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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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晨辉- 第3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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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欧扬又推出土豆炖肉块,即菜又粮,于是土豆变得大受欢迎,成为新作物中最受士兵喜爱的食物之一。

    另一种受欢迎的食物是辣椒,欧扬本人并不怎么喜辣,但冒险者士兵中有祖籍川省的,这家伙一直对饮食中没有茱萸而耿耿于怀,发现辣椒作为替代品比茱萸过瘾的多之后,他不论吃什么都要加辣椒。

    后来,这伙计还发明了多种辣酱,行销海内外。

    粮食作物之外,番茄和菠萝是最受汉人欢迎的新洲水果,特别是前者还可以用来做菜,非常鲜美。

    肉类方面,殷地安人没有特别大的牲口,但不知是不是为了对抗可能到来的旧大路病毒,图帕克一直在大力推行养殖本地各种中小型牲口——羊驼、洛马、驼羊(虽然长得很像,也有很近的亲戚关系,但人家真是三个物种)以及从北方带回来的恐鸟。

    这些动物的肉都可以食用,皮毛和羽毛也有经济价值,对于华军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获。

    除此之外,殷地安人的最重要的肉食来源是狗,这是一种胖的像小猪一样的肉用狗,完全无法用作其它方面,但吃起来味道不错,至少比恐鸟肉好吃。

    最受欢迎的禽类是火鸡,蛋类倒是恐鸟蛋更容易流行(因为个头大)。

    刚刚登上新大陆,欧扬部队就享受到很多新鲜玩意,加上本地人选送给神的女孩(按欧十三的说法,这些女人原本应该是献给太阳神的活祭品,在对女人的暴力方面,华军居然也算较为干净的),仅仅几天时间,很多人居然就有在新大陆安家的想法了。

    至于吃不惯的玉米,这边的地非常肥沃,大不了自己种呗。

    欧扬部队人少的最大好处,就是粮食补给完全不是问题,实际上,仅仅缴获的粮食就够大家吃几年,这期间还可以不断从殷地安人手中征税,欧扬认为,即使后续援军调过一个野战军来,粮食补给也是充足的。

    当然,朝廷不可能真给他一个军,第二波援军能来2、3千人就算很了不起了。

    于是,欧扬按计划在本地征召仆从军,洪休纳兹提的酋长并不比波多提干对阿兹特克宗主更加忠诚,得到欧扬的承诺之后,本地酋长们从自己的部族中为欧扬招募了30000名“全副武装”的战士——洪休纳兹提是生活在大陆的农耕民族,装备比只有石块木棒的波多提干人好不少,所有战士都有黑曜石武器。

    加上2000用缴获武器装备起来的波多提干人,欧扬的本地仆从军已经有32000人的兵力,此外还有5000阿兹特克俘虏充当劳力。

    欧扬的滚雪球战术,已经初见成效。

    “下一个目标,特拉斯卡拉。”

    欧扬对他的军官和仆从军国王们宣布:

    “这一次,我们要做好与阿兹特克主力决战的准备。”

    特拉斯卡拉是紧靠阿兹特克本土的大型内陆部族,与洪休纳兹提人不同,特拉斯卡拉人更接近原始国家,而非部落联盟。

    算起来,这大概是阿兹特克之下最强大的仆从势力——据称自身可以动员8到10万战士,另外还有不低于2万阿兹特克本土部队驻扎。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洪休纳兹提是陆地城市,华军没有全歼阿兹特克人,一个不留的兵力。

