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古今医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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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古今医统大全-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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筋之间,上循 外廉,出肩解,绕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络心,循咽下鬲,抵胃属小肠;其支别 
者,从缺盆循颈上颊,至目锐 ,却入耳中,其支者,别循颊上 抵鼻,至目内 。 
足太阳膀胱经之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上;其支别者,从巅至耳上角;其直行者,从巅 
入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后,侠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膀胱;其支别者,从腰中下贯臀, 
入中;其支别,从膊内左右,别下贯胛,侠脊内,过髀枢,循髀外从后廉下合 中,以下贯 
内出外踝之后,循京骨 
至小指外侧端。 
足少阴肾经之脉,起于足小指之下,斜趋足心,出然谷之下,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上 
内,出 内廉,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者,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挟舌 
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 
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鬲历络三焦;其支者,循胸出胁,下腋三寸, 
上抵腋下,下循 内,行太阴少阴之间,入肘中,下臂行两筋之间,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其 
支别者,从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手少阳三焦经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上出两指之间,循手表腕,出臂两骨之间,上贯肘, 
循外上肩,交出足少阳之后,入缺盆,布膻中,散络心包,下鬲循属三焦;其支者,从膻中上 
出缺盆,上项,挟耳后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颊至 ;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却出至目锐 。 
足少阳胆经之脉,起于目锐 ,上抵头角,下耳后,循颈行手少阳之前,至肩上,却交出少 
阳之后,入缺盆;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锐 后,下大迎,合手少阳于 ,下 
临颊车,下颈合缺盆,下胸中,贯鬲络肝属胆,循胁里,出气冲,下毛际,横入髀厌中;其直者, 
从缺盆下腋,循胸过季胁, 
下合髀厌中,以下循髀外,出膝外廉,下外辅骨之前,直下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 
之上,入小指次指之间;其支别者,别跗上入大指,循歧骨内出其端,还贯入爪甲,出三毛。 
足厥阴肝经之脉,起于大指聚毛之上,循足 上廉,去内踝一寸,上踝三寸,交出太阴之后, 
上内廉,循股入阴中,环阴器,抵少腹,挟胃属肝络胆,上贯鬲,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 
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从目系下颊里,环唇内;其支者,复从肝别贯 
鬲,上注肺。 
督脉起于下极之余,并于脊里,上至风府入脑,上巅循额,至鼻柱,属阳脉之海。 
任脉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喉咙,属阴脉之海。 

卷之二内经要旨(下)
运气篇第九
属性:x六节藏象篇x 黄帝问曰∶余闻天以六六之节,以成一岁,人以九九制会,计人有三百 
六十五节以为天地,久矣。不知其谓也。 
六六谓六甲之日,以成一岁之节限;九九制会,谓九同于九野之数,以制人形之会通也。 
岐伯对曰∶昭乎哉问也,请遂言之。夫六六之节,九九制会者,所以正天之度,气之数也。 
六六之节,天之度也。九九之制会,天之数也。所谓气数者,生成之气也。周天之分, 
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以十二节气均之,则气有三百六十日而终,兼之小月,日又不足其 
数矣。是以六十四气而常置闰焉,何者?以其积差分故也。天地之生育,本祖于阴阳,人神之运 
用为始,终于九气。《律书》曰;黄钟之律,管长九寸,冬至之日,气应灰飞,由此则万物之生, 
咸因于九气矣。 
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气数者,所以纪生化之用也。 
制,谓准度。纪,谓纪纲。准日月之行度者,所以明日月之行迟速世;纪化生之为用者, 
所以彰气至而斯应也。气应无差,则生成之理不替;迟速以度,大小之月生焉。故日异长短,月 
移寒暑,收藏生长无失时宜也。 
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夜为阴。行有分纪,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 
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岁,积气余而盈闰矣。 
日行迟,故昼夜行天之一度,而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而犹有度之奇分矣。月行速,故昼 
夜行天之十三度余,而二十九日一周天也。言有奇者,谓十三度外,复行十九分度之七,故云月 
行十三度而有奇也。《书》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则其义也。积余盈闰 
者,盖以月之大小,不尽天度故也。 
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终,而天度毕矣。 
端,首也。始,初也。表,彰示也,正,斗建也。中,月半也。推,退位也。言立首气于初 
节之日,示斗建于月半之辰,退余闰于相望之后。是以闰之前,则气不及月;闰之后,则月不及气。 
故常月之制,建初立中;闰月之纪,无初无中。纵历有之,皆他节气也。故历无云其候闰某月节 
闰某月中也,推终之义断可知乎!故曰∶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络也。由斯推日成闰,故 
能令天度毕焉。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复而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 
十日,谓甲乙内丁戊己庚辛壬癸之日也。十者,天地之至数也。《易》曰天九地十,是也。 
六十日而周甲子之数,甲子六周而复始,则终一岁之日,是 
三百六十日之岁法,非天度之数也。此盖十二月各三十日者,若除小月,其日又差之也。 
帝曰∶夫子言积气盈闰,愿闻何谓气?岐伯曰∶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 
时谓之岁,而各从其主治焉。 
各从其主治,谓一岁之日,各归从五行之一气,而为之主以旺也。故下文曰云云。 
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复始。时立气布,如环无端,候以同法。故曰∶不知 
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曰∶五运之始,如环无端,其太过不及何如? 
