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伤科汇纂
作者:胡廷光
朝代:清
年份:公元1808年
凡例
属性:余自先祖世业伤科,传至不佞,已三世矣。代以经济存心,不图蝇头微利。余稚幼时,
子以《人子须知》一书授余不肖曰∶此书实为六经之羽翼,人伦之大道,欲尽人子之道者,
从此始。是故不佞自垂髫以至弱冠,读书而外,并留心医学。讵知不才负罪良深,资禀愚钝
,不克远绍宗功,显扬祖德,少壮之年,即召陟屺之悲。尝闻家藏医书,系先君子所录。手
泽犹存。以是不揣鄙陋,节录伤科方药诸论,增附接骨入臼诸法,采珠探玉,集腋成裘,以
继先志,如下凡例云∶
一、伤科古无专门,附于疡医也。按周官云∶医师职掌四医∶疾医、疡医、食医、兽医
疡医分掌四症∶肿疡、溃疡、金疡、折疡。而金疡者,即金刃之伤也;折疡者,即跌扑骨折
之伤也。后有专其事者,或称正骨科,或称正体科。今即分列科门,总由损伤而成,故名之
一、是书目录,先经义而后叙骨论,次手法而再详证治,周身骨 自顶及踵,次序井
列如星布。惟方以类聚,丸散膏丹,名目不能细载,以方名字数多寡概之,如三字丸、五字
散、七字丹之类,挨次载录,以便翻阅。
一、《灵》、《素》经文,乃医家之祖,如读书家之五经也,其义渊源,故冠于卷首。
朝诸家论注,散见集中者,必详考姓氏书目,即片言只字,不敢妄袭,必按某书某氏曰。间
有自述一、二条,非独逞臆见,必引古而证今,然后敢畅其说,而竟其论。
一、脉乃四诊之一。损伤之症,虽有外形可观,然其五内虚实,血气盛衰,非察候脉息
,何由悉其病情。故广引《脉经》,详为解注,以便学人参悟也。
一、针灸之文无多,非阙略而仍其旧也。但其文简而详,即如论刺、论灸法中,兼及或
攻或补之义,简而且备。学人不可以非专科,少用针灸而忽之。
一、骨之图,骨之论,悉根据《部颁经书图注》论定。间有同骨异名,或异骨同名,或一
、三名,或三、四骨合一名,及乎骨之大小长短,并以男女互异不等,详参细释,同归一辙
。至骨之致命处,另为标出。
一、论筋,乃接骨上 之要事也。经曰∶诸筋皆属于节。节者骨之节 也,专是科者能
不讲乎。兹按《灵枢》经文,详为注释,列于简次,知有端绪也。
一、治跌闪折骨出臼,先用手法,按摩推拿,端提摸接,然后方可用器具夹缚,至用方
又在后也。故其次序,仍遵《金鉴》编例,稍有增补手法,悉注各骨之下。惟有用掮用牮之
法,附于注后,以广其则。
一、伤科证治,悉考薛氏《正体类要》,并《灵》、《素》经旨,以及各家方法,重为
。但以出汗附于发热之条,呕血并入作呕之下。较之《金鉴》,复加外邪、不食、头痛、筋
挛、肝火、湿痰、青肿、烂溃、不敛、伤风、发痉诸门,虽属兼症,而发明余绪,实可以备
参考。至注中议论,不过遍考经史,搜索前人着述,间或事出见闻,心怀臆断之文,敢以存
俟高明,定其可否也。
一、自颠顶骨至足跟骨,详加论注,并引手法治验,复增咽喉、肚腹二条,以补身图之
一、凡人跌闪之伤,多在手足四肢。手有肩、肘、腕三出臼之区,又有上下骨折之所;
有环跳、膝湾、踝骨三 ,大腿、小胫二折,左右共四折骨六出 ,与两手同。其接骨入
,家传秘法,无不各按诸骨图考,采录精详,公诸同业,于医学稍有裨益。
一、所集丸散膏丹方中,皆详载炮制分两,便于根据方预为修合,以备急用。至汤饮煎药
,偶有不载分两者,如古方之分两,难施于今人,因禀质有强弱,病样非一致;又如时方之
无分两者,可因人变通,增减为用也。更有古方,药味分两与今不同者,尽皆详考群书,别
其宜否而载之。
一、拙纂损伤、啮伤等门,即《金匮要略》云∶金刃虫兽所伤,非内外因也。然其条下
