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是大刘国的国土。只不过,这里是大刘国东南的海边,离这里最近的一个城市叫做文煦港。再多的信息问不出来了,小渔村的人们也很少出门的。
余志决定,去那文煦港碰碰运气。
文煦港不远,三十里路的样子。做渔船也很快就能到。不过,余志看了看那小小的渔船,似乎随时都会覆没一般,摇摇头,算了。我还是慢慢的骑着毛驴前行吧。
吹着海风,骑着毛驴,优哉游哉的往北边的文煦港走去。
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啊!
阳光,真他妈的舒服!再也不用整天闻那腥臭的海风味儿了。虽然,这海边的海风也很腥臭,但是,心里的感觉舒服多了。
余志感觉没过多久,就听见了越来越嘈杂的声音,睁眼一看,一座不大的海湾渔港出现在前方的悬崖边上。
这一路走来,居然没有遇见一个抢劫的土匪。看来,这里的治安比余志的老家大治城要好。也许是这里靠近海边,老百姓可以打渔,生活比较满足的原因吧。生活无忧,谁还想做强盗啊。
进入文煦港的道路,大多是水路。从海边港口进入。陆地这边,也有一道门,许多渔民进进出出,贩卖他们的收获。在余志慢慢走过去的时间里,就有几支商队来往,商人们将这里的渔获收购之后再加工卖到别的地方去,总能赚到不少钱。
总体感觉,文煦港比大治城有生气,更有商业气氛。
城门口就几个士兵打着哈欠守门,防卫力量薄弱得很。
进了城,四下一打听,便听说这城里也有驿站。在那里,余志可以找到自己的家乡的消息。
来到驿站,随意丢出一个金币,就有人谄笑着走过来。
很快余志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这里,离大治城还有上千里路远!余志叹息道:“我怎么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了啊!”
文煦港和大治城之间,隔着一大片茂密的南荒森林,无法直接穿越。想要去大治城,得再往北走,一直走到大刘国的重镇鹿谷城,再折往南方,才有道路去大治城。这一来一去,得绕很大一个圈子,几乎把大刘国都逛遍了,时间还不短,至少得走半年。
余志觉得牙疼,还让咱娘再等半年才知道自己儿子的死活?天知道杨花能不能坚持到那个时候。
驿站的伙计很有眼力,见余志愁眉不展,忙道:“客官,咱们驿站还有信鸽业务,可以帮你往家里寄信报个平安。很快的,最多十天,大治城那边就能收到你送的信件。”
十天,这么快?看样子信鸽是从南荒森林上空飞过去的。
余志想了想,正要给钱寄信,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喊道:“伙计,寄信!”
第48章 无端祸事()
一个穿着打扮像个男人,实际上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女扮男装的丫头,手里举着一封信,正在那里嚣张的抹着汗水,一个劲儿的催促驿站伙计快点帮她寄信。
余志见着丫头,长得挺可人的。这么久没看见过美女了,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那丫头不高兴了,秀目一瞪,喝道:“看什么看?无耻之徒!伙计,还不帮我寄信!”
那驿站伙计苦笑不得,看着余志,似乎在请求余志的原谅。
余志笑呵呵的道:“兄弟,寄信,也要分个先来后到。没看见我先来吗,你等下一个吧。”
那丫头眉头一皱,似乎是想要发怒,可是又无从下手,恨恨的瞪了余志一眼,在恨恨的瞪了驿站伙计一眼,无奈的等在一边。
驿站的伙计谁也惹不起,默不作声等在一边。
余志拿过笔墨,慢吞吞的写他的家信。杨花又不识字,余志在想是不是画画更能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想来想去,村里不是还有寨主吗,他识字。写给他,让他念给老娘听。
余志在那里慢吞吞的写信,旁边的丫头不高兴了,摸出一个金币拍在柜台上,喝道:“小子,给你一个金币,让我先寄信!”
余志微微一笑,摸出两个金币,摆在柜台上,道:“我给你两个,让你闭嘴可好?”
那丫头终于大怒了,喝道:“小子,你要找事儿,是不是啊!”
余志虽然功夫不厉害,但是他还没有怕过任何人。默不作声,继续慢慢写信。
正当那丫头要暴怒出手时,外边进来一人,低声呵斥道:“翠儿,又在闹事!”
余志抬眼一看,心中微微颤动,好漂亮!
进来的是一个穿着春装的女子,一身粉红。
这女子,仿佛是那天上掉下来的仙女,比起顾香和公主也不遑多让。
那个叫翠儿的丫头看见她进来,撅着嘴默不作声。
红衣女子只看了一眼,心里便大概猜出了过程。她走到余志面前,柔声道:“这位公子,翠儿年幼,多有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余志见她说话好听,又彬彬有礼,便笑道:“没事儿,没事儿。我这个人肚量一直挺大的。”
红衣女子微微笑道:“公子,小女子出门在外,有点要紧事情要寄信回家,能不能”
余志侧身一让,道:“你先来吧。”
红衣女子轻轻一拜,道:“多谢公子。”
红衣女子和翠儿找到伙计寄信,余志的信也很快写完了。大刘国使用的都是繁体字,余志用的是简体字,也不知道寨主他能不能看明白啊。总之,告诉他们我余志还活着,那就ok啦!
