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叶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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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叶小七- 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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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总,罗夫人,好久不见。”何新阳微笑伸手,“上月小公子满月我刚好出差没来得及,只能等小公子百日宴补上了。

    何新阳一来就把小公子给挂嘴边。小七看罗总罗夫人压不住的自豪就知道何新阳拍对马屁了。想到过个几年海鲜王的名号不仅在上海市家喻户晓,并且在全国都站住了脚,这里的成功并不是没道理的。

    两人一番奉承罗总这才看到站于何新阳身侧的小七。

    “这位是……”罗总问。但态度并不热络。

    “罗总、罗夫人好。”小七主动伸出手,从容诚挚道:“我是叶小七,久闻罗总大名却一直无缘得见,今晚能在这里见到您。小七深感荣幸。”

    罗总点头,眼里闪过一丝赞许。

    小七绅士地向罗夫人致意:“真看不出来罗夫人已经当妈妈了。小公子可好?都说男大肖母,小公子长大了一定又是新一代俊杰里最惹女孩子注目的对象。”

    “哪里哪里,叶总抬爱小犬了。”罗总主动对小七举杯,罗夫人也微笑致意。

    小七也赶忙举酒碰杯。不过杯沿却往下寸许,这个举动极大地取悦了罗总,这个小青年很懂得识时务。

    何新阳在边上沉默着。看着小七的眼神更加深沉,小七这几句话说下来不仅大大取悦了罗夫人又高抬了一把罗总。此时看到罗总眼里止不住的喜色更觉得叶小七有点深不可测的感觉。

    也许深不可测这个词不适合用在小七身上,但是何新阳却愣是生出这层意思,心下不免揣测,这叶小七什么时候学了这些场面上的把戏?这可跟当初见面说不出二句话的叶小七出入太大了吧。

    真脱胎换骨了不成?

    这是何新阳见到叶小七后再一次冒出这个词。

    叶小七没有脱胎换骨那么神,但也跟脱胎换骨差不多了。

    就在这时宴会大厅内一阵骚乱,人头攒动,罗总何新阳等人也向着混乱的源头望去。

    “各位先生以及诸位美丽的女士,大家晚上好!欢迎大家来到凯旋酒店参加今晚由社总创办的好友聚会,希望今晚的菜肴可以为诸位来宾留下美好的回忆,最后请允许我提议诸位朋友一同举杯,为社总,为诸位朋友的健康,干杯!”

    “干杯!”

    “cheers!”

    “干杯!”

    美女司仪很会说话,轻易地挑动来宾的情绪。

    商宴无非是商人间相互传递商情的场所,杯盏交错间得到有利的情报以及合作的商机,能得于十大富豪之一的社总邀请自然都是在他眼里上得了台面的身份,自然都是一群老狐狸。

    当然,像何少这种小狐狸,暂时还不被邀请的名单内。

    何少委曲,不带这样欺负人的好吧!

    这时一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在数名保镖跟随下信步而来,携着貌美夫人众星捧月地与宾客谈笑晏晏,虽已不惑之年但保养得当更显得比实际年纪年轻,成熟的气度让他显得内敛又风度翩翩。

    社夏炎,国内十大富豪之首,是社氏餐饮业的创始人之一,早年在加拿大留学,从加拿大回国后接掌社氏餐饮业,经过二十年的努力让社氏餐饮业遍布全国各省市,其在于餐饮业的经验与资金的累积世界瞩目。

    当年那一批学子中学成归来并且愿意回国创业的人士都得于国家政府鼎力支持,如果大多成功人士都取得傲人的成就。

    他们最大的共同点是曾有出国留学的经历,正是这数年的留学生涯与经历让他们站在了更高的创业起点,让他有拥有了国际视野,更准确地把握时代潮流,加上国家政府的支持,让他们更具开心的心态与掌握更丰富的资源。

