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谢谢你了。”初春的傍晚天气很不错,尤其是北方的初春,虽然还有一丝凉意,路上有不少情侣同样在散步,大学的男女相处其实就是这样,跟后世那种动辄饭店吃饭,然后唱歌泡吧,最后宾馆约炮的生活相比,这年代的大学相对单纯许多。
“没什么,不用客气。”唐欣捋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脸色微红的说。她的脸颊有些发热,不知道是因为喝多了酒的缘故,还是因为第一次跟叶雷阳在这样的时间地点散步的缘故。
叶雷阳笑了笑:“没想到你还很能喝啊。”
吐了吐舌头,唐欣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来:“也没喝多少,再说了,你不是帮我挡了么。”
两个人谁都没有再说话,就那么漫步在通往唐欣宿舍的路上。
不管是唐欣,还是叶雷阳,都不是那种习惯把心事说给别人听的人,唐欣是性格天生比较冷,不习惯与人交流,而叶雷阳则是因为经历过太多的事情,习惯了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隐藏起来。所以他们两个人相处的时候,更多的,都是沉默。
当然,两个人都很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这一顿饭而产生什么变化,两个人依旧还是朋友。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春暖花开不仅仅是四个汉字,更代表着时光变迁,季节更替。而对于大学校园来说,这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走出被围困了一冬天的宿舍,来到校园里。
蒋智和谭丽还是分手了,用蒋智的话说,一个女人可以没有容貌,可以没有家世,甚至可以没有心机城府,但无论如何都不能没有眼光。连自己男朋友真正的朋友都分不清楚的女人,又有什么资格留在男人的身边呢?
听说分手的时候谭丽还哭闹了一阵,但蒋智压根没给她复合的机会,对蒋智而言,女朋友跟妻子是两个概念。更何况谭丽也不是省油的灯,跟自己在一起的同时据说还跟大四某个体育学院的男生过从甚密。之前蒋智不说,只是不屑一顾,并不代表他不知情。
后来赵东健也曾经问过蒋智,怎么突然想到分手了。蒋智的答案很简单,这女人不适合自己。
他并不知道,谭丽也许不适合做女朋友,但绝对适合做个祸水。
就在愚人节的那天上午,英语三班的人刚刚结束一堂选修课,大家说说笑笑的走出教学楼,叶雷阳和赵东健正一边走一边说着扩建网站的事情,不远处却看到,蒋智被一伙儿身材高大的男生给拦住了。
为首的男生身材高大,梳着一个板寸,看上去很彪悍的样子,只不过此时脸上的表情有些阴沉,仿佛谁都欠了他几百万一样。
“你是蒋智?”男生说话的语气很冲。
蒋智一愣神,下意识点点头:“我是蒋智。你有什么事儿?”
这时候恰好是学生们朝外面走的时候,不少英语系的男生看这伙人来意不善,干脆慢慢走到蒋智身后。
“我叫李亮,是谭丽的男朋友。”高大男生脸色很平静,一字一句的说。
蒋智一怔,他没想到谭丽居然这么快就找了男朋友,而且还是在跟自己分手不到一个星期的时候,对象竟然是那个跟她暧昧许久的体院男生。
想到这,他笑了笑:“哥们,今天是愚人节,你这个笑话不好笑。”
李亮觉得蒋智的笑容很刺眼,他想起前几天谭丽跟自己说过的话,那时候谭丽哭的梨花带雨,可怜兮兮的走到她面前:“我觉得自己好像被整个世界抛弃了,你愿意做完最后的港湾么?”
对谭丽来说,有些人是她的世界,但对于李亮而言,谭丽就是她的世界。
自己眼中美好的世界被人践踏了,这样的痛苦让李亮的心里有种想要毁灭一切的冲动。
“哥们,你什么意思?找茬是么?”跟蒋智走在一起的一个男生嘲笑着说道,在他看来,不管这人是谁,学长也好,还是谭丽的男朋友也罢,这么直接来找茬,实在是有点脑残。
“是啊,怎么个意思?”毕竟是英语系的主场,蒋智在几个班级里的人缘也不错,总有几个跟他交好的人站出来说话的。
“跟你们有关系么?”李亮沉闷的声音响起,脸上的表情却越发的严肃。
此时走到近前的叶雷阳眉头皱了起来,直觉告诉他,有些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听说是你甩的谭丽?”李亮看向蒋智,慢慢的,一字一句的问道,眼睛都变得通红。
蒋智轻轻点头,耸耸肩:“算是吧,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这句话一出口,叶雷阳心中就暗道一声不好,就如同潘多拉的魔盒被刹那打开,他知道今天的事情恐怕要闹大了。
第九十五章 冲冠一怒()
吴三桂这个人之所以出名,恐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金庸先生的那一部《鹿鼎记》,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故事,着实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为之倾心。家国天下事,对很多女人来而言,也许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未必有一个可以为自己豁出一切的普通人值得去爱。
蒋智在李亮出现的那一刻,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拥有的底气更多,在他看来,这里是自己的主场,说是兵强马壮也不为过,李亮就算是傻子,也不可能在这时候找麻烦。
不过很明显,他想错了!
在蒋智说完那句话的一瞬间,原本站在那里的李亮身体嗖的一下就窜了出去,。
砰!
哎呀!
噗通!
