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苏哲就直接让李华,暂时负责观州宠物医院的一切大小事项。
现在观州宠物医院基本上,人员岗位都不会出现变化,只是会在短时间对观州宠物医院进行小范围的装修,最主要便是观州宠物医院的招牌换成苏宠之家,其它地方都不会出现大的变动。
而在此之前,李华事先都已经联系好施工单位了,都已经定好了,现在转让协议已经起效了,观州宠物医院也已经是属于苏哲的,所以施工单位最晚明天便可以正式动工了。
现在苏宠之家越做越大,分部也逐渐多了起来,在这么短的时间了,已经拥有了三间一流的大型宠物医院了。
对此,李华是感觉到非常的自豪,因为他见证了苏宠之家的崛起,并且李华还涉及在其中,让他非常有成就感的,再加上苏哲对他特别信任,放权让他去管理,所以李华对苏宠之家是非常有归宿感,对苏宠之家的事情是非常上心的,所以他竭力做到最好。
第四百二十章 再与宿信见面()
苏哲在签订合同后,便让李华去负责管理观州宠物医院了,让他去安排宠物医院的工作。
而苏哲本身并没有去观州宠物医院,而是去了颜雨烟的家,看望一下宝宝后,苏哲便赶到观州市的火车站里,坐高铁回燕云市了。
苏哲这次早上10点30分坐高铁去观州市,回来燕云市的时候,才下午17点。
前前后后加起来也不过用了6个多小时的时间,而且单是一来一回的时间,就用去差不多4个小时的时间。
也就说苏哲今天只是用了3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把观州宠物医院的转让工作给全部完成,这期间苏哲还去看望了宝宝,效率可是非常的高。
苏哲回到了燕云市后,本来他是想直接开车回家的,没有想到这时候,宿信打电话过来,让他出来聚一下。
反正苏哲今天也没有什么事情做,所以他就答应下来了。
这几天里,宿信每一天都会去女方的家,然后毫不例外会被女方父母收拾一顿,带着满身伤痕的被赶出去,然后宿信就会打电话给苏哲诉苦。
这一次,宿信约苏哲见面地方还是珍味香饭店,而订的包厢还是222号。
苏哲一进来包厢里,宿信就开始哭丧道:“你总算来了,你不知道这几天你兄弟我是怎么坚持过来的。”
此时的宿信还带着一副墨镜,墨镜没有遮到的地方,都是鼻青脸肿的。
“好了,两个老人力气会有多大啊。”苏哲不在意的说道。
苏哲之前就已经听宿信说过,女方父母是老年得子,现在都已经是60多岁的人。力气也应该大不了哪里去。
不过正因为女方父母是老年得子,对他们唯一的女儿是疼到骨子里去,宿信突然来这么一出,所以他们才会接受不来。
“婚礼只是剩下4天了吧。你能应付得来吗?”苏哲问道。他现在倒是挺替宿信着急的。
要是到时婚礼的时候,女方父母不到场的话。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所以宿信的父母才会下命令,逼宿信必须劝服女方父母。
“那还用说,我是谁啊。凭着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我的岳母现在已经开始转变态度,现在只是差岳父,不过也差不多搞定,只要再去挨多两次打,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宿信还是有点成就感的,不过因为太过得意了。说话的时候牵动了脸上的伤口,痛得他龇牙咧嘴。
苏哲听到宿信的话,也不禁笑了。
没有想到宿信这个时候,还是那么有娱乐精神。一点都不紧张。
“不过我现在最担心的是,我脸上的伤好不了,到时我这个新郎顶着一脸鼻青脸肿,颜面上就不好看了。”宿信一脸郁闷的说道。
“到时你就化妆嘛,实在不行就带着面具了,来个有新意的婚礼也是挺好的。”苏哲摇头说道。
宿信嘿嘿一笑,举起大拇指,说道:“你这一招很不错,到时我一定要试一下。”
苏哲对宿信的脑洞是无语了,现在无论怎么样,宿信都不应该想的是结婚带不带面具的问题,因为女方父母的问题到现在都还没有解决。
在吃饭的时候,本来宿信是打算和苏哲喝酒的。
不过被苏哲阻止了,上次和宿信喝酒就差点出事了,而且苏哲还答应过苏雨馨以后少喝酒的。
“不喝酒多没劲啊。”宿信说道,不过苏哲既然不喝酒的了,他一个人喝也是没有意思,所以也就没有点酒了。
如果不熟悉宿信的人,听到他说的话,还会以为宿信的酒量很不错的样子。
其实不然,宿信这个人的酒量和苏哲的酒量可以说是半斤八两,不相上下,都是有名的三杯就醉,而且还不是高度数的白酒,只是很普通的啤酒。
苏哲喝醉了,最多安安静静睡上一觉而已,但是宿信就不同了,他一喝酒就一定会喝醉,“喝酒不喝醉,不如打瞌睡。”这是宿信坚信的名言。
喝醉后的宿信一点都不安份,常常会做出惊天动地的奇葩事情来。
比如在读书时期,中午放学的时候,宿信就非拉着苏哲一起学校附近的饭馆吃饭,还点了一瓶啤酒。
学生时代的苏哲自然不会陪着宿信一起疯了,无论宿信怎么劝说,苏哲都不肯陪他一起喝酒。
最后宿信没有办法,只好一个人把一瓶酒全部给喝个精光,结果当场就醉了。
当时下午还要上学,他们的班主任也是特别的严格,如果要请假的话,他们的班主任绝对会先打电话去给学生的家长,确认情况了才允许请假。
但是宿信自然是不想让父母知道他喝酒了,所以苏哲只好把他扶到教室里。
刚开始的时候,宿信只是趴在桌子上蒙头大睡,没有做出一些出格事情来,让苏哲松了一口气。