曰∶五运更立,各有所胜,盛虚之变,此其常也。曰∶平气何如?曰∶无过者也。曰∶太过不及 
奈何?曰∶在经有也。曰∶何谓所胜?曰∶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夏胜秋,秋胜春,所 
谓得五行时之胜,各以气命其脏。曰∶何以知其胜?曰∶求其至也,皆归始春。未至而至,此谓 
太过,则薄所不胜,而乘所胜也,命曰气淫,不分邪僻内生,工不能禁。至而不至,此谓不及, 
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薄之也,命曰气迫。所谓求其至者,气至之时也。 
凡气之至,皆谓立春前十五日,乃候之初也。未至而至,谓所直之气未应至而先期至也。 
先期而至,是气有余,故曰太过。至而不至,谓所直之气应至不至而后期至,后期而至,是气不 
足,故曰不及。太过则薄所不胜,而乘所胜;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薄之也。凡 
五行之气,我克者为所胜,克我者为所不胜,生我者为所生。假令肝木有余,是肺金不足,金不 
制木,故木太过。木气既余,则反薄肺金,而乘于脾土矣。此皆五脏之气内相淫并为疾,故命曰 
气淫也。余太过例同。又如肝木气少,不能制土,土气无畏,而遂妄行,水被土凌,故云∶所胜 
妄行而所生受病也。肝木之气不平,肺金之气自薄,故曰∶所不胜薄之。然木气不平,土金交薄, 
相迫为疾,故曰气迫也。余不及皆同例。 
谨候其时,气可与期,失时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内生,工不能禁。曰∶有不袭乎?岐伯曰∶ 
苍天之气,不得无常也。气之不袭,是谓非常,非常则变矣。曰∶非常而变奈何?曰∶变至则病, 
所胜则微,所不胜则甚。 
汪氏曰∶变者,非常也。至,气至也。所胜,我克彼也。所不胜,彼克我也。重,复也。 
时,六气之时也。此言六气失序,而邪有微甚之殊。夫六气者,主气是也。初气厥阴风木,二君 
火,三相火,四湿土,五燥金,六寒水,由初逮终,以应六六之气,是气相袭而顺,否为逆而且 
病焉。如初病厥阴风木司令,若风气 
弗应,而变湿气大行者,邪属太阴土也,木能克土,乃所不胜者,故邪为微。若风木之气弗应, 
而变燥气大行者,邪属阳明金也,金来克木,乃所不胜者,故邪为甚。是在丁年谓之重感。经曰∶ 
乘年之虚,则邪甚也;失守之和,亦邪甚也。因而重感于邪,则病危矣。夫丁属阴干,从化为不 
及,木运不及,则不胜之燥金凌之。然木内应于肝,而肝以感年运所不胜之邪,于时重感之矣, 
是一岁而受二伤,故曰∶重感于邪则死矣。若丁木不及之年,燥金之变不当风木之时者,亦为微 
邪,故曰∶非时则微,当时则甚,余仿此。王注谓直年至后,二三四五岁病,岂理也哉? 
x天元纪论篇x 帝曰∶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夏始,余已知之矣。愿闻其 
与三阴三阳之候奈何合之?鬼臾区曰∶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纪纲,变化之父母, 
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故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阴阳不测谓之神,神用无方 
谓之圣。夫变化之为用也,在天为玄,在人为道,在地为化,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神在 
天为风,在地为木;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天为 
寒,在地为水。 
此五行变化,以应天地运气之理,与阴阳应象颇同。 
故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然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左右者,阴阳 
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金木者,生成之始终也。气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 
损益彰矣。曰∶何谓气有多少,形有盛衰?(气谓风热燥湿寒。形谓木火土金水。)曰∶阴阳之 
气各有多少,故曰三阴三阳也。形有盛衰,谓五行之治,各有太过不及也。故其始也,有余而往, 
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知迎知随,气可与期。应天为天符,承岁为岁直,三合为治。 
〔应天〕为木运之岁,上见厥阴;火运之岁,上见少阳、少阴;土运之岁,上见太阴;金 
运之岁,上见阳明;水运之岁,上见太阳。此五者天气下降,如合符运,故曰应天,为天符也。 
〔承岁〕谓木运之岁,岁当亥卯;火运之岁,岁当寅午;土运之岁,岁当辰戌丑未;金运之岁, 
岁当巳酉,水运之岁,岁当申子。此五者岁之所宜,故曰承岁,为岁直也。〔三合〕谓火运之岁, 
上见少阴,年辰临午;土运之岁,上见太阴,年辰临丑未;金运之岁,上见阳明,年辰临酉。此 
三者,天气运气与年辰俱会,故云三合为治也。〔岁治〕亦曰岁位,三合亦为天符。六微旨论曰∶ 
天符岁会曰太乙天符,谓天运与岁相会。 
帝曰∶上下相召奈何?鬼臾区曰∶寒暑燥湿风火,天之阴阳也,三阴三阳上奉之。木火土金 
水火,(相火。)地之阴阳也,生长化收藏下应之。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天有阴阳, 
地亦有阴阳,故阳中有阴,阴中有阳。所以欲知天地之阴阳者,应天之气,动而不息,故五岁而 
右迁。应地之气,静而守位,故六期而环会。 
天有六气,地有五位。天以六气临地,地以五位承天,盖以天气不加君火故也。以六加五, 
即五岁而余一气,故迁一位。若以五承六,则常六岁乃备尽天元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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