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沈临仙坐下,武二杰狗腿的上前:“您有什么吩咐只管说,兄弟们就是上刀山下油锅……”
沈临仙一摆手:“得,别说这些有的没的,我来就一件事情,这段时间你们可给我盯好卫红,别叫她闹出什么难看的事来。”
“是,是。”武二杰一听是这件事情,立刻笑着答应下来,还拍着胸脯保证:“您放心,我们一定办好。”
沈临仙起身,临走的时候瞅了武二杰一眼,淡淡的点了点头,轻飘飘扔下一句话:“这段时间警醒些,最好安安生生的呆在家里,别出去惹事,否则怕是小命不保。”
说完之后,沈临仙就要走,可武二杰叫这句话给弄的摸不着头脑,大着胆子拦了一下沈临仙:“沈小姐,您这话到底啥意思,兄弟们不明白啊。”
沈临仙停下脚步,想了想武二杰这几个人用着还算是顺手,这几个人虽然油滑,处事也有些胆大妄为,但本性都不坏,而且,她现在没什么班底,好些消息都需要人探听,有些事情也要人手去办,好容易收服了武二杰几个,她不想早早折了进去。
再说,别外找人手,也是一件麻烦事,沈临仙当务之急就是提高修为,并不想再弄什么事情烦心,所以,还是好声好气的给武二楼解释了几句:“再过些日子,国家恐怕要狠抓一些违法的事情,你们屁股底下都有脏,哪个没有几件案底,要是再弄出事来,恐怕就不是进去那么简单了。”
这话一出口,武二杰先吓了一大跳。
他白着脸看着沈临仙:“消息准确吗?”
沈临仙挑了挑眉:“怎么,还怀疑我不成?”
“哪敢啊!”武二杰想想沈临仙的手段,自己就先吓的一哆嗦,再不敢说什么怀疑的话:“您放心,我们都会小心的,这事啊,还得谢谢您好心提醒。”
“知道就好。”沈临仙扔下一叠钱:“我也不叫兄弟们白忙活,这个拿回去买酒喝。”
说完话,沈临仙飘然远去。
武二杰先发了一会儿呆,之后捡起沈临仙扔下的钱,数了数,立刻眉开眼笑起来,把钱往手上一拍:“有了这笔钱,兄弟们吃香的喝辣的都够了,这段时间肯定不会出去冒险。”
沈临仙骑着自行车回家,一回到家里,就看到沈林和季芹正往家里搬水果。
她赶紧跳下车子过去帮忙,沈林对她笑了笑:“行了,你赶紧歇着吧,也没多少水果,我和你妈俩人就行了。”
沈临仙还是帮了一把,等三个人把水果抬到屋里,钱桂芳拿着茶杯出来招呼沈临仙喝水。
沈临仙喝完水,就开始和钱桂芳把水果倒腾到筐子里,然后放到院子里挖的地窖中,忙活完这一些,季芹已经把饭做好了,沈临仙吃过饭,季芹就问她:“你什么时候给韩同志寄水果去?”
“后天吧,后天是星期到,正好到县城去转一遭。”沈临仙答了一声,算计着等后天她放在山洞里的水果应该也温养的差不多了。
等了一会儿,沈临仙就问季芹:“妈,咱什么时候修整果园?”
季芹笑了笑:“星期天你哥哥回来之后咱就赶紧忙活,再过些日子就要收秋了,那时候可有的忙,恐怕咱们是没时间整治果园了。”
沈临仙点头:“爸,你跟姑父他们说一声,等收完秋,咱就赶紧弄大棚菜的事,可不能耽误了。”
沈林笑着答应了,一家子又开始商量着果园怎么收拾,人手怎么分配之类的。
一家人在一起说说笑笑,时间过的很快,一直到天色全部黑沉下来,这才各回各屋睡觉去了。
沈临仙等着一家子都睡熟了,她换了衣服直奔果园。
到了果园中,沈临仙取出这段时间攒下的聚灵符,开始仔细的布起聚灵阵来。
沈临仙在无尽大陆的时候也布置过聚灵阵,对这种阵法是驾轻就熟的,也没费什么力气就把阵法布好了,阵法完成,她掐决启动阵法,在阵法启动的一瞬间,一阵凉风刮来,沈临仙立刻觉察出果园的不同来。
原先果园里空气也挺清新,感觉挺好的,只是晚上到底有些凉意。
但是聚灵阵启动之后,果园的空气更加清新不说,那种凉意也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春天般的温暖的感觉,还有就是,外头虽然无风,但是果园里却时不时的有微风刮过,风带来的不是凉意,而是温润的感觉。
这就是灵气的作用了。
在这种灵气充足的环境下成长的果木必然也含了灵气,结出来的果子不但个大,颜色正,且味道好的不得了,至于说别的效果,因为地星上灵气到底不充足,这些果子长期食用虽然也能叫人身体健康些,但功效也不是多强悍。
不过,这也已经够了,现如今,沈临仙的能力只能布成这样的阵法,再厉害的,她也无能为力。
布好了阵,沈临仙就去山洞把温养好的水果取了出来,水果都是放在韩部长给她的玉盒中的,这样,温养的效果更加好。
她先打开玉盒拿了一个苹果,之后赶紧把玉盒盖上放到乾坤符中。
一边下山,沈临仙一边咬着苹果,感觉这苹果的味道是真的好,比她在地星上吃过的任何的水果都要美味,这样好吃的水果送到京城,先不说化验结果怎么样,光是味道就足够做特供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巧遇()
沈临仙回家睡了一觉,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就开始头疼了。
原因就是用灵气温养出来的水果,和在灵气之地滋养生长出来的不一样,自己长出来的水果不用玉盒保存,摘下来之后只要稍微用贴了密封符的箱子装着运送就行,但是温养的水果却要用玉盒封存,普通的盒子主不是贴了密封符也会慢慢的把灵气消耗掉。
虽然说韩部长留下不少玉盒,沈临仙也把盒子密闭好了,可是运送却是个关键。
放到邮局托运的话,不说丢不丢失的问题,就说路上怕也不安全,万一把玉盒打碎了可怎么办?
