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多,王庭他(她)们烧菜做饭所使用的是那种做大锅饭使用的大火炉。此时火炉里面才刚刚加过碳,一颗颗通红的蜂窝煤熊熊燃烧着冒着金红色的烈焰,一眼望去就如同一颗颗璀璨的红宝石。
王庭从孙吉手中接过锅铲,一下又一下砸在了燃烧的蜂窝煤上。星火飞溅如同流萤乱舞,那些蜂窝煤很快就被他砸成了细碎的火灰。接着他用锅铲一铲一扬,直接就把一大捧还通红放亮的火灰撒在了雷大壮的伤口上。
嗞!!!!
高温的火灰碰到血肉顿时就响起了一阵如同烤肉般的声音,一道道白烟冒出,带着蛋白质烧焦的气味。
“你干什么!!”
关心则乱的刘晓猛然一惊,但还没有做出什么动作就被王庭回头看来的凌厉目光所吓住了。而有一定自我急救经验的张涛则是若有所思,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这是高温止血?”
王庭点了点头,继续把一捧捧的火灰向雷大状的伤口上撒去。很快他伤口处的血肉就被高温烘烤碳化,与落下的火灰凝结在一起,形成了一块块灰黑色的疤,成功的堵住了不断流出的鲜血。
半个小时后,王庭不知道向雷大壮的身上洒了多少铲子火灰,把他整个人都变得像刚从大火里抢救出来的一样焦黑焦黑的。但这也成功的止住了他的出血,暂时保住了他的性命。
刘晓一脸激动的问道。
“这样!这样大壮哥就有救了吗?”
王庭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反倒是黄老抽空回答了起来。
“哪有那么简单,高温虽然止住了他的出血,但同时也烧坏了他大片的皮肤与生体组织。短时间内还好说,时间一长那些坏损的身体组织发炎溃烂,以及引起的发烧感染等问题一样会要了他的命。”
刘晓顿时就是一脸的焦急与失望,拉着黄老急切的说着什么。
王庭没有理他,转而向一旁的何珊珊吩咐道。
“去给我准备一件雨衣,然后让他(她)们挖个足以装下雷大壮的坑,在里面铺上防水的雨布。
何姗姗应了一声,咬着下唇看向了王庭。
“你要雨衣是要出去吗?”
“嗯!”
王庭点了点头没多做解释,转头走向了自己的房间。以雷大壮现在的伤势来看,普通医疗手法是没有用的,唯一能救他的只有两个方法。一是再让他融合一颗几近万能的神之血,二是大量蕴含血气的血珠。
‘以雷大壮的实力,现阶段的变异生物很少有人打的过他的,更不要说把他伤成这样。而w市里有这个实力的变异生物就只有那么几个,看来得找个时间去请它们离开了。’
如此想着,王庭从床底下抽出了两根一两米长,鹅蛋粗的实心钢棍。那是之前争夺神之血时所用的,材质为高碳钢,结实耐用沉重顺手,所以被他留了下来。
神之血现在是不可能有了,唯一可以救雷大壮的方法就是大量的血珠。但是这几天王庭他们都在适应第二次变异,没有外出狩猎,以前积累的血珠也在这段时间里用完了。不得已之下,王庭只能选择现在外出猎取。
披上何珊珊送来的雨衣,王庭提着两根钢棍就踏入了夜色之中。今夜无星无月,也没有了以往如繁星般的灯火,整个w市看起来一片漆黑。植物摇摆着发出了如同蚕食桑叶的沙沙声,迎面扑来的冷风夹杂着秋雨打在王庭的脸上,让他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
蚂蚁和蜘蛛都不是什么视力好的生物,因此王庭在夜里的视力比普通人也好不了多少。而不断飘落的秋雨虽然不至于让他感觉寒冷,但也会让他消耗更多的体力以保持身体的热度。
‘真是糟糕的天气,不过新变异出的震动感知能力倒是能在这种情况下派上点作用。’
在心里抱怨了一声,王庭脚尖一点地面,在地面上的积水如莲花盛开间,整个人已经如离铉之箭向w市冲了过去。
虽然天上正在下雨,但还是会有一些夜行的变异生物出来活动。遵循着空气中不断响起的咆哮声和吼叫声,王庭快速的向声音来源寻了过去。转过一座凌乱破损的超市和几栋爬满了各种植物的居民楼,很快他就在一条小港里发现了第一只猎物。
那是一只大如小虎的猫科动物,浑身皮毛花黄,爪子锋利,獠牙突出,背上的脊椎上还长出了一排如刀锋般的骨质突起。显然这只动物是由猫变异进化而来的,由于猫在变异前是主流宠物,所以城市里它们的变异进化体非常多。
没有废话,更没有所谓的试探,当那只变异猫因为听到动静而刚刚转过头来时,王庭就已经狠狠一踏地面撞破层层雨幕向它冲了过去。
那只变异猫顿时一惊,被雨水打湿粘在身上的毛都炸了起来。但是不等它向后跳起逃走,王庭手中的钢棍就已经直接砸向了它的头顶。
咻!!!
