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写的文还是很受编辑认可的,除了汇票还有编辑写的鼓励和赞赏。
汇票的额度,一个是28元,一个是15元,一共43元,这可真是不少的一笔了,赶上韩冬晨的津贴了,双手举着汇票,报纸是自己作品刊登上的那一期,诶,现在的报社还挺贴心的嘛。
也怪她心大,稿子发出后,就一心的等回信,去看下报纸不就知道自己的作品有没有被刊登上,不就知道了,死心眼,不过心里还是这个美呀!
等到晚上韩冬晨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苏小晚像个小兔子一样,笑脸红扑扑的,带着愉悦的微笑,眼睛亮亮的,鲜活的不得了。
吃过饭后,苏小晚把今天做好的拖鞋给韩冬晨拿了出来,让他试穿。
韩冬晨也没见过,这两头都露着,只有脚面上这一块能挂上,怎么穿出去呀,正在那纠结呢。
苏小晚就跟他解释了,原来,这个鞋是在家里穿的,别说,还真是挺方便了,穿上,走两步,觉得还不错,心里也很高兴。
苏小晚惦记着他,自己的还没做呢,先给他做完了,又看她今天这么开心,难道是因为,做出的鞋吗?不太像啊,就好奇的问道:“小晚,今天看你挺高兴的,遇到啥好事了?”
苏小晚现在正是满怀喜悦等着和人分享呢,这都快把她憋坏了,还好,韩冬晨终于开口问了,于是便笑着说道:“当然有好事啦,哈哈,我赚钱了哦,你等着,我给你拿去。”
没一会儿,苏小晚就把汇票拿来了,笑着递给了韩冬晨。
韩冬晨也在想呢,这丫头也没出门,干什么赚的钱,等拿到汇票一看,还真不少,赶他一个月津贴了,于是,马上就严肃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这半个月你都干什么了?没听说你出门那。”
苏小晚也不在意,就把自己投稿的事说了,而且,还说这只是其中的两封,一共邮寄出去七八封呢。
好吧,苏小晚是真高兴,但是也有点炫耀的小心思,看到韩冬晨从一开始惊讶,后又高兴,最后却有点怨念的表情后,发现,自己越活越回去了,在他面前总有种自己还是孩童的感脚。
韩冬晨确实有点被惊着了,首先是被苏小晚的才华惊着的,到是听老妈说过,给他找了个读书的姑娘,还读过高中,在老家那地方,确实是挺难得的。
但是,没想到文学底子这么好,还能当作家,不怪他惊讶,确实很少有像她这么大点年纪就这么优秀的,也不想想,那都上报纸了,给全国人民看,那得多有才华呀,想着,自己都跟着自豪和骄傲,这个可是自家媳妇。
之后就是这钱也让他有点吃惊,自己的津贴现在来讲也不算少了,许多工人级别的还没他多呢,可人家两篇文章就赶上自己了,刚才她可说了,邮寄出七八封呢,那要是都被刊登了,不得一百多块钱那。
而且,这还是苏小晚一个星期的成果,要是每天都写,那一个月不得四五百,他能不吃惊嘛,就那小小一个人儿,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但是,现在看来,还是读书人有出息。
随后,又有些苦恼,有个能干的媳妇也愁啊,这以后不就成了小白脸了嘛,不行,想想都不能接受,可能是大男子主义促使的,韩冬晨脸色不好,过了一会儿说道:“恩,不错,这些钱你都放好了,留着自己买点衣服啥的,平时吃饭,家用就花我给你的钱,这报纸我先拿去看看。”
说完就回书房了,苏小晚看韩冬晨回房后,终于笑出来啦,哈哈,他那表情太丰富,太好笑了,不怪苏小晚笑点低,实在是,韩冬晨平时没啥表情,刚才看见他吃惊的表情很呆,很萌好不好。
第五十七章 竹马(一更)()
