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寻找之后,他掏了一个老鼠窝,抓到了十几只小老鼠和一只大老鼠,全都串在树枝上烤熟进了肚子。
他用草堆了个窝,躺在上面,软绵绵的,草梗子有点扎,不过清香扑鼻。头顶上弯月初升,天空一半黑,一半白,黑色的天幕上,几点弱小的星子正在闪光。
这片荒野往前足有百里都无人烟,前几年那场大战已经让这周围的村庄变成了空屋。
怜奴躺在草堆中,闭着眼睛,轻轻哼着小曲,这还是他跟蒋家的歌伎学的。那歌伎是个郑国人,被郑人送到蒋家,她常常会做几个饼请怜奴吃,还唱曲给他听。
怜奴曾问她:“你想让我娶你吗?”
那歌伎大笑,“你身上一块金子都没有,拿什么娶奴?”
他才知道原来这歌伎是在同情他,在她的眼中,他甚至比她更惨。
“月儿弯,星河闪,归人路,照归人”他来回哼着这几句,突然感觉到身下的地在颤抖,他立刻钻到草堆中,屏住呼吸。
渐渐的,零星几骑从远处奔来。他们到了河滩就停下来,放马去饮水,有几个骑士跳下马也扑到浅浅的河床上,嘶声道:“痛快!”接着就大口饮水,也不管水早被他弄脏了。
怜奴一动不动,看着这几个人还把衣服全解了在水里扑腾,本来马儿也在河边歇息饮水,此时也走远了。
怜奴眼中一亮!
马儿身上挂着弓箭与粮袋,还有包袱。
他等这几人解下粮袋,就着河水吞下干粮后,也不擦身就这么走到河滩外的草丛中就地一滚,瞬间就扯起了呼。
有两个人没有睡,也是赤…身…裸…体走到岸上,席地而坐,一人道:“明日就能进城了。到了合陵,老子要先找个温柔的女儿,洗澡、吃饭、好好睡他一觉!”
另一人就笑道,“这么多事,你想耽误几日?”
岸上一人还没睡着,插话道:“高兄,你高看马兄了,马兄这些事就睡觉要花上几个时辰,前面的半个时辰都用不了就完了。”
顿时岸上诸人暴发出大笑声,吵得远处夜宿的渡鸟都惊飞了一群。有个人看到夜鸟,欣喜的跑到马前拿出弓箭准备射,可惜夜色昏暗,在他迟疑间,鸟儿们又都落了下来,看不见了。
姓高的人唤道:“你射它作甚?”
“某肚饿,打个野祭。”那人道。
姓高的道:“回来回来,明日到了合陵城,我请你吃烧鹅。”
那人笑道,“有烧羊更好!”
“没见过吃请的人还挑菜的!”
“快回来!赶紧合上眼睡一觉,明日一早起城。”
几人再不说话,那人回来后也躺下,仿佛都累极而睡了。
怜奴还是不动,他就这么趴在草堆中间,一直趴到了天边泛白。
此时,在角落里靠在河岸边上一块大石上的人才缓缓倒卧在地上。
见这个人也睡着了,怜奴才从草堆中轻手轻脚的爬出来,绕过他们,往远处跑了。
高叟听到动静睁开眼,看到一抹白在草丛间一闪而过,想是兔子,虽然想吃肉,却实在懒得起来,想想到合陵就有饭吃了,便又合上眼睛继续睡了。
怜奴一气跑到了附近的山里,这里是原来山人居住的山坳,四处可见散落的石砌,推倒的石灶,倒塌的木屋草房。
他站在山背面,嘬唇吹起口哨。
河滩边上,几匹马聚在一起睡着。它们都挤在一块,漂亮黑亮的大眼睛合着。此时,一只黑色的马长长的睫毛突然抖动了几下,睁开了,它的小耳朵灵活的转动着,它睁着大眼睛,发出轻轻的喷气声。
其他的马也醒过来了,它们转着头,有的马儿低头嗅了嗅还沾着露水的野草却没有吃。