集附单方,不可执定此伤而用此药,总缘病无别致,方可通用也。
一、所附单方,即古之奇方也,本诸百家子书所录,皆系效验。窃恐用此者,或见笑于
,以致良璧怀疑,明珠见弃。故特为表出,使穷乡僻壤无医之处,按症选方,甚便甚捷。
一、是书凡属有关跌闪损伤之论无不搜罗,而片言只字似无遗漏,设或专门口授手法,
村妪野叟单方,若经试验,尽皆叙入。东坡曰∶若已经效于世间,不必皆从于己出。惟法近
怪异,药用胎骨之类,一概屏弃。卷尽十二,科专一门,学人珍之。
正文
属性:耀山曰∶身骨尺寸之图,其文载于《内经》、《灵枢》之篇,此成法长度也。然而身有
不齐,皆取本人中指中节为一寸之法,是合度耳。更有上身长而下体短,以及首大而足小者
,其何以度量哉?惟取上身者,取上之尺寸,取下体者,取下之尺寸,直者取直,横者取横
,无不合度矣。至于骨之名目,及部位等穴,似有不同之处。今校各书所载,统绘图中,详
注骨下,以便阅者参考而归于一也。(骨图略)
耀山曰∶按通木、腰柱、杉篱、竹帘、抱膝各图,乃接骨之器具,辅助其成功也,非图
不可。至裹帘、披肩、攀索、迭砖等器具,义已详释于后,故不复图。而上 之器具,并其
用法,皆绘于上 手法各图之内。智者自能融会贯通,不必斤斤冗述耳。
r通木图pa…a1。bmpr
r通木背面用法图pa…a2。bmpr
r通木正面用法图pa…a3。bmpr
r腰柱图pa…a4。bmpr
r腰柱用法图pa…a5。bmpr
r竹帘图pa…a6。bmpr
r杉篱图pa…a8。bmpr
r竹帘杉篱用法图pa…a7。bmpr
r抱膝图pa…a9。bmpr
r抱膝用法图pa…a10。bmpr
耀山曰∶溯医道之源,古人针灸药饵,使内邪不留,外邪不入。若损伤折跌,以法正之
接骨之法,既有器具图论矣。惟上 手法,虽专门名家,间有叙论及此,从未见有绘图以详
其义者。余维古人左图右史,并行不悖,大抵论物叙事,无以征信,须赖图以发明,图之重
也久矣。爰倩名手,绘上 手法十四图,则兼写其情而摹其神也。学人如留心细玩,自能法
外生法矣。
r治下巴脱落用手托法图pa…a11。bmpr
双落难言语,单错口不齐,倩人头扶直,莫教面朝低,先从大指捺,然后往上挤,须分
错与落,托法辨东西。
r治颈骨缩进用汗巾提法图pa…a12。bmpr
颈骨缩入里,左右尚可动,发辫先解散,布巾下兜笼,两肩齐踏实,双手一把总,缓缓
提拔出,安舒莫倥偬。
r整背骨突出用手提法图pa…a13。bmpr
背骨突出外,伛偻似虾躬,骨缝必开错,脊筋定起陇,从高提两手,底下脚并空,筋骨
按平直,还仗绑缚功。
r整腰骨陷入用枕 法图pa…a14。bmpr
腰骨陷入内,皆因筋绷裂,俯伏板凳上,脊背骨 凸,器具安妥当,手法并按捏,腰背
俱一般,莫逢致命节。
r上肩 用手两边拉法图pa…a15。bmpr
肩胛骨 脱,有须不能捋,胸中拦抱住,两边齐拉拔,入臼骨归原,手动上下活,不用
夹与缚,全凭膏药抹。
r上肩 用肩头掮法图pa…a16。bmpr
上肩巧捷法,独自一人掮,手先擒拿住,肩从腋下填,将身徐立起,入 已安痊,漫道
容易事,秘诀不乱传。
r拉肘骨用手翻托法图pa…a17。bmpr
肘尖鹅鼻骨,俗名手拄撑,掣肘因是挫,筋纵骨不正,若逢打与跌,筋骨两倚倾,拉推
并翻托,筋舒骨亦平。
r拉肘骨用脚牮法图pa…a18。bmpr
肘弯骨搓出,卧病忧采薪,脚从腋下踏,指向臂上亲,手拉同足牮,骨平筋自伸,推摩
无痛苦,较比两肘匀。
r捏腕骨入 手法图pa…a19。bmpr
腕骨屈而宛,形如龙虎吞,手心贴于前,仰掌向上掀,指背翻于后,手掌往下扪,均须
带拔势,妙法出秘门。
r上大腿 用手拽法图pa…a20。bmpr