    与卡马圭那海岛不同,溃散的阿兹特克人一定会去其首都和离这里很近的重兵集团特拉斯卡拉报信。

    如果华军做好战斗准备,发起攻击,阿兹特克人一定也会做出相应的反击计划。

    欧扬的打算是,就在特拉斯卡拉摧毁阿兹特克主力部队,然后再休整一段时间,征募更多仆从军。

    第四个目标就是阿兹特克首都特诺奇提特兰,把阿兹特克帝国核心打掉,把他们拆成不相连的个体,等西大陆的援军到来后,再一个个拔除所有殷地安人剩余势力。

第660章 陈鑫的收藏(1)() 
共和1915年12月15

    华夏帝国,津门。

    自从陈鑫病倒以后,他根据自己口味改造的庄园,就被内府派人接管。

    宫女太监们那些不知所谓的cos服装,统统收缴,换回传统的汉服。

    对此,虚弱的陈鑫完全无可奈何,因为此时,连他的老朋友韩昆,以及最最忠诚的韩大官都拒绝给他提供帮助。

    老韩头甚至还威胁他:不老老实实修身养性,就把你的收藏全烧了!

    于是,曾经说一不二,威风八面的华夏帝国太上皇,只能服从。

    实际上,陈鑫自己也明白,他现在的体质,已经非常接近与灯枯油尽,让他玩也玩不嗨了。

    而大家其实只是想让他好好休息一下罢了,又不是虐待他,陈鑫又能怎么办呢?

    于是,陈鑫老老实实窝在已经大变样,完全没有二次元气氛的庄园里,偶尔赏赏花,品品最新口味的柠檬汽水(医生不让他喝酒了),尝尝外省进贡的各种小吃,或者有时间看看书,晒晒太阳什么的。

    唯一比较让他舒心的事,只有每天一个小时的时间,跟自己的收藏在一起。

    陈鑫这一辈子收藏过很多东西,其中包括:

    他的父皇,和泰皇帝当初任命他为齐省练兵御史时的圣旨。

    就是依靠这个东西,陈鑫在齐省广招天下勇士,组建了现在天下无敌的华夏帝国野战军的前身——华夏新编陆军。

    然后是他的兄长,和泰朝的太子送给他的一本书——练兵纪要,作者是一个戚继光式的军事改革家,上柱国将军文仲。

    就是从这本书上,陈鑫第一次真正学到了古典军队的技战术技巧,战阵编队情况和为什么如此编队的原因,这对于他后来组建新式军队打下坚实的基础。

    那个时候,陈鑫跟他的兄长关系相当好,真正的兄弟一般,称得上兄友弟恭。

    后来,陈鑫在辽东扩土万里,逼降高丽,屡次打败鞑靼。

    然后挟50万新军之威,将太子贬黜出京,发配岭南,自己当了皇帝。

    陈鑫永远记得兄长一家离开京师时看自己的眼神。

    很清澈,不含一丝埋怨,也很潇洒,走的时候甚至还对他的弟弟三跪九叩。

    “吾帝当为尧舜!”

    这是太子留给陈鑫的最后一句话,从那以后,直到太子去世,他们再也没见过面,也没有过任何书信交流。

    但那清澈的眼神永远留在陈鑫的心中,到现在仍然清晰无比,还带着难以言喻的痛楚。

    “太子是个好人,但他不适合未来的华夏。”

    当时,韩昆那混蛋就是这么劝慰陈鑫的。

    陈鑫也知道这就是事实——恐怕太子自己也清楚这一点。

    可这心啊,怎么就这么疼呢?

    然后是一朵花,金子做的。

    那是陈鑫送给自己的皇后,也是今生唯一真正爱过的女人的礼物。

    说起来有些让人羞愧,陈鑫得到皇后的手段,以后世人的眼光来看,不怎么光明正大——他喜欢人家,但姑娘喜欢另外一个人。

    可陈鑫那个时候手下已经有几十万大军,成为皇位的有力竞争者了,于是姑娘喜欢什么人就变得不再重要。

    齐王未娶,姑娘清白未嫁,这就够了。

    大婚那天,皇后要陈鑫送给她一朵花儿,她说,花谢了,她的心就死了。

    花谢的很快不是吗?