第二天韩冬晨去了办公室,看到桌面上的报纸,就留心了。
昨天看了苏小晚写的文章,还别说真的很有功底,写的很真实又贴切,并不像现在的人,写的华而不实,读着就觉得轻松,感触还深。
他也记住了苏小晚的笔名,“沐阳”,取名沐浴阳光的意思吗?不错,积极,阳光又向上。
还别说,经过他的留意,真就被他找出了一篇文,看着那个笔名,心都跟着走了。
正赶上李志宏,李指导员过来汇报工作,看韩冬晨走神还是第一次,门是开着的,但平时还没等敲门,就被察觉了,这次敲了两次门,韩冬晨才抬起头喊他进来。
走近一看,这人看报纸看的这么入迷,于是就想起,最近他也看到了几篇不错的文章就跟韩冬晨分享了下。
结果看到韩冬晨一脸与有荣焉的样子,就好奇的问了,得到的答案也把他惊着了。
诶呦,可了不得了,韩大营长家还出来个作家。
这时候知识分子可是很受尊敬的,以前那段特殊时期早就过了,现在人的风气改了。
李志宏回家后就跟郑海梅说了这件事,言语里那个夸赞和羡慕啊。【零↑九△小↓說△網】
郑海梅虽然面迎合他,也表示了钦佩,内里都恨的牙痒痒了,这新来的农村丫头,可真是能折腾。
同时,心里也暗暗下了决定,哼,自己也是念过高中的,也不比她差,她能写我也能,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也开始奋发图强了,绞尽脑汁写了点文章。
但是邮寄出去要么没回音,要么都是退稿的,搞的郑海梅又恨又沮丧,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可没多久这件事全军属院都知道了,韩副营长的爱人苏小晚是个大作家,报纸上都刊登了,每次苏小晚出去买菜都被军属院里的嫂子们热情的拉来唠嗑,全都是赞扬,夸赞和羡慕,有那么几天,苏小晚都不敢出门了。
就这样,陆陆续续的又接到了四封信,剩下的就没回音了,不过苏小晚也没在意,现在到手的汇票大概136块钱了,她决定去一趟城里把钱存上,顺便买些东西。
这一天,天空晴朗,阳光明媚,苏小晚穿上新买的衣服,小白运动鞋,牛仔裤和白色暗纹的立领的小衬衫,背着牛仔包,扎着马尾辫就出门了。
军属院的嫂子们很热情的和她打招呼。
因为最近养的好,身上长的肉虽然不多,但是脸却白了很多,加上俊秀的五官,修身的衣服。
这样的打扮满面的青春气息,时尚又美丽,和刚开始来的时候,已经判若两人。
人靠依着马靠鞍,虽然以前也灵气,但是,给人的感觉完全是两个样子。
刚来的时候是文静乖巧的好孩子,现在却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活泼,开朗更加的自信,也更加的迷人,虽然还没长开,但是一颦一笑间,也让人移不开眼,再加上如今在军属院里嫂子们心里的地位,就更得大家喜欢了,爱美之心,男女皆宜嘛。
到了城里,把汇票换完后,就去了最近的供销社,又去多买了几双鞋底,苏小晚打算给陈大娘和吴大爷他们也做双拖鞋,还有曹蕊那妮子,虽然,两人表面上有年龄差,但是,内里大家是同龄人,相处的还是很愉快的。
因为这次就苏小晚一个人,手里又有钱,所以逛的很细致,又买了一些日用品,像头绳啊,袜子啊,水杯啊,茶叶什么的,见着了都拿下,现在的钱还不多,大件的是买不成了,小件的先买着。
又去买了两块布,一个比较柔软做了套睡衣,七分袖,蝙蝠衫样式,蓬蓬裙,过了膝盖的,领子是个小v领,穿上去宽宽大大的最舒服了。
另一块布比较硬,有点像帆布,做了一个围裙,因为样式简单,又不赶时间,在那等着做完才走的。
之后又去买了些蔬菜和肉,又买了点干蘑菇,最后去卖文具的地方,得买个顺手的钢笔和稿纸呀,一直用的都是韩冬晨的也不好不是。
