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小腹与胁皆肝经部位,恶血蓄而不行,必生胀满,疼痛自汗。法当破血生血,清厥阴肝
《医学入门》云∶瘀血必归肝经,胁腋痛或午后发者,小柴胡合四物汤加桃仁、红花、
乳香、没药;大便坚黑者,桃仁承气汤下之。
《选粹》云∶跌仆胁痛,血归肝也,破血消痛汤、复元活血汤、乳香神应散皆可参用。
x腹痛x
《丹溪心法》云∶其痛有常处而不移动者,是死血也,如打仆坠堕而腹痛,乃是瘀血,
宜桃仁承气汤加当归、苏木、红花,入童便并酒,煎服下之。
《集验良方》云∶妊娠二、三月至七、八月,顿仆失跌,胎动不安,伤损腰腹痛;若有
,乃胎奔上抢心,短气,下血不止,用干地黄、当归、艾叶各二两,阿胶、川芎各三两,水
七升,煎取二升半,作三服饮之。
丹溪云∶凡妇人因闪挫伤胎,腹疼血崩,用八珍汤去地黄,加陈皮,水煎,冲缩砂末、
炒黑五灵脂末服。
《指迷方》∶治伤损胎动下血腹痛,用阿胶、艾叶、秦艽等分为末,每服五钱,糯米百
汤送服。《短剧方》无秦艽皆效。又云∶虚人用四物汤加胶、艾、黄 、甘草亦可。又竹茹
酒亦治损胎腹痛,用青竹茹二合,好酒一升,煮三沸,三服即安。又方∶用苎麻根二两,银
五两,酒、水各半煎服,亦效。
《产书》云∶胎动胎漏皆能下血,胎动腹痛,胎漏腹不痛;胎动宜调气,胎漏宜清热;
顿扑伤动胎气,宜服胶艾安胎散。若孕妇三月前后,或经恼怒,或行走失足,跌损伤胎,腹
痛腰胀,宜用安胎万全神应散。
《胎产心法》云∶妊娠凡遇伤仆触忤,胎动不安,腹痛腰酸下坠,势若难留者,用佛手
,胎未损服之即安,已损服之可下。医者当细心详审,圆机活法以施治,庶可保全八九。
《医学入门》云∶瘀血腹痛常有处,或跌扑损伤,或妇人经来及产后,恶瘀未尽下而凝
滞,用四物去地黄,加桃仁、大黄、红花治之。又血痛宜失笑散调之。
耀山云∶按伤损瘀滞腹痛,非用下法不可;然既下之后,变生多症,此薛氏之论所以详
且确也。至于孕妇腹痛,非安胎不可,学人更宜潜心也。
x腰痛x
薛氏云∶腰为肾之府,虽曰闪伤,实有肾经虚弱所致,用杜仲、补骨脂、五味子、山茱
、苁蓉、山药治之。
《许氏宝鉴》云∶举重劳伤,或挫闪坠落以作痛,亦谓之肾腰痛,宜独活汤、乳香趁痛
如神散、舒筋散、立安散。愚按《紫虚脉诀》云∶腰痛之脉,多沉而弦,沉实闪肭。又《直
指》云∶血沥则腰痛,转侧如锥之所刺,瘀血者,宜破血散瘀汤;瘀在足太阳、少阴、少阳
者,川芎肉桂汤;瘀在腰脊者,地龙散;实者,桃仁承气汤;久者,四物汤加桃仁、苏木、
酒、红花,治之。
x阴痛x
《正传·脉法》云∶肝脉沉之而急,浮之亦然,若胁下痛,有气支满,引小腹而痛,时
小便难,若目眩头痛,腰脊痛,得之少时有所坠堕也。
x青肿x
经曰∶气主嘘之,血主濡之。若伤损壅肿不退,色黯不消,元气虚也。当以六君子汤加
归,培养脾胃元气,则青肿自消,瘀滞自行,脓秽自出。苟服克伐凉剂,虚其气血,益肿益
青益溃矣。
经曰∶壮者气行则愈,怯者则着而为病。若骨已接、臼已入,其肿不消者,此元气怯弱
怯弱所以不能运散瘀滞也。惟补益滋阴助阳,则运气健旺,瘀血自散,肿痛自消。若投行
气破血之剂,则元气愈怯,运气愈滞,患在骨髀及血气罕到之处,最难调治。
《启玄》方∶治打的青肿过腿面者,用鲜三七梗叶捣烂,敷在青处,瘀血即消如神。如
无三七,即白萝卜捣敷亦效。
伤损臂臼脱出肿痛,《得效方》用生地捣烂,摊油纸上,次糁木香末一层,又摊地黄于
