有一点别的念头,连汝这个身子,也不预计死后作只么
样安顿,连孙子重孙等,都要当做素不相识之人,不管他们长长短短,只管念我
的佛,一心盼着佛来接引我往生西方。汝能照我所说的做,一切事通通放下,到
了临命终时,自然感佛亲垂接引,往生西方。若是仍旧贪恋一切好东西,及银钱
房屋首饰衣服,并儿女孙曾等,则万万也不会生西方了。
(续)示周余志莲法语

◎有净业正因,再加以正信心自念,眷属助念,何虑不生。所不生者,由情爱一
起,正念即失。勿道功夫浅,即功夫深,亦不能生。以凡情用事,与佛圣气分相
隔故也。
(三)复章缘净书

◎能成就他人往生,待至自己临终,必大有成就自己往生者,切勿以不关己而忽
之。平常当与家中眷属,说其临终助念之利益,与预先洗澡换衣,并对之哭泣之
祸害。当请一本饬终津梁,令其详知。迨至父母,或馀眷属,临欲命终。家中眷
属,同为念佛,令彼心存正念,随佛往生。并请社友为其助念。此时一发千钧,
关系甚大。当将丧祭种种虚华之费,移于此时用之,并将哀毁尽孝之诚,移于为
亲念佛。须令眷属悉听社友指导。切不可狃于习俗,以误大事。
(续)汲浜镇助念社缘起

◎至于为人助念,何可为念观音,又为祈寿乎。念佛亦能延生,念观音则无求往
生之心念。若寿已尽则误事。非念佛定死,念观音定不能往生。然痴人以无求往
生之心念,亦只成误事之一种业感也。无量光,即消灾。无量寿,即延寿。念阿
弥陀佛,极功尚能成佛。岂不能延寿而令速死乎。
(三)答卓智立问

◎平素不念佛人,临终善友开示,大家助念,亦可往生。常念佛人,临终若被无
知眷属,预为揩身换衣,及问诸事,与哭泣等,由此因缘,破坏正念,遂难往生。
以故念佛之人,必须令家中眷属,平时皆念。则自己临终,彼等均能助念。又因
常说临终助念之利益,及不得瞎张罗哭泣之祸害,便不至以孝心而致亲仍受生死
之大苦,乃得即生西方之大益也。
(三)一切念佛人往生及不往生之证据

◎玄奘法师临终,亦稍有病苦,心疑所译之经,或有错谬。有菩萨安慰言,汝往
劫罪报,悉于此小苦消之,勿怀疑也。当以此意安慰汝母,劝彼生欢喜心,勿生
怨恨心,则决定可蒙佛加被。寿未尽而速愈,寿已尽而往生耳。
(正)复周孟由昆弟书

◎人一生事事皆可伪为,唯临死之时,不可伪为。况其无爱恋之情,有悦豫之色,
安坐而逝。若非净业成熟,曷克臻此。但愿汝昆弟与阖家眷属,认真为汝母念佛。
不但令母亲得益,实则比自己念佛之功德更大。佛所以教人,凡诵经持咒念佛作
诸功德,皆为法界众生回向,平时尚为无干涉之法界众生回向,况母殁而不至心
为母念佛乎。以能为一切众生回向,即与佛菩提誓愿相合。如一滴水,投于大海,
即与大海同其深广。如未到海,则勿道一滴,即长江大河固与大海天地悬殊也。
是知凡施于亲,及一切人者,皆属自培自福耳。知此义,有孝心者,孝心更加增
长。无孝心者,亦当发起孝心。请僧念七七佛甚好,念时,汝兄弟必须有人随之
同念。
(正)同上

◎保病荐亡,今人率以诵经拜忏做水陆为事。光与知友言,皆令念佛。以念佛利
益,多于诵经拜忏做水陆多多矣。何以故,诵经则不识字者不能诵。即识字而快
如流水,稍钝之口舌,亦不能诵。懒坯虽能,亦不肯诵,则成有名无实矣。拜忏
做水陆,亦可例推。念佛则无一人不能念者。即懒坯不肯念,而大家一口同音念,
彼不塞其耳,则一句佛号,固已历历明明灌于心中。虽不念,与念亦无异也。如
染香人,身有香气,有不期然而然者。为亲眷保安荐亡者,皆不可不知。
(正)复黄涵之书

◎至于丧祭,通须用素,勿随俗转。纵不知世务者,谓为不然,亦任彼讥诮而已。
丧葬之事,不可过为铺排张罗。作佛事,只可念佛,勿做别佛事。并令全家通皆
恳切念佛。则于汝母,于汝等诸眷属及亲戚朋友,皆有实益。
(正)复周孟由昆弟书

◎自佛法东来,僧皆火化。而唐宋崇信佛法之高人达士,每用此法。以佛法重神
识,唯恐耽着身躯,不得解脱。焚之,则知此不是我,而不复耽着。又为诵经念
佛,期证法身。
(续)灵岩普同塔记

◎火葬一法,唐宋佛法盛时,在家人多用之。然宜从俗葬埋,恐执泥者妄生议论。
实则烧之为易泯灭。过七七日烧弥妥。葬之年辰久,或致骨骸暴露耳。
(正)复周孟由昆弟书

◎世间最可惨者,莫甚于死。而且举世之人,无一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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