突然,那匹黑色的健马轻轻迈开步,像云朵一样轻盈的绕过那些在河滩上睡觉的人群,慢慢走到远处,突然一跃,奔跑起来!其他的马儿似乎听到了号角声,也都跟着它跑了。
河滩上睡着的几人马上就被惊醒了!几人从地上弹起来,看到马儿们都跑了,全都吓坏了。
“马!马!”有人捂住鸟去追,有人弯腰拾捡衣物,还有人忙着穿鞋,只有高叟什么都不要了,直接拔腿去追。身后的人看他这样,再看看越跑越远的马,干脆也扔掉东西去追马了。
怜奴绕过山坳,跑到山的另一边,继续吹口哨。过了好一会儿,那匹黑色的马一边欢快的叫着,一边向他跑来。
他昨天就发现了,这是蒋家的良州马。他几乎是跟这群马一起长大的,有段时间还扮作马奴与马同吃同卧,还被蒋彪嘲笑呢。
他想要一匹马,但蒋淑没给他,他说:“我给了你,你养在何处?”整个蒋家,只有蒋淑这里有他的容身之处,而他不能将马养在蒋淑的卧室里。
蒋淑教他:“我不能给你,但你可以去抢,抢到就是你的。”
他就骗了蒋彪,让他把马输给了别人,而那人遵照约定把马给他,却道:“你若是养不了,就再给我送回来吧。”
怜奴骑了那马一天,把马还给了那人。因为他不能把它带回蒋家。
这匹马与那匹马很像。
怜奴迎上去,抱住这匹马。那些人中有蒋家人,可他才不在乎呢。他不在蒋家了。他可以要这匹马了!
他翻身上马!
“驾!”他喝道。
马儿撒开四蹄奔向远方。
高叟远远看到有个人跑去抢了他的马跑了,不由得狠狠的握了下拳头。
怜奴向着这些人来的方向跑去,“走吧,马儿!”
姜元就在那里!
最后,他躺在这里,还在为蒋家筹谋。
姜元
他或许愚蠢,或许短视,或许性情残忍,豺狼心性,但他年轻!郑王今已年近七旬,燕王也是垂垂暮年。所以,姜元的出现,或许能为鲁国再续两代寿命。
那就可能是五年甚至十年
更远的,他就算不到了。
蒋淑的喘气声又粗又重又短,姜元背对着蒋淑睡在床下地板上,他睡不着。他握住怀中一柄短匕,却不知道自己要用它干什么。
早在姜元还在涟水时就知道伪王身边有赵家与蒋家的扶持,如果没有他们两家,伪王不可能坐稳王位。那时他就曾无数次想过要亲手手刃这二人!赵肃与蒋淑。
但他听说赵王后弃尸,赵肃全家弃国,从此就如弃犬一般,子孙都将为止蒙羞!
而蒋淑却亲自拖着病体前来迎他,他甚至还带来了国中的其他几家,同样也是他,在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就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告慰先王。
771 最后一场大战()
购买v章比率不到50%的人12小时后可以正常阅读^^怜奴头也不梳了; 抱着衣服几步跑到姜元车前。
姜元正在车内捧着一部竹简在看,听到声音抬头就看到怜奴; 不觉惊艳; 但看到他刻意用几缕头发挡住的左眼,更是可惜的叹了一声。
“上来。”姜元招手道。
只见怜奴先施礼; 然后挽住下摆; 走了上来; 坐在姜元下首后再将袍子下摆放好; 一举一动,几可入画。
就算是他现在一头仍在滴水的乱发; 也令人觉得天真烂漫。
姜元道:“你把头发梳起吧衣服是谁给你的?”