红衣女子寄完信,朝着余志微微一点头,带着怒目以示的翠儿出去了。
余志也摇头笑了笑,这就是传说中生命中的过客吧。
余志把写给寨主的信看了几遍,确认寨主能基本弄懂余志的意思,便付钱寄信。
离开驿站,下一步是去找个客栈住。顺便去询问一下,能不能找到一支去鹿谷城的商队一起上路,免得自己路上找不到方向迷路了。
在文煦港最好的酒楼越风楼,找了一间可以看海的雅间,叫上一桌酒菜,喜滋滋的吃喝着。流浪海外的这一年,天天吃叫花鸡和鲜羊肉鱼儿汤,虽说很美味,但是真的吃腻了。
虽说这文煦港的菜肴味道一般,但胜在品种丰富而且新鲜。
余志正在那里高兴的吃着呢,有人敲门。
进来的伙计,谄笑着问道:“客官,有几位客人想要您这间观海的雅间,您看能不能换个房间?”
余志眉头一皱,这么俗套的故事情节也会让我遇到?
哼!算了吧,幸好哥哥我吃饱了。该去找个地方住下了。
余志不满的甩给伙计一个白眼,一文钱没给,转身走了。这种酒楼,办不长久!
越风楼的伙计也没敢阻拦,毕竟是他们做的不对。况且,新来的主儿特有钱,光他们随手扔出来的小费,都足够余志吃喝的酒菜钱了。
余志走到越风楼门口,又看见了那个容易暴怒的翠儿和那红衣女子。
余志朝她们微微点头,翠儿不置可否,那红衣女子微微颔首示意。
在她们的身边,跟着一个打扮得非常俊朗的年轻人,正在献殷勤。只是这小子有点骚包,大春天的,摇着一把折扇,装斯文呢。
那个把余志撵出来的伙计,正跑到那骚包男子身边,媚笑道:“张公子,房间准备好了,几位请。”
余志无语了,我靠,感情把我赶出来,就是给这几位挪雅间啊!
余志很想骂他们一顿,但是他们已经上楼去了,留给余志一串背影和无尽的怨念。
罢了,罢了。老子虽然算得上是一方诸侯,但是,自己的实力稀松得很,犯不着更这些小人一般见识。
余志自我安慰着,骑着毛驴去找合适的客栈了。
走着,走着,余志感觉自己被挤到了一个死胡同里了。
是的,是被挤到那小胡同里的。刚刚从余志面前急匆匆的跑过一队流氓地痞,随后又有几辆马车挡路,甚至还有几个老头老太太横冲直撞的,余志左拐右拐,就被挤到这死胡同里了。
余志眉头一皱,这事儿,感觉有点怪异呢?
余志正要回头,胡同口站着一个拉风的汉子,背着一把大刀。
果然有问题。
余志正要开口问问,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他们了?
却不料那背刀汉子问道:“小子,你和尚小姐是什么关系?”
余志愣住了,道:“尚小姐,谁啊?”
莫非抓错人了?!
背刀汉子喝道:“别装疯卖傻!就是刚才你在越风楼打招呼那个尚小姐。别以为爷爷我什么都不知道!”
余志无语了,这正是,人在街上走,祸从天上来啊!
老子连那红衣女子姓什么都不知道,我跟她能有什么关系!
操蛋!
老子不说,你要怎地!
余志冷冷的哼了一声,背刀汉子见余志不配合,冷笑一声道:“小子,正所谓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你爷爷我的大刀早已饥渴难耐了!”
第49章 尚双儿()
背刀汉子一步步靠近,余志无语的叹道:“我能知道是谁派你来吗?”
背刀汉子冷笑一声道:“去地狱问阎王爷吧!”
余志轻轻往后退了两步,右手背在身后,两张箭矢陷阱符悄悄扔在地上。
背刀汉子眼中凶光一盛,猛地冲过来。
“嗖嗖嗖”
一排箭矢射中背刀汉子,背刀汉子大刀支地,半跪在地面上,身上到处都是血窟窿。他满脸的不敢相信和不甘心,胜败之间的转换太快!让人无法想象。
余志走到他面前,笑眯眯的问道:“你的大刀不是饥渴难耐了吗?你的五秒不败金身呢?”
背刀汉子只剩下最后的一口气,他完全听不懂什么是五秒金身不败。颤抖着问道:“你到底是谁?”
余志冷哼道:“去地狱问阎王爷吧。”
这句话,不是我刚刚对他说的么!背刀汉子心中一堵,一口鲜血喷出,彻底死去。
看着地上死去的背刀汉子,余志冷静的想道:这是有人不想让我接近那红衣女子啊,莫非就是那骚包的张公子?哼。不让我接近,我偏要去看看,你们这些无耻霸道的小人,到底要做什么。
哥哥我没什么能耐,但是哥哥我死得起!余志身上的替身符从来就没有低于三百张!谁怕谁!
有金币,就是好办事。几个金币丢出去,余志很快就打听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红衣女子名叫尚双,年方二八,大刘国第一大商行尚家商行的小主子,极具商业天赋,现在尚家商行的所有事务都是她掌管的。
余志摸了摸下巴,和自己现在这具身体的年龄一样啊。年纪轻轻,这么厉害,和这种天才相比,余志心中还有点自卑。不过,咱不是普通人,用不着太自卑。
骚包男子名叫张驰,大刘国的第三大商行,张家商行的大少爷。
张家商行的生意大多在南方,经营茶叶、瓷器、海贸等。尚家的生意主要在北方,做马匹、皮毛、生铁等方面的生意。
照理说,尚家在这东南方向,应该没有什么生意往来的,尚双来这文煦港,做什么呢?
余志觉得这事儿太麻烦,思考太多,会杀死很多脑细胞的。算了,他们大家族的暗斗,跟我有什么关系!还是赶紧回家,看望娘亲。
不多久余志就找到了一支商队,往北走,虽然不是直接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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