人身之大 ,惟有环跳穴,上胯如碗臼,下腿似拇节,走马因坠堕,行路成跛蹩,抱住
毋使动,拽入莫再跌。
r上大腿 用绳倒吊法图pa…a21。bmpr
大腿骨出 ,法莫妙于吊,将脚高悬起,用手漫按调,骨响 已入,腿平患即消,贴膏
与服药,行动休过 。
r上大腿 用脚牮法图pa…a22。bmpr
牮法如何牮,两人抵足眠,足踏臀尻上,手捧胫跗边,手仗身势捷,足趁腿力便,静听
骨内响,其患即安然。
r推膝盖骨归原手法图pa…a23。bmpr
膝盖活动骨,昔者孙膑刖,离窠即为患,出臼便成窟,能左能右偏,或下或上越,推拿
归于原,徐徐莫仓卒。
r挪脚踝骨入臼手法图pa…a24。bmpr
下跗之上,俗称脚孤踝,内凸向外拗,外出望里把,只要无偏倚,莫使有高下,并用
拉拽捏,此法谓之挪。
正文
经义
属性:《灵枢经·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若有所大怒,气上而不下,积
于胁下,则伤肝。
《医宗金鉴》注云∶人因堕坠,血已留内,若复因大怒伤肝,其气上而不下,则留内之
血,两相凝滞,积于胁下,而肝伤矣。
《难经》曰∶恚怒气逆,上而不下,则伤肝。
《类纂约》注云∶肝藏血,胁为肝经部分,故血多积于两胁。
《医学入门》云∶凡损伤,专主血论。肝主血,不问何经所伤,恶血必归于肝,流于胁
,郁于腹而作胀痛。实者下之,虚者调之。
《灵枢经·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有所击扑,若醉入房,汗出当风,则伤脾。
《医宗金鉴》注云∶有所击扑,乃伤其外体也,如醉后入房,或汗出不知忌避当风,则
邪客于肌肤,伤其内体也,是皆伤脾之因矣。
《灵枢经·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有所用力举重,若入房过度,汗出浴水,则伤肾。
耀山云∶举重用力,骨有所损。经曰∶肾主骨;又曰∶肾之合骨也,故伤肾。如交接无
必损肾元,故伤损之症,最忌入房。又经曰∶持重远行,汗出于肾;又《难经》曰∶久坐湿
地,强行入水则伤肾。水湿,阴类也,阴伤其阴,肾更惫矣。
正文
脉要
属性:《素问·脉要精微论》曰∶肝脉搏坚而长,色不青,当病坠若搏,因血在胁下,令人喘
《医宗金鉴》注云∶肝脉有刚柔而病亦以异也。肝脉搏击于手,而且坚且长,其色又不
当病或坠或搏,因血积于胁下,令人喘逆不止也。正以厥阴之脉,布胁肋,循喉咙之后;其
支别者,复从肝贯膈,上注肺。今血在胁下,则血之积气,上熏于肺,故令人喘逆也。又按
《经脉别论》曰∶有所堕恐,喘出于肝。度水跌仆,喘出于肾与骨。当是之时,勇者气行则
已,怯者则着而为病。故曰∶诊病之道,观人勇怯,骨肉皮肤,能知其情,以为诊法也。
《灵枢经·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脾脉大甚为击仆。
耀山云∶脾主肌肉,凡打击跌仆,肌肉先伤,肌肉伤,则气血凝滞而不通,故脾脉大甚
《金匮要略》曰∶寸口脉浮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出汗者,其身有疮,被刀斧
所伤,亡血故也。
耀山云∶按《金鉴》注曰∶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盖二者,皆当脉浮微而涩;今诊
如此,是有枯竭之象,而无汗出之证,非亡血而何,故知有金疮,或击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