上,贴患处,明日痛即止。
伤损愈后,肌肤青肿,用茄子种极大者,切一指浓,放瓦上焙干为末,酒调二钱,临卧
服,一夜消尽无痕,此圣惠方也。
冯鲁瞻曰∶凡跌扑损伤, 折闪挫,虽由外触,势必内伤,气血凝滞,红肿或青,痛不
。故始须用甘辛温散,行气破瘀,则痛自退,肿自消。如独活、白芷、荆芥、防风、川芎、
当归、没药、古文钱、鹿角灰、赤芍、红花之类,以水酒煎服,冲入童便尤妙。及外伤平复
,犹宜滋补气血筋骨之药调之。
耀山云∶都中闻一司员,偶因醉后跌伤头面,紫赤青肿,碍见堂官。有人传其一方,用
水浸布手巾,乘热罨伤处,不计次数,冷则易之,青肿渐渐消散,次日就可上堂。按此即延
寿方,治金疮血出不止之意也。
x难溃x
《可法良规》云∶大抵脾胃主肌肉,腐溃生肌,全在脾胃,气血两旺。倘治者不识病机
于补助,故有死肉不能溃而死者;有死肉已溃,新肉不能生而死者;有死肉溃,新肉生,疮
口久不能敛而死者。此三者,皆失于不预为补益耳。
x不敛x
《可法良规》云∶大抵伤损症候,内无瘀血,即当补脾。脾气得补,则肉伤者自愈,肉
自溃,新肉易生,疮口易合,故云脾健则肉自生。切不可偏用寒凉克伐之剂,复伤元气,致
不能生肌收敛,虽行补益,缓不济事矣。
耀山云∶若误服行气之药,而胸痞气促,食少体倦,患处色黯脓清者,用六君子汤加桔
若误服下血之药而泻,患处色黯者,用十全大补倍加肉桂、麦冬、五味子。若误服寒凉之药
,反致患处肿痛,胸腹痞闷者,内服六君加木香、当归,外敷回阳膏。若患处瘀血,误不砭
去,深蓄烦热者,急宜砭出瘀血。若骨断筋连,急不剪去,侵及好肉者,则不治。若误感风
邪,患处瘙痒者,用祛风消毒之剂。或腐而不痛,黑而不脱者,当大补元气,庶可保生。此
又治伤家肿溃之法也。
x发痉x
《可法良规》云∶凡伤损皮开肉绽,或瘀肿刺破之后,或有发热恶寒,口干作渴,怔忡
,寤寐不宁,牙关紧急,目赤头痛,自汗盗汗,寒战切牙,气短喘促,遗尿手撒,身热脉大
,按之如无,身热不欲近衣,或欲投水,或恶寒而脉浮大,重按细微,衣浓仍寒,此气血挟
虚使然也,皆宜参、 、归、术之类亟补之;如不应,速加附子,缓则不救。或手足逆冷,
肚腹疼痛,泻利肠鸣,饮食不入,呃逆呕吐,此寒气乘虚而然也,治法同前用药。如有汗而
不恶寒,或无汗而恶寒,口噤足冷,腰背反张,颈项劲强,乃血气虚而发痉也,治法亦同前
用药,少佐见证之剂。痉症往往误投风药,以致不起者多矣。若果是破伤风证,亦系元气耗
损,外邪乘虚而致,皆宜峻补,先固其本为善。倘妄投风药,祸如反掌,治者不可不察。
耀山云∶痉者,筋劲强直而不柔和也。 病者,口噤角弓反张是也。 与痉,通称破伤
《正传》云∶破伤风者,初因击破皮肉,视为寻常,殊不知风邪乘虚而袭,变为恶候。其症
寒热间作,甚则口噤目邪,身体强直,如角弓反张之状,死在旦夕。《回春》云∶ 病者,
是难治也。有跌磕打伤,疮口未合贯风者,亦成 ,此名破伤风也。脉浮而无力,太阳也;
长而有力,阳明也;浮而弦小,少阳也。《纲目》云∶初觉疮肿起白痂,身寒热,急用玉真
散,姜汁和酒调服,以滓敷疮口上;若口噤,用童便调服。河间云∶背后搐者,太阳也;身
前搐者,阳明也;两旁搐者,少阳也。又曰∶太阳宜汗,阳明宜下,少阳宜和,若明此三法
而不中病者,未之有也。又曰∶在表则以辛热发散之,宜防风汤、羌活防风汤;在半表半里
,以辛凉和解之,宜羌麻汤;在里则以寒药下之,宜小芎黄汤、大芎黄汤。其外敷仍用葱熨
法神效。此家传秘授经效之方也。
