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中浸泡一两天,最后才能煮熟食用。至于味道么,只能说是吃不死人——古代欧洲人出门旅行的时候,总是不喜欢吃干肉而喜欢吃面包,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就算是你的运气好,能搞到一些鲜肉,中世纪欧洲人在某些方面也实在是太不讲究了,很多地方甚至不知道肉用公畜是要从小阉割的,最后割下来的猪肉比老母猪都要老,还带着一股无法形容的骚味儿——对于那些吃惯了现代菜肴的穿越者们来说,保证每次吃这种“骚肉”都会难受得跟受刑一样。
除了盐之外,当时欧洲人餐桌上的调味料极少,没有咖喱也没有沙拉酱,砂糖和香料都要通过阿拉伯人的地盘进口,价格贵得可怕。那时候的砂糖是放在药店里卖的,对于欧洲人而言并非日常调味品,而是仿佛中国人眼中的人参一样的高级补品。
至于香料么,以胡椒为例,中世纪欧洲的胡椒一向是按粒卖的。如果是胡椒粉末的话,那可就更倒霉了,称重的时候不仅要关紧门窗,屏住呼吸,买主还要一遍遍地检查秤上有没有作假……在历史上,还曾经发生过“不法商人以银屑掺入白胡椒出售”这种在今天难以想象的事情。
——《狼与辛香料》里的主角罗伦斯,就用一大袋钱币才换了一小袋胡椒,还认为是很便宜的优惠价。
在中世纪的欧洲,一粒胡椒基本等值于一枚佛罗林金币,并且真的长期被人拿来当钱在用,故而有着“胡椒币”的美称。假如当时有谁能带一袋胡椒挂在身上,那么绝对是大受欢迎的超级富豪。每次付账的时候掏出一二粒胡椒……简直比后世的白金vip信用卡还要有面子!
除了砂糖和香料之外,中世纪欧洲较为便宜的调味品主要是柠檬汁,现代的西餐里也常常能看到这玩意儿。北欧人一般用黄油涂面包,而南欧人则用橄榄油,此外还有一个较为昂贵的选择:蜂蜜。
——还是在《狼与辛香料》里面,罗伦斯为了给女主角赫萝买一只蜜渍桃子而差点破产,可想而知中世纪的蜂蜜有多么值钱了。那年头就算两个领主之间为抢夺几箱蜂蜜而打仗,也不是什么特别稀奇的事。
至于中世纪欧洲的奶酪,一般也不是现代超市里那些工业化生产出来的整齐方块,而是一坨坨绿不啦叽的黏糊状物体,既像是牙膏又像是芥末膏,就是不像我们概念中的奶酪。
由于当时没有现代的消毒杀菌法,这些中世纪奶酪一般可没有现代奶酪的香气,弄不好还会带着浓烈的腐臭味,让很多人一看就觉得倒胃口——虽然中国人也吃臭豆腐,但似乎很少有谁会生吃吧!
