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完全手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装修设计完全手册.- 第1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期的施工或多或少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举个例子:有一个朋友告诉笔者,他家里装修的时候,出于贪图便宜,找了马路边上的游击队。这支游击队活儿干起来很麻利,可是施工垃圾的处理就没法恭维了。从进工地的第一天到工程结束,施工人员没有清理过一次垃圾,垃圾也不装袋,堆得遍地都是,人一走起路来尘土飞扬。工程结束时才发现,木制品表面的油漆上沾满了尘土,擦也擦不掉。铺装实木地板时,龙骨打到的地方就把地面上的垃圾往旁边推一推,结果,这位朋友又发现,地板下面还有很多的尘土被封在下面。
提示:家庭装修一定要把施工垃圾处理好,而且应该随时清理。这样做有两点好处,第一,保持现场清洁,给业主以及施工人员一个好的环境,避免因垃圾不处理发生安全伤害事故;第二,为后期的施工提供工程质量保证,例如油漆等项目的施工必须有一个清洁的环境,才能够保证施工质量,只有把垃圾处理干净才可以避免发生类似施工垃圾把卫生间马桶下水管堵塞的现象。

装修工序如何安排为好

  一般说来,装修工程的步骤是从结构性的改动开始的,如拆建隔墙、改变门窗位置等。然后是安装电器插座、埋入电器暗线。接着再进行墙面、顶棚和地面底层的处理。表面装饰从顶棚涂刷开始,再油漆门窗和踢脚线,然后装灯具、铺地板,如果你准备买(做)家具,一切拾掇完,挂上窗帘,你的居室就算完工了。
  能否对装修工程制定出周密的工序和进度表,是考察施工队技能的重要标志,也是检查施工中是否偷工减料的依据。以ICI涂料装修墙面为例,正常的工序是铲灰、批腻子、上底漆,再刷两到三遍ICI涂料。又如上地脚线,正常的工序是地脚铲灰、铺地面砖、贴地脚线,再装修墙面,完工后的地脚线被墙体吃入1/3厚度,既牢固又美观。如果违反程序施工,先做墙面装修,再贴地脚线,就会使地脚线和粘贴地脚线的白水泥层都暴露在墙体外,既不美观又易脱落,且成为以后居室中的卫生死角。
施工的进度则是你购买材料的依据。如果你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施工方式,就应当要求装潢公司按照施工进度为你制定一份规格、数量、型号齐全的材料采购单。这样,就可以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时间分期分批购置装饰材料,同时也不会因为不明规格而为买一个水龙头或门锁跑三四趟材料店。你还可以和装潢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如因其测算错误造成装饰材料浪费,应由其负赔偿责任。当然,在购置材料时,你不妨与材料店约定并在发票上注明:所购材料如施工剩余按发票单价退货。


装修损失如何确定

  不少读者询问,家庭装修后遇到质量问题如何解决。有的房主要求装修公司返工或维修;有的房主已对原装修公司失去信心,不想再让它返工或维修,只要求它赔偿损失。这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也都符合法律的规定。而房主想通过后一种方式解决,就会遇到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问题。往往房主要求的比较高,而装修公司答应赔偿的又过低。究竟怎样确定赔偿数额,现在根据不同情况谈一谈。
  首先看双方是否在装修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也有相同的规定。据此,签订装修合同时,可以约定如果某个施工项目所用材料不合格,则此项施工的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工费应从总价款中扣除,已付款的,应由装修公司退回。也可以约定如果某个施工项目因施工不规范造成部分工程不合格,如部分墙砖脱落或部分墙面起泡等,则应按不合格部分占此项目的比例,扣除此项目的价款。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则可以根据这些条款确定损失赔偿额。
  如果双方在装修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12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的规定和《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规定,房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当然实际损失如何确定,双方可能仍会有分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由装修公司按评估的价值与合同约定价款的差值进行赔偿。


附录…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27…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3。1。3,3。1。7、3。2。2、4。1。1、4。3。4、4。3。6、4。3。7、10。1。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2月9日

  1总则
  1。0。1、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装饰装修Interiordecorationofhousings
  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室内环境污染indoorenvironmenta1pol1ution
  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氧、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基体primary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基层basic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基本规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2、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3、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5、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6、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7、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成品保护
  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2、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3、对邮箱、消防、供电、电视、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4防火安全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1。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4。2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4。2。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4。3施工现场防火
  4。3。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4。3。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4。3。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3。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