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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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初二-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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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对刘冲说。

    白客只来得及听见刘冲的话,对于安然的话,他是没有听见的。可就是这样,白客心里还是愣了一下。

    什么情况?现记歌词?难道这是要唱一首新歌?

    这边安然已经带着刘冲走上了舞台。安然手里还拿着几张纸,上台后就将纸递给了乐队。

    乐队成员人手一张,拿到手后都看了看,然后点了点头表示没问题。

    此时整个大厅里已经安静了下来,只偶尔有几个人在小声交谈,聊的话题无非就是为什么还不开始,到底搞什么鬼之类的。

    安然安安静静地等着乐队将乐谱看完,拉了拉刘冲:“准备好了吗?”

    刘冲:“没!”

    “来不及了,开始吧,你实在不行的话就和音好了。”安然说完,冲乐队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可以开始了。

    先是一阵激/烈的音乐。

    “挺带劲的,跟刚才白客的歌不一样。”黑暗中,某个角落里有人低声说。

    “嗯,两种风格,不过我更喜欢白客的感觉,很安静,适合录出来听。”另一个人点点头说。

    这边两人还没讨论出个结果来,那边台上安然和刘冲已经吼了起来,带着几分调皮和痞气:“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话儿要交待”

    天雷滚滚般直白的歌词一下子就把所有正静心敛气地打算听一曲天籁歌曲的人们给听懵了。

    这是什么情况?这是什么鬼?这么简单的“交待”?“野花”是什么鬼?“采/花”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记得你的情和爱?

    天呐!所有的听众在听到如此新鲜野辣的歌词的时候,内心深处那股不知道被压抑了多少年的野性、血性一下子就被刺激得跳了起来!

    伴随着乐队激/烈的敲打声,有几个男性听众已经忍不住站起了身来,手里端着啤酒的,夹着烟的,全都不管不顾了,站着身子,嘴里胡乱喊着什么,跟随着安然和刘冲的节奏,狂暴般乱吼着扭/动着。

    安然故意把嗓子变成很痞很坏的嗓子,一旁刘冲更是原汁原味的发扬了一把“坏孩子”的感觉,两人都故意把嗓子压粗了唱,直把一首非常俏皮的歌唱得非常有坏男人的味道。

    这种感觉是很奇妙的。

    原本女人都喜欢很正直的男人的,可那些都是最最纯洁的女人。可就算是纯洁的女人,在她的内心深处其实还是有一个小小的恶魔存在的。这个小恶魔此时就正被安然和刘冲的“邪、坏、痞”的嗓音给勾着,一点一点地释放了出来。

    ps:本章处路边的为臧天朔版,很痞的哦。另,有推荐票票的给投点,留着干嘛呀给野花当肥料么

第四十章《大花轿》的现场实力() 
至于男人,哪个男人没有淘过气?没有痞过?坏过?

    安然和刘冲的这一曲痞版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直接男女通吃,将整个娱乐会所的气氛掀到了最高/潮!

    捂脸尖叫者有之,拍掌叫好者有之,跺脚扭腰者有之,目瞪口呆者有之!

    就连在一旁第一次给安然伴奏的白客乐队的乐手们,此时也全都站起身来,朝着安然笑着高举起他们手中的乐器,挥手示意。

    因为安然刚才的这首歌已经轻而易举地征服了他们!在音乐的世界里,只有你够强,乐手们才会服你。而只要你够强,乐手们就乐意为你服务!哪怕是免费的!

    因为乐手也是人,也有着一双耳朵和一个大脑,作为玩音乐的人,他们在音乐上比普通人更为敏/感、敏锐,也更懂得什么是好音乐,好的歌手和唱作人。

    人人都有趋利的本性,追随强者是天生就印在基因里的。乐手们在这方面尤为突出,安然前世的时候就听说过许多因为要追随更好的主唱而跳槽的乐手。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这首歌首先在编曲上就让整个乐队的乐手们都乐疯了!他们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尝试过这么畅快淋漓的歌了!带劲、疯狂却又高低起伏、自成规则般浑成一体!

    这这是大师级手笔啊!貌似简单,貌似粗俗,可又能在不知不觉之中让人受到感染,让人不自觉的就随着音乐而翩翩舞蹈。

    也只有大师级手笔的歌才能有这样的效果了!

    乐手们都是行家,此时想明白这点后,他们看向安然的眼神里都带上了崇拜的神色。

    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竟然能在音乐上有如此造诣!哪怕安然和刘冲的年纪都还太小太小,可在强者为尊的音乐世界里,安然确确实实已经是“上位者”的实力了。所以,乐手们在向一个比自己小太多的小孩子表示敬意的时候,非但没有什么不好意思,反而更以为荣!因为年轻安然的潜力比乐坛上所谓的“音乐才子”都要来得大!

    站在舞台上,感受着久违了的掌声,安然微微眯了眯眼睛,深深呼了口气,安然又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叠乐谱,朝刘冲抖了抖:“要不要唱?”

    刘冲眼睛一亮:“你的还是我的?”

    “你的。”安然笑,他还不打算在这个地方唱自己的歌,因为怕暴露,怕以后的日子过得不平静。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愿意暴露自己。

    所以,现在也只能把刘冲给顶出去了。

    “大花轿?”刘冲的眼睛亮得像一颗璀璨的星!这首歌可是他目前水平的最巅峰呢!

    “真的可以?”刘冲环顾了一下舞台,舞台下面的人们都还沉浸在刚才的疯狂中,看上去有些怕怕的。

    “唱完就跑?反正他们不知道咱们是谁,也不知道咱们长什么样不是?”安然眼里带着坏坏的笑,唇角也弯起一个痞痞的弧度。

    歌舞厅嘛,要是不来点坏的,怎么对得起这样的场所?