空气被高速挥动的铁棒打的尖叫着四散逃逸,一滴滴飘浮在空中的水珠被瞬间高速击碎蒸发,在钢棍后方形成了一条如同飘带的白雾。
嘭!!!
在变异猫惊恐的眼神中钢棍击中了它的脑袋产生了如同炸弹爆炸的效果,皮毛血肉骨头如同一朵怒放的鲜花般向着四周不断绽开,喷洒的到处都是。
没能发出一声惨叫,变异猫就在摇晃了两下后倒在了地上。王庭走到无头尸体旁右手并拢如刀对着它的胸口狠狠插了进去,把它的心脏直接扯了出来。然后他小心地划开左右心房,轻轻一捏,一颗软绵q弹的血珠就从里面被挤了出来。
‘运气不错,第一只就有。’
把血珠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容器里放好,他随手把已经没用的心脏丢在了还在微微抽搐的变异猫尸体上,然后转身踏入了夜幕中。
‘不过一颗颗还远远不够。’
(本章完)
第54章 再见白河()
进化灵光的二次照耀后,生物体进化的速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体内拥有血珠的几率也相应的提高了不少。有时候王庭他(她)们在宰杀自己养的老鼠时,也会从它们的体内得到米粒大的血珠。
但就算是如此,也不是所有生物体内都会拥有血珠。有些生物体内的气血一直处于生产和消耗之间,根本就没有达到足够生产血珠的浓度。另一些则已经在变异进化中消耗掉了之前生产的血珠,还没来得及在体内形成新的。
在w市里往返狩猎了近两个小时,王庭大约杀死了近50只变异生物,得到的血珠却只有12颗,还不到1/4的几率。
…………
一掌拍在一只长的四只手六只脚,浑身皮肤肌肉干瘦如同枯枝的变异失心的脑袋上,拍的它颈椎折断大半个脑袋塞入胸膛。然后王庭伸手手直接成刀插入它的胸口,扯出心脏破开后轻轻一挤。
可惜这一次除了一道浓血外,心脏里没能挤出任何东西。
‘实力太弱,不足以凝结出血珠吗?’
王庭也不感觉失望,毕竟这样的情况他已经遇到40多次了,随手丢掉心脏后就开始寻找下一个猎物。
只是现在已经进入了深夜,雨也在半个小时前下得大了。一些已经抓到猎物的变异生物都吃饱了,没有抓到的也不打算冒着寒冷的秋雨浪费更多的热量。它们现在大部分都已经回到巢穴里潜伏了起来,轻易不会发出声响。这让王庭的狩猎变得越来越困难,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在寻找变异生物上。
‘越来越难找了,时间都浪费在了赶路上,必须换一个办法。’
近十分钟一无所获后,王庭站在一个残破的,一根柱子折断顶棚也被掀掉了半边的候车亭下面思索着。并轻轻拧开手中装满了高浓度白酒的密封瓶,从里面取了一颗血珠放入口中。
带着酒味的血珠被吞入胃里,很快就释放出一丝丝的暖流向着他的全身涌去,恢复着他被消耗的体力。
‘想要救雷大庄最少需要上百颗血珠用高温化开,做成血池把他侵泡在里面。这样一个一个的杀太麻烦了,必须把它们引过来,聚在一起一次性解决。’
嗷呜!!
