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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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大魔王- 第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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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急躁胆大的客人,甚至很不明智地企图潜离酒店大楼,结果也都被击毙,没有一个人能逃出酒店大楼。

    电话打不通,人也跑不出去,悍匪来袭的信息,自然不可能传递到外界。

    要知道,这里可是山中,就算打到炸楼,也不用担心被隔壁听到。

    连传递信息都做不到,又怎可能会出现救援?

    但宴会厅里的人们并不知道这些。

    不止一个人开始幻想,已经有人打电话报警了,警方已经知道了这里发生的事情,特警部队已经搭乘直升机出动,很快就能赶到渡假山庄,然后神兵天降,把这群胆大包天的悍匪通通击毙……

    也有人幻想,一支身手超凡的特种部队,已经抵达了渡假山庄。狙击手已经锁定了暴露在外的悍匪们,只等指挥官一声令下,就开始一个接一个地点名爆头……

    不过无论怎样的幻想,神兵天降击毙悍匪解救人质的,都是一个个剽悍善战的团体。

    几乎没人幻想过,会出现一个超级英雄,孤身一人面对群匪,干掉所有的悍匪,救出无辜的人质。

    因为在绝大多数人们看来,无论是超级英雄还是超级魔王,都只会出现在电影里,现实中不可能存在。

    哪怕是陷入了绝境,哪怕只能用幻想来安慰自己,厅中的这些人们,都不敢奢望会出现那样的超级英雄。

    除了一个人。

    除了小龙女。

    虽然她的理智,不止一次地告诉她,就算李庆能创造奇迹,能从三十三楼跳下去也安然无恙,他所能做到的,也就只是尽快想办法报警,然后等待增援而已。

    可是……在内心深处,她却有种更加神奇的幻想。

    她觉得,李庆是一个能创造奇迹的男人。

    单场五十四分的逆天得分,一秒钟驯服傲娇小白龙的驯马天才,人马合一的终极骑术,腾空而起空中摘花的梦幻表演……

    这些,在小龙女看来,通通都是奇迹。

    既然如此,像个超级英雄一样大杀四方,孤身一人干掉所有的匪徒,又有什么不可能的?

    他可是能创造奇迹的男人啊!

    “我会回来的!”

    小龙女的芳心里,已被这句承诺填满。

    因这承诺,她抛弃理智,坚信奇迹终会出现。

    ……

    李庆看着小龙女,脸上带着极富感染力的自信微笑,声音轻柔但语气坚定地说道:“我会回来的!”

    说罢,他便扭头,转身,蹬腿,一跃而出!

    从三十三层高楼的阳台上,向着夜空之中,一跃而出!

    李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

    但是为了厅中那些无辜的人不受牵连,为了小龙女的安危,他不得不疯狂一把。

    呜!

    风声凄厉,李庆踏着阳台借那一蹬之力跳出十多米远。待蹬踏之力消散后,地心引力迅速捕获了他,拉着他疾坠而下!

    这时,李庆舒缓四肢,保持身体与大地平行,做出了飞鼠滑翔一样的动作。

    超高的敏捷,使他能在疾坠之时,也能迅速做出各种动作,同时不断地微调身体的每一寸肌肉,使自己的动作更加完美协调。而超高的感知,使他能清晰地感受到风力的细微变化,以此顺着风的方向、强弱进行更能借到风力的微调。

    而他的两只手上,握着那件礼服外套的双袖。礼服的衣角,则被他牢牢捆扎在背部的腰带上。当他舒展着四肢坠落时,背上的礼服外套,便给风力鼓起,又给他增添了少许浮力。

    这还有些不够。下坠的速度,还是稍微快了一些。

    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憋在胸腔里。

    强大的体质赋予了他不可思议的强大肺活量,这一口气长得惊人,大量空气进入他肺部,他的胸廓顿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了起来,就像是一只咕呱的青蛙。

    于是他承受的空气浮力,便又大了一些。

    数管齐下,现在的李庆,便好像一只真正的飞鼠,在空中轻盈的滑翔。

    没过多久,他便接近了地面。在坠地的一瞬间,他又在空中调整了一下姿势,用双脚迎上了地面。

    轰!

    沉闷的冲击声中,李庆双脚触地,地面泥屑纷飞。李庆屈膝,前倾,就势向前翻滚。在地上连翻了好几圈,终于彻底卸去了冲力。

    “呼……”仰躺在地面上,看着星辰密布的夜空,李庆缓缓地,吐出了那口长气。

    身体有些酸软,双腿双脚也有些疼痛,但问题都不大。

    22点的超高体质,使他承受住了最后触地时冲击的考验,身上不说毫发无伤,但至少筋骨没有出现严重的损伤。以他的体质,很快就能完全恢复过来。

    “呵呵……成功了啊!”

    意识到自己成功完成了一次疯狂的冒险,李庆终于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

    他的落地处,距离酒店大楼,足有四十多米远。

    他显然是有意要滑翔这么远的,为的就是避开大楼下的混凝土地面,降落到松软的泥土上。否则他跳楼时,也用不着用力蹬踏栏杆,跃出十几米远了。

    对于自己的敏捷和体质,他有着相当的自信。对这一次的冒险,他也有着很大的把握。不过落到泥土地上,总比落在混凝土地面要轻松一些。毕竟,松软的泥地,能帮他吸收的冲击,要远远多过混凝土地面。

    倘若此时是降落在混凝土地面上,那么他不说骨断筋折,至少也会摔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

    而现在,却只是身上有些酸痛而已,只少少地擦破了一些皮。

    休息了一会儿,感觉那酸痛渐渐消失,擦伤处也迅速愈合,李庆便缓缓坐了起来。

    他站起身,检查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发现衬衫、裤子都磨破了,崭新的皮鞋也在触地冲击中破裂。那件用来充做飞膜的礼服外套,也因沉重的压力绷裂了线。