(反过来说,除非是做芝士糕点,奶酪倒是很少看见有谁会加热过再吃的。)
勉强吃完不合口味的中世纪饭菜,你大概想要放松一下,可惜中世纪的欧洲既没有咖啡也没有茶叶,更没有热可可,同样也没有香烟可抽——可可和烟草此时都还躺在大西洋对岸的美洲丛林里。
而饮茶与喝咖啡的习惯,则要等到十字军东征之后,才慢慢地通过阿拉伯人的地盘传入欧洲(咖啡原产于埃塞俄比亚)。并且,在经过穿越整个欧亚大陆的漫长旅途和重重转手之后,抵达欧洲的茶叶价格已经贵比黄金,哪怕是大贵族也舍不得经常饮用。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能靠喝啤酒或葡萄酒来权作消遣。
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中世纪欧洲的葡萄酒酿造和储存技术还很不过关,因此当年新酿出来的葡萄酒,在市场上的价值通常十倍于上一年存留下来的陈酒:后者往往会变酸掉渣,根本无法入口,顶多只能过滤一下当成醋来卖——注意,欧洲人的醋也是用葡萄酿造的,跟我们中国人不一样。
所以,那些前往中世纪欧洲的穿越者们,千万不要犯这个常识性错误,在宴会上得意洋洋地端出某某年份的“极品红酒”来招待贵客,估计人家只会在心中大骂你太吝啬,居然让他们喝醋,还是陈年老醋……
总之,在十六世纪发明瓶装技术和软木塞之前,欧洲人并没有长期保存酒类的方法。于是,中世纪欧洲贵族在宴席上喝的酒,很可能“酸得像矛刺、像刀片割、像刺针”。唯有投入大量的香料或砂糖,才能稍稍减轻一点“变味”酒的酸腐味,“使那种酿造得粗劣可怕的酒,容易被人接受”。
另外,正如古埃及的啤酒跟现代的啤酒完全不是一回事,中世纪欧洲人对啤酒的概念也与现代啤酒存在很大差异。如果说古埃及的啤酒更像是没放糖的甜酒酿,那么中世纪的欧洲啤酒就更像是我们中国的黄酒——没有泡沫,酿造方法跟黄酒差不多,只不过原料采用了大麦、燕麦,而非中国人酿造黄酒的稻米。
总的来说,在古代欧洲人的概念里,啤酒就是一种谷物酒的代名词。凡是用谷物而非水果(葡萄、苹果)酿造,也没有经过蒸馏的发酵酒,统统都称为啤酒。
所以,按照欧洲人的古典分类方法,我们中国的黄酒和甜酒酿,还有日本的清酒,也都能算是啤酒。
最后,如果把中世纪啤酒蒸馏一下,那么就是威士忌了。而把葡萄酒蒸馏一下,则会得到白兰地。
顺便再说一句,虽然中世纪欧洲的饮食条件实在是不怎么样,但能够当个贵族养几个骑士侍从当狗喂,感觉似乎也挺有爱的(中世纪习俗,在贵族吃饭时,狗和侍从都守在桌后等主人的骨头……),应该能满足一些重口味女生的喜好。
四、宛如猜谜的中世纪欧洲文字()
四、宛如猜谜的中世纪欧洲文字
吃饱喝足之后,如果不想躺倒就睡的话,那么按照童话故事中的惯例,你似乎应该给某位贵族小姐或夫人写一封情书,或者向你的君主写信提出一些谏言……可问题是,你该用什么书面语言下笔呢?
在中世纪的欧洲,绝大部分的骑士、贵族甚至君王都不识字,甚至还有不少人迷信刀剑,鄙视文化,使得各种知识传承完全被掌握在教会手中。贵族子弟想要学习文化知识,通常只能去教会的修道院。而且,就算你在修道院里进修过,对于真正的远程交流而言,识字的用处恐怕也并不大,
要知道,在中世纪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文字语言都没有被标准化,单词和语法什么的,完全是按照个人的发音用字母拼出来。但问题是,就算在同一个语言区,每个地方也都有自己的方言,用字母拼写出来的词汇自然也不一样……到博物馆里去看一看中世纪欧洲特别是中欧各国的文献就能知道,同一种语言的同一个词,在不同的人笔下就有多种写法——这可不是什么笔误,而是因为根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
实际上,当时用本民族语言写书或者写笔记的人,基本上只要保证自己和熟人能够看得懂就行了,至于其他人么,反正我的书又不是写给他们看的,就让他们像破译密码一样地琢磨去吧!
