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灵修真理法学•基础教材(青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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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灵修真理法学•基础教材(青龙山-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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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修真人必须信守的戒律、威仪、章表。 

  斋的含义《斋戒序》说:“夫斋者,齐也。齐整三业,乃为齐也。”齐整三业乃为斋。齐整三业,也就是将身、口、意规范到符合先天自然大道的客观规律之中,制约其向违反自然规律的常态常道中继续演变。《太上太真科经》曰:“能得一者,心摄三业;能摄身者,端拱不扰;能摄口者,默识密明;能摄心者,神与道合”。所谓齐,就是使身、口、心三业均清净,节食除烦,虔诚整肃,专心一志之意。斋并非常人认为的单只是吃素而已。 

  斋的方式,在历史传统上大致可分三类,即设供斋、节食斋、心斋。三者之中心斋最重要。心为身主,心藏神,人之善恶,常系于一点心念之中。心洁心静,无思无虑才能专心修真;无嗜无欲才能乐于修真;无秽无累才能心身合道,这就是心斋的一种内涵。 

  斋的方式有六种斋、十二种斋、九食斋等等不同名目和内容,有些则过于冗繁复杂,暂不罗列。 

  斋戒如果指素食的话,就是指斋戒期内不食背朝天类的动物,有的也称为不食有眼睛的食物,而只食朝上长的植物类各种食品。植物类食品中,葱、姜、蒜类五辛之物,虽属朝上长之品,由于前人在修证中发现它们能耗散修真者身体中的真气,食用它们得不尝失,故也在禁食之列。 

  修炼气功和初期修真者的斋戒,一般只需遵守初一、初五、十五斋戒,可以不必持长斋。由于人体内部机能的调整有一个自然调节过程,当人体内环境隐态生理机制未启动,发挥生理功能时,强迫性地完全素食也不符合自然规律。对早期的修真者和单纯气功修炼者,一般暂时不要求每日守斋戒。主张顺其自然,随着功力的加深,体内隐态玄元合成蛋白质和其它物质的生理功能启动,逐步完成体内后天向先天的部分调整后,一般人大都会自然斋戒,只是需要修持者善于发现微妙,善于掌握机缘。山人的学友中,一进入体元系统培生性全息体的调炼阶段,大多数人都能自然进入全素食,少数先天基本条件较佳者,只要给点信号也会进入素食(本书中也携带着这一信息能量),毫不勉强,自然而然,这说明通过修炼内脏调整后,已自然启动体内先天素食本能系统功能,而拒绝吸收动物营养成份,绝不会象勉强持斋那样造成营养不良。 

  有功底基础者,若能在修炼本功法出现自然素食功能时,坚持自觉持长斋则更妙,届时易于清除体内小环境中的阴性物质和阴性全息体,减少内阴的干扰,有利于炼好气功和修真的进程。 

  素食是人类的本能,人体的生理组织结构本身,就是素食机制。这一生理特点,只要将人体口腔牙齿的结构和消化系统的构造与食肉类动物相比较,就会一目了然。素食的本能绝不会影响人体的健康,这就象牛并不因为仅素食青草而乏力,猴并不因为素食而丧失灵活一样。人类只是在原始社会,由于素食来源的严重馈乏和火的发现才被动地进入素食与荤腥混食的状态中,长期的素荤混食抑制了人类的素食本能,体内素食机制处于一种半休眠状态。这种素食机制的完全复苏,仅靠单纯的自我强迫性的断荤,启动的机率并不太高,易造成人体的营养不良。根据医学界有关报导,在寺庙中道观内和民间的全斋者中,由于大部分人不知道真正的修行方法,他(她)们的血色素和红细胞普遍低于正常值,甚至呈病理状态。所以我们可以说,人为性的斋戒也同样是违反自然规律的,只有通过系统性的修炼方法,使体内的素食机制完全复苏,那么就会进入自然素食,我所提倡的是自然素食或者称为自然斋戒,这一点在实践中也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大批学友的实践证实了这一点。 

  初修初炼者,由于早期体内素食机制尚未完全复苏,可以由吃“花斋”逐步过度到全斋,不必操之过急,但也不能当面错过机制的转换,不想吃荤腥时,或食用后不适时,就说明体内素食生理机制已经开始完全复苏,此时就应当及时进入全斋,巩固和促进素食机制功能的全部发挥,而不应再食荤干扰抑制这一人体先天生理功能的完全性恢复。 

  全斋的机理和作用,主要是对自身内环境中质元的清静和玄元全息体的解脱而言。食荤腥由于违反人体先天本源性生理机制,因而会阻碍身心返归先天自然大道。荤腥类食物中的显态物质成份和隐态物质成份,都能作用于身体内显态生理组织系统和隐态玄源生理系统,影响、干扰人体先天生理功能的发挥。而且还会增强和补充体内阴性全息体的能量,不利于此玄元之阴中所含的阳性物质成份的提取和升华,不利于涤阴增阳。荤腥之物中所含浊气较重,也不利于精、气、神三大微观物质中,玄元的元精、元炁、元神这三元的的升华与提炼和聚合。所以气功修炼者和修真者都应当逐步实践和过度到全素食。 

  修证玄灵修真理法学基础时期,我们暂不统一要求人为性的完全性素食,只要求自己能够把握微妙,注意体内素食机制复苏的前驱征象,随缘而定,主动进入全斋,不要当面错过机会。 

  修证玄灵修真理法学的基础阶段,应当注意和重视在每月的初一、十五、初五以及甲子日,这几天中应当完全斋戒,这样有利于带功日时获得加持与调整。否则不易接收和获得高级全息信息和能量,从而使自身产生变化。 

  二、房事的禁忌: 