第一个声音李亮的拳头砸在蒋智脸上的闷响,第二个声音是蒋智的惨叫,至于第三个声音,是蒋智被李亮打倒在地上发出的动静。
所有人都愣住了,有人想过今天可能要打架,但所有人都没想过,李亮会以一个这样的开头发起对蒋智的攻击。
今天这一幕的发生,叶雷阳有所猜测,但却没有想过会怎么样,毕竟他重生之前没有在滨州师大读书,也没有跟蒋智赵东健住在一起过,更不会知道上辈子这里究竟发生过什么。即便听说过,恐怕也早就忘记了。毕竟说起来叶雷阳只是一个普通人,又不是电脑,跟自己相关的事情年头久了都未必记得,何况这种不相关的人和事。
平心而论,叶雷阳不是个喜欢出风头的人,他只想用自己那点跟其他人相比起来更先进的只是,过的好一点而已。
而人一旦有了这种想法,就会变得小心谨慎。或者说叶雷阳前世也许经历了太多的挫折,所以他更加的不惮以最坏的心思去揣摩任何一个人,所以他很少去干涉别人的生活。除了自己的亲人,叶雷阳甚至不愿意轻易去改变任何一个人的生活轨迹。
蒋智的这个事情,在叶雷阳看来并不算什么,争风吃醋罢了,这样的事情在大学校园当中,就好像逃课打游戏挂科一样太普遍了,记忆当中,上辈子叶雷阳自己还跟人打过一架呢。
所以此时此刻,别看蒋智和李亮扭打在一起,但叶雷阳却没有放在心上,只是拉了一把愣住的赵东健,嘴里喊了一声:“快把他们分开!”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教学楼门口,还是一学区行政楼的门口,来来往往大部分是学校的领导,真要是被抓住,蒋智和李亮说不定就要挨处分被开除。
这时候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就算打群架也不能在这种地方啊,所以一群人飞快的冲了上去,想要把蒋智和李亮分开。
但就在这时候,从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吼:“wmb!”
紧接着,一大群彪形大汉就冲了过来,一看就是那种五大三粗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走在任何地方都用鼻孔看人的货色,对着那些想要分开蒋智和李亮的英语系男生就下了手。
“妈的,是体育学院的人!”有眼尖的男生喊道。
叶雷阳一拍额头,身边的赵东健早已经参与进去,他有预感今天的事情要出大事。
在一般人的认识里,打群架这种事肯定是要持续一段时间的,其实这并不对。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涉及到生死仇敌或者那种为了某种利益必须要打出个你死我活的局面下,打群架的时间都很短。当然,黑,社会这种组织除外,他们的打斗通常是必须要一方崩溃或者一方全体被打倒才算结束。而在年轻人特别是大学生之中,打群架其实就是两边蜂拥而上,然后在几分钟之内迅速结束战斗,双方对峙起来。
至于之后的事情,要么单挑,要么谈判,又或者,怒骂一番之后,再次混战。
今天的战斗同样如此,体育学院和英语系的男生混战只持续了几分钟,然后两边就已经分开了,周围围拢了一大群看热闹的学生,不少学校的教师正朝着这边走过来。
“王八蛋,今天老子要弄死你!”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亮顺手从后腰掏出一把水果刀。
叶雷阳心中一沉,他从李亮的眼中看出一丝杀意,那是一种冲动和愤怒集合在一起,迸发出来的毁灭一切的意图,想到这里,叶雷阳大喊一声:“老二,快跑!”
“啊!”
已经有女生捂着嘴尖叫了起来,没有人想到李亮竟然带着刀来的,要知道学生打架,基本上都是用拳头解决问题,很少有人会动用武器,尤其还是这种可以致命的武器,那一刻,人性的卑劣展现的淋漓尽致。
很多人往往都有一个英雄梦,初中也好高中也罢,哪怕离开大学步入社会当中,人们也常常会幻想,某年某月某日,自己跟朋友遇到什么暴力事件,那时候的自己挺身而出,拳打镇关西,脚踢西门庆,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事成之后,备受尊敬。
但梦想是美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人们往往在真正面对危险的时候,才知道人性究竟是一种多么可怕的东西,那种趋吉避凶努力保护自己生怕沾惹麻烦上身的本能,是始终如一贯穿在人心之中的。所以,我们往往把那些在危险时刻不顾自身安危去拯救别人的人,叫做英雄。
而很明显,叶雷阳无论如何不是个做英雄的料子,他只是个跟同龄人相比,拥有更加成熟的灵魂和更为远见卓识目光的普通人而已。
所以他提醒了蒋智快跑,却并没有傻乎乎的冲上去替蒋智拦住李亮,毕竟叶雷阳不觉得自己能够挡的住那个体育生以及他手中的那本尖刀。
自己是个重生者不假,但叶雷阳十分确定,老天爷虽然让自己重新活了一回,也给了自己先知先觉的头脑,却没有给自己金刚不坏的身躯,所以拯救世界维护和平的重任,还是交给超人蝙蝠侠这种超级英雄吧。
但这个世界上,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能按照人们预测的那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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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朝天一棍()
叶雷阳有时候挺怀念**十年代的,他甚至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常常骑着老爸那台永久牌二八自行车,歪歪扭扭的在街上晃悠。记忆当中,火柴五分钱一盒,“小淘气”糖一毛钱两块儿,雪糕两毛钱一块,烧饼五毛钱俩,对了,还有自己上小学的时候,八毛钱一盒的“琥珀香”牌香烟。
那个时代,也许没有如今经济发达,大多数的家庭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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