怜奴道; “一个女子。”
队伍中的女人不多; 特别是姜元车旁只有四个。姜元一听就知道不是姜谷就是姜粟,肯定是姜姬的吩咐。这个女孩子简直像成精了一样; 他之前就发现她把陶氏三人都叫到身边,一步不许她们乱走乱动,有事都吩咐姜武和其他投效而来的壮士。
陶氏几人虽然穿着整齐的衣服; 梳着整齐的头,但从形貌就能看出她们不过是本地女子而已,在队伍中多的是人一时兴起就可以肆意对待她们。如果没有姜姬; 发生了这种事; 姜元也只会一笑了之。
也多亏姜姬此举; 冯家才会更高看姜谷与姜粟一眼。不然; 她们也只能做个女奴了。
姜元笑道:“我有一个小儿; 聪颖灵秀,改日必为你引见。”
怜奴猜不出是谁,他记得姜元有一子,只是好像才学说话吧。但姜元说的肯定不是这个孩子。都怪蒋淑,走之前什么都不跟他说,这还是他自己查出来的,这下好了,姜元身边肯定有个别的孩子很重要!
他在心里翻来覆去的骂蒋淑老狗老奴老东西老匹夫,面上笑得乖巧极了,“是,爹!”
哼哼哼,他就不叫他爹,就叫别人爹,让他在底下睡都睡不安生!!呵呵呵呵呵呵!
吃饭时,姜元只请了冯丙和冯宾,另一个列席的就是怜奴了。只是怜奴坐在姜元身后,一直低着头,车内昏暗就看不清楚他瞎了的那只眼睛了。
姜元细听怜奴用饭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直到此时,怜奴的一举一动无不显示出他确实出身良好,就算不是蒋家子弟,也该是大家族所出。
姜元不免感叹,都说天命所归,或许他也有老天保佑,才能心想事成吧。
这顿饭吃得冯宾和冯丙胃痛。他们都知道蒋淑有一私生子爱若珍宝,但谁都没见过,毕竟谁没事会去管一个歌伎之子长得是圆是扁。现在蒋淑死了,这人突然冒出来,跟蒋家喊打喊杀,又似乎与蒋家渊源颇深,冯宾总觉得这人是一个变数。
他们两人回到车队中,冯营与冯甲已经用过晚饭,车厢里还有烤肉的香味。为了在进合陵前吃光这些牲畜,这几天队伍里哪一家都是杀鸡宰羊,吃得人都腻了。
“你们两个,都说了不用放在心上。”冯甲一看这二人的神色就知道肯定又瞎操心了,“不过一个小儿,能有什么用?”
冯宾摇头,坐下道:“我看大公子似乎非常喜欢他,这世上真有一见如故?”虽说怜奴确实长得不错,风姿不俗,可他瞎了一只眼睛,谁看到他不害怕啊?
冯瑄提着酒壶靠在窗旁,闻言喷笑,“爹啊,你想多了。今日女公子也给那小儿送东西了。”
冯营几人都扭过头来,冯瑄道:“这对父女打的是一个主意:收服。”
“收服?”冯丙不明白,怜奴有什么好收服的?奴仆之子,还瞎了一只眼。
冯瑄道:“大公子身边的人太少了,有一个,是一个。”
他这么一说,冯宾才恍然大悟,立刻放下了一半的心,道:“我觉得此人不祥,不如赶在回宫前,除了他吧。”既然姜元是这样想的,那就到合陵再安排几人让他遇见,看他想不想“收服”。
冯瑄虽然不解,也答应道:“既然爹这么说了,儿子就去安排。”
这天晚上,自然是怜奴服侍姜元睡下。
姜元开门见山的问他,“既然你是蒋淑从小养大,对他就无一丝留念之情?”
怜奴道:“主人宠爱猫狗,时常抱在怀中怜惜,可对猫狗而言就一定是幸事吗?”
“你自比猫狗,难道蒋淑对你不好?我看你也读书识礼,可见蒋淑对你并无疏忽之处。”
怜奴道:“正因奴读过书,才更觉痛苦。”
姜元:“哦原来如此。”
怜奴捂住眼睛,道:“我本想离开蒋家,自谋生路,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何处不可为?只是”
姜元怜惜的拍上他的肩,疼爱道:“不要妄自菲薄。”
怜奴摇头,“奴这样,已经什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