    于是小龙女送他的一身装备,就只有那块欧米茄超霸仍然完好无损。

    “不知道我现在的形象,算不算糙爷们儿。”看着身上破破烂烂的衣鞋,李庆忍不住莫明地生出了这个念头。旋即用力摇了摇头,甩开脑中那些莫明的想法,思忖道:“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得赶快行动起来了!首先,要确定苏苏和斯嘉丽的安全……”

    他望向不远处的酒店大楼,双瞳之中,蓦地炸起一点猩红。

第73章 催眠() 
李庆借着黑夜和阴影的掩护,潜行到了大楼下方。

    悍匪人数有限,显然不可能把这样一座三十三层的大楼,控制得滴水不漏。

    他们只牢牢把守住了大楼中的各处通行要道,以及各个要害部门。

    连天台上的一个狙击组,主要关注的,也只是大楼正前方,那通往渡假山庄外部的通道。

    这样的防御程度,加上悍匪们强大的战斗技能,对于大楼里的普通人们来说,已经能算得上密不透风。

    可对于李庆来说,这还远远不够。

    ……

    大楼背面的一座后门,一名蒙面悍匪,潜伏在门后的阴影里,身上的服装与阴暗的环境,几乎融为了一体。

    悍匪隐蔽得很好,完美地利用了光线、环境以及人的心理盲区,把自己变成了视觉的死角。就算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倘若没有长期潜伏战斗的实战经验,也很难发现他的存在。

    至于酒店里的普通客人们,就更不可能发现他了。

    如果哪个酒店里的客人,想从这里潜逃出去,那么等他来到门前时,那阴影中的悍匪,就会悄无声息地划断他的脖子,让他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而如果有人想从门外进来,那么也会第一时间,就暴露在他的视野中。

    于是从这座后门进来的李庆,就暴露在了悍匪眼前。

    看到灰头土脸、衣衫破烂,一副狼狈模样的李庆,这潜伏着的悍匪不由暗自嘲笑:“大楼里的人现在都在想着怎么逃出去,没想到居然还有傻瓜自投罗网主动走进来……呵,你这么傻,活着也没有意思,干脆去死算了。”

    心里这么想着,悍匪放下枪,摸出了匕首,准备等李庆从他面前经过时,一刀抹断他的脖子。

    在这个悍匪看来,对付眼前这个自投罗网的傻瓜,不值得浪费一颗子弹,用匕首就够了。

    在这潜伏在阴影中的悍匪注视下,那剃了一个可笑光头的傻瓜,探头探脑地走了过来。很快,光头的傻瓜,就走到了悍匪身前。

    悍匪暗笑着,等光头傻瓜又前行了一步,悍匪便悄无声息地自阴影中伸出了匕首,轻快而无声无息地将锋利的匕首,划向光头傻瓜的颈侧。

    只要轻轻一下,就能割断他颈侧的动脉血管,然后就能尽情地欣赏鲜血在嘶嘶风声中远远飙射的美妙情景了。

    但就在匕首即将触到光头傻瓜的脖颈时,那光头傻瓜,突然回过头,冲着悍匪森然一笑。

    四目相对的那一刹,悍匪的瞳孔骤然收缩,眼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

    因为直到这一刻,这潜伏在阴影中的悍匪才发现,这个被他视作傻瓜的光头青年,赫然有着一双恐怖得不似人类的眼睛!

    那双眼,没有眼白,通体漆黑。而在正常人瞳孔的位置,则闪烁着两点猩红的光芒!

    这诡异而恐怖的情形,让这位身经百战、杀人如麻、心坚如铁的前海豹部队退役特种兵,也忍不住心神剧震,惊骇至极!

    而就在这悍匪震惊得浑身一僵的刹那,被悍匪视作傻瓜的李庆,已经闪电般伸出了手。

    一只手死死捂住悍匪的嘴,另一只手伸至悍匪脑后,重重握住他的后脑勺,然后前后两只手同时发力,轻轻一扭。

    咔!

    ……

    李庆将死掉的悍匪拖进楼梯拐角,剥下悍匪的黑色作战服,穿到了自己身上。

    悍匪头上那个能把面目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嘴巴、鼻孔的面罩也被李庆脱了下来,翻了个面,套到自己头上。

    想了想,他干脆把那悍匪的迷彩裤也脱了下来。

    很快地,李庆便换上了一身新行头,看上去颇有了几分悍匪的风范。

    李庆取下悍匪手中的匕首,放在眼前细细欣赏了一番。这把匕首,刃口锋利,刀身乌黯,狰狞内敛,正是著名的m9军用匕首。

    满意地点了点头,李庆反握住匕首,脚步轻盈,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杀人现场。

    悍匪身上的枪,他一把都没有拿。

    他只是在大一军训时开过几枪。而且开枪之前的装弹、上膛、开保险等等程序,还是教官亲自动手完成的。枪身也被铁丝牢牢固定住。

    李庆当时只是听教官的口令上前,趴下,左手握住弹匣,右手扣住扳机,肩窝抵住枪托,眼睛一闭,手指一扣,就完成了整个过程。

    所以,李庆根本就不会玩枪。而一个不会用枪的人,随便开枪的话,更可能造成悲剧。万一一梭子扫过去,敌人半个没打着,群众倒是被误伤一大片,那可就真成悲剧了。

    比起火枪,李庆更信任冷兵器。

    他那“骑士技巧”的天赋,赋予了他使用各种冷兵器的技能。匕首这种武器,当然也属于骑士技巧的掌握范畴。

    在骑士技巧的天赋加持下,那把以前明明从来没有接触过的m9,一握进手里,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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