    而社夏炎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当社夏炎一路走到小七这边来的时候罗总携着罗夫人疾步上前争着敬酒,能得社总赏识那真是天大的面子。

    小七静静地站在原地,捏着酒杯的手指紧了紧。

    社夏炎

    这一世的你还是幸福的吧,因为你的夫人还在世。(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利用的开始!() 
如果可以,我想保你一世幸福,算是偿还上一世欠你的情。

    社夏炎携着社夫人在保镖的重重保护下朝着小七的方向缓缓而来,何新阳显得有点踌躇,也是,何新阳的家族水产业虽说在本土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在社夏炎这儿还有一段距离,就算他现在已经是自家海鲜公司的掌权人但社氏集团相比还是不够看的。

    就在社夏炎离小七他们不过几步之遥时,大厅那儿又是一阵搔乱,其中多以女子的惊异为主。

    小七淡淡地看了一眼撇过头去的社夏炎,强压下心中复杂的思绪转而把视线投向引起骚乱的地方。

    从大厅里各色富豪名流里再看他,更能觉察出那人的与众不同,无论是天生的威仪与气度。

    小七依旧是淡淡的一眼就将视线收回,此时社夏炎已经带着社夫人朝着蓝晨的方位迎去,人群自动为这两人让出一条道。

    能收到社夏炎邀请函共聚与此的都身份地位卓越的一方霸者,而不过22岁的蓝晨引领自己开创的房地产业打入北京市不过短短二年时间。以他强劲而精准的手腕硬是建立起属于自己的领域,并且自幼受蒋家军人般的教导与自家商业圈浸淫的蓝晨此时已有绝对的王者之风,高贵却不张扬,与大多纨绔子弟大不相同。无关他的英俊外貌,而他是自内而外隐隐的压迫感,令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何新阳也疾步上前大方站在蓝晨旁边,得能太子的引见比任何邀请函都来得事半功倍。

    社夏炎与蓝晨相互寒暄过后社夏炎总算注意到站在蓝晨旁边的何新阳,遂问道:“这位是……”

    蓝晨适时将何新阳引见给社夏炎,“我的好友,上海市海王海产公司的总裁何新阳。”

    何新阳主动伸手:“社总。很荣幸认识您,家父时常以您为榜样激励我,托了我好友的福总算得以一见,回家我也好在家父面前炫耀一番了。”

    何新阳一番话里既有夸张的奉承但听了却不让人反感,带着青年人的小俏皮也让社夏炎颇为欣赏。

    蓝晨看着自家兄弟侃侃而谈自信的模样蓝晨功成身退,隐于人群后他疲累地捏了捏鼻翼两端,也许是他气势太强。或是装出的轻松写意让人忽视了他深重的黑眼圈与发红的双眼。

    突然。一道再熟悉不过的身影尽管在人群中却依旧显得醒目。

    那人深情款款地与一个陌生却漂亮的女孩子轻碰杯,也不知道小七说了什么逗得女孩子娇笑不止。

    看到这一幕蓝晨血液轰地一下沸腾了,当然。这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某人自行脑补的假象。

    事实是小七只是礼貌且绅士地跟一位女性交谈,毕竟这是商宴,处处是商机,来的男男女女绝非轻易得见的。

    小七为了自家的七叶甜品屋可以在北京市里站住脚非得在这群高贵人士中左右逢源。以小七前世的经验来说倒也显得游刃有余。

    蓝晨再也按奈不住,三步并作两点朝着小七说奔去也不为过。

    “聊得这么开心也不帮我引见一下这位美丽的女士吗?”蓝晨带笑站在小七身后。语态间似是跟小七极为亲密友好。

    两人的身体也贴得极进,蓝晨的呼吸都喷在小七颈侧,小七下意识地挪了挪离开一些距离。

    蓝晨看到这躲避的行为心里又不爽了,妈的。刚才跟这女孩子不也贴得这么近吗?怎么?她行我就不行?

