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这么一点小事还需要特意查探吗?不过今天就不必了,还是要给我的小狐狸一点准备的时间啊!”
纳兰风好像并不着急,慢条斯理的向前走,如果两人终究是有缘的,那么无论绕多大的圈终究会遇见吧?
林朝朝回到自己的暂住的小院心里开始不安定,她本来设想的完美行踪居然如此轻易就被识破!这让她很不甘心。
轩辕辰没有留在小院,一回到锦州城他就不见了踪影,只是偶尔会露一面然后又急匆匆的离开。林朝朝并没有探听人隐私的癖好,所以对轩辕辰的行踪并不关心。
林朝朝和红豆一进门,殷月就迎了上来,她是自己打扮的男装虽然比不上林朝朝打扮的相像,但是凭着冷清的气质也颇有点男子的感觉,她看到红豆一向面无表情的脸也努力扯出微笑,“你回来了。”
只是这么简单一句话,就让红豆激动不已,“小月姐姐,我回来了!”一边说着又扑进殷月的怀中,让林朝朝看的一阵无语,刚才不是还和她一起诉衷肠吗?
“对了,我的小白呢?”红豆在这个时候想的居然是那只兔子!
林朝朝的脸上露出坏笑,“你不在,我当然是把它吃了!红烧兔肉,味道嘛还不错……”
红豆惊讶的瞪大眼,小嘴微张,“小姐……”
殷月见红豆那充沛的感情快要汹涌而出,赶紧开口,“小姐是开玩笑的,小白好好的,在我哥那儿养着呢。”殷月说到这里也有点不解,一向讨厌麻烦,厌恶宠物的哥哥怎么会突然帮忙养兔子?一开始她也担心的看了几次,哪知她看到她口中那个厌恶宠物的哥哥,对待兔子居然出奇的温柔,虽然依然话不多,但是眼中从未露出不耐烦的情绪。
红豆听到殷月的解释长舒了一口气,也顾不得林朝朝,就问了殷浩的房间直奔那里。
林朝朝看着红豆的背影若有所思,“小月,你说你哥是不是喜欢上红豆这个傻丫头了?”
殷月楞了一下,没有回答,她对感情一向迟钝,自己的事都闹不清楚,又怎么能看透别人?
林朝朝见殷月呆滞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起来你比我还要大上几岁,你有没有心上人啊?”
殷月的脸蛋顿时别的通红,吱吱唔唔说不清楚,林朝朝又笑了几声这才放过殷月,“好了,不逗你了,如果你有喜欢的人一定要告诉我,无论他是什么身份,我一定让你风风光光的嫁出去!”
殷月心里很感动,却又不期然想起一个身影然后很快熄灭,他们两个是根本不可能的!
笑笑闹闹,林朝朝好像是从刚才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只是殷月问的一句话,又让她的心情跌入谷底。
“小姐,今天出门有什么收货?倾衣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没什么,倾衣的事以后再说吧,我需要冷静一下。”林朝朝想到倾衣提出的莫名其妙的条件,还有故意让人误会的桥段,甚至和轩辕权的相遇她都重新梳理了一遍。
在鸿运城的时候,倾衣的人前脚刚找到她,轩辕权随后就到,今天又是,说是巧合,却也太过耐人寻味!
“小月,你在锦州城那么久知不知道哪里能打听消息?”
“小姐是想自己打听消息,还是收买消息?打听消息的话,忘忧楼每日往来的商贩众多,达官贵人也不在少数,自然是最好的去处,如果是刻意收买什么消息的话,我倒知道一个地方。不知小姐是……”
“就帮我查一下我们离开锦州城那次遇劫吧!倾衣说是倾城找人做的,你去帮我查一查!”
殷月点头应下,其实她想说,爷的手上似乎也有这种途径,只是她聪明的没有开口。
殷月离开之后,林朝朝不禁回到自己的房间,她从万宝阁顺手牵来的两件宝贝一件是造型独特的花朵样子的彩色宝石簪子还有一支造型精美的像艺术品的玉箫。
玉箫的品相自是不必多说,能入的了林朝朝法眼的怎么会是凡品?本是玉石所铸却如竹子般碧绿,而且整支玉箫都没有杂色,雕刻成了竹子的模样不算,长萧的尾处,居然还趴着两只几乎以假乱真的蝉。
那个宝石簪子更是不用多说,宝石多为单矿物晶体,透明者加工成刻面,半透明至不透明者常加工成素身饰品,后者部分具星光和猫眼效应。
宝石的品种繁多,样式也多很难说清楚究竟哪一种更有价值,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海蓝……这些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品种,但是林朝朝拿到的这个并不在这之中,虽说有的宝石能在不同的灯光下呈现不同的样子,但是显然这个宝石不是,它是自己本身就是五彩之色,晶莹透亮不含杂质,所以才更显珍贵。
林朝朝爱不释手,随后想起什么一般把手上的血玉镯摘了下来,和玉箫还有宝石簪子放到一起包了起来,“看来我需要找地方放我的宝贝了!”随后又有点可惜,她最喜欢的还是那件粉色的夜明珠,可惜了……
“如果能把它拿回来就好了!”只是那夜明珠本来就是纳兰风送出去的,现在他会不会又送给别人啊?
“管他呢!就算他又送人,只要被我知道了,我一定会再拿回来!”她已经认定的东西,别人可不许染指。
第八十二章 上门()
又是一日阳光正好,林朝朝懒洋洋的躺在阳光下,红豆逗弄着她的兔子,殷月伺候着林朝朝不时递上剥好的板栗。林朝朝愉悦的的享受着难得的悠闲时光。
既然已经打算不再理睬倾衣的事,那么轩辕权的婚事自然更是与她无关,她自然清闲了下来,至于轩辕辰,她并没有为那人担心,她知道轩辕辰一定有自己的事,可是锦州城的事她不想参与,那么她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小月,你说说哪里的风景最好啊?”