总之,鉴于中世纪欧洲各民族语言文字的混乱状况,就连圣经也不能用本地语言书写,而是使用希腊语和拉丁文,一般人根本读不懂,只能任凭神棍们随口忽悠——事实上,在意大利以外的边远地区,很多教会在当地招募来的低级神职人员,同样是根本不懂晦涩的希腊语和拉丁文。以中世纪那种可悲的交通条件,也不可能组织他们集体去罗马受训。所以,最初开拓阶段的传教士们,只能勉强捏着鼻子降低标准,先把他们对上帝的信仰建立起来再说,剩下的事情等到以后有条件了才慢慢严格要求。
例如,在中世纪前期,基督教刚刚传入不久的英格兰,就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简化标准——从当地信徒中招募的最低级传教士,只要会用拉丁文背诵圣经的前三行就算是合格了,剩下的随他们自己编造。
所以,如果在中世纪遇到一个把圣经故事讲得乌七八糟的蹩脚神父,你也千万不要感到奇怪。
而在大航海时代,欧洲的传教士们也是秉持着类似的“速成原则”。于是,由于语言和文化背景上的巨大差异,一度在美洲、非洲和亚洲拉出来一堆千奇百怪的土著神职人员……譬如在中国,就有人把圣母玛利亚翻译成玛利亚观音;而在非洲的教堂里,则有黑人唱诗班敲着牛皮战鼓,高吼着严重跑调的赞美歌……
——洪秀全的太平天国运动如果提早一千多年,或许就不会被罗马教廷认为是异端了。
言归正传,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就被现代的中国人视为累赘迂腐。但在中世纪欧洲的神圣罗马帝国,同一个词在德语里怕是有二十种写法都不止(当时的捷克、荷兰、瑞士还有其他许多国度,都还在德国的版图之内),弄得书面信息总是在传播过程之中出差错,想要跟别人写信也很头疼。
为了避免误会,德意志的诸侯们之间只能用拉丁文交流。而法国那边也好不了多少。
因此,在中世纪的环境背景之下,千万不要以为都是德国人或者都是法国人,就不存在语言文字上的障碍了——就算是在中国,广东人和上海人之间还经常是鸡同鸭讲呢!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有人用拼音字母把广东或福建方言拼写出来(严格按照当地音调),然后拿给北京人或东北人,要他们读出来……那该是一副怎么让人纠结蛋疼的场面啊!
一直要到中世纪已经基本结束的十六世纪中期,马丁。路德(不是美国的那个黑人领袖,而是创立新教的那个德国人)才对德语的语法进行了初步的规范,并且第一次把《圣经》翻译成德语。
由于法语的规范化工作做得比较好,再加上近代法国的实力强盛,文化冠绝欧洲,所以一直到19世纪,法语都是欧洲外交界的国际通用语言,直到20世纪才被英语逐渐取代。
综上所述,如果你在中世纪用本民族语言写信,由于没有统一的文字标准,收信人很可能会产生误解。而若是采用拉丁文写信,大部分人又看不懂,必须到大教堂里找高级神职人员进行翻译……
当然,如果你是意大利人,就没有这种烦恼了——这也是文艺复兴最先在意大利发生的原因之一吧!否则,若是连单词和语法都没有统一规定的话,文学家们又该怎么写《十日谈》和《神曲》呢?
(——在此感谢古罗马的语言学家和修辞学家,对拉丁文标准化工作做出的伟大贡献。)
好了,现在让我们初步总结一下中世纪欧洲生活的弊端:城堡不适于居住,饭菜不合口味,没有统一的语言规范,书信交流十分困难……
最后一点其实并不是什么大碍,那年头99%的欧洲人都是文盲,一座小镇上都找不出一个识字人的事情比比皆是(《狼与辛香料》里面的那位罗伦斯,只是帮文盲村民们念了一纸契约,就得到了一只烤鸡作为酬劳,可见那年头知识分子的珍贵),与其大费周章的写信,倒不如找个记性好的听差跑过去直接传话。
总之,就当是生活在现代的偏远山村好了,似乎勉强还能忍受?
呵呵,少年,你实在是太天真了,事情还没完呢,中世纪欧洲日常生活的恐怖之处,绝对能让任何一个正常的现代人疯掉,哪里是这么容易就能蒙混过关的?
五、“初夜权”的真相()
五、“初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