正文
论攻利
属性:《儒门事亲》云∶病生之因,其有四焉。有不因气动而病生于外者,谓坠堕斫射,剥割
,落马堕井,打仆闪肭损伤,汤沃火烧,虫蛇螫毒之类,四因之一也。有独治内而愈者,
兼治内而愈者;有独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内后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后治
内而愈者;有须解毒而攻击者,有须无毒而调引者。方法所施,或重或轻,或缓或急,或收
或散,或润或燥,或软或坚。方士之用,见解不同,各擅己心,好丹非素,故复问之。
凡落马坠井,因而打仆,便生心恙,是痰涎散于上也,宜三圣散空心吐之;如本人虚弱
瘦瘁,可用独圣散吐之;后服安魄之药,如定志丸之类,牛黄、人参、朱砂之属。
凡跌打损伤,车碾杖疮,肿发 痛,可用禹功散、通经散、神佑丸、导水丸等药,峻泻
二十行,则痛止当痒。痛属夏,痒属秋,秋出则夏衰矣。盖此痛得之于外,非其先元虚弱。
古人云∶痛随利减,病去如归。此法得之唯阳高硕明、侯德和,使外伤者不致癃残跛 之患
凡一切刀器所伤,有刀箭药,用风化锻石一斤,龙骨四两,二味为细末,先于端四日,
刺蓟菜,于端午日五更,合杵臼内捣和为团,作饼子若酒曲,中心穿眼,悬于背阴处阴干,
捣罗为末,于疮口上掺贴大效。《内经》云∶先治外而后治内是也。
凡一切虫兽所伤,及杖疮 发,或透入里者,可服木香槟榔丸七八十丸或百余丸,生姜
,五七行,量虚实加减用之。又犬咬蛇伤,不可便贴膏药及生肌散之类,先当用导水丸、禹
功散之类,可泻毒瓦斯,或泻十余行,实时痛减肿消,然后可用膏药及生肌散之类敷之。《内
经》云∶先治内而后治外是也。
耀山云∶按张氏专门大攻大利,薛氏专用大温大补,何二公用药相反如此?有言南方宜
北方宜攻。李士材又引《内经》征四失论言富贵人宜补,贫贱人宜攻。故二公之收效若一耶
。然而读张氏之论,亦有调引之法;而薛氏之方,未尝无攻利之剂也。是以仅录张氏之法,
而原方繁多不录。
正文
辨生死
属性:《医宗金鉴》曰∶十不治症∶一颠仆损伤入于肺者;一肩内耳后伤透于内者;一左腋下
内者;一肠伤断者;一小腹下伤内者;一伤破阴子者;一老人左股压碎者;一症候繁多者;
一血出尽者;一脉不实重者。
《可法良规》云∶若元气虚怯,邪气滋盛,溃烂延上必死;不溃而色黯者,亦死。手足
受病,色黑者多死;手足节髀损去者不死。故伤损骨断筋皮尚连者,急剪去之;若肉被伤欲
去尚连者,亦剪之;不尔,溃及好肉,怯弱之人多致不救。如手足与指损去一节,不死可治
;惟去其半节,留其半节,或骨断筋皮相连者,最为难治。
陈氏《决疑秘法》云∶顶门破而骨未入内者可治,骨陷入者不治。脑骨伤损在硬处者可
若在太阳穴及骨缝软处不可治。头骨陷入内,未甚者可治,囟门出者死。两目俱伤者可治,
鼻骨山根伤者可治,断者死。耳后受伤入内者不治。气出不收,眼开者不治,闭者可治。气
管伤者死。食管全断者不治,未全断者可治。男人两乳受伤,急救可治;女人两乳伤重者必
烂不治。胸膛红肿青色未裹心者可治,红既裹心者不治。胸腹受伤出黄水、黑水、血者,十
不治一。若正心口青色者,七日死;调医三日后,转黄色者可救,不转者必死。食饱受伤,
三日不死者可救。两胁有伤,血入五脏者难治。肠出,不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