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妩媚动人。
林子君不象很多人那样,不喝倒几个人就不罢休。
感觉几个人都喝到了八九分醉意的时候,林子君果断地结束了酒战,把酒瓶一封,交给了王军。
出了饭店,外面的街道正热闹呢,大钟楼上的时钟显示,快到九点钟了。
清凉的小风一吹,几人的酒意又去了半分,走路已经很正常了,不象喝醉的酒鬼一样东摇西晃走不成直线。
罗小娇抱着洛瑶瑶的胳膊,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林子君搭着魏天雷的肩膀,魏天雷又搭着王德良的肩膀,本来就不宽的街道被几人占去了半截。
好在饭店离王德良的音响店很近,三五分钟就到了,不然的话,还不知道会遭到多少路人的白眼。
林子君越来越喜欢被洛瑶瑶抱着胳膊的感觉,不是因为肢体接触有什么欲望,而是因为洛瑶瑶在抱着林子君胳膊的时候尤其乖巧,感觉很温馨。
还有一点也挺有意思,通过这两次喝酒,林子君发现,洛瑶瑶喝了酒之后,依赖性似乎更强,柔情似水,惹人怜爱。
几人中王德良的酒量最小,开门的时候钥匙老是插不进锁孔,换了魏天雷才把门打开。
把音响调好后,王德良往柜台里的小床上一躺就睡着了,拽也拽不起来。
罗小娇挑了自己喜欢的碟片,就率先开唱,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唱得还真不错,颇有几分原唱的味道。
魏天雷虽然不怎么唱歌,但是唱的好不好还是知道的,于是,持续不断地给罗小娇鼓掌。
林子君却是一直闭着眼睛在轻轻打着拍子,享受音乐的按摩。一曲终了,林子君笑着说道:“不错不错真不错,有点功力。”
罗小娇有点挑衅地递过麦克风,说:“瑶瑶都成你家人了,你还不给瑶瑶献首歌?”
林子君简直想笑,在唱歌上向哥挑战?哥还真没怵过谁!
选了首千纸鹤,林子君看着洛瑶瑶,说:“这首千纸鹤,我献给瑶瑶。”
随着音乐响起,林子君开始了对洛瑶瑶的深情告白:
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
情太真,所以难舍难分。
折一千对纸鹤,结一千颗心情。
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逢
夜难眠,往事忽隐忽现。
心在痛,对你越陷越深。
折一千对纸鹤,解一千个心愿。
梦醒后,情缘不再飘零。
我的心,不后悔,折折叠叠都是为了你。
我的泪,流不尽,纠缠在梦里夜里的负累。
我的心,不后悔,反反覆覆都是为了你。
千纸鹤,千颗心,在风里飞。
魏天雷是知道林子君唱歌的水平的,所以对他的完美演唱并不是很意外。
洛瑶瑶和罗小娇可就不一样了。
似乎感受到了林子君的真情告白,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摇摆,眸子里是满满的爱意。
罗小娇更是有意思,先是极度的惊讶,小嘴张的下巴都快掉了,然后就是不停地鼓掌,手都拍红了。
罗小娇在林子君唱完以后,跟看怪物似的看着林子君:“哇,你太厉害了,唱的比原唱都好听,不如去当歌星吧,我辞职不干了,去给你当粉丝团团长。”
洛瑶瑶敲了一下罗小娇的头:“脑袋被驴踢了吧,不干警察,去唱歌?”
罗小娇一边叽叽咕咕的,一边选了一首你最珍贵,又拿了个麦克风给洛瑶瑶,说:“你不是喜欢这首歌吗?现在有人陪你唱了,我瞧瞧你俩能配合好不?”
洛瑶瑶看了林子君一眼,见他点了头,就把麦克风上的开关打开,站直了身体。
林子君也很喜欢这首对唱的情歌,此时此刻,这首歌也是绝对的应景。
明年这个时间
约在这个地点
我愿意这条情路相守相随
你最珍贵
林子君唱歌的时候总是很认真、很投入,没想到洛瑶瑶的表现也是极其出色,两人的配合无比之好。但最大的亮点却是两人牵着手对视的时候,彼此的深情凝望,令罗小娇和魏天雷感叹不已。
魏天雷还好些,觉得俩人的配合真是不错,深为林子君感到高兴。同时,想到了自己那段短暂的初恋,心下有些黯然,以致于没有发现罗小娇的眼睛里隐隐有泪光泛起。
一曲唱完,洛瑶瑶有些小兴奋,又选了首比较经典的老歌,铁血丹心。
林子君当然配合。
两人完全忽略了罗小娇、魏天雷的存在。
罗小娇用胳膊轻轻碰了下魏天雷:“魏什么来着?”
“魏天雷。”
“她俩挺般配吧。”
“嗯。”
“真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啊。”
“确实。”
“林子君以前没女朋友吗?”