“属下以前一直生活在南山,那里虽然不如锦州城繁华,但是民风淳朴,热情好客,那里的山水比这里富有灵性。”殷月一脸向往。
南山?不就是纳兰家的封地吗?林朝朝摇了摇头,“别的地方呢?”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说不上哪里最好吧,主要看小姐喜欢什么了。”
在一旁逗弄兔子的红豆听见两人交谈,兴奋的加入谈话,“小姐,我们是不是要离开这里了?去哪里玩呢?”
“后天吧!明天是轩辕权大婚,这样的热闹不瞧白不瞧。”林朝朝心里算计着,双方都是有头有脸的人,那么嫁妆,聘礼,之类的一定不乏好东西,她不去瞧瞧似乎说不过去啊!
正在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林朝朝诧异的坐正,轩辕辰是从不敲门的,就算门锁上了他也可以直接从墙头飞进来。哎!她在鸿运城的墙头算是白搭了!
敲门声一直不停,殷月刚想放下手中刚剥开的板栗时,红豆已经起身去开门了,门‘吱呀’一声被打开。
穿戴整齐,一丝不苟的纳兰风正笑容满面的站在门外,“红豆姑娘好,存义这厢有礼了!”说完像模像样的屈身行礼。
红豆被他的郑重吓的一愣,随后脸色沉了下来,她可记得这人当初是怎么对小姐的,他说的那些话她可记得一清二楚!
“啪!”的一声门又再次被关紧,红豆又不放心的上了锁。
林朝朝和殷月早已看清楚门外之人就是纳兰风,还未反应过来,已经被红豆关在了门外。
“哼!就这种人,我是绝对不会放他进门的!”
听完红豆的话,林朝朝哈哈大笑,丝毫不顾形象,殷月轻笑着摇了摇头,也没有再替纳兰风求情。
本以为此事就算完了,怎料,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好像还带着节奏,红豆可没有欣赏的心思,隔着门大喊道:“世子爷,别在我们门前闹,没有人会心软的!”
门外的声音渐止,纳兰风的声音隔着门透过来时又多了几分磁性,纵然已经习惯于纳兰风那格外动人的声线,林朝朝还是有一瞬间失神,“红豆姑娘,我只是一个想见自己妻子的丈夫而已,还望通融……”
“这里没有你的妻子,你找错地方了!你应该去林府看看才是!”林朝朝不知怎么就脱口而出。
顿时门外的声音不见了,林朝朝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感觉心里像是被棉花堵住了,气愤难当。
红豆又喊了一声,见门外依然没有动静,就凑到门缝往外瞧,真的没有纳兰风的身影,红豆回过头冲着林朝朝摆摆手示意人走了,这让林朝朝的好心情无影无踪,“不用管他,大门也不用打开了,反正也没有客人。”
“哎哎哎~!不要啊朝朝,我错了,开门吧!”
听到林朝朝不打算开门了,纳兰风的声音又再度响起,然后是沉重的咳嗽声,让林朝朝一下子站了起来,眼神盯着紧闭的大门嘴唇绷紧。
红豆没有察觉出什么不对,依旧冷着脸回应,“世子还是早点回去吧!这里可是民宅,不是你南王府那一亩三分地儿!”
林朝朝用眼神制止红豆,让她不要再开口,只是红豆的注意力都在门外并没有注意到林朝朝的表情。
“娘子啊!~,咳咳,你开开门我们有话好好说。”纳兰风这次说的肉麻,因为他的异样举动,周围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群众。
这时人群中传来一声惊呼,“这个不是前段时间差点病死的南王世子嘛!”
旁边的人立刻好奇的围住他问东问西,那人也不吝啬,立刻把自己知道的说了出来,“世子在几个月前刚刚大婚,这不没多久就病重了,这才刚好不久,不好好待在家里怎么跑我们这犄角旮旯了?”
然后又是一阵议论纷纷,正在这时一个声音高喊,“不好了!世子爷晕过去了!”
林朝朝顾不得许多,赶紧跑过去,打开门,见纳兰风果然晕倒在地,围观的人还未散去,她皱了皱眉头还是把他半拖了进去,红豆和殷月把那些还想看热闹的人挡在门外,关好大门以后这才松了口气,“这个世子爷可真不让人省心!”
红豆的抱怨殷月充耳不闻,她知道爷的脾气秉性,如果不是真的在乎夫人,是不会这么不顾形象,这么的……有趣?
“你们两个在干什么?还不快点过来帮忙!”林朝朝费力的拖着纳兰风往前走,纳兰风半个身子都压在她的身上,胳膊搭在她的肩头,就算因为生病,他的身体再瘦弱可也是个正当壮年的男子,只有林朝朝一人还是负担太重,“红豆,你去叫殷浩过来,纳兰的身子他清楚。小月,你帮我拖住另一边!”
红豆不满的嘟囔了一句,为什么救这样的人,然后心不甘情不愿的去叫殷浩。
殷月立刻扶起另一侧,“小姐,要不要等我哥来了让他扶世子进屋就好了。”
林朝朝要了摇头,她不能等,也不想等,万一纳兰风的病被耽误了怎么办?还是做两手准备比较好,等殷浩来了,她们也已经到屋子了。
殷月见林朝朝拒绝“那把世子放到哪里?”
小院里并没有多余的客房,毕竟她们的人并不算少,不过林朝朝住的最近,她住的是两厢房,外面的房中还摆着一张小憩时躺的美人榻,林朝朝也不犹豫,“把他放到我卧房外面的小榻上好了。”
林朝朝计算的很准确,等她们把纳兰风放到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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