    “唱!”刘冲也很快就下定了决心,然后弯着腰给乐手们发乐谱去了。

    “这这是”乐手们看到乐谱之后,全都傻了眼了。

    这首歌他们最近全都有听过!

    而且因为大花轿的曲子太过于激/烈,太过于“爽”,他们几个乐手甚至还在私底下排练过几遍!

    而现在,眼前这两个看上去还很稚嫩的小家伙居然拿出了这样的谱子?是知道他们这些乐手们曾经在私底下排练过这首歌吗?

    来不及多想,安然那边已经朝他们竖起了拇指,示意他们可以开始了。

    熟悉的声音响起,有反应快的听众立刻就联想到了最近tt音乐平台上面最为火爆、同时也是争议最大的那首大花轿。

    因为,在整个华夏音乐史上,再也没有另一首歌的曲子有这样别致了。那么的粗犷,那么的鲜明,那么的另类

    还有歌词,没有哪一首歌会有这么直白的歌词了,直白得令人忍不住想要脸红,却又忍不住地想要去听,想要去跟着演唱者所“讲述”的这个故事主人公的脚步,一起去探寻那个受着主人公宠溺的女人是如何满心欢喜的

    粗犷的声音响起,很熟悉,仿佛天边炸裂了一声雷,声音粗得听众们都在心中暗自叫了声爽!

    “太阳出来我爬山坡”刘冲的声音极粗豪,偏偏又有种极抓人耳朵的特质。听众们的脑海里似乎一下子出现了一个画面,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兴高采烈地在往上走。

    越走心里越是高兴,忍不住唱了起来。不远处,一个身着红衣褐格子裤的女子忽地转过头来,脸上宜嗔宜喜,一头秀发被她揉玩在手中。她眼睛带着笑意在汉子身上转了一圈,唇角轻扬,笑了。

    然后,汉子带着笑,略微有些憨,略有些不好意思的羞涩,伸手牵住了更为羞涩的她的。跟着,汉子的胆子大起来,牵着她,两人一起徜徉在满眼春/色的小山中。

    忽然,她一声惊呼,伸手指过去,汉子看见了一大片鲜艳的红杜鹃花。

    鲜花、美人相伴,汉子心里美美的。汉子的手悄悄的环过了姑娘的腰,姑娘的身子僵了一下,跟着媚眼瞥了他一眼,任由他搂着。

    两人一齐坐在花海边上,肩并着肩,虽然并没有说话,可彼此心里却都在想像着之后的种种美好。

    汉子想的是大花轿里头着凤冠霞披身穿大红新裳的新娘子,想的是洞房花烛的一刻千金。姑娘想的是花好月圆,花前月下的浪漫一生。

    至此,一曲终了。

    良久,良久。

    听众们回过神来的时候,舞台上只剩下了呆若木鸡的一众乐手。舞台一侧只站着一个失魂落魄的白客。

    观众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面面相觑着。

    他们刚才体会到了他们这辈子所能体会到的最刺激最爽快的现场。哪怕是音乐声停止,他们内心深处依旧有一个粗犷的声音在呐喊着、呐喊着

    站在台侧,白客显得是那么的失落,而他原本英挺的身体,此刻也显得有些颓、有些落寞。

第四十一章输得不冤() 
一曲终了,不,一曲刚刚开始的时候,白客就知道自己输定了。

    大花轿这首歌他也曾经听过,并且最近几天一直都在翻来覆去地听。

    睡觉也听,吃饭也听,甚至上厕所的时候也在听。

    可以说,如果有伴奏的话,白客自己就能把大花轿直接给唱到没有一点错误的地方。任何一个字的音准、唱法他全都掌握得熟极而流。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当自己志得意满地唱完了那首月光之后,那两个看上去像极了初中生的小孩子在唱完一首还算热闹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之后,居然又站在台上唱起了大花轿!

    唱也就算了,这两个小孩子居然把大花轿唱得一点瑕疵都没有!

    不,甚至连声线也模仿得极像极像!就像就像是原唱在唱一样!

    虽然声音很像,可在白客的脑海里,演唱这首极端粗犷的大花轿的人就应该像歌词里所唱的声线那样,是一条很粗犷的汉子,起码,有络腮胡子,起码,能有胆量去抱一抱那位心爱的姑娘。

    可不是这两个连嘴毛都还没长的小孩子!

    所以,即使听起来声线像极了原唱,在白客的脑子里,硬是没把刘冲和原唱划上等号。

    可即使不是原唱,这两个小孩子唱得也实在是太厉害了!不但音准没有任何的毛病,就连感情也是十分的充沛。那个小胖子甚至还即兴在舞台上走了几步,活脱脱一个正在“爬山坡、想唱歌”的形象!

    但是,从技巧、声音、感情等等各方面来讲,白客不认为自己所唱的月光输了,相反,他还认为自己所唱的月光非常非常地有意境,将夜晚的美好、静谧完完全全地展现了出来,让人的一颗心完全沉浸其中,体会静的美好。

    只是白客忘记了这里是歌厅。所以当他听见舞台下面观众们疯狂的叫喊声的时候,白客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他忘记了唱现场最最重要的一点了——调动气氛!

    普通人出来听歌,为的就是寻乐子。谁唱得热闹,谁更能吸引人,观众们就更喜欢谁。他白客唱的月光虽好,可毕竟曲高和寡,真正欣赏的又有几人?到底还是人家唱的大花轿更能夺人眼球,更能更好更快地吸引到更多的观众支持。

    想明白了这一点,白客的一颗心顿时就沮丧万分了。

    他知道,自己输了,输的虽然有些不甘心,可到底还是输了。一想到输了之后就要唯那样一个小孩子马首是瞻,白客的心里就跟死了般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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