“没有。”
“哎,你能不能多说几个字啊。”
“可以。”
林子君在和洛瑶瑶唱歌的时候,无意间瞥见罗小娇和魏天雷的互动,突然在心里升起一个有趣的想法:这俩人要是能走到一起,貌似不错啊。
至于罗小娇口中的笨笨,林子君可没当回事儿。
恋爱本身,就是一种选择,是一种男女之间交流感情的方式,而不是结果,婚姻才是。
通过恋爱这种感情交流方式,认为可以步入婚姻的殿堂,就可以结婚生子过日子;认为不合适或者说缘分尽了,自然各奔东西。
林子君待一曲结束,就自做主张选了首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让魏天雷唱一首。
魏天雷拗不过林子君,只好硬着头皮上阵。
林子君记得很清楚,五年前,高三的时候,魏天雷有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在教室里旁若无人地唱这首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
虽然他的音质不太好,但是他在唱歌的时候,把那种刻骨铭心的痛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这次也喝了有八分醉,再加上林子君和洛瑶瑶相亲相爱的刺激,林子君期待着他这次的表现。
魏天雷果真如林子君期待的那样,唱到“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还是该勇敢留下来”的时候,眼角的晶莹已经清晰可见。
他那并不算好听的声音里,透露出无尽的伤痛,直入听者的灵魂深处。
唱歌,最重要的不是嗓子,而是感情。
林子君偷偷瞟了几眼罗小娇,果然看到她时不时地就抹一下眼角,这个表现充分说明罗小娇是个有故事的人,并不象其表现的那样活泼刁钻、没心没肺,她说的那个什么笨笨估计也是渗了水的。
林子君坚信,这是个坚强的女孩。人前坚强,人后悲伤,应该正是需要人安慰的时候。
林子君给洛瑶瑶去了个眼神,并朝罗小娇二人呶呶嘴。洛瑶瑶心领神会地点头表示明白。
魏天雷刚唱完,林子君就故意说道:“你这歌唱的,太震撼人心了,也太沉重,换一首。”说完,又选了一首心雨,洛瑶瑶把麦克风递给了罗小娇。
罗小娇可不怵场,接过了麦克风就看向屏幕,准备开唱。
魏天雷却推说不会唱,不想接麦克风。
林子君是知道的,魏天雷虽然不喜欢唱歌,但这首心雨本身没什么难度,他还真会唱,于是连拉带拽的把他弄到罗小娇身边。
罗小娇的声音清脆甜美,和魏天雷的粗犷沙哑正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奇怪的是,这种声音上的反差产生的效果却是极好,林子君觉得比原唱的风格听起来更有味道。
本来么,把很伤心的离别唱出了甜歌的味道,根本就是不应该的。
这两个大约拥有同样故事的人,唱歌的时候,都融入了自己的情绪,使得这首歌重新找回了应有的风格。
在两人唱完这首歌之后,林子君和洛瑶瑶使劲地鼓掌,音乐都结束了也没停。搞得魏天雷和罗小娇很是不好意思。
林子君笑着说:“太棒了,你俩真合拍,让这首歌的内涵得到了升华,找回了应有的风格。”
魏天雷和罗小娇对视了一眼,都不大好意思,觉得林子君言过其实了。
林子君看看时间也不早了,决定结束这次小聚会。
至于罗小娇,从今天的表现来看,只要自己的推断没错,拿下她只是时间问题。
魏天雷身材魁梧,却不笨拙;戴着眼镜,又凭添了几分儒雅。事实上,魏天雷算是自己的同门师弟,身手比林子君还好;同时,魏天雷参加自学考试,凭实力一鼓作气,拿到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是个实实在在的文人。
上学的时候,性格豪爽的魏天雷就是很多女同学暗恋的对象,比林子君出息多了。
几人出来以后,把门锁上,钥匙从门缝扔进了店里。
林子君看了看洛瑶瑶和罗小娇,说道:“魏天雷就自己一个人,咱们三个先送他回去吧,正好逛逛咱虹城的夜市。”
魏天雷极力推辞,却敌不过三人的一致意见。
林子君和洛瑶瑶走在一起,两人时不时的打闹一下,故意把罗小娇甩开,缩短她和魏天雷之间的距离,甚至绕着两人追打,让人一看就能感觉到这是两对恋人。
有心算无心的效果很明显,离魏天雷家还有一半的距离呢,两对的形态就比较稳定了。
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慢慢地晃,故意落下了一大截,一边听林子君跟她介绍魏天雷,一边时不时地观察下前面的情况。
林子君相信,罗小娇铁定会通过洛瑶瑶打听魏天雷的情况,索性提前先说给洛瑶瑶知道。
第47章 悲喜相依难说梦()
到了魏天雷家楼下,林子君指了指二楼的阳台,对洛瑶瑶说:“看见没?那就是魏天雷家,阳台里边就是他的卧室,我曾经在这里住过很多次。”
洛瑶瑶“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夜已深,魏天雷没有邀请几人上楼,这种虚头巴脑的话他是不会说的,只是礼貌性地说有空来家里认认门。
林子君跟魏天雷告了别,又陪俩美女回酒店。
一路上,就洛瑶瑶抱着林子君的胳膊摇啊摇的,时不时说几句话,罗小娇居然一声都没吭,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丫头难道是在想魏天雷?林子君不无恶意地揣测,甚至有种动用回溯能力的冲动,瞧瞧这丫头到底在想什么。
到了酒店的房间门口,罗小娇依然没有吭声,默默地掏出房卡,开了房门径直走了进去。
洛瑶瑶又站在门外跟林子君腻歪,林子君把她拥在怀里,笑着说:“还是舍不得吧。”
洛瑶瑶举起手轻轻捶了他几下,娇羞的样子让林子君无比喜欢。
或许应该、可以加深一下感情了吧,林子君的心里有种冲动在蠢蠢欲动。
心动不如行动!
林子君搂紧了洛瑶瑶,找着了她的嘴唇,轻轻啄了一下,见她并不抗拒,甚至有点期待的样子,于是大着胆子吻住了她的小嘴。
洛瑶瑶应该是个极其敏感的女孩,被林子君吻住的一瞬间,身子明显地哆嗦了一下。
洛瑶瑶的小嘴虽然不是传说中的樱桃嘴,却也大不到哪儿去,嘴唇不厚却也给了林子君肉嘟嘟的感觉,含在嘴里时又觉得软软的,林子君觉得这感觉是如此美妙,如此熟悉,好象,初恋的味道。
洛瑶瑶只觉得大脑好象缺氧了,有