    可陈鑫虽然爱他的老婆,却懒得惯这种小女生的文青病——要知道,那个时候他也中二。

    大婚半年后,陈鑫亲征扶桑,又过了半年,扶桑臣服,核心领土变成华夏的扶桑路,只留下几个投降快的大名成为华夏的外蕃国家。

    陈鑫命令用扶桑金矿出产的第一批黄金,打造了这朵永不凋谢的牡丹。

    当时,他用从前世电影里学来的,最深沉的语气对皇后说:“我要给天下人幸福,你可以给我幸福吗?”

    大家都知道的,女文青最吃这一套。

    两个人的婚姻,也算过得非常甜蜜幸福美满。

    5年前,皇后殡天,这朵花又重新回到陈鑫手中。

    因为陈鑫不打算给自己最爱的人任何陪葬品,免得后世有什么摸金校尉打扰她。

    至于那些上书要给共和皇帝唯一的皇后风光大葬的马屁精,被陈鑫一顿好骂——那是我老婆,我记得就行了,你们哭个蛋蛋啊?

    还有陈鑫给自己的儿子,现在的皇帝讲的第一本故事书——他自己写的,一个关于天命之子如何带领一个类似华夏,但沉沦了几百年的国家重新走向繁荣富强的故事。

    皇帝在知道这本书的具体源头之前,一度认为陈鑫编写的故事非常不合理。

    特别是故事里的主角,强的时候简直是天神下凡,还在上学期间就能带领一帮学生剿灭数千溃军;率领几千残兵在数十万敌人围追堵截下如跳舞一般在包围网中钻来钻去,把敌人耍的跟狗一样;甚至,最后面对世界第一强国,他那破破烂烂的军队居然能战而胜之。

    简直是为了爽而爽,太不合理了不是吗?

    更过分的是,陈鑫总是给这位天命之子,故事中的主角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制造悲剧。

    主角最爱的妻子被敌人杀害了,主角所有亲人都是烈士,主角好不容易拉起的军队被几个书生一句话就夺走了,那些百无一用的蠢材把主角好不容易打下的大好局面全浪费了,等等等等,简直为虐而虐。

    皇帝小时候,一直坚持认为这个故事是陈鑫编出来骗他那文青母亲眼泪的作品——直到陈鑫跟他说明了事情的真相为止。

    皇帝后来又跟陈鑫要过这本书,只是陈鑫一直没舍得给,他打算等自己走了之后,再把这本书送给儿子做纪念,皇帝也会在合适的时候,把这个故事讲给陈厚照听。

    其他的东西,那些圣旨啊,书啊,金花啊之类的玩意,都会赔陈鑫一起化为灰烬。

    当然,陈鑫的收藏不止这些,这都是关于他家庭的回忆,还有另一些藏品,是陈鑫决定当做丰碑,永远流传下去的。

第661章 陈鑫的收藏(2)() 
华夏帝国的太上皇静静走在摆放他收藏的宝库里。

    身后一步开外跟着老太监曹大官——在陈鑫欣赏收藏的这一个小时里,曹少钦都会紧紧跟着他,免得陈鑫在这一个小时里出什么事。

    但也不会打扰他,因为伺候了陈鑫一辈子的曹大官知道,这半个时辰就是现在陈鑫最幸福的时光。

    既然是最幸福的时光,当然要让陈鑫自己慢慢回味。

    曹少钦看着陈鑫的目光一个个从圣旨、书籍、金花中飘过,每一件珍藏都让这个老头子流连忘返。

    然后,陈鑫越过这些有关天家亲情的纪念,来到那些让陈鑫为之自豪的收藏品面前。

    陈鑫提起一根铁管子。

    曹少卿很清楚,那是世界上最早的火铳,一门20毫米口径的火门枪——陈鑫自己的发明。

    这东西并未真正装备部队,第一批只造了20挺,与现在那些士兵抵肩瞄准射击的新式步枪不同,这东西需要在后面插一支棍子,开火的时候,士兵需要用一只胳膊把它夹在腋下,然后另一只手用火绳点火射击。

    由于枪管短,装药量不足等原因,这东西威力平平(比神臂弓强一点,能破甲,但也没有太显眼的优势),有效射程比软弓还要近一些,装填速度慢的让人心焦,而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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