正在苏小晚认真挑选钢笔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在背后叫她,而且是个男性的声音,这声音有点陌生,好像并不认识。
她闻声转过头就看见,一个身高一米七五左右,梳着三七分短发,脸部轮廓比较耐看,皮肤挺白,高鼻梁,双眼皮大眼睛,带着一副眼镜,穿着一条直筒裤,一件白衬衫,整体给人一种温文尔雅,文质彬彬的样子,用当地的话说,就是一典型的文化人的穿着打扮。
不过,这个人苏小晚感觉有点熟悉,但是也没想起来是谁,满面疑惑的眼神看着他。
冯建斌的笔记本用完了,正好这节没他的课,就到了离学校最近的供销社来买,一进来就看见了这个青春靓丽的背影,穿着打扮比现在人要洋气很多的女孩在那挑选钢笔。
他要买笔记本正好要路过她那,只是走近后,看到那个侧脸感觉非常熟悉,等到拿起了笔记本才想起来,这不是小晚嘛,但又有点不确定,可就这样错过又不甘心,于是就上前试探的询问看看。
等看见全貌以后还真是苏小晚,长长的睫毛,纯净的大眼睛,只是以前圆圆的小脸不见了,现在都瘦出尖下瞌儿了,身体有些单薄,但是,现在比小时候更加的耐看,也更漂亮了。
冯建斌满心欢喜,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激动的说道:“小晚,是我,是我,是你建斌哥啊”。
这时候苏小晚也想起来了,这不是原主的那个竹马吗?长的是挺不错的,看上去也挺斯文的,不过这样的人苏小晚见多了,21世纪的大熔炉什么人没有,别看仪表堂堂的,内里什么样还不知道呢,有待观察,何况还和她堂妹扯上了关系,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她堂妹得手。
“建斌哥,真的是你啊,真巧,你是在这里念大学吗?”
冯建斌高兴的说道:“恩,是呀,不过马上就要毕业了,我现在在这附近的中学实习呢,等毕业了就分配过来了”。
第五十八章 奇葩(二更)()
苏小晚看冯建斌一脸自豪的样子,眼睛眯了眯,哼,你能读大学还是有原主家的功劳呢,要不是给你凑钱读书,苏妈妈的身体也不能垮的那么快,也不知道她老人家的一片真心有没有喂白眼狼。【零↑九△小↓說△網】
不是苏小晚心思黑暗,实在是,这两年里,他冯建斌还有他妈对原主都没有什么表示,别说看望,就是信件都没有一封,所以这个人具体什么样还真不好说。
“建斌哥,是真的吗?你好厉害呀,都当老师了,那芸芳肯定开心死了,她和你一起过来了吗?有段日子没看见她了。”
冯建斌听完这句话,还带着笑容的脸马上僵硬了,不过马上拽着苏小晚到一个没人的角落里,看着苏小晚,神色哀伤的说道:“小晚,对不起,都是我不好,你一定要原谅我,我也是没办法,我妈她病了,可我现在的工资根本不够,芳芳她,她拿钱救了我妈的命,我是不愿意的,可是,我不能不孝啊。”
苏小晚看着眼前这个拽着自己,哭诉着身不由己,满面悲伤。悔恨自责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于是说道:“我知道,我知道,是我没福气。”之后就假装眼泪汪汪的看了他一眼后,低着头做委屈状。
冯建斌看着苏小晚的样子,血液都要沸腾了,心扑通扑通的跳着,主要是苏小晚的颜值在加上可怜兮兮的样子一般人还真是招架不住。
冯建斌心想,小晚还是没有变,和小的时候一样的善良,信任自己,看着长大后的苏小晚,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