一声狼嚎突然响起,划破了夜的宁静。王庭的眼睛微微一眯,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
如果说在w市里什么变异动物最多,那么无疑是狗,现在或者应该被称为狼。没有人能准确说出w市里以前有多少条狗,因此现在也没有人能准确说出w市里有多少条变异后的狼。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们的数量很多很多。
而且不同于其它喜欢独来独往的变异生物,这些变异狼依然保留了以前协同狩猎的天性。在受到攻击时它们会发出嚎叫呼唤同伴,往往杀死一只就可能会引来一群。
也正因为这一天性,相比菲罗斯等其它顶尖变异生物要弱上不少的白河,却凭借着作为整个w市狼群头狼的身份成为了w市的主人之一。
‘先找到一只变异狼,然后利用它引来狼群进行猎杀。’
王庭眯起的眼睛中闪过一道幽光,脚下移动快速向狼嚎传来的地方冲了过去。一路穿街过巷,跨楼翻墙,行快他就在一座小公园里发现了自己的目标。
那是三头一米多高,两米来长,浑身皮毛灰不溜秋的灰狼。此时它们正在公园右侧一处四五米高的信号塔下面啃食着一只长着厚实的皮毛和脂肪,以吃草为生靠单性繁殖,已经完全沦为了食物链最低端的变异失心者。
在啃食的过程中,那三头灰狼还不时的扬起脖子向天发出嚎叫。每当这时在w市的其他地方也同像会有狼嚎响起,似乎它们正在以此作为交流的方式。
‘最低等的灰狼,甚至还有些长得像狗。只希望它们的死也同样可以引起其它变异狼的愤怒,不然就要重新寻找目标了。’
从脚下的三层楼上一跃而下,王庭在公园的围墙上轻轻一个借力,整个人就如同一只夜行的蝙蝠般扑向了三只灰狼。
破风声与脚步声顿时就引起了它们的注意,它们警惕的抬起被血染红的狼吻,头顶尖尖的耳朵耸动,六只绿油油的眼睛向着天空看去。
但这个时候王庭已经乘着夜风扑到了它们的头顶,手中钢棍子下劈,以雷霆万钧之势向它们狠狠砸了过去。
千钧一发之际,两只灰狼嚎叫着向旁边闪开了,但剩下的一只却正正地被钢棍砸在了腰上。
嘭!!
皮毛破开肌肉撕裂骨头断开,那只灰狼直接就被巨大的力量拦腰砸成了两段。大量的鲜血混着内脏,带着一股腥臭的气息狂涌而出,很快就染红了它身下的地面。
受了如此重伤,这只灰狼却没有立刻死去,躺在地上不断哀嚎了起来。另外两只灰狼见此绿油油的眼睛里瞬间闪过一丝血光,疯狂的向王庭扑了过去。
王庭的嘴角露出一丝嘲讽,身形一个旋转就躲过了它们的扑咬,然后双手舞动砰砰两棍子砸在了它们的后腿上。瞬间就砸的它们皮开肉绽骨断筋折,躺在地上衰嚎叫着步了上一只的后尘。
这一次王庭有所收手,只用了很小一部分力道。他要让这些灰狼不至于伤得太重,还有足够的力气嚎叫,这样才好把它们的同类吸引过来。
嗷呜!!!嗷呜!嗷呜!
三只灰狼的凄厉叫声传出了很远很远,王庭看着它们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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