但是在第二节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可能宿信已经睡够的原因,他突然从座位里站了起来,当时还吓了苏哲一跳。
在苏哲还没有来得及阻止的时候,宿信一溜儿就跑到讲台上面,让老师和底下的学生都是摸不着头脑。
只见宿信这时对着任课老师,说道:“老师,我爱你,我对你的爱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老师,嫁给我吧,我会照顾你一生。”最后宿信还在任课老师面前单膝跪下。
宿信当时的声音很大,甚至可以说是吼出来的,连隔壁班的学生都可以听到。
那时候宿信的话不仅让当时的任课老师傻眼了,就连底下的学生也是一脸惊悚,全部都被宿信给镇住了。
当时的任课老师是接近60岁左右的妇女,而且性格上也是非常古板的,自然接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这个任课老师脸色当场就黑了下来,被宿信气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差点心脏病都要发作了,最后便离开了教室,去找宿信他们的班主任来处理这件事了。
任课老师走后,底下的学生才反应过来,再也忍不住哄堂大笑起来了。
第四百二十一章 什么狗不咬人()
而后宿信才开始慢慢清醒过来,不过很显然,宿信已经忘记了他之前所做的事情了,面对同学的笑声,宿信是不知所云。
之后的结果是可想而知了,没有多久,黑着脸的班主任就把一头雾水的宿信带走了,在办公室呵斥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
最后班主任还让宿信去学校的操场上蹲马步了,而且还在宿信身上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我喝酒、我有罪;发酒疯、更不对;气老师、很惭愧。”
班主任不允许宿信把牌子取下来,也不允许宿信把上面的字都挡住。
就这样,一下课和放学的时候,在操场蹲马步的宿信就成了众人的围观对象了。
在第二天的时候,就传遍了学校了,所有人都知道了宿信的奇葩行为,就算不认识宿信,也是听说过宿信的名声。
除此之外,班主任还另外要宿信写不少于一万字的检讨书,这可是要了宿信的老命了。
所以一直以来宿信就把向老师表白这件事耿耿于怀,一直忘不了,但是宿信却不是在意其它的地方,让他放不下的是他表白的对象,是一个60岁的妇女,这才是他在意的地方,因为这样显得他太过重口味了。
除了向老师表白这件事以外,每次宿信喝醉都会做出常人想不到的事情来,宿信喝醉后深夜跑出去,抱住垃圾桶睡大街更不是话下,已经是他常做的事情了。
所以苏哲就一直想不明白宿信每次喝醉酒都会做傻事,为什么他还会那么喜欢喝酒,这是苏哲的疑惑。
“我想一只狗,你说买什么品种的狗好。”宿信吃了一口饭,说道。
“你想养狗吗?以前你不是不喜欢狗吗?”苏哲放下筷子疑问道。
宿信以前的时候被几条大狗追着。足足跑了几条街,最后还是屁股被咬了一下,所以宿信是特别讨厌狗的,已经是他的阴影了。
“我老婆喜欢狗啊。所以我打算结婚的时候就不送结婚戒指。就送她一条狗做结婚礼物了,这是不是很有创意。”宿信得意的说道。
苏哲实在是佩服宿信的奇思妙想。结婚不送戒指,送一只狗,也就是宿信想得出来了,宿信就不怕他老婆把他给活吞了。
“你说什么品种的狗不会咬人?给我个意见。”现在宿信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买一条热狗吧,不会咬人,只会被咬。”苏哲想了一会,认真的说道。
无论什么狗被逼急了,都会咬人的。
而且耐不住性子的宿信也是不适合养狗的,以前宿信被狗追,也是因为他吃饱撑着没事跑去吓狗。要是养了狗以后,还是这样的话,难保不会被狗咬。
所以苏哲想来想去,觉得宿信适合一条热狗。这样就不用担心被咬了,饿的话还可以直接吃了。
“这种狗好啊,但是我以前怎么没有听说过有这种狗,在哪里可以买到?”宿信一时也想不明白苏哲所说的意思,还拍着手赞道。
“除了热狗,酷狗也不咬人,还会唱歌,或者考虑一下搜狗,也是很不错的选择。”苏哲一本正经的向宿信介绍道。
“呃,你在玩我啊。”宿信这时才反应过来。
“你还是老老实实买个结婚戒指吧,养狗不适合你,真的要养的话,你先去学习一下应该怎么养狗,到时再考虑吧。”苏哲无奈道。
最后宿信还是暂时打消了用狗做结婚礼物送给老婆的想法,当然不是因为苏哲的话起作用,最主要的还是宿信对狗,心里还是多多少少有点阴影,所以也不敢轻易就养狗。
苏哲他们吃到一半的时候,珍味香饭店的管理者丁光华敲了一下包厢的门,在吸引到苏哲和宿信的注意力后,走了进来。
“在这里打扰两位,这次你们在这里的花费全免,当是我们为两位先生的赔罪。”丁光华刚刚回到饭店里,就听手下的员工说苏哲他们来饭店吃饭了,所以丁光华在第一时间就过来了。
“还有这么好的事情?”宿信看着丁光华笑道。
“不用了,这并不是你们的错,何况我们也没有出什么事情?”苏哲摆摆手说道,谁会想到牧勇会和苏哲之前会有过节,而且牧勇还敢那么疯狂,准备持刀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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