  修炼气功和修真者,每月初一、初五、十五和甲子日应绝对禁止房事,不可犯戒,二十四节气转换日应当避免,修习者应切实遵守。 

  一般气功锻炼对房事并无特别严格的要求,只需节制房事注意保精,要求房事少和稀即可。玄灵修真理法学的修炼,在基础期间应注意房事少和稀,遵守禁忌日和避免日,以遵循自然客观内在规律,利于身心的向先天方向的转换。 

  对于立志终身修真悟道者,有志于进入上乘境地者,在进入中级层次和阶段后,传统上是必须严格戒断房事,因为修真炼神所用的基本物质就是精和气,特别是精,它是体内显隐质性混溶一体的最基本的基础物质。精中的元精就是上佳之丹材,缺其无以炼丹,缺此无以培神。浊精的泄漏也就是元精元气的泄漏,不戒断房事,修真将永远无法登堂入室。 

  性生活虽是人的本能,但这种“本能”不属于先天,而是常道范畴中的人欲。“道可道,非常道”《老子?道德经》,“非常道”乃先天自然大道,而并不是常道人伦。例如,儿童也是人,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一人欲,这是由于他们的生理机制尚处在先天向后天转化阶段。修真是复返先天,生理机制上的“返老还童”就是修证的一个必然过程。房事的“本能”,也不可与素食的先天本能相提并论,而且素食是摄入补充,房事只是泄漏损耗,其对于人体生理的作用是根本不同的范畴。 

  三、不杀生: 

  不杀生是指修炼者要终身珍惜和爱护任何动物的生命,积极维护生态平衡,众生皆与我同体,不可动手取其性命,对生命物体只能救生、放生,而不乱杀乱砍乱伐。一般动植物均有其特殊全息生物链和体元系统的全息信息体存在,人为中断其竟天年的生命过程,其反馈信息量是较大的,特别是那些自然生长而非短期饲养性、种植性生物,其信息能量更大。如果杀生,则会对人对修真者产生很大影响,徒增业障和身心的负荷,不利于蓄德长功,所以对于修真者来说,应切实终生守此重生贵生的要求。 

  四、饮食禁忌 

  传统修真学界,要求修真和炼功者终生不食四脚鱼、才(黑)鱼、鳝鱼等无鳞鱼类和牛肉、狗肉、雁肉。 

  历史上修真者从实践中和慧观中,认识到这类物品的全息体品位较高,信息量大,浊气重,所以对修真者作为一个重点提出。修证者在未进入自然全斋以前,对于这些动物也不能食用,如果食用,在显隐二方面的副作用将是比较明显的,会导致功力难进,对修炼的干扰比较明显,千万注意,不可不慎。 

  五、戒借术敛财,贪得无厌: 

  无论是内修之气还是内修所得之光以及修法所得之术,都是方便修德、节省真元、救人度人之物质和技术,是帮助修真悟道的法门,世间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因果关系,俗话讲:“舍得、舍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显舍隐得,后天舍先天得。这是说只有舍去你才能得到。例如用技法给人疗病除灾,就是一种舍,是在恩师默佑,全息符图确保,施术者内在玄元灵力三力合一的基础上的舍,其恩德绝不是你个人所有,时刻都不应忘记恩师们的上德。 

  既然炼功者、修真人以生死为念,求健康长寿,视脱离生死为目标,那么借术敛财,实属多余。炼功者、修真人都要求有高尚的觉悟,钱财在功成后乃身外之物,过多敛取则损福,福不可多得。修真人如果要求多得于显,顾此则必失之于彼,在隐态丢失的将是先天大道的真元无价之宝。自古无有腰缠万贯的全真。借术敛财者,终生难入真道,坠入旁门邪道,而且妻、子、禄必然会有损失,自古福难全,用先天至宝谋利于后天,有违自然真常之律,不可不慎,这早已被历史所证明。 

  不修正道正法,违反先天自然大道客观规律,而从事左道旁门者,一般必获孤、贫、夭三途,或者“五根”不全,如眼瞎、手瘫、脚跛等恶果。旧中国修习旁门之法术,一般都要立下重誓,例如:“今生不求男和女,来世不想变作人”等重誓,修法才有效。也许就是非常明了这一自然规律,才制订出如此严厉的誓言,以警后人。 
  修习正法,纯属为修德,积德和帮助修真而为之,所以有基本生活来源者,均不应借术敛财。无基本生活来源者,只可取以微利或佐以药物,只收药品费等,取以薄利,维持生活能助修行即可,切戒贪得无厌。 

  修法的神髓是恩师的信息和全息符图的能量凝集,绝不应挟技敛财,挟技欺人。技法是先辈们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应复归用于人民众生,绝不是个人的私有资产,切勿忘记师恩,愿智者鉴之。 

  六、修炼对象禁忌: 

  从事气功修炼和修真实践,在对象的选择上存在着一定范围内的禁忌。少数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从事气功实践和修真实践。气功和修真基础阶段的实践,其适应面稍宽,绝大多数人皆可修习、炼功。但是正式修真实践的初、中、高级阶段,由于对德、志、行、信的要求高,比一般的气功锻炼选择性更高,选择条件中既有心性方面的因素也有身体基本条件方面的因素,传统上有九绝不收的古训,就是对身心基本条件方面的要求。下面几种人不宜于或只能从事基础阶段的修习实践,请读者注意和重视。 

   1 )道德伦丧,心术邪恶淫者,不可从事修习实践。 
   3 )心胸狭窄,唯利势图谋者,不可从事修习实践。 
   4 )家族成员有精神病史患者,不可从事修习实践。 
   5 )毛发焦枯散乱,皮肤糙而无光泽者,宜慎修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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