    “孙小姐,这位是恒丰置业有限公司的执行总裁蓝晨、蓝先生。蓝先生,这位是亚润集团的千金。孙伊菲小姐。”

    “原来是恒丰的蓝少,很高兴见到你。你前段时间刚并购了中海地产,蓝少比在新闻里看到的还帅呢。”

    孙小姐身材高挑,着珠饰的长发过腰,身着一席水蓝色晚礼服显得典雅大方,同蓝晨轻碰了下酒杯,真是一对壁人。

    女孩子越是表现不俗蓝晨心里越是打起小九九,生怕再多说两句这个孙小姐再多笑两个就会把小七给勾引走似的,现在的他的情敌是少一个算一个,可不能再加重负担了,哪怕是女的也不行。

    三两句话就把孙小姐给支走,蓝晨也顾不上四周还有宾客直接把小七拉出人群。

    “你怎么会在这里?”蓝晨把小七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劈头盖脸就问。

    小七挣开蓝晨的手不客气道:“怎么,就你蓝大少爷能来我就不能来?”

    “穿得跟孔雀一样,你又想勾引谁?”蓝晨恶声恶气的,但视线却没从小七得体的服装中移开一步,一想到刚才别人粘在他身上的视线蓝晨就忍不住火大。

    小七听得一头黑线,这就是传说中极有教养的蓝家少爷?

    “蓝晨,你脑子进水了吧?”

    蓝晨一怒正要发火,小七又补了一句:“啊,不好意思,脑子进水的前提是得有脑子。”

    一听这话蓝晨的眉毛都倒过来了,叶小七,你他妈纯粹是找死吧?

    至此小七扑哧一声笑了,眉眼弯弯加上浓密如扇子一般的睫毛好看得不得了。

    小七这一笑可把蓝晨给吓到了,他有多久多久没见过小七这般笑了,久到好像是上一辈子的时间。

    “看什么呢?我脸上有东西?”小七一嗔,见蓝晨盯着他脸看下意识地抬手抹了把脸。

    蓝晨抬小七的手挡下,心里早软得一塌糊涂,哪里还记得要教训的念头,挡下手后他却并不急着抽离反而紧紧握住了小七修长的手。

    小七一颤强忍下心里的排斥感轻轻抽离出手而没有直接甩开蓝晨温热的大手。

    蓝晨也并不强求,他只是出神地看着小七,眼里的热切溢于言表,越是逼自己离这人远一点越是觉得思念是一种煎熬,他从不知道那人一个微笑他就会感到满足,千金不换。

    曾几何时,这人眼里心里想的都是自己,那双好看的眼睛只凝望着自己,也如今天这般多瞥他一眼那人就会感觉满足。

    想到此蓝晨心中一片酸涩,他明明可以得到他的,却无知地伤害了他,幡然醒悟时想要珍惜但是那人早已不在原地。

    “蓝少,你没事吧?”小七问。(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嫉妒之心!() 
蓝晨倏地回神,牵强一笑:“没事,我只是有点……累了。”

    “我看你精神不是太好,中海房产的并购不是很顺利吗,听王管家说最近你的胃又不太好,血糖也偏低。再忙也要注意休息按时用餐,难道你想再进一次医院?”

    蓝晨连呼吸都不敢用力,生怕自己一个吸气间小七就不说话了,以前类似这样的叮嘱他只觉得厌烦,一个字都不想听,好像多听一句都会污了他的耳朵一样,可现在……

    “咳……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儿。”蓝晨别扭地转过头。

    小七无语,撇开蓝晨微红的耳尖不在焉地啜了一口香槟酒,哼,明明很在意。

    世到如今小七又怎会不知蓝晨心中所想,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书非借不能读也,失去才懂得珍惜。

    这最为典型的案例莫属星爷《大话西游》里那经典的一段“曾经有一段真诚的……我没有珍惜,等我……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一万年!”

    按小七的注解,两个字——犯贱!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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