再有,万一有人起了坏心,把玉盒偷了呢?
这些都是保不准的。
可要说托人送过去,人心难测,谁知道哪个人靠得住?
沈临仙想来想去,就想到了武二杰那伙人。
她眼睛一亮,知道该怎么办了。
武二杰那些人虽然都是混混,别人瞧不起他们,觉得他们不事生产,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生存门道,越是混乱糟杂的地方,他们越是能够如鱼得水,而且,这些人也是胆大心细,有些事情托他们办,会给你办得很是出彩。
再加上,沈临仙先前假托给他们用了毒药,其实是把灵符封在普通的药丸子里喂下去的,解毒的药丸里也封了灵符,以此来控制这些人。
武二杰几个知道沈临仙的手段,再说也以为自己中了毒,因此不敢不听沈临仙的话,也不敢背叛她。
如果说,叫武二杰找个可靠的小弟给沈临仙送水果,那必然是成的。
沈临仙想了一通,还是沈得这是好办法。
她紧拧的眉头舒展,心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要是在无尽大陆,哪里需要这样复杂,一个传送符,直接就传到对方手里了。
想好了,沈临仙就把玉盒放好,出门帮着季芹干活,又下田帮沈林将早起收上来的豆子花生运回家。
等吃过早饭,沈临仙就借口去县城买书,把玉盒装到乾坤符里骑车出了家门。
她先去了镇上,不巧武二杰几个今天并不在镇上,而是一早去了县城,沈临仙没办法,只好骑车往县城赶。
上河村离镇上不太远,也不过十来里的路,但是离县城就远一点,要三四十里地,沈临仙骑着车子到县城的时候已经是半上午了。
她先找到武二杰,把玉盒交给武二杰推出来的一个办事很可靠的小弟,这个小弟叫冯虎,名字听着挺虎实,但本人瘦瘦弱弱,一张脸也无甚特色可言,是那种丢到人群里保准叫人想不起模样的。
但是正因为他这样的长相,不管是打听消息还是跟踪人都十分有利,而且出门办事也方便的很。
沈临仙把玉盒交给冯虎,又交待了他几句话,给了他路费,叫他早去早回。
冯虎把玉盒放到包里,看沈临仙那么信任他,一时激动不已,连连保证一定会把事情办的圆圆满满。
等他走了,沈临仙也就赶紧离开,骑着车子在县城闲逛。
这时候的县城也没啥可逛的,来来回回就是那几个商场,最高的建筑也不过三四层,再高就没有了,而且,好多路面也是坑坑洼洼的,比后世一个最穷困地方的小城镇还要差劲。
不过,沈临仙却逛的挺高兴的。
她看着后世许多早就拆迁了的古旧建筑,闻着街上飘来的没有加任何添加剂的食物的香气,倒觉得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正好路过一个小饭馆,沈临仙就停下车子想先吃点东西。
她缓步走了进去,看了看饭馆挂的菜牌,这家饭馆主要卖的是炸酱面,也会加一些小菜,据说炸酱面是挺有名的,特别好吃。
沈临仙看过,就叫了两大碗炸酱面,又要了一些配菜。
叫了饭菜,她就坐下来等着。
这时候还不到饭点,饭馆人很少,沈临仙叫了饭菜不过一会儿功夫就端上桌了,她拿起筷子先尝了炸酱面,一口吃下去,只觉得美味异常,不但面筋道爽滑,就连炸的酱也十分的厚道醇香,而且,料也配的足足的,更没有什么色素添加剂之类的,这种纯天然的美味叫沈临仙吃了一口就不想停下来。
她就着小菜,接连吃了两大碗面,还觉得有些不饱呢,不过,她也不想再叫第三碗了,就付了钱从小饭馆出来。
吃过饭,沈临仙推着车子溜溜达达的走着,一边消食,一边想找书店进去买几本书。
才走了没有多少路,沈临仙就停下脚步了。
因为她看到王国华了。
王国华梳着两个大辫子,穿着一件红格子衬衫,一条深蓝的裤子,打探的很精神,显的她清纯又靓丽,引的街上好多人都回头去看。
王国华不住的左张右望,右肩上挂着个军绿的小包,她紧紧的攥着书包的带子,看起来挺紧张的。
不过,她步子迈的并不小,神情也很坚定,就好像是要随时上战场的样子。
看到王国华这样,沈临仙觉得蛮好笑的。
不过,片刻之后,沈临仙就笑不出来了,王国华身后跟了几个鬼鬼祟祟的小毛贼,几个毛贼眼睛滴溜乱转,也不知道打什么坏主意。
沈临仙抿了抿嘴,就想过去护着王国华一点。
只是,她还没有走过去,其中一个毛贼就趁人不备一把抢过王国华身上的包,转身就跑。
“抓贼啦,抢钱啦……”
王国华吓了一跳,一边叫喊一边追着跑。
另外几个毛贼就过去拦了王国华,不但阻止她去追包,而且还毛手毛脚,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
王国华性格腼腆,是个挺内向的孩子,她一直在村子里,哪碰到过这种事情,这会儿被几个贼一调戏,又羞又气,再加上着急被抢走的包,都快急哭了。
沈临仙看着表姐眼里含着泪花,气的什么似的,扔下车子就跑了过去。
“你们干什么。”沈临仙一过去就把王国华拽到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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